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HYHA2015-289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YHA2015-289 采 购 人: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承包商须知 5 承包商须知前附表 5 一、总则 10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2、 11 三、报价文件编写 11 四、报价文件递交 15 五、公开报价与评审 16 六、授予合同 19 七、成交服务费及见证费 20 八、其他相关说明及要求 20 九、解释权 21 第三章 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7 第二节 专用条款 27 第三节 合同格式 32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37 附件一:报价函 37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8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9 附件四:开标一览表 40 附件五: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 41 附件六:施工组织设计 42 附件七:项目管理机
3、构 47 附件八:资格审查资料 49 附件九:技术(商务)偏离表 54 附件十:其他材料 55 附件十一:封面格式 56 附件十二:保证金退还申请 57 附:施工说明 58 6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30002020150003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工程名称 承包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无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提供营业执照); (2)
4、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 (2012年1月1日以来)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有 类似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需在公开报价时提 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 (6)省外企业应具备《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 (7)承包商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泰安市本 地施工企业及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采购工程项 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 (8
5、信誉要求:承包商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 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9)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法律法规对合格承包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注:本项目对承包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00万元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5年6月5 日9时00分至2015年6月1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招标一部 3、方式:(1)承包商务必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6、上进行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已报名且向山东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2)购买磋商文件时,承包商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省外企业本年度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6月15日08时00分至2015年6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
7、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第一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6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第一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 址:泰安市泰山大街706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643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舜泰广场6号楼11层招标一部 联系人:王家峰、李俊光 联系电话:0531-82667208 81956998
8、 E-mail:hyha0620518@ 第二章 承包商须知 承包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大街706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1层、2层、解剖室装饰装修,二期为3层至5层装饰装修。 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
9、围为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计划工期 一期:45日历天;二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工。(承包商可自报最短工期) 4 质量要求 合格 5 承包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财务审计报告,如不能提供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10、的,亦可提供2011、2012、201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财务审计报告需由第三方财务审计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4、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需在公开报价时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6、省外企业应具备《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 7、承包商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及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采购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 8、信誉要求:承包商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9、在人员
11、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法律法规对合格承包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注: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基本条件合格制,请各承包商在公开报价时提供以上1、2、3、4、5、6、7项相关证件的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按废标处理。 2、报价及磋商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提供其身份证明以供现场核验,否则按废标处理。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8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9 报价有效期 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
12、日历天 10 承包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时间:2015年 6 月 9 日14时00分前 方式:承包商将问题(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邮件至hyha0620518@ ,同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 11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5年 6 月 10 日17时00分前 12 分包 不允许 13 偏离 □不允许。 √允许,仅材料部分的技术性能允许正偏离 14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针对本项目发出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及答疑文件 15 承包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年6月9日14时00分前 16 承包商确认收到采购
13、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将回执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hyha0620518@ 17 承包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将回执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hyha0620518@ 18 财政预算 预算资金100万元,承包商最后报价如超出财政预算,按废标处理 19 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保证金:贰万元整; 2.磋商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缴纳:承包商应于2015年6月12日15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下述开户信息以电汇形式交纳,且必须从承包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同时将开户许可证及磋商保证金电汇凭证扫描版发送邮
14、件至hyha0620518@,同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济南市市南支行 账 号:10654000000264011 3.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0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2、2013、2014年(详见承包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承包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规定) 2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2
15、年以来 2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2 年以来 2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24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公司盖章。 25 报价文件副本份数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及电子文档一份 (电子文档必须用USB接口设备存储,word/Excel 格式,报价表必须是可读的Excel格式,且单独密封和标记) 26 装订要求 报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承包商单位章。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
16、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27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报价文件 承包商名称: 在2015年6月15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28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第一会议室 29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否 30 公开报价时间和地点 公开报价时间:2015年6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第一会议
17、室 31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2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磋商小组成员确定方式: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确定。 33 是否授权磋商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承包商:3名。 34 公示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1 质量目标 合格。 35.2 安全目标 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35.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方拨付合同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按月进度支付已审计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待工
18、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发包方审计后,发包方向承包方付款至审计金额的95%,余5%质保金,质量保修期满后,且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35.4 成交服务费 1. 成交承包商须在与采购人在签定经济合同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2. 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工程类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50%向成交承包商收取。 35.5 公证费用 成交承包商须向公证机构交纳中标金额千分之一的的公证费用,低于伍佰元的按伍佰元收取。 35.6 报价依据 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措施费包
19、干使用。需由承包商根据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情况自主报价。 35.7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36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招标一部 联系人:王家峰、李俊光 电话:0531- 82667208 81956898 37 采购人 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706号 联系人:于老师
20、 电话:0538-6236439 一、总则 1.采购人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承包商 详见承包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承包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 4.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结果如何,承包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踏勘现场 5.1 报价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安排技术负责人自行踏勘现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可能签订承包合同所必须的一切资料。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
21、出任何索赔。对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做任何答复与考虑。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2 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在现有条件下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概不负责。 5.3 报价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但报价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报价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4 如果报价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可自行进行踏勘,采购人将不再统一组织,费用自
22、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6.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报价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要求和参考资料等。报价人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6.3报价人应检查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的页数是否齐全,所有提到的附件是否均包括在内,如发现有残缺现象,应在领取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后3日内及时申请更换正确版本。 6.4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为签订设计合同的主要依据之一。 7.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的
23、澄清和修改 7.1承包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承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7.2 任何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与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7.3 承包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或修改后,应立即按照“承包商须知前附表 ”22、23项的相关要求向采购代理单位确认收到。 7.4 为使承包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进行研究以便准备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依据变化内容的大小,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公开报
24、价时间。 三、报价文件编写 8.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承包商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2 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编写。 8.4 报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外的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9.报价文件组成 9.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25、贰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3)省外企业的《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 (4)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二);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7)报价人基本情况表(附件十,附表1); (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9)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件十,附表3),须提供相关合同以及结算证明等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10)承包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9.2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 (3)工程量清单报价
26、分析表; 9.3技术文件及要求 (1)综合说明,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2)主要施工方法,降低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 (3)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水电用量计划; (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人员简历表(含证书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0)本磋商文件要求提报的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11)承包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9.4 商务文件及要求: (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2)技术服务支持
27、内容及保证措施; (3)承包商提供的工期; (4)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5)优惠条款(注:承包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包括报价优惠); (6)承包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报价文件装订 承包商必须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并胶装装订成一册,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11.磋商报价 11.1本次竞争性磋商时,各承包商均有再次报价的机会,再次报价在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下浮,不得上浮。(承包商报价文件中的所有单价、合价均按该比例调整)。只允许调整价格,不允许调整材料等级、品质等(磋商小组指示下的修改除外)。 11
28、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11.3 承包商对同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得出现多方案报价,否则报价得分为零分,且不参与基准值计算。 11.4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1.5本项目总报价为承包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合同执行期间磋商范围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终结算价据实结算,承包商报价时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国家有关规范、图集、承包商企业定额、市场价格信息和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计算规则》、2011版《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29、及计算规则》 2008年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编制说明)进行编制并报价。 11.6承包商需依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或有漏项(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7因承包商原因造成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故意减少工程量报价的,漏项部分的价格或减少的工程量报价将视为已经分摊在有明确清单报价的其他项目中,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 11.8承包商根据施工现场踏勘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并考虑将来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后果或工期延长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11.9对于成交承包商所投报的所有设备、材料,甲方有
30、权进行置换(仅置换设备、材料并调整其自身价格,安装费等不做调整)。承包商所供设备、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在报价单中必须提供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和品牌型号。报价时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施工过程中因此引起的材料等价格变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11.10本项目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包括完成竞争性磋商范围内项目的直接费、管理费、人工费、拆除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协调配合费、规费、检测费、验收费、竞争性磋商服务费、现场施工的水电费等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范围(图纸范围)以外的项目费用,将以
31、采购人认可的现场签证、变更为准计入结算。 11.11本项目如出现变更或超出磋商范围以外的项目,单价套用报价文件中相同或相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如有新增项目无法套用相同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时,承包商提出合理的价格,经监理、审计和发包人同意确认后进如结算。 11.12承包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2.报价文件编写方式 12.1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2.2“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黑体小四号字体。 13.报价文件签署 报价文件封面(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函、报价一览表均应加盖承包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32、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文件中须同时附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4.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 14.1承包商应递交六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及电子文档一份(单独密封一份随报价文件一同递交)。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书面报价不一致,以书面报价为准。 14.2承包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按要求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14.2.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4.2.2 正本或副本; 14.2.3 承包商名称(加盖公
33、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4.3为方便唱价,请各承包商另准备三份“报价一览表”并单独密封,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承包商名称。 14.4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5.磋商保证金及财政预算 15.1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贰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承包商须知前附表第19项“磋商保证金”。 15.2本项目财政预算为100万元整,各承包商最后所报总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6.报价有效期 16.1 从公开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报价函的有效期
34、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磋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承包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承包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承包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各承包商可自行踏勘。 四、报价文件递交 18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8.1 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上午8:0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
35、第一会议室 18.2 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8.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19.报价文件签收 19.1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磋商不予接受。 19.2 对承包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20.报价文件修改与撤回 20.1 承包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任何修改内容必
36、须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报价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报价文件一致。 20.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报价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20.4 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其报价。 五、公开报价与评审 21.公开报价 21.1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承包商、公证人参加。 21.2 公开报价时,由公证人及各承包商授权代表共同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承包商签字确认。 21.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报价文件,唱价员宣读承包商名称、磋商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37、 21.4 记录员将唱价内容进行记录。 22.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并集体与各竞标承包商进行逐一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承包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3.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同时,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还将恪守以下原则: 23.1 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承包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3.2 统一性原
38、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3.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4 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3.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承包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对承包商进行评审。 24.成交原则: 成交承包商将是磋商合格的,报价合理的,项目技术优异的,工程质量可靠的,商务条件优惠的,能提供优质施工服务和足以使用户确信其具备执行合同能力的,能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
39、价标准的承包商。 25.评审标准 25.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信誉和业绩等因素,以工程报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施工方案切实可行,企业实力强、社会信誉高等为等因素综合评定各承包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并进行打分,并汇总总得分,按最终得分的高低推荐3名成交承包商候选人。 25.2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能保证达到要求者为有效报价,达不到要求者为废标。 25.3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施工计划安排合理完整,劳动力安排、施工机具设备配备,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具体合理、妥当者为佳标。 25.4企业拟派人员信誉高,技术力量强
40、市场行为和业绩好,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素质高,履行合同情况好者优先成交。 25.5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超过本次财政预算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将依法重新采购。 26.初步评审 26.1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承包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磋商是指磋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6.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26.2.1报价文件不完整; 26.2.2未按规定报价; 26.2.3未按竞争性磋商
41、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26.2.4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26.2.5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 26.2.6报价人资格不符合承包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1项“承包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 26.2.7报价文件载明的施工方法、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6.2.8承包商不参加公开报价、磋商事宜; 26.2.9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6.2.10承包商自行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修改工程量、工程内容及漏项等情况) 26.3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承包商不能通过修
42、正或撤销报价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 26.4 磋商小组对各承包商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财政预算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磋商小组发现承包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最后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承包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承包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按照低于成本价报价处理。 27.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评审细则(后附)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打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承包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8.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承包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
43、选、串通磋商、报价均超项目财政预算以及承包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否决所有磋商,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9. 无效磋商 承包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磋商报价将被视为无效,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磋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承包商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承包商应予以赔偿。 29.1承包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磋商资料或承包商不具备施工能力的; 29.2 承包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文件; 29.3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承包商有企图影响磋商结
44、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29.4 承包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承包商; 29.5 承包商串通磋商; 29.6 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29.7 成交承包商不按要求提交成交服务费; 29.8 成交承包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29.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授予合同 30.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权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可依法做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磋商的决定,同时保留按类别和规模分别授予合同的权利。 31.成交通知书 31.1确定出成交承包商后在报价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承包商磋商结果。
45、3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合同签订 32.1成交承包商如不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承包商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2.4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成交承包商的施工内容。 3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方拨付合同价的30
46、作为工程预付款,按月进度支付已审计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发包方审计后,发包方向承包方付款至审计金额的95%,余5%质保金,质量保修期满后,且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32.6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32.7合同的违约条款 32.7.1提供的全部工程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需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成交承包商应承担由于其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32.7.2成交承包商对本工程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验收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成交承包商应按采购人同意的下述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成交承包商拒
47、绝此次采购项目的施工,成交商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财务费用、工期延期造成的相关损失等一切费用)。 32.7.3如成交承包商延期交付使用,除不可抗力外,成交承包商应向采购人偿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人民币1000元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如果本项目除采购人原因外,成交承包商延期10天还未能完工的,采购人有权因成交承包商违约而中止合同,且成交承包商仍有义务支付上述因迟交损失的金额。 32.7.4如果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成交承包商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承包商接受。采购人将从工程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力。 32.7.5其他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成交服务费
48、及见证费 33.成交服务费及见证费 具体内容详见承包商须知前附表35.4、35.5相关条款 八、其他相关说明及要求 34.1承包商一旦参加报价,就被视为已承认采购文件中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受其约束。 34.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质量与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并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甲方、监理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保留追究承包方由此带来的一切影响和损失的权利。 34.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扰民、噪音、环境污染现象等,均由承包方负责交涉和解决。 34.4承包方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理,主动友好的协调、
49、配合施工中的各项工作,如承包方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4.5因施工期间正常运营,承包商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需考虑人工降噪。 34.6施工现场如出现临时停电的情况,成交承包商自行采取措施,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34.7他未尽事宜,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 九、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制度要求为依据。 附评审细则: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磋商报价 (50分) 基准价的确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承包商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磋商人的磋商总报价与基准价相等得满分50分; 其他承包商的价格分数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50%)×100 注:本项的最终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施工组织设计 (15分) 1、依据磋商人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及对本工程的针对性的强弱程度和技术措施的得力情况,得0~5分; 2、根据磋商人为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质量管理措施的科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