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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资金信托委托管理协议模版.doc

1、 xx信托*号*普惠单一资金信托委托管理协议xx信托xx*号*普惠单一资金信托委托管理协议合同编号:AVICTC2017X*-1甲方:北京xx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乙方: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北京xx资产管理公司xx 委托管理协议甲方:北京xx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xx信托xx*号*普惠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电 话:乙方: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xx信托”,系“xx信托xx*号*普惠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法定代表人:姚x注册地址:x联系人: x通讯地址:xxx电 话:x传 真:x丙方:北京xx资

2、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xx”)法定代表人: xx注册地址: xx联 系 人: xx通讯地址: xx电 话:xxxxxxxx鉴于:根据“xx信托xx*号*普惠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或“本信托”)信托文件的相关约定,甲方作为本信托唯一的委托人/受益人、乙方作为信托的受托人,为了更好地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拟聘请丙方担任信托的管理服务商,在信托存续期间,为信托财产的管理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 协议各方甲方作为信托唯一的委托人/受益人、乙方作为信托的受托人,特聘请丙方担任信托的管理服务商,为信托的顺利实施提供管理和顾问服务;丙方

3、同意接受甲方和乙方的聘请,担任信托的管理服务商,提供相关的顾问服务;乙方作为信托的受托人,根据甲方的指令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第2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 交付信托资金设立信托;2.2 本信托所涉及的借款人以及贷款相关的要素享有最终的决定权。根据信托运行的需要,给丙方相关的授权,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丙方对借款人进行信用审查、尽职调查、明确借款人资金需求及还款来源、确定借款人名单、向乙方发送借款人名单、负责贷后管理事宜、向乙方发送信托闲置资金投资指令、向乙方发送期间信托利益分配指令、信托终止时向乙方提供债权列表等;2.3 放款、闲置信托资金投资或分配信托财产前向乙方发送指令;2.4 甲方有

4、权根据其内部的信贷规模指标相应调整通过乙方向丙方推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量,乙方和丙方对此安排均无异议;2.5 丙方出现重大操作、管理失误或发生违规经营事件或丙方推荐的借款人不符合甲方的贷款发放准入要求,则甲方有权指令乙方终止向丙方推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具体操作细则以编号为xxxxx的xx信托xxxxxx操作备忘录为准;2.6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丙方或其他第三方履行相应的贷后管理职责,若甲方委托丙方从事相关贷后工作,则甲方、丙方应遵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约定:(1) 保管档案。甲方有权保管抵押房产的他项权利证书原件;(2) 对借款人进行调查。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丙方按照甲方的贷后要求和贷后标准对

5、借款人进行调查;(3) 催收服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丙方进行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还款提醒、逾期电话催收以及上门清收逾期贷款、处置抵押物等),且无论以任何方式进行催收均不得出现暴力催收或其他危害借款人人身财产安全等不合法合规的情形;必要时乙方须配合或委托丙方代为行使其强制执行的权利(如有);(4)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丙方协助乙方完成借款人的利息及本金的收取工作;(5)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丙方协助乙方提供其他与划扣相关的服务(如需);(6)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丙方提供其他贷款后续管理服务、咨询服务;(7)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丙方协助乙方对信托进行核算、落实各项风险管理措施;(8)

6、信托存续期内,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丙方于每季度首月第20个自然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出具上季度贷款资产管理报告(贷款资产管理报告应包括上季度放款客户数、客户还本付息情况、逾期情况、追偿情况、资金运用情况等内容)以及每月提供抵押房产所在地区的房价走势图;(9)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丙方向乙方通报借款人专用账户的变更情况。2.7 信托文件等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3条 乙方职责3.1 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定期收取信托报酬;3.2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及甲方的指令管理、分配信托财产;3.3 根据甲方的指令向特定的借款人发放贷款;3.4 签署信托贷款合同及相关协议;3.5 乙

7、方系统生成借款人的还款计划,并且由乙方进行代扣;3.6 负责信托财产专户的核算和清算,并负责分配信托利益;3.7 负责信托管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3.8 负责保管签署后的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展期合同、房产抵押合同以及相关公证文书。3.9 信托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4条 丙方的职责 丙方作为信托的管理服务商,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本协议的约定承担如下职责:4.1 协助甲方确定借款人以及贷款相关的要素。丙方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初审,负责收集并上传通过其初审的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征信情况、还款意愿、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信息及其证明资料)至向甲、乙、丙三方开放权限的系

8、统(以下简称“系统”);丙方对上传至系统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复审,并应保证在履行前述职责的时候尽职尽责,且应保证丙方、丙方及其关联方的员工不得与任何借款人或第三方恶意串通,骗取贷款;丙方应督促并保证借款人出具的相关资料之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合法有效性;4.2 协助乙方签署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公证。丙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协助乙方与信托项下的借款人、担保人签署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协助办理赋予上述相关文件以及借款人委托乙方处置抵押房产的授权委托书的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手续;4.3 协助乙方与信托项下的担保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以及其他必要手续;4.4 在办理完毕

9、上述公证手续和抵押登记手续后,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内将抵押登记回执与强制执公证回执等甲方要求的文件上传至系统。自上传至系统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丙方应将抵押房产的他项权利证书与公证书等相关文件上传至系统,并同时将他项权利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并保证上述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合法有效性;4.5 认购相关理财产品作为担保。丙方应按照乙方和甲方就本信托签署的xx信托xx*号*普惠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及甲方的要求,在xx(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平台(网址: xx)开立xx钱包账户(以下简称“xx钱包账户”),并通过xx钱包账户实际出资认购与拟发

10、放的信托贷款本金余额10%等额的由甲方指定或认可的相关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并以理财产品份额设定质押,用于担保其履行xx信托xx*号*普惠单一资金信托代偿及债权远期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代偿及债权远期转让协议”)项下的代偿义务与债权受让义务等相关义务;丙方保证并承诺,不论丙方是否采取其他担保措施,丙方应始终确保其认购前述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不低于乙方依据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发放信托贷款本金余额的10%;如果发生任何不符合前述要求的情形,则丙方应在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纠正并确保符合前述要求;为上述担保之目的,丙方向甲方作出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有权指令xx对xx钱包账户进行相

11、应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冻结xx钱包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资金、停止向丙方提供xx钱包账户支付、提现等服务;在丙方发生未能按照代偿及债权远期转让协议之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代偿义务或债权受让义务的情形时,甲方有权代表丙方申请赎回理财产品对应的理财资金,并有权指令xx直接扣划xx钱包账户内所赎回的理财资金,相应冲抵丙方履行代偿及债权远期转让协议项下相关代偿义务或债权受让义务所应支付的代偿价款或受让价款及其他赔偿金(如有)。此外,为确保上述指令有效执行,丙方同意授权(具体授权书见附件四)xx有权按照甲方的上述指令执行相应的操作,丙方对xx执行上述操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4.6 认购后续其他相关信托或资产支持计划

12、的劣后级份额。甲方后续可以本信托受益权为信托财产设立结构化信托的或以本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统称“私募ABS”)并将上述信托计划或资产支持计划通知丙方,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认购后续以信托受益权为信托财产的结构化信托的劣后级信托单位或以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计划份额的劣后级份额,且认购比例不低于上述相关信托计划或资产支持计划的10%;丙方可向甲方申请赎回一定比例的理财本金及其对应的利息,并以赎回所得作为认购上述信托计划或资产支持计划劣后级份额的资金来源,但丙方行使赎回权后,仍应确保其认购前述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符合上述第4.5款的比例要求;4.7 协助乙方及甲方落实风

13、险控制措施,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4.8 丙方同意,借款期间,若甲方发现相关借款人存在或发生甲方有证据证明任何不利于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行为或情形的,或者发现相关抵押物、贷款资料及相关重要凭证等异常的,或发现丙方发生操作失误等甲方有证据证明的任何不利于借款人还本付息的情形的 ,则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丙方依代持及债权远期转让协议之约定按甲方的指令受让其对相关借款人的贷款债权,或者要求丙方代为偿还相关借款人的贷款;4.9 丙方同意,单一借款人在借款期间逾期还款次数超过3次且逾期天数每次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或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按甲方的指令受让其对相关借款人的贷款债权,但乙方应当向相关借款

14、人通知债权转让事宜(债权转让通知见附件一);借款人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逾期还款情形的,甲方或乙方有权要求丙方代偿逾期应付未付款项,该种情况下,乙方应当向丙方发送代偿通知(代偿通知见附件二),丙方在履行完毕代偿义务后应当向乙方及甲方发送完成代偿通知(完成代偿通知见附件三),并就上述代偿事宜通知相关借款人;4.10 协助甲方进行贷款档案保管。丙方应在向甲方报备的期限内将抵押房产的他项权利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将签署后的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展期合同、房产抵押合同以及相关公证文书交由乙方保管。根据甲方的委托,其他相关重要文件的原件均由丙方妥为保管(经甲方审批同意并备案通过后,丙方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

15、三方档案管理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委托第三方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存档管理)。丙方应配合甲方随时进行贷款档案检查。丙方须每日统计入库的任何一项重要凭证,并告知甲方指定的对接人。借款人重要凭证的出库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按照丙方在甲方报备的档案借阅流程办理相关重要凭证的出库,并应按借阅流程要求及时归还出库的重要凭证;4.11 协助对借款人进行调查。根据甲方的委托,丙方应按照甲方的贷后要求和贷后标准提供甲方所要求的贷后检查资料,积极配甲方对借款人进行相关调查;4.12 协助提供催收服务。根据甲方的委托,丙方应协助进行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丙方应提供合法合规的贷款催收协助服务(包括正常还款提醒

16、、逾期电话催收以及上门清收逾期贷款、处置抵押物等),且丙方无论以任何方式协助催收均不得出现暴力催收或其他危害借款人人身财产安全等不合法合规的情形;必要时乙方须配合或委托丙方代为行使其强制执行的权利(如有);4.13 根据甲方的委托,协助乙方完成借款人的利息及本金的收取工作;4.14 根据甲方的委托,协助乙方进行其他贷款后续管理服务、咨询服务,如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提供甲方所要求的相关数据信息,开放其系统权限等;4.15 根据甲方的委托,协助乙方提供其他与划扣相关的服务(如需);4.16 根据甲方的委托,信托存续期内,丙方应于每季度首月第20个自然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

17、工作日)向甲方出具上季度贷款资产管理报告(贷款资产管理报告应包括上季度放款客户数、客户还本付息情况、逾期情况、追偿情况、资金运用情况等内容)以及每月提供抵押房产所在地区的房价走势图;4.17 根据甲方的委托,协助乙方对信托进行核算、落实各项风险管理措施;4.18 根据甲方的委托,自信托成立后借款人专用账户发生变更的,丙方应于收到借款人账户变更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通报变更情况; 4.19 丙方在履行上述职责过程中,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承担贷前咨询及受托贷后管理责任;4.20 信托约定、本协议约定和经本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后要求的其他职责;4.21 本条所约定的丙方应承

18、担的上述相关义务不因甲方不再指令乙方进行新增贷款的发放而终止。第5条 费用承担5.1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丙方提供管理服务不收取服务费;5.2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就甲方为丙方参与本次信托交易方案及后续认购私募ABS劣后级信托单位或劣后级份额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事宜,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咨询费,咨询费的金额与信托合同约定的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相同。丙方应当每6个月向甲方支付咨询费,具体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以及甲方收取咨询费的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以甲方届时向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第6条 信息披露信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应当在情况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乙方披露,并自

19、披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乙方书面提出其采取的应对措施:6.1 信托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6.2 丙方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6.3 信托担保方(如有)不能继续提供有效的担保;6.4 其他可能对受益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第7条 终止7.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各方在信托存续期间如发生如下事由,甲方和乙方有权提前方面终止本协议:(1) 丙方现有业务模式发生与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部门予以禁止或者限制的情形;(2) 本信托因信托合同的约定事由而提前终止的。第8条 保密条款8.1 各方应对本协议的条款及因本协议而获得的其他方的非公开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且应确保:(1)

20、各方应对该等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程度,与任一方对其自身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程度相同;(2) 各方仅限于为许可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不利于各方之利益或商业运营的方式,或者出于不利于各方之利益或商业运营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8.2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但该等保密信息不应包括:(1) 披露时任何已被公知的信息;(2) 披露后非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被公知的信息;(3) 任何一方在未使用上述保密信息的前提下通过非保密的途径所获得的信息。8.3 尽管存在上述约定,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情形:(1) 根据任何适用法律、命令或判决等被

21、责成披露的;(2) 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监管机构或任何相关管理、行政或证券交易机构被强制或要求披露的;(3) 在一方为达成或执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向其关联方、管理人、投资人或其自身或其关联方、管理人、投资人的董事、员工、管理人员、代理或专业顾问披露的;(4) 各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形。8.4 对要求批露时的通知:一方因8.3条第(1)款和第(2)款的事由被要求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一方应立即将该等情况通知其它方(除非适用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披露的一方在公告发出前,应尽力促使其它方有机会知晓有关披露内容。各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

22、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信托的言论、文字。8.5 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9条 违约责任9.1 任何一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该方违约:(1) 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项职责或义务的;(2)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9.2 违约责任的处理:(1) 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以全部损失为准;(2)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导致信托或丙方业务模式不能持续运行,导致信托终止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10条 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0.2 当发生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发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且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第11条 其它11.1 信托成立后,乙方以信托受托人身份,而非以固有财产所有人身份履行本协议。11.2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信托成立后生效,至信托终止清算完毕后终止。11.3 如信托存续期间内,甲方将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转让予第三方,则自信托受益权转让后,甲

24、方于本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自动转让至受让信托受益权的第三方;甲方应在上述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丙方。11.4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法律。11.5 如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1.6 本协议未尽事项,各方可以依据实际情况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中未涉及的内容,以本协议为准;备忘录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备忘录为准。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1.7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协议与信托项下的

25、信托合同、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的含义。11.8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贰份,每份法律效力相同。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附后) (本页为编号AVICTC2017X0073-1的xx信托xx*号*普惠单一资金信托委托管理协议的签署页,无正文。)甲方:xx北京xx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乙方:xx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丙方:xx北京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署时间:2017年 月 日签署地点:中国北京市附件一

26、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我方已将xx信托xx*号*普惠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项下对你方享有的¥ 元(大写: 元人民币)借款债权全部转让给 。请你方接到本通知后向债权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通知人:年 月 日-我方收到你方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知悉其全部内容且不持任何异议,我方同意向债权受让人履行偿债义务。债务人(签字):年 月 日附件二代偿通知书通知书编号:北京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xx信托xx*号*普惠单一资金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项下借款人_发生逾期偿还贷款本息情况,逾期应付未付本息金额为¥ 元(大写: 人民币)。请你方于接到本通知后_个工作日内代借

27、款人_向我方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通知人:年 月 日-我方收到你方发出的代偿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知悉其全部内容且不持任何异议,我方同意代借款人_向你方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代偿义务人:北京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年 月 日附件三完成代偿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根据你方发送的代偿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我方已经代借款人_履行完毕相应的还款义务,代偿金额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请你方确认。通知人:北京xx资产管理公司(公章)年 月 日-我方收到你方发出的完成代偿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我方确认你方已经代借款人_履行完毕相应的还款义务,代偿金额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贷款人:年

28、月 日附件四 授权书鉴于本公司与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 _ 的xx信托xx*号*普惠单一资金信托代偿及债权远期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代偿及债权远期转让协议”)将上述文件统称为“协议”),本公司现授权xx(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以下事项:1. 将本公司向xx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身份信息(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 定代表人及其身份信息等),银行账号信息,信用信息等提供给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xx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2. 将本公司xx钱包账户使用状况和账户信息随时通知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xx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账户

29、余额等;3. 在本公司发生未能按照相关方签署的代偿及债权远期转让协议之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代偿义务或债权受让义务的情形时,按照北京xx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指示赎回本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对应的部分或全部理财资金,并自本公司xx钱包账户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已冻结的各类保证金及理财资金)中优先扣划相应款项用于偿还协议项下相关代偿义务或债权受让义务所应支付的代偿价款或受让价款及其他赔偿金等所有本公司应付款项;4. 按照北京xx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指示,对本公司xx钱包账户权限进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本公司xx钱包账户的部分或全部资金、停止向本公司提供xx钱包账户支付、提现等服务;5. 按照北京xx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指示,在xx网站(xx)任意位置公示本公司违反协议等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法定代表人肖像及其身份信息、企业信息、具体违约状况等信息;6. 本公司同意,本公司在未清偿协议项下相关代偿义务或债权受让义务所应支付的代偿价款或受让价款及其他赔偿金等所有本公司应付款项前若申请变更本公司任何一个xx钱包账户,均应事先征得北京xx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同意;7. xx无须接受或执行来自本公司的任何通知或指示。授权人:北京xx资产管理公司(公章)日期: 年 月 日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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