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肿瘤登记制度
1、 门诊、住院部要建立肿瘤新发、死亡病例登记薄。
2、肿瘤病例登记薄应包含姓名、性别、年纪、住址、汇报日期、肿瘤部位、诊疗依据、病例情况(好转、痊愈、死亡等)汇报医师等内容。
3、相关科室要有指定人员负责肿瘤病例登记、管理和资料保管。
4、负责肿瘤病例登记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肿瘤病例登记簿、肿瘤病例新发、死亡汇报卡,做到填写完整、正确、立即,登记、汇报卡数据一致。
5、每个月工作人员要将上报肿瘤数据认真查对,剔除重卡。
6、肿瘤新发、死亡病例要立即上报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7、登记汇报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汇报中出现迟报、误报现
2、象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8、登记汇报责任人要定时到门诊、住院等相关科室搜索肿瘤新发、死亡病例,预防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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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新发、死亡病例汇报制度
在医疗过程中发觉肿瘤新发、死亡病例后,须填报《肿瘤新发或死亡病例汇报卡》,对并将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疗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实书》。
每个月5日前预防保健科将上月发觉肿瘤新发、死亡病例上报辖区内疾控中心。
填写肿瘤新发、死亡病例时,要具体填写姓名、性别、年纪、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肿瘤名称、肿瘤部位(亚部位)、诊疗日期、诊疗单位、诊疗依据、
3、死亡日期;如有条件时还要求填报组织(细胞)学类型、诊疗时分期等项目。死亡病例在填写肿瘤死亡病例汇报卡时,要同时填写新发病例汇报卡。
预防保健科做好肿瘤新发、死亡病例资料保留和管理,帮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预防保健科要定时检验各科室肿瘤病例汇报情况,进行定时督导,发觉问题立即处理,预防漏报。
从事肿瘤登记工作相关人员要遵从医学资料保密性标准,只将相关资料上报疾控中心,不得将内容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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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病例汇报和管理工作督导制度
1、建立定时督导工作制度。
2、督导内容:
4、肿瘤登记情况、制度建立、肿瘤登记汇报质
量、制度落实及资料整理情况。
3、每三个月对肿瘤登记汇报工作进行督导,每次须认真填写督导统计立即反应督导结果,每十二个月不少于4次。
4、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不定时开展督导、质控,立即
纠正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做好督导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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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登记工作培训制度
1、依据工作时间,安排单位内临床医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和学习统计。提议医院将此项培训纳入到对医师继续教育当中。
2、对新参与工作或新负责死亡汇报管理工作人员
5、要随时进
行培。
2、培训内容:肿瘤登记工作资料搜集方法、肿瘤编码基
本规则、肿瘤登记质量控制、肿瘤随访等。
5、公开中心相关科室电话,各监测单位发觉问题立即沟通。
每三个月利用督导时间开展现场培训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和指导,立即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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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登记工作随访制度
1、建立本院肿瘤病例随访工作制度。
2、肿瘤随访工作由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配合上级单位安排 人员进行。
3、随访形式:分为被动随访、主动随访。被动随访指经过肿瘤死亡汇报资料和发病资料进行查对,掌握肿瘤病例生存情况。主动随访指经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或派专员进行访视,了解肿瘤病例生存情况。访视方法通常为上门访视,时间间隔可依据病人生存情况确定,但最少1年一次。
4、随访方法:有电话随访、上门访视等方法。
5、每十二个月对辖区内肿瘤患者随访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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