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安全质量奖罚制度办法工程安全质量奖罚制度办法一一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上级安全生产奖惩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合同段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以加大安全考核力度,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第二条第二条 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实行奖罚制度,促使全员重视安全问题,施工过程中从严控制,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二二 安全奖励安全奖励第三条第三条 对能严格按照规范、安全交底进行施工、全月无安全问题,得到项目经理部认可的施工班组,汇总入月底综合考评给予奖励。本
2、月发生安全事故(问题)则一票否决。第四条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有重要贡献者,责任心强、能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得到业主和监理肯定和表扬的给予奖励。三三 安全处罚安全处罚第五条第五条 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不指定、配备安全员,每月处罚施工队负责人 500 元一次,直至配备安全员。第六条第六条 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指挥者罚款 200 元,施工队负责人罚款 500 元。第七条第七条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作伪证,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罚款 500 元。第八条第八条 施工队接到项目部的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每次罚款 200 元;每超过整改日期一天,加罚 100 元/天
3、。第九条第九条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的每人罚款 200 元,施工队负责人每人每次罚款 400 元。第十条第十条 对安全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应的责任人一次处以 100200 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加倍处罚。(1)未进行班前讲话,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做好记录;(2)未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交底;(3)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未做检查记录;(4)其它不符合安全管理行为。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垫坐安全帽,项目部人员每人罚款 100 元,施工队队长 100 元,施工队工人每人罚款 50 元。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在工地打闹或工地睡觉;在禁烟区吸烟(油库等易燃易爆品处);酒后上班,每发现一次
4、罚款当事人 50元,施工队负责人罚款 100 元。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违章者罚款 200 元。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高空作业穿高跟鞋或拖鞋操作的;上架子、起重机械穿硬底鞋或易滑鞋,违章者罚 100 元,施工队负责人罚款 200 元。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高空作业时,不佩戴安全带,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违章者每次罚款 100 元,施工队负责人罚款 200 元。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乙炔瓶无回火装置,氧气、乙炔不按规定距离存放和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当事人 100 元,施工队负责人罚款 200 元。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对施工班组安全检查中,发现下
5、列情况之一者,将给相关责任人 50100 元的罚款,施工班组负责人200 元以上处罚,再犯者加倍处罚。(1)电焊工电焊时未戴防护面罩、电焊机未接地;(2)生活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3)不按安全交底施工。若因以上原因造成个人或他人伤害的,从重处罚责任人和施工班组。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发现有以下现象者,一次予以 300 元罚款,责成立即整改;对于问题严重的,将予以 500 元以上的重罚。(1)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不整齐,乱拉乱放,未按要求架空,在地上踩踏或浸泡水中。(2)闸刀无配电箱,配电箱无锁,配电箱无漏电保护器;(3)配电箱未接地、接零;(4)不用插头,而直接插入插座的;(5)易燃易
6、爆物品堆放处无消防用品;(6)各种施工机械违范安全操作规程;(7)不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安全培训的施工班组。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非电气专业人员擅自拆装电线,电灯等电气;电工未配备专用工具;工具未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违章者罚款 200 元。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严禁使用一箱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设备(含插座)每次罚款 200 元。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气割,电焊违反十不烧规定的罚 200 元/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未按场布图或指定地点处堆放材料、设备罚款 100 元。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在施工现场烧火取暖的,违章者罚款 200元/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职工宿舍内擅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
7、、电茶壶、热得快,每次罚款 100 元。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新开挖的泥浆池或基坑必须按标准布置,尺寸、规格必须符合要求,围栏必须按要求设置,泥浆池或基坑开挖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罚 4001000 元,泥浆池或基坑未按要求设置围栏,每次罚 200500 元。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已开挖的泥浆池或基坑围栏垮塌、歪斜未及时扶正,围栏污染严重未及时冲洗,或警示牌歪斜、倾倒、污染严重的,每次罚 100300 元;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钢筋加工场应经常清扫,各种废料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或及时清理,钢筋加工场场地混乱,未及时清扫,废料乱丢乱弃,每次罚 100300 元。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现场旗子、标语、标
8、识牌齐全,警戒线到位,不得歪扭并注意保护。否则罚款 100300 元。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未遂事故及事故处理:发生一起落水、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倒塌、漏电等无人员伤亡及机械损坏的、严重未遂事故,施工队负责人罚款 500 元,(责任人罚款 200 元);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施工队负责人罚款 2000 元,(责任人罚款 500 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大火灾、机械事故,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罚外,另施工队负责人罚款 5000 元(责任人罚款 2000 元);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重大火灾、机械事故,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处罚外,另施工队负责人罚款 10000元(责任人罚款 5000 元)。第三十条第三
9、十条 其他(1)中交指大检查中发现问题通报的,罚 10005000元。(2)监理项目部检查发现问题通报的罚 20008000元;发现问题以监理通知单形式要求整改的罚 10003000元;停工整顿的罚 5000 元30000 元;(3)指挥部检查发现问题通报的罚款 300020000 元,进行停工整顿的罚 500030000 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凡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细则,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本细则又未作出规定的,经理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可依据情节、性质、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上述罚款项目,一经发现和指出,必须立即纠正,严重的实行停工整改,开出罚款单后,由安质部
10、移交财务部扣除,进行专款专用,对表现好的施工伍进行奖励四四 附则附则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部分,另行补充。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工程质量奖惩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奖惩实施细则一一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企业信誉,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创建精品工程,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条 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实行奖罚制度,促使全员重视质量问题,施工过程中从严控制,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创优观念。第三条第三条 对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成绩突出、有重要贡献者,责任心强、能提出合理
11、化建议者,得到业主和监理肯定和表扬者给予奖励;第四条第四条 对于因施工原因而造成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的不合格,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对责任心不强的人员及行为有可能造成不合格的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二二 质量奖惩办法质量奖惩办法第七条第七条 内业资料管理,奖罚措施详见二分部内业资料管理办法内业资料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一次处以 100200 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加倍处罚。(1)隐蔽工程检查资料短缺或填写有较大失误者;(2)分项工程已完工一月而未及时填写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者;(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无产品合格证或缺乏有效质量检验资料者;(4)伪造试验报
12、告及其它内业资料者;(5)不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及其它资料者。第八条第八条 对用于施工的材料如发现以下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 200500 元罚款;若因以下原因造成损失者,将从重处罚。(1)不按标准进行标识者;(2)钢材无合格的料场或就地胡乱堆放、不符合要求者;(3)混凝土常规试验指标(如强度等级、坍落度等)不能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但已用于施工;(4)因混凝土供应不及时造成浇注中断,产生质量问题者。第九条第九条 报检程序(1)施工班组先自检,然后报现场技术员检验、最后报监理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不按照本程序进行或引起监理工程师异议(造成通知、停工、或很坏影响)的罚款 300500 元;
13、(2)凡是没有按照本程序进行施工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损失自行承担;(3)不按照检验程序施工的,引起严重后果的,安质部在月底计价方面不予认可。第十条第十条 发现有以下现象者,给予施工班组罚款处理。对于问题严重或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的情况,将予以加倍从重处罚。1、不按设计及规范施工,偷工减料、蛮干者,处以200500 元罚款,责成返工处理。2、混凝土(1)模板支撑不合理,板缝不严漏浆,模板平整度不好,钢模除锈不到位,限期整改,且给予罚款 200500 元;(2)砼工程中系人为因素造成的跑模、气泡、漏浆、蜂窝、麻面、漏筋、过振、错台等外观质量缺陷处以200500 元罚款;(3)外露部分砼由于不按规定涂抹
14、脱模剂,造成砼颜色不一致,影响观感质量者处以 200500 元罚款;(4)未按有关要求处理施工缝的处以 200500 元罚款;(5)养护设备(水池、水泵、水管等)齐全,专人进行养护,养护及时覆盖,洒水到位,任何时间都保证潮湿,养护期不小于 7 天。养护不到位的罚款 200500 元,由于养护不到位而造成承台或墩身裂缝的罚款 6001000 元,且返工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7)在拆模后,如混凝土表面有缺陷的,应及时通知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在指导下慎重修补,先修补一小块,看效果如何,然后再展开修补。如无精修人员应及时反映和沟通,修补动作要快。对不沟通胡乱修补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 200500
15、 元,且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3、预埋件砼工程没有按规定埋设预埋件,错埋、漏埋的处以200500 元罚款,且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4、钢筋(1)钢筋种类规格乱用处以 200500 元罚款;(2)钢筋绑扎、焊接、间距不符合规定或接头位置不正确处以 200500 元罚款,损失自行承担;(3)钢筋严格按照图纸尺寸进行施工,如有漏筋罚款200500 元,损失自行承担;(4)现场材料摆放整齐,钢筋、钢筋成品、半成品不得直接放在地面或硬化地面上,必须按要求做好支垫,且上面要做好覆盖,否则罚款 200300 元;(7)结构物位置、尺寸有误的处以 200500 元罚款,损失自行承担。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1、QC 活
16、动对开展 QC 活动成绩显著,QC 活动成果获局三等奖的小组给予 1000 元奖励,获局二等奖的 QC 活动小组给予 2000元奖励;获局一等奖的 QC 活动小组给予 3000 元奖励;获省、部优秀奖及中交总公司一等奖的给予 5000 元奖励。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其他1、各单位必须保证质检机构独立行使质量监察、检查权,凡对质检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从重给予经济处罚。2、各级质检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施工现场人员应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意见,不得消极懈怠、无理顶撞甚至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打击报复,出现以上情况将从严处理。3、质检、试验人员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4、同一工程项目中不重复奖惩,取最大金额进行奖罚。四四 附则附则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部分,另行补充。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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