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企业企业标准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疏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文件编号: QSE/HWE·C22-10- 版本状态: B/0 控制状态: 受控 发放号码: 总字 公布日期: -05-01 生效日期: -06-01 编辑: 审核: 同意: 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企业 编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所属企业疏浚、挖泥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适用于集
2、团水上疏浚、挖泥施工作业和对应辅助作业,施工单位可依据实际制订疏浚、挖泥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第二章 疏浚安全生产管理通常要求 第三条 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要求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水域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通航密度、水文、气象、土质、障碍物等情况并具体统计。 2.编制施工组织设汁或施工方案同时,必需依据水域环境、水文、气象等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方法。 3.开工前15天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并含以下相关资料: (1)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同意文件; (2)和通航安全相关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3)安全及防污
3、染等方法计划书; (4)和施工作业相关协议或协议书; (5)施工单位资质认证文件; (6)施工作业船舶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仟证书; (?)法人资格证实文书或法人委托书; (8)其它相关资料。 4.依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应立即办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关手续。 5.进行临时性及零星施工作业时,一样应办理申请并公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 6.必需向参与施工船舶及辅助作业人员进行全方面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参与施工船舶必需含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各类有效证书,船舶操作人员应含有岗位相适应适任证书,并接
4、收当地执法部门监督和检验。 2.疏浚施工作业船舶须按相关要求在显著处昼夜显示要求号灯、号型。 3.施工船舶应按海事部门确定安全要求,设置必需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相关要求标志。 4.施工船舶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相关要求及要求。 5.施工船舶应配置有效通信设备并在指定频道上守听,主动和过往船舶联络沟通,将本船施工、航行动向通知她船,确保航行安全。 6.施工船舶作业人员,必需严格实施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7.项目经理部、施工船舶应依据施工作业区域实际情况和季节改变,制订防台、防汛、防火、防暑、防寒、防冻预案,制订
5、雾天施工安全技术方法,并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核。 8.参与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需穿好救生衣,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9.项目经理部及施工船舶应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验,对查出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记人安全活动统计簿。 第三章 挖泥船安全生产作业基础要求 第五条 自航耙吸船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严格根据相关要求程序,认真检验全部设备设施和仪器仪表系统运行状态,认真做好交接班。 2.在自航耙吸船操耙作业、泥泵操作、装舱作业、移船及航行作业作业全过程中,必需严格根据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 3.在施工作业中发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汇报,在
6、紧急情况下可先停机后汇报,处理故障时必需采取可靠安全方法,包含悬挂“严禁开启”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员监护。 4.在疏浚施工中,船舶驾驶人员要加强了望,注意过往船舶,并保持作业船舶航向稳定,严禁大角度转向。 5.严格根据抛泥操作技术规程,抵达指定抛泥区进行抛泥作业,严禁横浪抛泥和在浅水区抛泥,预防泥门触底。 6.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统计和航海日志。 第六条 链斗挖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斗链、斗销、斗桥、吊桥机、锚机、横移导缆滑轮、钢缆、牙口及仪表等设备进行全方面检验,认真做好交接班。 2.在链斗挖泥船作业全过程中,作业人员对链斗运转、船位纵横向移动、锚机运转、驳船系靠等各作
7、业步骤,严格根据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要求程序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3.在施工作业中发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汇报,紧急情况下可先停机后汇报,处理故障必需采取可靠安全方法,包含悬挂“严禁开启”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员监护。 4.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统计和航海日志。 第七条 绞吸挖泥船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主机、泥泵及离合器、排泥管、闸阀等设备及仪器仪表控制系统进行全方面检验,认真做好交接班。 2.吹泥前要通知泥塘当班人员,浮管两侧及出泥口不应有非生产人员停留,并设置“停留危险”等警示性标牌。 3.铰吸挖泥船作业人员及排泥口作业人员,必需严格根据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
8、施工技术方案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在施工作业中发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汇报,紧急情况下可先停机后汇报,处理故障必需采取可靠安全方法,包含悬挂“严禁开启”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员监护。 5.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统计和航海日志。 第八条 抓斗挖泥船作业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抓斗、索具及其操纵控制系统进行全方面检验,认真做好交接班。 2.在抓斗挖泥船作业全过程中,必需严格根据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当采取地垄缆或码头桩系尾拢缆移动船舶时,应在岸上设置“严禁停留”等警示性标志,预防缆绳伤及行人。 4.施工中发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
9、长汇报,处理故障必需采取可靠安全方法,包含悬挂“严禁开启”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员监护。 5.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统计和航海日志。 第九条 铲斗挖泥船作业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检验铲斗臂、滑轮、钢缆、转盘滑道、前后钢桩、绞缆机、传动链带、缓冲器及多种设备情况,检验控制系统,认真做好交接班。 2.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需严格根据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施工中发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汇报,处理故障必需采取可靠安全方法,包含悬挂“严禁开启”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员监护。 4.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统计和航海日志 第十条 吸扬挖泥船作业
10、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主机、泥泵及吹泥管、闸阀等设备和控制系统进行全方面检验,同时对驳船系带进行安全检验,认真做好交接班。 2.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需严格根据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施工中发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汇报,处理故障必需采取可靠安全方法,包含悬挂“严禁开启”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员监护。 4.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统计和航海日志。 第四章 高处、舷外、水上作业 第十一条 凡在坠落高度2米及以上所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船舷外部工作为舷外作业;在艇、筏、排泥管等有可能落水位置作业为水上作业。 第十二条 遇风力6级以上强风时
11、应停止高处作业,特殊情况急需时,必需采取安全方法;航行时不准舷外作业;舷外作业应挂慢车信号,要求过往船只慢速经过。 第十三条 高处、舷外、水上作业必需配戴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保险绳等对应防护用具,现场要备救生圈。 第十四条 高处、舷外、水上作业应有专员指挥、监护,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 作业前应对滑车、座板、脚手板、绳索、直梯等作业器材,严格检验,确定完好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高处作业时,严禁一手携物,一手扶梯上下,使用工具、拆装零部件,应用吊桶、吊袋装妥后用绳索传送,严禁下掷上抛,作业现场下方一定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 第十七条 舷外、水上作业时应关闭舷边出水阀。 第十八条 上下烟囱、桅杆应事先向相关人员通报作业时间、内容,作业时严禁排发蒸气、拉汽笛及使用高压天线,以免烫伤、触电。 第十九条 检验排泥浮管时,必需有两人以上同往,并汇报值班人员,挖泥作业时,不准在浮管上行走。 第二十条 在艇、筏等和她船配合作业时,必需系紧缆绳,严禁脚踩两船作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要求如有和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颁布相关要求不相一致,以国家要求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要求由集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