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芜湖市城市电力安装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全企业职员安全生产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升职员安全素质,预防伤亡事故,降低职业危害,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教育培训纲领》特制订本制度。
2、各单位必需结合本单位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倡安全文化,做好全安全教育工作。
二、生产岗位职员安全教育
1、入厂教育
(1)新职员上岗前必需进行企业级、部室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
(2)企业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工程部、安保部、物资部、稽查室等部门参与。安全教育应包含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
2、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基础知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情况、劳动纪律和相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部室级安全教育由部室责任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含本部室职业安全健康情况和规章制度,关键危险危害原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关键方法,经典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项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含怎样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安全事项,经典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具(用具)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5)新职员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工种
3、教育
(1)从事起重、电火焊、带电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过专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评,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2)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需对相关人员进行对应有针对性安全教育。
(3)主管部门应常常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和灾难事故案例教育,不停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职员进行常常性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使职员自觉地遵纪遵法,推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单位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安全简报等多个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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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危险性作业,作业前必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并采取预控方法。
4、职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必需进行对应部室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一线人员离岗十二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需经过专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评合格才能上岗。
5、外单位施工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责任人,由安保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管理单位要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需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经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电力行业安全知识培训,考试、
5、考评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责任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公布调度命令人员,每十二个月6月前要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相关要求等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书面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责任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三、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新提拔生产单位行政领导,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评合格。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安全教育应包含国家相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相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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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参与省企业组织安全教育并经考评合格,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应包含国家相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汇报及调查处理程序,相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项内容。
3、全企业其它管理责任人(包含职能部门责任人、部室责任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教育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十二个月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安全教育应包含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知识,相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项内容。
4、班组长和安全员安全教育由企
7、业办公室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参与。每十二个月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安全教育应包含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知识、技能及本全企业、本班组和部分岗位危险危害原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经典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和应急处理方法等项内容。
四、组织管理
1、 总经理对企业职员安全教育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2、职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久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确保。
3、各部室依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生产岗位职员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工作。
4 、全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部管理。
5、企业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预防伤亡事故、降低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单位和职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