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某矿业制度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不断促进公司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各类制度的分类、效力范围及其规划、起草、评审、发布、修订和实施程序,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监督、修订、废止等管理。第三条 制度管理原则(一)符合性原则:制度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二)前瞻性原则: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制度,避免因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而频繁修改。(三)实效性原则:从公司运营实际出发制定制度,认真调查研究,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四)系统性原则:从公司全局出发制定制
2、度,避免制度间相互冲突。第二章 制度分类第四条 公司级基本管理制度一、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纲领性与指导性,且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制度文件。二、以“xxx管理体系”和“xxx管理制度”等命名的制度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各类管理体系文件、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员工管理手册。第五条 公司级专项管理制度一、规范公司各项专业职能活动的职能管理制度,是职能部门的纲领性文件。二、以“xxx管理办法”、“xxx技术标准”等命名的制度文件,包括:业务范围横跨若干部门但以某个部门为主体的部门级制度。第六条 部门级管理制度一、规范公司各部门内部各项业务活动的业务管理制度,只适用于个别部门的具有指导开展业务工作的规范性
3、文件。二、以“xxx管理细则”、“xxx管理规定”、“xxx操作规范”、“xxx作业规范”等命名的制度文件,包括部门内部执行的业务管理制度。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七条 制度评审委员会公司设立制度评审委员会,对公司所有制度进行评审。一、制度评审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公司企业管理部、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办公室、法务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制度评审委员会职责:1.审定公司制度建设规划;2.审定公司年度制度修订计划;3.审定公司重要规章制度草案;4.审定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草案;第八条 企业管理部公司制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4、:一、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中长期建设规划;二、负责牵头制订、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三、负责牵头、参与公司制度的评审;四、负责公司专项制度、规程、标准、实施细则的审核备案;五、负责综合评估公司制度情况,定期汇编发布公司管理制度清单;六、负责公司各类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反馈。第九条 各部室车间一、负责依据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订/修订公司的专项管理制度、各类实施规定、细则、标准、流程等;二、负责对本部门适用的基本管理制度、专项管理制度、各类实施规定、细则、标准、流程进行组织宣传、培训;三、负责对所发布制度在本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每年12月底前,将本部门
5、制度全年执行进行总结,根据执行情况提出制度建设和制度修改的建议,报送企业管理部。第四章 管理程序第十条 立项一、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均可以书面提议制订/修订管理制度,其内容须注明制度制定的依据、要解决的问题、制度需规范的主要内容和拟定部门等。二、企业管理部对报送的制度制定建议书进行调研评估后认为可以立项的,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纳入公司年度或月度制度制订计划中予以落实。第十一条 起草一、制度草案由提议部门负责起草,制度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以提议部门为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第十二条 初审制度草案及有关说明起草完毕后,送交企业管理部进行
6、初审,由企业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制度草案按照以下主要方面进行审订:一、制度草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二、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制度是否统一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三、制度草案格式、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公司制度体系的要求。第十三条 评审一、公司级基本管理制度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制度评审委员会对公司级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会议评审;二、公司级专项管理制度由企业管理部根据制度重要程度组织制度评审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级专项管理制度进行会议评审,或选择书面会签形式形成统一的修改意见。三、部门级管理制度部门级管理制度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
7、审并提供修改意见。第十四条 核稿一、制度制订/修订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及建议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后,由制度制订/修订部门负责人负责核稿。二、制度制订/修订部门负责人负责核稿结束后,转交企业管理部进行复核。第十五条 会签公司级基本管理制度需要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会签,公司级专项管理制度需要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会签,部门级管理制度根据需要选择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会签。第十六条 审批一、公司级基本管理制度由制度评审委员会主任负责审批;二、公司级专项管理制度由制度评审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审批;三、部门级管理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审批。第十七条 发布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制度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经由总经理
8、签署生效,颁布实施。公司专项管理制度由公司制度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生效、颁布实施;部门管理制度由部门评审通过后,由企业管理部审批发布、备案。第五章 制度实施第十八条 制度培训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学习效果由企业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第十九条 制度执行与监督一、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执行发布的各项制度,并要认真履行对部门人员制度执行的监督权力;二、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对企业管理部和公司反映违反制度的行为;三、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整体制度执行的监督考核工作。第二十条 制度执行效果评价新制度颁布实施半年后,企业管理部会同制度主要执行部门
9、必须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调研,并向公司提交报告;报告必须对公司各部门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对后期如何改进提出意见。第六章 修订、废止第二十一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至少每隔2年)对公司发布执行的公司级制度进行整理并编制和更新公司制度汇编。根据部门业务需要,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至少每隔2年)对本部门发布执行的制度进行整理并编制和更新部门制度汇编。第二十二条 修订需求制度的修订可以由制度评审委员会成员或制度制订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企业管理部提出。第二十三条 修订条件当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予以修订: 一、基于政策
10、或者实际情况的需要,有必要增减内容的;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正或者废止而应作相应修改的;三、规定的分管部门或者执行部门发生变更的;四、同一事项在两个以上规章中规定,且不相一致的;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第二十四条 废止条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一、规定的事项已经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形变更,不必继续施行的。 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废止或者修正的。三、同一事项已由新规章规定,并发布施行的。四、其他需要废止的情形。第二十五条 废止程序制度废止程序参照制度发布程序执行,由制度审批人确认废止。第七章 系统编撰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制度体系的汇编,每隔两年后对公司颁发、修订的制度进行一次系统的汇编。每半年编撰一期管理制度专刊,对半年内公司及各部门新制定、修订的制度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编撰,对各种生效的版本进行确认;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对本部门执行的主要制度要进行系统归集,汇编成册,以便部门内部学习、执行。 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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