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全体职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范围内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全体职员及进入企业外来施工、参观、实习等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第二条 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经过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领导和基层管理人员含有所需要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违章指挥;职员能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含有适应岗位要求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违章作业;外来人员在企业活动期间能提升安全意识,了解现场风险,服从现场管理,实现人身安全。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企业总经理负责组织制订安全
2、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提供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支持,负责审核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一)安全环境保护处 1、负责每十二个月定时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订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对新入厂职员企业级安全教育、组织实施企业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组织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人员安全培训。3、负责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定,并统计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情况。4、负责对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检验考评。5、负责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建立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台账
3、,建立外来学习、承包商等培训管理台账、档案。(二)人力资源处负责定时识别安全技能培训教育需求,制订企业年度安全作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对职员安全作业技能培训和对各单位开展常常性安全作业技能培训监督考评。(三)总调度室负责组织制订年度工艺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艺安全培训,教育职员了解工艺系统危害,采取正确工作方法避免工艺伤害发生。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对操作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进行变更内容培训。(四)各车间(部门) 1、负责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要求和岗位需要,制订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依据不停改变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订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2、组织安全教育
4、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当教育培训计划变更时,负责统计变更情况。3、负责对新入厂、转岗人员二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班组级安全教育管理。4、负责建立本车间(部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第三章 培训方法和内容第四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境保护处负责帮助当地安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接收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参与每十二个月再培训。培训内容有:(一)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相关行业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和
5、安全生产技术,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救援组织和事故调查相关要求;(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方法;(五)中国外优异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经典事故和应抢救援案例分析;(七)其它需要培训内容;(八)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首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课时,每十二个月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课时。 第五条 其它副经理、管理部门责任人和基层单位责任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环境保护处负责组织,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任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 (一)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相关行业安全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6、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三)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汇报及调查处理方法;(五)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方法;(六)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应抢救援预案编制方法和事故调查处理相关要求;(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八)中国外优异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九)经典事故案例和应抢救援案例分析;(十)其它需要培训内容;(十一)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课时,每十二个月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课时。第六条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安全环境保护处负责组织。培训关键内容有:(一)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及标
7、准; (二)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班组三基管理及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本班组和相关岗位危险危害原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四)经典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五)其它需要培训内容;(六)在岗班组长每十二个月接收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第七条 企业组织对职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并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十二个月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不得少于20课时。第八条 职员三级安全教育(一)新入厂职员(以调入、招收、分配、复转等形式进入企业新职员和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需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
8、得少于72课时。(二)企业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境保护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企业级安全教育关键内容:1、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令、要求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包含通常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3、企业安全生产通常情况、企业生产性质、安全生产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介绍;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作业纪律;5、经典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基础知识;6、其它需要培训内容。新职员经企业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或其它部门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三)车间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实施,时间
9、不得少于24课时。车间级安全教育关键内容:1、车间安全生产概况; 2、本车间职责范围、应知应会;3、本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4、本车间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方法,安全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具、消防、气防器材使用及保管方法等;5、经典事故案例及教训;6、其它需要培训内容。新职员经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四) 班组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关键责任人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班组级安全培训关键内容:1、具体培训本岗位生产原理、介质特征、步骤;2、岗位生产安全注意事项;3、生产控制关键指标;4、生产控制关键点;5、事故防范方法等;6
10、、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安全和职业卫生事项;7、 其它需要培训内容。班组培训考评不合格,不能分配到岗位,必需重新接收教育至培训合格。(五) 企业新职员必需接收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评情况,应留存相关培训统计。第九条 特殊工种安全培训教育从事电气作业、金属焊接、起重吊装、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气瓶充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需进行特殊安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评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并定时参与复审培训。具体实施企业相关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意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需经所在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评合格(船员
11、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评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管理台账。第十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编制对应安全操作规程(法),对相关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一条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收经验教训,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第十二条 日常安全教育:(一)安全环境保护处依据年度计划组织分解制订安全月度活动计划,各单位(部门)、车间、班组应根据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础功训练。(二)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个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课时。(三)班组安全
12、活动1、每个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课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责任人、有计划、有内容、有统计。企业责任人应每个月最少参与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各基层单位责任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个月最少参与2次班组安全活动2、班组安全活动关键内容应包含: (1) 学习国家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2) 学习相关安全文件、通报、和操作技术规程等;(3) 检验安全规章制度实施情况,查找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训练,和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演练;(5)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6)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开展安全技术讨论;结合事故通报等安全学习材料,讨论分析经典事
13、故,总结和吸收事故教训;(7)其它安全活动等。(四) 安全管理人员应每个月最少1次对班组安全活动统计进行检验,并签字。(五)安全活动日教育,每七天一以班组为单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六)安全环境保护处、党政办、人力资源处等应经过职员政治学习、利用录像、电影、宣传画、事故展览等多个形式,广泛地对职员进行安全教育。(七)每三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八)设备大修和关键项目大修,安全环境保护处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九)对重大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必需按预定安全方法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然不得开始作业。(十)企业
14、全部职员每十二个月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课时,每十二个月由安全环境保护处牵头,各单位具体组织一次全员安全考试,成绩记入安全操作证。第十三条 复工、转岗人员安全教育(一)企业内工作转岗、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该重新接收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留存相关统计。(二)职员违章和重大事故责任者,本部门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要进行离岗安全教育,离岗教育由车间具体实施,课时不少于8课时,并留存好相关统计。 第十四条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培训教育,并留存培训统计。第十五条 对承包商作业人员由安全环境保护处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评合
15、格由武保部发放入厂证,安全环境保护处保留厂级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统计;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基层单位保留基层单位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统计。第四章 监督和考评第十六条 安全环境保护处负责对各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月度安全生产奖罚内容。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相关统计(一)安全培训、教育需求统计;(二)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变更统计;(三)培训教育效果评价统计;(四)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五)企业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及培训档案;(六)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七)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人员管理台账及资格证;(八)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培训统计;(九)厂级承包商、基层单位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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