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便捷、方便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 xx展览工厂联合会,英译名: China exhibition factory union. 英文缩写“CEFUN”。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 xx展览工厂联合会是由国内从事展览工厂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全国性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xx展览工厂联合会遵照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繁荣展览经济为中心,充分发挥“服务、代表、协调、自律”的功能,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反
2、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提高我国展览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降低展览工厂采购风险,为我国展览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和沟通的平台。 第四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的办公地址:深圳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的工作范围是: (一)为xx展览工厂行业间的交流、学习和提高提供平台,开展与其他行业间的密切联系及同国际展览工厂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优先向需要当地展览搭建业务的企业推荐会员的服务。 (二) 促进展览业的改革发展,推进展览行业经营机制转换,提高展览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向各级政府反映展览行业的情况、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开展行业情况调查,积极开展展览
3、理论的研究,探索与创立具有xx特色的展览管理和运营机制; (五)组织展览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全行业人员的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编辑出版本行业的会刊和展览理论、学术专著、建立本行业网站。 (七)对会员单位所承办的展览会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认证; (八)组织展览搭建及相关研讨会;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理论专业委员会可吸收个人会员。地域性的展览协会和专业性的展览协会可以成为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在本本协会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第八条 申请加入xx展览工厂联合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4、 (一) 拥护本本协会章程; (二) 有加入本本协会的意愿; (三) 在xx展览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本协会任一会员的推荐;地域性展览工厂单位可径直申请。 第九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本会规定的材料; (二)秘书处对申请单位基本条件初审; (三)专业委员会的申请材料由秘书处转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会签审核; (四)本会秘书长对会签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常务理事会审批; (五)经本本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本协会依法举办的各项活
5、动; (三)获得本本协会服务的优惠权; (四)对本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志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本协会反映展览行业及相关行业的动态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向本本协会会刊和通讯投稿。 第十二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本协会,并办理退会手续。会员如果不交纳会费或三次不参加本本协会活动的,又没有以文件的形式说明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会员如有严重
6、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本协会理事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修改、制定本本协会的章程; (二)选举和改选理事会;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决定本本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的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表决
7、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 第十八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领导本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8、 第二十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其他方式如电话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数额不超过理事数量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三分之二常务理事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其他方式如电话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须具备下列
9、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xx展览业界内有较好的声誉和一定的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任期四年,任期最多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
10、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理事长为xx展览工厂联合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本协会签署有关文件; (四)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必须是专职。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
11、处理理事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重大事情必须与理事长商量。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补贴;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项目的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xx展览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
12、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 本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xx展览工厂联合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6年7月1日
13、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xx展览工厂联合会理事会。 xx展览工厂联合会章程有关条款的实施细则 在遵守《xx展览工厂联合会章程》的基础上,为了更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展览业的发展趋势,促进xx展览工厂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健康、快速发展,对章程有关条款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会的宗旨 xx展览工厂联合会以繁荣展览经济为中心,充分发挥“服务、代表、协调、自律”的功能,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提高我国展览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展览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和沟通的平台。 第二条 会员 (一)会员资格:本会
14、的单位会员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会员只限于本本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在展览领域的理论和实践中有一定研究和水平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均可申请。 (二)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及本会规定的材料; 2.秘书处对申请者的资格及合法性初审通过; 3.专业委员会的申请材料由秘书处转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会签审核; 4.本会秘书长对会签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常务理事会审批; 5.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会员的权利增加以下内容: 1.共享本协会提供的展览业信息; 2.在合理条件下,请求本会对会员的展览业务工作提供支持; (四)会员的义务增加以下内容: 1.在经营和通讯等方面发生变化时通
15、知本会。 2.自觉交纳会费。 第三条 会费 1.会费标准由理事会讨论确定。 2.会费标准调整为:会员单位 2000元/年, 理事单位 5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8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 15,000元/年,理事长单位 30,000元/年。 3. xx展览工厂联合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其会费由本协会秘书处统一收取。 第四条 理事会 (一)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如果半数以上理事认为有必要召开理事会时,理事长应该召集会议。 (二)理事会的职权增加以下内容: 1.决定会费标准 (三)理事的义务: 1.关心本会的发展,对本会的工作献计献策; 2.认真完成本会交
16、办的工作; 3.向本会反映会员的要求、建议及批评; (四)在任期中,如果理事不能很好地履行义务,不交纳会费,三次不参加活动者,理事长可书面提议取消该理事会员的理事资格,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生效并通告本协会会员。 (五)理事会的选举 1.名额 理事单位的名额约占会员总数的1/3。 2.理事会选举办法的原则 理事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并在选举时允许会员选举候选名单以外的会员。具体办法可据实际情况制定。 3.理事会候选单位推荐办法 被推荐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被推荐单位是xx展览工厂联合会入会一年以上的正式会员; (2)被推荐单位具有为xx展览工厂
17、联合会努力工作的热情; (3)被推荐单位在展览产业链中具有相当的影响力、知名度和规模; (4)被推荐单位经营状况或发展前景良好。 推荐时应考虑的因素: (1)被推荐单位具有所处地域的代表性; (2)被推荐单位对展协有重大贡献的可优先考虑; (3)为了保证本会工作的连续性,应有不少于2/3的现任理事作为候选单位。 4.理事会候选单位确定程序 (1)由秘书处根据被推荐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应考虑的因素、理事单位名额等提出候选单位名单草案。 (2)候选名单草案提交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六)理事会的增补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因为本会会员
18、数量增加等因素,可以增补理事,增补理事的决定由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第五条 常务理事会 (一)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如果半数以上常务理事认为有必要召开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应该召集会议。 (二)常务理事的义务与理事的义务相同。 (三)在任期中,如果常务理事不能很好地履行义务,理事长可书面提议取消该常务理事会员的常务理事资格,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生效并通告本会会员。 (四)以上(二)、(三)适用于副理事长、秘书长。 (五)理事长在任期内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时,经理事会2/3以上表决通过可以罢免理事长并推举新的理事长。 第六条 秘书处是本会常设的办事机构,由秘书长直接领导其工作并向常务理事会负责,副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由秘书长直接聘用。 第七条 对本实施细则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于2016年7月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本xx展览工厂联合会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