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承包制度3篇【第1篇】工贸企业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减少承包商、供应商对公司安全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估。 3.2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3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采购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四、管理规定
2、 4.1 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 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 4.1.3 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应使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质。 4.2承包商的管理 4.2.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具体负责人员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所承担工作持续时间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安全协议。 4.2.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
3、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4.3供应商的管理 4.3.1供应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采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 4.3.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4.3.3供应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4临时工的管理 4.4.1临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较长期(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进行书面考核。 4.4.2进入库区的临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五、
4、承包商、供应商的售后服务 5.1承包商对其劳务工作的售后应给及积极配合的态度。 5.2供应商应有义务对其产品进行检查、维修等售后服务。 六、考核评估 6.1根据质量、价格、交付、服务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6.2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用。 【第2篇】学院食堂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退出管理制度 学院(校)食堂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退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与餐饮企业承包方双方的责任,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高校食堂管理的意见(苏教安202211号),确保承包经营食堂的伙食供应和饮食安全,强化与社会餐饮企业中止合同的执行力,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5、、社会餐饮企业在合同执行期间,若要中止合同,实行退出制度,我校将成立相关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处理退出事件; 二、社会餐饮企业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经营管理。合同上必须写明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后,自然退出。 三、按照学校与社会餐饮企业的合同约定,社会餐饮企业在承包经营食堂期间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应中止合同: 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因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而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弄虚作假、不按合同约定范围经营、有转包分包行为的,经学校规劝整改无效且情节
6、严重的; 5、经营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利用学院资产搞不法经营的; 四、社会餐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负责所属人员的招聘、用工手续、用工合同、相关费用、责任及日常管理,确保职业队伍的稳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予以清退。 五、社会餐饮企业承包食堂合同到期或因违规中止合同时不愿退出或拒绝退出时,学校在与社会餐饮企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将申请当地仲裁机关予以仲裁。仲裁未果,将移交法院处理。 六、工作小组必须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做好社会餐饮企业退出及以后衔接工作,确保学生食堂正常供应。 【第3篇】工贸企业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承包商
7、、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减少承包商、供应商对公司安全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估。 3.2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3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采购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四、管理规定 4.1 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 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
8、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 4.1.3 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应使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质。 承包商的管理 .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具体负责人员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所承担工作持续时间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安全协议。 .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供
9、应商的管理 .1供应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采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 .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3供应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临时工的管理 .1临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较长期(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进行书面考核。 .2进入库区的临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五、承包商、供应商的售后服务 5.1承包商对其劳务工作的售后应给及积极配合的态度。 5.2供应商应有义务对其产品进行检查、维修等售后服务。 六、考核评估 6.1根据质量、价格、交付、服务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6.2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