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淇滨大道(楝花巷-嵩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GZB-2015-129 招 标 人: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卷 招标公告 3 第二卷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9 第一章 总 则 9 第二章 招 标 文 件 10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第五章 工程款的支付 16 第六章 开 标
2、 17 第七章 评 标 17 第八章 中标通知及合同授予 20 第三卷 评标办法 27 评标办法前附表 27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29 第四卷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4 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4 第六卷 技术标准和要求 71 第七卷 投标文件格式 97 技术标 115 文件编制人:赵长博 文件审核人:田 天 第一卷 招标公告 淇滨大道(楝花巷-嵩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
3、号:SGZB-2015-129 1.招标条件 淇滨大道(楝花巷-嵩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淇滨区市政管理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次招标活动。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到位;本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淇滨大道(楝花巷-嵩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位置:淇滨区 2.3建设内容、规模、标准:需对淇滨大道及分支管网污水工程(楝花巷-嵩山路)西侧,全程1830米进行顶管和污水管线建设。 2.4投资概算:238.5万元 2.5发包方式:公
4、开招标 2.6计划工期:60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3.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企业自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个;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5、询结果告知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依据鹤壁市有关规定,本工程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1日 - 2015年12月7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附件一:招标文件 】 【附件二:施工图纸】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 5.2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文件费用(如不按时交纳文件费用,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
6、日09时30分截止。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大楼西门上三楼第一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
7、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9380082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392-2133881 15839211852 电子邮箱: hbjtzb@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第二卷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8、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93800829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392- 2133881 电子邮箱:hbjtzb@ 联系人:吴合明 15839211852 1.1.4 项目名称 淇滨大道(楝花巷-嵩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楝花巷-嵩山路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到位 1.3.1
9、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状况良好,在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5.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个;(中标通知书和建筑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 6.拟派项目经理
10、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10天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15天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补遗澄清,答疑文件,招标人
11、通知,拦标价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15天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1日0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12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12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等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应在2015年12月17日17:00时前以电汇或转帐形式
12、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拨付交至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0000 0079 8122 8224 0012 行 号:4024 9700 2016 注意: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做到一标段一缴纳,不能两个及以上标段一起缴纳。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有标段号的还需注明标段编号,未在用途栏注明交易登记号和标段号或注明错误的,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 (3)投标保证金以到达保证金专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
13、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保证金专户。 (4)开标工作结束,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需提供以下证件: ①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②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转账单; ③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 年; 指 2012 年01月01 日起至 2014年 12月31日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3 年; 指 2012 年01月01 日起至 2014年 12月31日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14、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近3 年; 指 2012 年01月01 日起至 2014年 12月31日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报价文件加盖造价师或造价员相关专业执业专用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份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2册,分别为: 商务标, 技术标, 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
15、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第一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第一开标室 5.2 标书密封检查及顺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唱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 7.1 是否授权
16、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不低于本工程建设规模的工程。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被工程主管单位上网通报有不良行为。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见补遗) 10.3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人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
17、 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电子版格式要求:文字,报表采用wps,图片采用PDF格式 。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5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
18、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19、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第一章 总 则 1.1 工程概况:淇滨大道(楝花巷-嵩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20、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1.1.1工程名称:淇滨大道(楝花巷-嵩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1.1.2 结构形式:顶管及污水管道。 1.1.3建设地点:淇滨区楝花巷-嵩山路。 1.1.4现场情况: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1.1.5建设规模:,全程1830米进行顶管和污水管线建设。 1.1.6项目估算总投资:总投资额约238.5万元。 1.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已经到位。 1.1.9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1.10质量要求:合格 1.1.11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1.2 招标要求:
21、 1.3招标范围:见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1.4.1资格要求;见前附表 1.5 承包方式及要求: 1.5.1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得调整(调价因素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1.5.2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与擅自分包。 1.5.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因故确需离开工作岗位则应向招标人提出报告,批准后方可。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2、 1.5.4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或设备,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认可,购置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 1.5.5中标人应保证服从业主方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6招标范围内未包括的工程 1.6.1如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同意新增加的工程按投标报价与预算价相同等的比率取费,设计变更及签证发生的费用亦按此取费。 1.7施工用水、电,分别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收费单据结算。招标人在给中标人拨付工程款时,扣除招标人代中标人交付的水、电费;水电费的线路损耗由中标人承担。 1.8投标费用: 投
23、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2011]534号文件所规定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天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进场交易费。) 1.9现场条件: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第二章 招 标 文 件 2.1 招标文件的内容: 2.1.1 投标人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规定格式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责任由投标
24、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2.1.2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文件: 第一卷 招标公告 第二卷 投标须知(含前附表) 第三卷 评标办法 第四卷 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 第六卷 技术要求与规范 第七卷 投标书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注:质疑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2.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召开答疑会议将答疑结果以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5、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修正: 2.3.1在规定的时限内,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2.3.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4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内容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
26、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业绩标和技术标两部分) 3.1.1商务标、业绩标 3.1.1.1投标函 3.1.1.2投标书格式 3.1.1.3法人代表授权书 3.1.1.4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3.1.1.5服务承诺;(投标人拟在本工程中技术力量、资金投入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与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积极认真配合的承诺;对招标人有无其他实质优惠;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等)。 3.1.1.6项目部组织机构形式、拟派项目部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工作年限、本工程中拟担任的职务。 3.1.1.7投标人认为与本工程投标可能有关的其他资料; 3.1.2业绩标 2.1.2.1建造师
27、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3.1.2.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表; 3.1.2.3用于本次投标工程的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3.1.2.4 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3.1.3技术标 3.1.3.1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3.1.3.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a.主要施工方法 b.拟投入的主要物质计划 c.拟投入主要机械 d.劳动力安排计划 e.确保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 f.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g.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h.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28、 i.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经济管理措施 j.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k.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2.投标文件格式 3.2.1投标文件包括本章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投标书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2.2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3.2.2.1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使用胶装。投标文件胶装后裁成A4规格。 3.2.2.2标书文本采用A4规格的白色纸张,编制目录,页码。 3.2.2.3施工进度横
29、道图或网络计划图及施工平面布置图应采用电脑绘制,白色纸张,黑色打印。 3.2.2.4标书版面整洁、字迹清楚。 3.2.2.5投标文件不得有涂改和行间插字,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3.3.1本招标文件以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3.3.2 工程预算造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指南》、《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二00八)》和省市有关造价文件编制。
30、 3.3.3土建主材及安装未计价材若招标人未制定材料价格,则按2015年第四期《鹤壁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信息》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3.3.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3.3.5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和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和总价,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3.3.6工程量变更时清单报价中有单价,采用原单价,出现工程量发生任何减少或增加,都不能变更投标分项子目的单价,同时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
31、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3.3.8“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3.3.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3.3.9.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3.3.9.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
32、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3.3.9.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 3.3.10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3.3.10.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3.3.10.2 措施项目
33、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现行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3.10.3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四卷“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 3.3.10.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3.3.10.5 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
34、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3.3.11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3.12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3.3.13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35、 3.3.14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3.3.15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3.3.16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4投标保证金:见前附表3.4.1条。 3.4.1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原渠道返还给投标人。 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上述条款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6、 3.4.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4.4.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3.5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3.5.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以壹套(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相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3.5.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加盖投标人单
37、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 3.5.3投标文件商务标中若报价表的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总价数字表示的数据与文字表示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为准。 3.5.4专项条款:农民工保障金的承诺(包含以下内容) 3.5.4.1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5.4.2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注:投标人在工程投标文件中不具备以上二项内容的,在开标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 3.6拦标价的编制
38、依据及作用; 3.6.1招标人拦标价编制依据; 3.6.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6.1.2招标文件及相关答疑、施工图纸; 3.6.1.3工程量清单; 3.6.1.4国家技术标准及规范; 3.6.1.5《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设工程、和安装工程。 3.6.1.6土建主材及安装未计价材若招标人给出指定价格则按指定价格,未指定的材料价格,则按2015年第四期《鹤壁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信息》材料预算价格计算。水泥按鹤壁同力水泥价格计算。 3.6.1.7土方外运暂按1KM考虑; 3.6.1.8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
39、拆费、不计取风险系数; 3.6.1.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现行标准,足额计取并列入不可竞争费,不参与商务标评分,并在编制说明中单列此项。工程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进行结算。 3.6.2拦标价在开标前七天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拦标价的,该投标人的商务标得零分。 3.6.3各投标人在报价中应根据市场行情自主确定材料单价,不受拦标价所选用材料价格的限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1 投保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在两个包装内,并相应表明“正本”和“副本”。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则
40、以正本为准。 4.1.2使用档案盒密封,并按档案盒上的内容填写工程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截止时间 4.2.1 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11项之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 4.2.2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2.3如果截标时递交标书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招标人将不进行下一步的开标和评标程序;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4.3迟交
41、的投标文件 4.3.1 招标人在本须知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4.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4.1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3.2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2 根据本须知第4.2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第五章 工程款的支付 5.1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验收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5%,二年后支付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15%。三年后支付评审后的工程
42、结算价的1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4年支付评审后工程结算的余款。 5.2结算时调整工期价款的范围: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和投标人三方另行洽商,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5.2.1设计变更:变更建筑面积(体积)、改变建筑标准、改变结构类型。 5.2.2 招标人提供的地下管网,地下构筑物等资料或地质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引起的工程处理费用及增加的工期; 5.3.3 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的,只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 第六章 开 标 6.1 开标 6.1.1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上述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
43、加(出席开标会议人员及要求详见前附表)。 6.1.2开标会议于 2015年12月21日09::30 分时整(北京时间)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顺序,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商务分册(技术分册在评标时予以拆启)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投标质量,投标工期,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内容。 6.1.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在登记册上签到以证明出席。 第七章 评 标 7.1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
44、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2评标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应遵循下述原则: 7.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7.2.2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技术可行; 7.3评标纪律: 7.3.1 评标活动实行封闭式管理。评标会场只允许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是由参加评标的业主评委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及监督人员进入,评标委
45、员会以外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评标会场; 7.3.2 凡进入评标会场的人员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7.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评标会场。因特殊情况确需暂时离开的,应当向监督人员说明情况,并由监督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7.3.4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3.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向监督人员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正常现象; 7.3.6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
46、他好处。 7.3.7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监督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7.4评标方法:见第三卷 评标办法 7.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1)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当评委会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下列情况属于
47、重大偏差: A.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B. 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的; C. 投标文件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的; D.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没有期限; E. 投标文件无报价、无质量等级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的; F.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G.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H.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4.1.2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
48、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如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7.4.1.3 评标委员会不对无效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偏差,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7.5评标程序: 分初审、详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三个阶段。 7.5.1初步评审 7.5.1.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
49、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a.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b.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d.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拟准备负责管理和实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无本单位的社会劳动保险的。 e.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5.2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其技术部分作进一步分析以及评审与比较。技术标详细评审结果不作为废标条件。 7.6评标内容的保密: 7.6.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情况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7.6.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其它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第八章 中标通知及合同授予 8.1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