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标
为全方面落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杜绝“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职员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全部部门及职员。
3 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 职责
4.1 各部门应充足利用利用多种载体,宣传遵章守纪关键性和违章违纪危害性,立即纠正或汇报“三违”行为,促进职员养成自我约束、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良好习惯。
4.2 如职员有发生“三违”情况,用人部门应立即和HR部门沟通,依据企业劳动手册要求,对这些人员进行处分。
5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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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三违”行为种类
5.1.1 违章操作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5.1.1.1 未经安全教育即上岗作业。
5.1.1.2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
5.1.1.3 未按要求放置、堆垛材料、产品及工具。
5.1.1.4 工作前未检验设备或设备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5.1.1.5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要求。
5.1.1.6 未遵守企业工作授权步骤(ATW)要求取得对应工作授权,未或虽经审批但未落实安全方法和监护方法,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按要求挂警示牌。
5.1.1.7 违反企业高风险作业步骤要求,如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
3、电、隔离等。
5.1.1.8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动火作业。
5.1.1.9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或饮水,或未按要求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5.1.1.10 攀、坐、站、靠、行位置及姿态不符合安全要求。
5.1.1.11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5.1.1.12 使用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5.1.1.13 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
5.1.1.14 设备超速、超温、超载运行。
5.1.1.15 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5.1.1.16 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
5.1.1.17 用手
4、替换工具操作。
5.1.1.18 私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5.1.1.19 厂内机动车辆违反要求载人、载物。
5.1.1.20 高空作业时任意抛掷物件。
5.1.1.21 容器内部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
5.1.2 违章指挥行为:
5.1.2.1 指派不含有安全资格作业人员上岗,未按作业人员工种和技术等级进行合理分工。
5.1.2.2 工作开展前,没有和小组组员沟通工作危险和控制方法,危险作业没有安全交底,安全技术方法不全,没有发明生产安全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5.1.2.3 私自变更已经同意安全技术方法。
5.1.2.4 私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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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未经评定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指挥职员冒险作业。
5.1.2.6 未为职员配置必备劳动防护用具。
5.1.3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1.3.1 未按要求穿戴必需劳动防护用具,如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5.1.3.2 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装、宽松衫,或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赤膊、赤脚等不安全装束。
5.1.3.3 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5.1.3.4 长发未戴工作帽或未将头发完全置于工作帽内。
5.1.3.5 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转机床。
5.1.3.6 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
6、目镜或面罩。
5.1.3.7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5.1.3.8 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要求配戴防护面具。
5.1.3.9 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戴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
5.2 宣传和教育
5.2.1 全体职员必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2.2 各级管理人员必需按法规、方法及制度要求对现场作业人员和具体责任人进行全方面监督和检验。
5.2.3 各部门应加强职员安全思想教育,定时组织规章制度学习,提升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现场督
7、促职员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她人、不被她人伤害)。
5.2.4 HSE、用人部门应依据培训计划组织事故案例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有计划地组织特殊工种及岗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5.3 管理和要求
5.3.1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应该包含对“三违”行为查处,查处关键包含:
5.3.1.1 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审核落实。
5.3.1.2 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根据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组织生产。
5.3.1.3 关键生产步骤和关键生产工序是否实施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方法。
5.3.1.4 生产岗位、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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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时必需当场阻止,并讲清“三违”事实及危害,立即通知并按章处理,轮班主管/领班应在班前会上给予通报。
5.3.3 查处“三违”行为必需报HR部门,对严重“三违”人员应公布处理通报,组织职员学习讨论,吸收教训,引认为戒。
5.3.4 发觉“三违”行为必需认真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不足,同时应制订对应管理方法,强化教育。
5.3.5 激励职员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和作业场全部权拒绝作业。
5.4 检验和考评
5.4.1 企业管理层应将查处“三违”行为列为综合性安全检验关键内容之一。
5.4.2 查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还应对“三违”人员依据企业人事管理要求进行处分。
5.4.3 激励一线职员如实反馈/举报“三违”行为,HSE/HR部门应为反馈人/举报人保密。
6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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