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巡回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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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验制度
一、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态,立即发觉异常和缺点,对所管辖内运行及备用设备,应定时认真巡视检验。
二、每班当值人员,必需每小时巡视一次,按要求路线以看、听方法对设备逐台、逐项检验。
三、正常巡视项目:
1、注意设备油面是否合适,油色是否清楚,有没有渗漏现象。
2、瓷绝缘子有没有破碎、放电现象。
3、各连接点有没有过热现象。
4、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没有异声及外壳是否膨胀等现象。
7、多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小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3、8、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9、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没有弯曲,搁煞现象,电能表有没有停走、倒走现象。
10、直流系统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直流母线电压是否合适。
11、设备缺点有没有发展改变。
12、雷电后检验绝缘有没有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
13、夜间熄灯巡视,天天要求检验瓷绝缘有没有放电闪络现象及连接点有没有过热发红。
四、每次大风、大雨、大雾、大雪天气和负荷增大或设备异常时应加强巡视。
五、班长和值班人员能够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但除巡视外,不得进行其它工作,单人巡视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或进入没有遮拦高压设备,只许可在遮拦外面巡视,值班人员未经领导许可,不得私自对运行设备进行操作示范。
六、巡视检验时发觉设备有异常情况,应采取必需处理方法,同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做好统计,并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