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研究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三部分:学术成绩、基本素质和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表现。三部分占测评总成绩的比例依次为60﹪、20﹪、20﹪。 凡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应在本细则的指导下进行测评,一年级学生、出国交流超过半年及延期的学生不参与本年度评比。 本项测评可作为学生评优、评奖、保送研究生等主要参考标准之一。 本项测评所规定的各加分项目由学生提交申请,经班级会议讨论通过,提请学工办审核,并由院评奖评优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的加分额。 一、学术成绩(60﹪) A 学习成绩(30分) 实际成绩平均分*3
2、0% B 学术创新能力(30分,以学生身份参加,署名是xx大学方为有效) (一)积极参与学校学术科研活动 1、组队参与学校及学院各项学术科研比赛,获特等奖可加6分,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及入围可加3分,各参与成员具体加分比例详见表1。 完成方式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独立完成 100 两人合作 65 35 三人合作 60 25 15 表1 (二)发表学术论文(与本人学习专业相关) 1、发表在校级、省市级等内部刊物上,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加1分。 2、发表在省级以上公开
3、发行的非核心刊物上,第一作者加5分,第二作者加3分。 3、发表在国际会议上,且被全文收入由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文集,每篇加5分。 4、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每篇加7分。 5、发表在国际学术刊物上,被SCI或SSCI收录的加10分。 注: 1、学术科研活动和学术论文可累计加分,但不可超过30分。 2、出版学术著作和发表学术论文须提交出版物首页、目录页和论文复印件。 3、只计算上一学年的情况,毕业班可计算到测评之前。对于发表论文加分,非毕业班只计算已发表的文章,毕业班有“已接收发表”证明即可计算。 4、创新成果的加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和申请加分分值。将加分申请提请学
4、工办,并向全班公布接受监督,经院评奖评优委员会讨论决定确定最终加分额。 5、在创新成果测评中弄虚作假、虚报成果的,经核实后扣去全部加分,并视为基本素质测评不合格。 二、基本素质(20﹪) 基本素质包括思想修养、学习态度、实习表现、德育课表现等四个方面。其具体内容是: A 思想修养(5分) 1、积极向上,顾全大局,乐于助人,乐于奉献。 2、勤于思考,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3、讲究社会公德,注重个人品行,自觉加强道德修养。 B 学习态度(5分) 1、目的明确,坚持实现自身价值,并坚定信念通过不懈地努力去实现目标。 2、学风优良,坚持“勤奋、严谨、求实
5、创新”的学风。 3、尊敬师长,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4、谦虚好学,刻苦认真,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和能力结构。 C 实习表现(限于参加实习的学年,其他学年本项不计分,5分) 1、实习期间态度主动,通过实习能熟练掌握各项学习要求。 2、认真学习、积极向上,通过努力能出色地完成实习任务。 3、能协助带队老师管理实习队伍,为同学们的实习生活提供便利。 4、能帮助老师协调实习期间同学们的关系,创造有利于实习、学习的氛围。 D 德育课表现(5分) 1、每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学院及学校组织的德育课及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2、多于3次者每次加0.2分。 注: 1、基本素质测评采取民主评议的
6、方法,民主评议根据上述基本素质要求,逐人分项进行(表格附后)。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分别对应5分、4分、2分和1分。德育课参与情况可在民主评议会之前到学工办复印同学参与德育课的考勤表,并向全班公示。其中成绩为优秀、良好者在全班级同学中的比例分别不超过20%和50%,四项指标得分之和为该同学的基本素质得分。每个学生均享有测评的权利。最后把被测评人得分累计相加得出各位同学的素质测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各班级的基本素质测评首先由本人作学年小结,提交班委会讨论,在班主任主持下,召开民主评议大会进行评议,成绩核算由班委会进行。 2、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基本素质总评为不合格:
7、A 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B 四个方面中有两项评议不合格者。 三、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表现(20﹪) 凡在上一学年有突出创新成果或担任学生工作职务满一年、从事志愿者和义工等社会活动的,均适用本办法(担任职务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情况加分适当下调)。本加分项旨在鼓励学院同学在第一课堂之余多参与课外锻炼工作,并对院系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加分由本人提交工作总结,详细写明一学年所做的各项工作内容以及取得的成绩,根据其工作表现由院评奖评优委员会决定最终的加分额度,并向全班公示。 A 社会工作(10分) 1、担任院团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院学生会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等职务,加1—4分。 2、院党
8、支副部书记、院学生会副主席、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常代表等职务,加1—3分。 3、担任党支部委员、助理组长、团委书记助理、院团委各部部长,院学生会各部部长、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文物爱好者协会负责人、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青年考古学家》主编、班长等职务,加1—2分。 4、担任团支部书记、院学工办助理、未名BBS院版版主等职务,加1分。 注: 1、该加分项根据在职期间表现,经院评奖评优委员会讨论决定最后的加分值,并向全班公示。 2、社会工作各项加分可累加,但不得超过10分。 B 社会活动(10分) 1、获校级以上优秀、先进支部(含党、团支部),该支部委员中主要负责人可加1分,其他委员
9、酌情加0.5分。 2、获校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相应一届的班级主要负责人可加1分,其他委员可加0.5分。 3、所组织的党、团或者学院社团活动获奖,主要负责人酌情加0.5-1.5分。 4、代表学院参与学校文体活动并获奖者加1分。 5、本年度军训获得奖励者,加0.5分。 6、代表学院获社会实践校级优秀、先进个人者,加0.3分。 7、参加无偿献血者,加1分。 8、组织学院大型活动或参加学院各项志愿活动者,加0.3分。 9、文明卫生宿舍长加0.3分,其他成员每人加0.2分 注: 1、由于同学们的活动类型较多,内容较复杂,因此如果在课外活动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同学,在测评期间需向学工办提请加
10、分申请,经班级讨论通过,由院评奖评优委员会讨论决定加分额度。 2、社会活动各项加分可累加,但不得超过10分。 四、评审最终结果及其应用 1、每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是学习成绩总评得分(附件1)、基本素质总评得分、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表现加分累计的总和(附件2)。 2、学术创新加分、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表现加分需填写附件3和附件4,经班委会讨论,提请学工办审核,并由院评奖评优委员会讨论确定最终的加分额。 3、测评结果作为每学年的奖励评比、奖学金评审的主要依据。学习成绩测评不合格或基本素质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评选。 4、学习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及格者或基本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原则上
11、取消其本学年申请或享受奖学金的资格,特殊情况者需报经学工办决定。 5、本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还可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推荐、与学生家长沟通等其他工作的依据。 xx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 附件1: xx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研究生基本素质测评表 姓名 基本素质测评分 基本素质测评总得分 思想修养 (5分) 学习态度 (5分) 实习表现 (5分) 德育课表现 (5分)
12、 附件2:
13、 xx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表 姓名 学号 学术成绩 基本素质 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表现 综合得分
14、 附件3: xx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加分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年级: 学术活动项目 题目 获奖情况 第几作者 申请加分额 学术活动加分说明
15、 发表文章加分说明 题目 发表刊物 影响因子 第几作者 申请加分额 总计分值 附件4: xx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研究生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表现加分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年级: 担任职务 主要工作及表现 申请加分额 社会工作加分说明 社会活动加分说明 活动名称 主要工作及获奖情况 申请加分额 总计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