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单位:广西XX企业编 制:编制日期: 目 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0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4三、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5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6五、从业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16六、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17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9八、职业病危害警示和通知制度26九、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和汇报制度30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和管理制度32十一、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35十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38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其它职业危害防治制度4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标和依据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
2、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职员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制度。1.2 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标准。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及所属各区域职业卫生管理工作。3.定义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劳动者可能造成职业病多种危害。职业危害原因包含:职业活动中存在多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原因和在作业过程中产生其它有害原因。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原因而引发,并列入国家公布职业病名单疾病。4
3、.机构设置企业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各科室关键责任人为组员;安全数质量科为职业卫生日常管理机构。5.职责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5.1.1落实、落实国家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关键内容。5.1.2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和实现目标方案,并定时监督检验方案落实情况,处理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5.2安全数质量科职责:5.2.1宣传、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5.2.2确定企业职业危害原因监测点,帮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原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告;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5
4、.2.3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2.5负责在职职员职业病档案归档工作。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升全体职员职业卫生知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5.3人力资源部门5.3.1负责新入厂职员上岗前健康查体和职员离岗前职业健康查体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建立工作,负责每十二个月度职业健康查体;5.3.2负责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5.4油库、加油站职责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6.1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部依据企业存在职业危害
5、原因,立即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收监督。6.2申报关键内容有:用人单位基础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抢救援设施。7.职业防护油气中毒管理制度7.1劳动者享受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7.1.1取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权力;7.1.2取得职业健康检验、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权力;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原因、危害后果和应该采取职业病防护方法权力;7.1.4要求企业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具,改善工作条件权力;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行
6、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力;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方法作业权力;7.1.7参与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权力。7.2职业防护油气中毒7.2.1 预防方法7.2.1.1对存在油气职业危害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全过程包含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卫生监督检验,完工验收和完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监测和评价。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必需有防尘防毒设施,实施“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7.2.1.3要依
7、据预防为主、全方面计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标准,编制防油气中毒计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和长远计划,逐步消除油气中毒危害。7.2.1.4进入有油气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需事优异行防油气中毒知识教育,掌握油气毒性、中毒抢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2.2生产过程中控制7.2.2.1对有油气作业过程,应采取密闭设备和隔离操作。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油气,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方法,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7.2.2.3对可能产生有油气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时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7.2.2.4对油气危害严重、测
8、定超出国家要求卫生标准作业场所,应该立即给有效治理。7.2.2.5要认真做好防油气综合方法,消除油气危害,不停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员安全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7.2.2.6为接触油气有害原因职员配置适宜有效个体劳动防护用具,并监督使用。7.2.3 职业卫生管理7.2.3.1 必需落实实施相关保护妇女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足考虑妇女生理特点。 7.2.3.2 对工作场所存在多种职业危害原因进行定时监测,工作场所多种职业危害原因检测结果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7.2.3.3 对疑似职业病职员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由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含有职业病诊疗资
9、格职防部门进行检验、诊疗。7.2.3.4 对接触油气职员进行医学监护,包含上岗前健康检验、在岗时定时职业健康检验、离岗及退休前职业健康检验。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验职员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职员不得从事所禁忌作业。7.2.3.5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职员健康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职员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验,并采取对应处理方法。7.2.3.6存在职业危害岗位要制订出对应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7.2.3.7有油气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原因通告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原因名称、国家要求最高许可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方法等。 7
10、.2.3.8 除按要求对国家要求职业病进行汇报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在要求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汇报书,汇报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善方法。8.安全数质量科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留工业卫生监测统计。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总则1. 为落实实施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需管安全”标准,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员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1、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连续发展。3. 本制度要求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职责范围,凡本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4. 为确保本制度有效实施,以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要求职责范围,对照落实对应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职责1. 总经理职责1.1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 1.2设置和企业规模相适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置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1.3每十二个月向职员代表大会汇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员
12、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意见,并责成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提出合理提议和正当要求。1.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方法。1.5依据“三同时”标准,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6亲自参与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处理。 1.7对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方面领导责任。2.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总经理领导下,依据国家相关职业
13、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2.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2.2 依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2.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确保经费落实和使用。2.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2.5组织对企业干部、职员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章者、不推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2.6常常检验企业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问题立即研究,制订整改方法,落实部门按期
14、处理。2.7常常听取各部门、油库、加油站、安技人员、职员相关职业卫生相关情况汇报,立即采取方法。2.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方法,立即汇报,并帮助相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处理。2.9对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3. 安全和基建部门职责3.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善方案,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方法等,改善职员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3.2编制生产过程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原因种类、起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3.4对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4. 专(兼)职
15、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4.1帮助领导小组推进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实施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方法、计划,而且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按期实施。4.2 组织对职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优异经验。4.3 组织职员进行职业健康检验,并建立健康检验档案。4.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原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4.5 组织和帮助相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4.6 定时组织现场检验,对检验中发觉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更正,或立即汇报领导小组研究处理。4.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汇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4.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
16、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5. 油库主任、加油站经理职责5.1 把油库、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方法落实到每个具体步骤。5.2 组织对油库、加油站职员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具。5.3 督促职员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5.4 定时组织油库、加油站范围检验,对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问题,立即报领导小组,采取方法。5.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快速上报,并立即组织抢救。5.6 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 安全数质量科负责组织根据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措施要求,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17、。2. 油库、加油站存在产生职业危害原因项目根据卫生部发放职业病危害原因分类目录确定。3.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关键内容是:3.1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情况;3.2产生职业危害原因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3.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种类、浓度和强度情况;3.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人数及分布情况;3.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具配置情况;3.6对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从业人员管理情况;3.7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其它资料。4. 企业应该每十二个月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改变,应该根据本条要求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4.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在建设项目完工验收之日起
18、30日内进行申报;4.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发生改变造成原申报职业危害原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改变,在技术、工艺或材料改变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4.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关键责任人发生改变,在发生改变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主动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提升职员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2.企业在新职员入职,必需优异行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转换工作岗位,也应进行对应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3.加油站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充足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其它空余时间,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4.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职业卫生教育。5.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员必需参与卫生
19、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职业卫生安全培训。6.结合生产特点开展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学习和培训。7.培训时间每十二个月不少于8小时。8.做好学习培训统计。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 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油气设备设施)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标准,各油库、加油站防护装置要实施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2. 各相关油库、加油站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该进行常常性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时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私自拆除或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3. 发觉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五、从业
20、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1. 企业必需为职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职业危害防护用具,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根据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换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具。2. 企业应该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具进行常常性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含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已经失效职业危害防护用具。3. 安全数质量科负责个人防护用具发放,放发标准实施柳州分企业企业管理要求。六、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1. 对接触职业危害职员,安全数质量科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如实通知职员,职业健康检验费用由企业负担。2. 安全数质量科应该为职员建立
2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根据要求期限妥善保留。职员离开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安全数质量科应该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3. 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员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职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职员从事其所禁忌作业。4存在职业危害岗位由安全数质量科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日常监测。监测结果应该立即向职员公布。5企业应委托含有对应资质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原因检测,每三年最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实状况评价。定时检测、评价结果应该
22、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职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6. 在日常职业危害监测或定时检测、评价过程中,发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强度或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部门应该立即采取方法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要求。7.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7.1建立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制度。7.2建立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通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劳动者,应该根据体检机构要求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该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根据体检机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疗或医学观察。7.3建立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
23、时职业健康体检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和其签订劳动协议。7.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与应抢救援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8.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8.2对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监测结果;8.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8.4职业病诊疗等职员健康资料 。9. 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9.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9.2职业健康检验结果汇报和评价汇报;9.3职业病汇报卡;9.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处理和安置统计。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
2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监督管理,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等法律法规要求,结适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该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该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2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应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立案、审核、审查和完工验收。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分类管理。依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分为职业病危害通常、较重、严重三类建设项目。3.1职业病危害通常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5、汇报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完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案;3.2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应该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3.3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应该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该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4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该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含有对应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汇报。5.职业病危害预
26、评价汇报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该组织相关职业卫生教授,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进行评审。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真实性、正当性负责。6.建设单位应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立案或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6.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立案或审核申请书;6.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6.3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汇报评审意见;6.4职业卫生教授对预评价汇报审查意见;6.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资质证实(影印件);6.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其它文件、资料。包含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原因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汇报。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经安全生产监
27、督管理部门立案或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标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职业病危害原因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该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对应立案或审核手续。8.存在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该委托含有对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9.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该组织相关职业卫生教授,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建设单位应该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完善,并对其真实性、正当性和实用性负责。10.对职业病危害通常和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该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根据相关要求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
28、施工。11.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该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措施第五条、第六条要求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1.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11.2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11.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11.4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意见;11.5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实(影印件);11.6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审核批复文件(复印件);11.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其它文件、资料。1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
29、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标生产规模、工艺或职业病危害原因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对应审查手续。1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该由取得对应资质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1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用人单位应该对其进行常常性检验,对发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15.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其配套建设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需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该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出180日,国家相关部门另有要求或特殊要求行业除外。16.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用人单位应该对职业病防护设
30、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进行监测,并委托含有对应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应该在其完工后委托含有对应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单位应该为评价活动提供符合检测、评价标准和要求受检场所、设备和设施。17.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编制完成后,应该组织相关职业卫生教授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进行评审。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真实性和正当性负责。18.职业病危害通常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验收,并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
31、设施完工立案,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8.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立案申请书;18.2预评价汇报立案通知书(复印件);18.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18.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18.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实(影印件);18.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18.7教授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评审意见;18.8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评审意见;18.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自行验收情况汇报;18.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其它文件、资料。19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32、施完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9.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验收申请书;19.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审核批复文件;19.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实(影印件);19.4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19.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19.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19.7教授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审查意见;19.8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评审意见;19.9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证实(影印件);19.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其它文件、资料。20.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
33、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20.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验收申请书;20.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20.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实(影印件);20.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20.5教授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审查意见;20.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评审意见;20.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实(影印件);20.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其它文件、资料。21.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其配套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该分期和建设项目同时进行验收。2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后未经安
34、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案同意或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八、职业病危害警示和通知制度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通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职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1.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员发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方法保障劳动者取得职业卫生保护权益。2.岗前通知2.1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和新老职员签署协议(含聘用协议)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方法和待遇等如实通知,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未和在岗职员签署
35、职业病危害劳动通知协议,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职员进行补签。2.2用人单位职员在已签订劳动协议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和所签订劳动协议中未通知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时,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职员如实通知,现所从事工作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原因,并签署职业病危害原因通知补充协议。3.现场通知3.1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方法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和评价结果。各相关部门立即提供需要公布内容。3.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
36、标识和汉字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该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4.检验结果通知如实通知职员职业卫生检验结果,发觉疑似职业病危害立即通知本人。职员离开本用人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时或不定时对各项职业病危害通知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和指导,确保通知制度落实。6.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时培训和考评,使每位职员掌握职业病危害原因预防和控制技能。7.因未如实通知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用人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和从业人员签订劳动
37、协议。8.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必需在工作场所设置对应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9.警示标识分为严禁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醒标识和警示线。9.1严禁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图形文字符号;9.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引发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图形文字符号;9.3指令标识:提醒必需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护方法图形文字符号;9.4提醒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图形文字符号;9.5警示线:提醒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线带。10.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应该在醒目位置根据下列要求设置警示标识:10.1产生
38、噪声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10.2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10.3可能引发其它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11.接触有毒化学品作业岗位,应该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通知卡”。12.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储存场所应设置对应警示线。13.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设置警示线,划分出不一样功效区:13.1 红色警示线设置在紧邻事故污染源,作用是将污染源和其外区域分隔开来,仅特殊专业人员佩戴对应防护用具进入此区域;13.2黄色警示线设置在污染范
39、围四面,其内外分别是污染区和洁净区,此区域内人员要穿戴合适防护用具。此线也称为洗消线,出此区域人员必需进行洗消处理;13.3绿色警示线设置在救援区域四面,将救援人员和公众隔离开来。患者抢救诊疗、支持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14.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上,应设置对应警示标识。15.汉字警示说明应参考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次序(GB/T 16483-)编写,明确产品特征、关键成份、存在职业中毒危害原因、可能产生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和应抢救治方法等内容。16.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场所,
40、应在入口和存放处设置对应警示标识。17.高毒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应设置对应提醒标识或严禁标识。1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对应严禁标识。19.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对应严禁标识。20.警示标识应该醒目、完整,使用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效完好。九、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和汇报制度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立即有效地控制、处理和汇报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和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规章,还未公布。待公布后,以国家总局规章为准)等法律法规要求,结适用人单
41、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1.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参考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措施,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1.1通常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 1.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死亡5人以下,或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 1.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或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2. 管理分工2.1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责任人;2.2制订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责任人和对应机构职责和任务。3.事故处理、汇报3.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抢救援方法,立即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
42、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立即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验和医学观察;3.2停止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预防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3.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汇报内容包含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方法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含:5.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5.2分析事故责任;
43、5.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处罚意见; 5.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改善方法意见; 5.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汇报。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和管理制度为预防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损害降至最小程度,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等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反应快速、处理适当”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1用人单位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抢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
44、责任人,确定总责任人;2组织制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形成书面文件给予公布,应明确事故发生后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维护和开启、医疗救护方案等内容。3. 明确职业病危害目标分布,依据使用物品种类、危险性质和可能引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目标;4、确保应抢救援设施完好。应抢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确保在 10 秒内能够获取。应抢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标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和正确使用方法。现场应抢救援设施应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产品,安全有效,定时检验,立即维修或更新,确保现场应抢救援设施安全有效性。5定时演练职业病
45、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演练做出相关要求,对演练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和责任人等给予明确。如实统计实际演练全程并存档。6. 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6.1机构职责6.1.1由指挥部公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抢救援命令、信号;6.1.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6.1.3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需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6.1.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抢救援工作经验教训。6.2人员分工: 6.2.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
46、救援工作;6.2.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抢救援具体指挥工作;6.3指挥部组员:6.3.1生产组长:帮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工作;6.3.2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6.3.3安全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各责任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必需时代表指挥部公布相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运输、供给工作;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具日常贮备和应急供给;7.制订应急设备管理档案,包含:7.1应急设备管理制度书面文件;7.2应急设备台账;7.3应急设备汉字说明书;7.4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台账;7.5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日常运转统计;7.6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定时检验统计;7.7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维修统计;7.8应抢救援设施配置档案;7.9应抢救援设施定时检验统计;7.10应抢救援设施维修统计。十一、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1.编制目标有效预防、立即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规范职业危害事件调查处理,减轻职业危害造成损害,保障广大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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