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宁县竹都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证财务安全有效运营,依照国家关于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结合我司详细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宗旨是在以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基本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务实”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经营管理中制止管理中制止铺张挥霍和一切 不必要开支,尽量地减少消耗,增长积累。 第四条:财务管理工作,应配合公司生产管理,增进公司安全有效运营,提供保证。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五条:公司设立会计部,由会
2、计主管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向公司经理负责,会计部依照工作业务需要配备必要会计人员。 第六条:会计主管协助经理管好整个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会计主管负有如下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主持编制并订立公司财务筹划,信贷筹划和会计报表等。贯彻完毕筹划 办法,对执行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办法,指引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资金融通调拨决策工作,经经理或董事会订立后执行。 4、编制公司员工工资、资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3、5、监督公司财务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筹划和违背财经纪律事项。 6、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和活动。 7、对会计人员调动、任免、奖惩、晋升等提出建议、评估,经经理批准后执行。 8、负责搞好财会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9、不得订立外公司、公司和个人经济贷款担保书,以及其他有也许损害公司利益担保书。 10、不得借款给外公司、公司或个人、防止公司不良责权产生,以及有也许损害公司经济利益借款产生。 第七条:会计部除了做好本部门工作外,还要对其他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会计部会计人员工作接受会
4、计部主管安排,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 会计人员有如下职责: 1、完毕公司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制定财务筹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精确、完整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筹划执行状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加投资、重大经济合同和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挥霍及不合理开支。 第九条:会计部应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查,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登记工作。 第十条:会计人员一定要
5、认真负责,尽职尽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要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精确,帐目清晰,日清日结,按期报帐。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必要切实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睬计事务中,必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事项,必要回绝付款,回绝报销或回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公司支持会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禁止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财务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三条:会计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或更换。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要对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6、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罢免财会人员,必要会同关于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移送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送交接必要监交,属公司普通财会人员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会计主管进行监交。 第三章 会计核算及科目报表 第十三条:公司执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普通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项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关于规定办理睬计事务。 第十六条: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七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取中文记载,
7、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要使用钢笔。 第十八条:公司帐务解决程序采用科目汇总表帐务解决程序。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生产工艺特点,选取恰当办法进行成本核算。 第二十条:公司以单位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资产定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土地。 2、机器设备。 3、电子、电器设备。 4、其她设备。 第二十一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 3、电子、电器设备、运送工具为5年。 4、其她设备为5年。 固定资产以及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折旧办法采用直线法。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不再计提折旧,
8、提前报废,要补充折旧。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必要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固定资产,必要严格审查,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解决完毕。 1、盘盈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程序估算,合计折旧入帐,原价减合计折旧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合计折旧,原价减合计折旧差额,作营业外支出解决。 3、报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与固定资产净值差额,其收益转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解决。 4、公司对固定资产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睬计手续,并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二十四条:凡单项债权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余额1
9、0%比例提取坏帐准备。 第二十五条:原材料采购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存贷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 第二十六条: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一次记入成本。另建立明细帐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监控。 第二十七条: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5%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5%计提党支部活动经费)。 第二十八条:在核算损益时,应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对的核算当期损益。 第二十九条:长期采用会计解决办法先后期必要一致,非经董事会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十条:公司应编制如下 会计报表。 1、生产成本表 ( 月 ) 2、资产负债表 (年、季、日) 3、损益表
10、 (年、季、日) 4、股息、红利分派方案(年度) 5、钞票流量表(年度) 6、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7、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8、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9、钞票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10、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1、应收、应付款和预付款明细表(月) 第四章 资金、钞票、费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会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钞票及费用开支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挥霍,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二条:银行帐户必要遵守银行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与结算使用,禁止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禁止为外单位或个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三十三条:银行
11、帐户印鉴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经理私章、会计私章、出纳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同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暂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人代管。 第三十四条:银行帐户帐号必要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五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业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六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出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付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经会计主管、经理或董事长复批后方能有效。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共计部
12、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项目,上报科室应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付款,未经批复前、财务人员有权且必要回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示解决。 第三十七条:依照已获批准订立合同付款,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变化支付方或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变化付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她单位代付款,一律上报经理批准。 第三十八条:会计部库存钞票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某些当天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业收入钞票。 第三十九条:一切钞票往来,必要收付有凭据,禁止口说为凭。 第四十条:禁止代外单位或个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
13、来和贸易钞票。禁止内部设立小金库。 第四十一条:禁止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四十二条:钞票日记帐必要用固定一本帐,禁止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四十三条:领用空白支票,必要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有效期限,并按第三十五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要妥善保管。禁止在空白支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四条:会计每月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钞票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四十五条:正常办公费用开支,必要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签名,经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四十六条: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简介费、手续费等,必要注
14、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干报销。其中对简介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附合同书和阐明书,报会计主管和经理审批。 第四十七条:业务费用实行承包制,按销售额比例提取,由各部门负责人掌握使用。提取比例由经理或董事会拟定。提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各部门业务费用,由各部门主管审核,500元如下由财务主管审批报销。500元以上由财务主管订立后报经理审批报销。 第四十八条:非生产性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中列支,并报经理审批。 第四十九条:禁止公司为外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五十条:严格按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资金使用事项,均有权且
15、必要回绝办理。否则以违章论罚,并对该资金损失负连带补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关于资金使用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或不在单位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或等其回单位后审批。批件必要付入关于发票、单据背面入帐备查。 第五章 工资及奖金 第五十二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分派制度。 第五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经理按关于规定拟定。 第五十四条:员工工资原则和奖励办法,由会计主管提出方案报经经理审批。 第五十五条:公司工资增长速度不得高于公司经济发展速度。 第五十六条:公司工资制度采用: 1、可以科学地量化工作量,拟定量化工资原则,实行计件工资。 2、对于不可以精确量化工作量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依照其岗位责任大小,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规定高低,拟定其岗位工资。 3、依照质量指标、成本指标、产量指标等拟定奖惩工资。 4、节假日及加班工资,按国家劳动法关于规定办理。 第六章 税收及利润分派 第五十七条:公司依法向国家交纳应缴税金,不得偷税漏税。 第五十八条:税后利润分派按章程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