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标准 Q/SQR·04·209—2001 汽车直流电磁继电器(试行) 代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汽公司冷却风扇启动继电器、卸荷继电器、进气预热继电器、雾灯继电器、喇叭继电器,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冷却风扇启动继电器、卸荷继电器、进气预热继电器、雾灯继电器、喇叭继电器等汽车继电器。
2、2 引用标准 下面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423.1-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3、 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GB2423.22-198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SJ2845.1-1987 电器继电器第七部分: 总规范:由或无机电继电器测试方法 QBV.01-820 66 汽车电子零件的电磁兼容性 导线连接干扰 QBV.01-821 66 汽车电子零件的电子兼容性 发射干扰 3 产品分类 3.1产品品种,型式和规格参数。 3.1.1品种、型式和规格参数
4、见表1。 3.2结构尺寸 外型结构和尺寸,见产品图纸规定。 表1 额 定 电 压 (V DC) 额 定 电 流 (23℃ mA) 动 作 电 压 ( V) 释 放 电 压 ( V) 触点形式 触 点 负 载 (阻性) 无并联电阻 并联电阻 T T 6 ≤303 ≤341 ≤3.6 ≤4.5 ≤3.6 ≤3.6 1H或1Z 14V DC 1H:40A(20
5、A) 1Z:NO.40A(30A) NC.30A(20A) 12 ≤150 ≤170 ≤7.0 ≤8.4 ≤3.6 ≤3.6 24 ≤80.8 ≤91 ≤14.2 ≤16.0 ≤3.6 ≤3.6 4技术要求 4技术要求 4.1环境条件 4.1.1 温度贮存(无载):按5.2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继电器的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2条规定,接触压降应符合4.2.3条规定。 4.1.2 温度贮存(带载):按5.3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继电器的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2条规定,接触压降应符合4.2.3
6、条规定。 4.1.3 温度变化:按5.4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继电器的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2条规定,接触压降应符合4.2.3条规定。 4.1.4 交变湿热:按5.5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继电器外观应无锈蚀和变形,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3条规定。 4.1.5 振动:按5.6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继电器应无机械损伤和结构松动,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3条规定,接触压降应符合4.2.3条规定。 4.1.6 盐雾(只适用于环氧封结的继电器):按5.7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 ,继电器应无因腐蚀而引起的断裂、破裂、掉片、镀层剥落或金属的
7、裸露现象。 4.1.7 二氧化硫(只适用于环氧封结的继电器):按5.8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继电器应无因腐蚀而引起的断裂、破裂、掉片、镀层剥落或金属的裸露现象。 4.2 使用性能 4.2.1定电流:按5.9条规定进行测试。继电器的线圈额定电流应不大于表1的规定。 4.2.2动作和释放电压:按5.10条规定进行测试。继电器的动作和释放电压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3接触压降:按5.11条规定进行测试。继电器的任何一对闭合触点的静态接触压降应不大于表2中的规定的相应数值。 表2
8、 继电器类型 允 许 的 静 态 接 触 压 降 初 始 值 寿 命 试 验 后 1H型继电器 100mV 100mV 1Z型继电器 NO.200mV NC.250mV NO.400mV NC.500mV 4.2.4 绝缘电阻:按5.12条规定进行试验。继电器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 MΩ。 4.2.5 介质耐压:按5.13条规定进行试验。应能承受500V(交流50Hz有效值)的
9、试验电压而无损坏,漏电流应不大于1mA,也不允许有飞弧,闪烁或绝缘击穿的现象。 4.2.6 线圈电压:按5.14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继电器的额定电流应符合4.2.1条规定,动作电压 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2条规定,接触压降应符合4.2.3 条规定。 4.2.7 线圈瞬时过电压:按5.15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继电器的额定电流应符合4.2.1条规定,动作电压 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2条规定,接触压降应符合4.2.3 条规定。 4.2.8 极限连续电流:按5.16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动作电压 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2条规定,接触压降应符合4.2.3 条规定。 4.2.9 过
10、负载:按5.17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动作电压 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2条规定,接触压降应符合4.2.3 条规定。 4.2.10 电寿命:按5.18条规定进行试验。在循环过程中,用指示灯监测电器触电的工作状态应无失效现象。试验后,对继电器测试立即进行热寿命试验。 4.2.11 热寿命:按5.19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继电器应无机械损伤和结构松动,动作电压 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2条规定,接触压降应符合4.2.3 条规定,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 MΩ。 4.2.12 电磁兼容性:按5.20规定进行试验。继电器的干扰脉冲应符合下列要求:脉冲: US≤-100V,T≤20
11、ms。 4.2.13 机械寿命 按5.23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动作电压 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2条规定,接触压降应符合4.2.3 条规定,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 MΩ。 4.3 物理性能 4.3.1 外观和尺寸:按5.21规定进行测试。继电器的金属零件应无锈蚀、绝缘零件应无裂纹和开裂,标志应完整、正确、清晰,外形结构和尺寸应符合归档图纸规定。 4.3.2 机械强度:按5.22规定进行测试。试验后,继电器应无机械损伤 和结构松动 ,引出端应无断裂、凹陷,外壳和底板之间的连接应无完整无缺。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2规定,接触压降应符合4.2.3规定。 5试验
12、方法 5.1试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均在下列标准试验条件下进行。试验后,继电器的恢复均应在标准试验条件下进行。 温度:2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106kPa。 5.2温度贮存(无载) 按GB2423.2试验Bb的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高温贮存:90℃,48h; b) 测试后的测量:按5.10,5.11规定测量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接触压降应符合4.1.1规定。 5.3 温度贮存(带载) 按GB2423.1试验Ab和GB2423.2试验Bb的规定进行试验,并符合下列细则和规定 a) 低温贮存
13、-40℃,24h; b) 高温贮存:70℃,24h; c) 温度转换时间:≥1h; d) 激励值:额定电压; e) 通断时间:5a接通,5a断开; f) 试验期间的触点负载:按表1的规定; g) 试验后的测量:分别按5.10规定测量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 、接触电压,应符合4.1.2规 定。 5.4 温度变化 按GB2423.22试验N a的规定进行试验,并符合下列细则和 特殊规定: a) 低温Ta: -40℃; b) 高温Tb: 70℃; c) 循环数:4次; d) 暴露持续时间t1:1h; e) 转移时间:t2:2h; f) 激励值:额定电压;
14、 g) 通断时间:5a接通,5a断开; h) 试验期间的测量:按5.10、5.11规定测量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接触压降,应符合4.1.3规定。 5.5 交变湿热 按GB2423.4试验Db的规定进行试验,并符合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温度:40℃; b) 周期数:3d; c) 降温阶段相对湿度下限值:95%; d) 试验后的测量:检查继电器有无锈蚀和变形,分别按5.10、5.12规定测量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绝缘电阻,应符合4.1.4规定。 5.6 振动 按GB2423.10试验Fc的规定进行试验,并符合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频率范围:10~60Hz;
15、b) 振幅值:10~13Hz时,单振幅1.5mm,13~60Hz时,加速度20m/s2; c) 方向:三个方向; d) 试验持续时间:24h(三个方向同时振动); e) 试验后的测量:检查继电器有无机械损伤和结构松动,分别按5.10和5.11规定测量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接触压降,应符合4.1.5规定。 5.7 盐雾(只适用于环氧封结的继电器) 按GB2423.17试验Ka的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试验持续时间:144h; b) 试验后的测量检查继电器镀层的脱皮、掉皮、起泡及由于腐蚀而引起的金属的裸露现象。 5.9 额定电流 在测试之前,继电器应在
16、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不少于2h.线圈加额定电压,然后将标准电流表串结在回路中测量额定电流,应符合4.2.1规定。 5.10 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 按SJ2845第24条的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 a) 继电器所处的方位,要防止外磁场的影响; b) 预处理值;线圈加额定电压使其磁化,时间不少于3s,然后使其回复原状态; c) 监测细节:逐渐增加线圈电压,用指示灯监测触点的切换,切换时的电压即为动作电压。线圈电压升至额定值后逐渐低电压,用指示灯监测触点的切换,切换时的电压即为释放电压; d) 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应符合4.2.2规定。 5.11 接触压降 按SJ
17、2845.1第23条的规定进行测试,并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测量类别:静态; b) 测试点:触电闭合时的引出端之间; c) 测试电流:10A, 5.12 绝缘电阻 按SJ2845.1第22条的规定进行测试,并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测试点:继开触点引出端之间、线圈引出端与触点引出端之间; b) 测量电压:100V DC; c) 绝缘电阻:应符合4.2.4规定; 5.13 介质耐压 按SJ2845.1第20条的规定进行测试,并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试验电压施加点:断开触点引出端之间、线圈引出端与触点引出端之间; b) 试验电压值:
18、500V(交流50Hz有效); c) 试验时间:1min; d) 最大漏电流;1Ma; 5.14 线圈过电压 继电器触点应承受表1的额定负载,线圈施加表3 规定的过电压,使其处于吸合的工作状态,并保持1h.试验结束后,分别按5.9、5.10、5.11规定测量额定电流,动作电压合释放电压、接触压降,应符合4.2.6规定。 表 3 额 定 电 压(V) 线 圈 过 电 压(V) 6 8.3
19、 12 16.5 24 33 5.15 线圈瞬时过电压 继电器触点应承受表1的额定负载,线圈施加表4规定的瞬时过电压,使其处于吸合的状态,并保持2min.试验结束后,分别按5.9、5.10、5.11规定测量额定电流、动作电压合接触压降应符合4.2.7规定。 表 4 额 定 电 压(V) 线 圈 瞬 时 过 电 压(V) 6
20、 12 12 24 24 48 5.16 极限连续电流 按SJ2845.1第44条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环境温度:70℃; b) 激励值:额定电压; c) 动合触点的极限连续电流:按表1的额定负载; d) 动断触点的极限连续电流:按表1的额定负载; e) 持续时间:1h; f) 试验后的测量 :分别按5.10、5.11的规定测量动作电压合释放电压、接触压降,应符合4.2.8规定。 5.17 过负载 按SJ28
21、45.1第45条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激励值;额定电压; b) 触点负载:按表1的额定负载的两倍; c) 试验持续时间;10min; d) 试验后的测量:分别按5.10、5.11规定测量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接触压降,应符合4.3.2规定。 5.18 电寿命 按SJ2845.1第41条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总循环次数:3×104; b) 监测方法:方法2; c) 触点失效判据:动合触点粘结和不断开或断开触点不闭合; d) 温度:常温; e) 激励值:额定电压; f) 循环次数和负载系数:循环速率10次/min,负载
22、系数:50%; g) 触点负载:按表1的规定; h) 试验后的测量:无。 5.19 热寿命 按SJ2845.1第43条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时间:8h; b) 环境温度:60℃; c) 激励值:额定电压; d) 触点负载:按表1规定; e) 试验后测量:检查继电器有无机械损伤和结构松动,分别按5.10和5.11、5.12规定测量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接触压降,应符合4.2.11规定。 5.20 电磁兼容性 按 QBV.01-820 66和QBV.01-821 66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并符合4.2.13的规定。 5.21 外观和
23、尺寸 按SJ2845.1第17条规定进行测试2,并符合4.3.1规定。 5.22 机械强度 按GB2423.29试验Ua1的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施加的力:外壳与6.3mm宽引出端之间:150N,外壳与9.5mm宽引出端之间:200N,外壳与2.8mm宽引出端之间80N,外壳与底板之间:245N; b) 试验持续时间:30s; c) 试验后的测量:检查继电器有无机械损伤和结构松动,引出端与外壳有否损伤,分别按5.10、5.11规定测量动作电压和释放电压、接触压降,应符合4.3.2规定; 5.23 机械寿命 按SJ2845.1第
24、42条规定进行测试,并符合以下细则; a) 总循环数:1×106; b) 监测方法:方法2; c) 性能检测:方法2; d) 激励值:额定电压; e) 速率:f=10Hz; 试验后测量动作,释放电压(按5.1、5.11)接触压降,绝缘电阻(按12条)。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责任 制造方应负责完成本标准的所有检验,检验均应有制造方技术检验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单位进行。必要时,订货方有权按本标准规定进行任何项目复验。 6.2合格责任 所有继电器必须符合本标准第3章和第4章的要求,检验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货方接收有缺
25、陷的产品。 6.3检验分类 本标准中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鉴定检验; b) 质量一致性检验 6.4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应在主管部门认可的实验室中进行。经受鉴定检验的样品,应是采用生产线上的正常使用的设备和工艺所生产的产品。 6.4.1样本大小:经受鉴定检验的继电器数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检 验 项 目 要求条款 试验方法条款 受检的样品数 允许的不合格产品 1组
26、 外观和尺寸 4.3.1 5.2.1 全部产品 0 额定电流 4.2.1 5.9 动作和释放电压 4.2.2 5.10 接触压降 4.2.3 5.11 绝缘电阻 4.2.4 5.12 介质耐压 4.2.5 5.13 2组 温度贮存(无载) 4.1.1 5.2 3 0 温度贮存(带载) 4.1.2 5.3 温度变化 4.1.3 5.4 3组 线圈过电压 4.2.6 5.14 3 0 线圈瞬时过电压 4.2.7 5.15
27、 极限连续电流 4.2.8 5.16 过负载 4.2.3 5.17 机械强度 4.3.2 5.22 4组 交变湿热 4.1.4 5.5 2 0 5组 振动 4.1.5 5.6 6 0 6组 盐雾(只适用于环氧封结的继电器) 4.1.6 5.7 2 0 二氧化硫(只适用于环氧封结的继电器) 4.1.7 5.8 2 0 7组 电寿命 4.2.10 5.18 3 0 热寿命 4.2.11 5.19 8组 电磁兼容
28、性 4.2.12 5.20 2 0 9组 机械寿命 4.2.13 5.23 0 0 6.4.2检验项目和服务:样本应按表5中的顺序和规定的项目经受检验,全部样品均应经受1组的检验,然后按表5规定将样品分成2组至8组(接通用的),分别经受各组的检验。 6.4.3不合格数:若不合格数超过表5中的允许数目,则不给予鉴定批准。 6.5质量一致性检验 6.5.1逐批检验 6.5.1.1检验批:一个检验批应在基本相同条件下生产,并且一次提交检验的同一类型所有继电器组成。 6.5.1.2检验项目和顺序:检验应有表6规定的检验项目组成,并按其所示顺序进行。
29、 表 6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条款 试验方法条款 检查水平 合格质量水平 1 外观和尺寸 4.3.1 5.21 Ⅱ 1.5 2 额定电流 4.2.1 5.9 3 动作和释放电压 4.2.2 5.10 4 接触压降 4.2.3 5.11 5 绝缘电阻 4.2.4 5.12 6 介质耐压 4.2.5 5.13 6.5.1.3抽样方案:按GB2828中的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应符合表6的规定。 6.5.1.4不合格数:如
30、果一个检验批不合格,则制造方可对该批进行返修,在纠正缺陷或剔除不合格品之后用提交检验,再提交的批应采用加严检验,这样的批应与新批隔离,并应明确表明交收检验批。 6.5.1.5样本的处理:检验合格的样本,若样本代表的批接收被接受,有样本参数仍在规定的允许偏差之内,则可以按合同或订单交付订货方。 6.6周期检验 6.6.1检验项目和顺序:检验应由表7规定的检验项目组成,并按其所示顺序进行。经交收检验的继电器样本应从逐批检验合格批中抽取。 6.6.1.1 抽样方案:按GB2829中规定判别水平值的一次抽样方案,从所生产的每一类型的继电器中的抽取样本,样本数和判别数应符合表7的规定。 6.6
31、1.2 检验周期:周期检验应以1年为间隔周期。 6.6.1.3 样本检查:所有样本应按逐批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不合格时,应以合格样品换取,同时分析原因,并输入周期检验报告,但不作为周期检验结果的依据, 6.6.1.4 不合格的处理:如果检验样本不合格,则逐批检验停止,应由制造厂查明原因,在材料或工艺或在此两方面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疵病,应再次周期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逐批检验。 6.6.1.5样本的处理:经受过周期检验的样本,不应作为合格品按合同或订单交付订货方。 7 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标志:继电器上的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32、 a) 制造方名称和商标; b) 型号和规格; c) 底视电路图; d) 制造日期。 7.1.2 包装标志:继电器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制造方名称和商标; b) 型号和标准; c) 产品标准编号; d) 数量; 包装日期。 7.2 包装 7.2.1 盒包装 :继电器应装入具有防潮能力的塑料盒,盒内应放有合格证,并采用胶带纸封扎。 7.2.2 箱包装:装有继电器的包装盒内应装入洁净、干燥的瓦楞纸箱中,箱底应衬以气垫,包装盒于纸箱之间间隙用气垫填密,箱内应除有装箱单,箱外除注7.1.2规定外,还应注明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总重量、编号、收发单位等,应符合GB191
33、和GB388的规定。 7.3运输 允许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但需避免剧烈振动和冲击、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雪侵袭。 7.4贮存 包装好的继电器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0~35℃,相对湿度80%以下,周围空气不含酸、碱性和其他腐蚀性气体的库房中。 表7 检 验 项 目 要求条款 试验方法条款 受检的样品数 判别数组 1组 Ac Re 温度贮存(无载) 4.1.1 5.2 3 0 1
34、温度贮存(带载) 4.1.2 5.3 温度变化 4.1.3 5.4 2组 线圈过电压 4.2.6 5.14 3 0 1 线圈瞬时过电压 4.2.7 5.15 极限连续电流 4.2.8 5.16 过负载 4.2.9 5.17 机械强度 4.3.2 5.22 3组 交变湿热 4.1.4 5.5 2 0 1 4组 振动 4.1.5 5.6 6 0 1 5组 盐雾(只适用于环氧封结的继电器) 4.1.6 5.7 2 0 1 二氧化硫(只适用于环氧封结的继电器) 4.1.7 5.8 2 0 1 6组 电寿命 4.2.10 5.18 3 0 1 热寿命 4.2.11 5.19 7组 机械寿命 4.2.13 5.23 0 0 1 拟稿: 校对: 审核: 批准: 受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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