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项目名称:年生产涤纶加弹丝1000吨、纺织面料500万米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市佰达轻纺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十二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1.1项目由来31.2工程内容41.3工期51.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5二、周围环境概况62.1项目地理位置62.2周围环境质量现状62.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6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3.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83.2污染源强8四、环境影响分析104.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10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104.2.1水环境影响分析104.2.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04.2.3声环境影响分析
2、114.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14.3退役后环境影响分析11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125.1污染物防治措施125.2总量控制指标12六、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46.1选址合理性分析146.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4七、结论17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生产涤纶加弹丝1000吨、纺织面料500万米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佰达轻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水江联系人王水江通讯地址绍兴袍江新区望海路7号4幢(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内)联系电话13806754348传真邮政编码312000建设地点绍兴袍江新区望海路7号4幢(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内)立项审批部门绍兴
3、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文号袍委经发【2013】60号建设性质新建 搬迁 技改行业类别及 代 码纺织业C17厂房面积(平方米)2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7.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5%评价经费(万元)0.7预期投产日期2014.11.1项目由来绍兴市佰达轻纺有限公司成立于绍兴城南地区,由于企业成立年份较早,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如今,企业决定投资100万元,将原有生产线搬迁至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年生产涤纶加弹丝1000吨、纺织面料500万米项目,原有厂区将不再生产。本项目已取得绍兴市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袍委经发20136
4、0号)批准立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应当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阶段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对项目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我单位在实地踏勘和监测的基础上,并根据相关资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1.2工程内容项目名称:年生产涤纶加弹丝1000吨、纺织面料500万米项目建设地点:绍兴袍江新区望海路7号4幢(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内)建设性质:搬迁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100万元,本项目租赁于绍兴袍江新区望海路7号4幢(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内),租赁厂房面
5、积2000平方米,该项目的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二。项目投产后,年生产涤纶加弹丝1000吨、纺织面料500万米。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1.1-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1加弹机YJ1000型台12空压机/台13喷水织机JW-917台404整经机/台15验布机/台1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1.1.-2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1POY丝吨/年10102加弹油剂吨/年53涤纶加弹丝吨/年10004水吨/年104255电万kwh/年15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项目需员工20人,其中厂内住宿10人,项目生产采用二班制,年工作300天,项目安排食宿。1.3工期本项目拟在2014年1月
6、投入使用。1.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绍兴市佰达轻纺有限公司成立于绍兴城南地区,由于企业成立年份较早,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如今,企业决定投资100万元,将原有生产线搬迁至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年生产涤纶加弹丝1000吨、纺织面料500万米项目,原有厂区将不再生产。无原有污染物。因此无环境污染问题。 绍兴市佰达轻纺有限公司和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由同一个人出资创办,现在为了便于管理,决定将绍兴市佰达轻纺有限公司搬迁至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厂区内。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企业搬迁前的产量为年产纺织面料300万米,涤纶加弹丝1200吨。废水经回用设施处理后出水80%经补充新
7、鲜水后回用,其余20%由人工清运;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外排喷水织机废水一并达标由人工清运。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约为11.85t/d(3555t/a)。COD浓度为1140mg/L,产生量为4.05t/a,经废水处理后,COD浓度为500mg/L,排放量为1.78t/a。氨氮浓度为30mg/L,产生量为0.01t/a,排放量为0.01t/a。生活废水约为1.15t/d(345t/a)。COD浓度为300mg/L,产生量为0.1t/a,氨氮浓度为30mg/L,产生量为0.01t/a。企业搬迁前废水污染物汇总表详见表1.4-1。表1.4-1 企
8、业搬迁前废水污染物汇总表序号废水量COD产生量COD排放量氨氮产生量氨氮排放量生产废水11.85t/d4.05t/d1.78t/d0.010.01生活废水1.15t/d0.10.10.010.0118二、周围环境概况2.1项目地理位置绍兴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宁绍平原西部。东邻宁波、西靠杭州,北与上海相望。区域地理位置东经11953021211338,北纬291338301607,总面积7910km2。项目租赁于绍兴袍江新区望海路7号4幢(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内),工程投资100万元,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东面隔望海路为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西面为在建企业,南面为空地,北面为旭升机
9、械。具体位置见附图1,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2.2周围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由监测和评价结果统计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各个监测点的SO2、NO2、PM10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版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地表水从监测结果和标准比较可知,中心河越东路桥监测断面为劣类水质,不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标准,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BOD5、石油类。超标原因为生活污水排入河流,有必要加强本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合理措施控制该区域的生活污染,以改善该区域地表水水质。(3)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
10、目场界昼夜间噪声均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2.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要求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标准,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规定的中3类区标准。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应符合2类区标准。表2-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序号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方位距边界最近距离(m)规模保护级别1空气及声环境古纤道公司职工宿舍E150宿舍楼空气二类标准声环境2类三江村S265约100户项目场界到最近保护目标古
11、纤道宿舍的距离为150m,按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场界到古纤道宿舍距离内现状都为工业工地,无潜在保护目标。 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油剂挥发油剂挥发挂丝喂入涤纶加弹丝(DIY)生产工艺POY涤纶丝加弹机加弹上油卷绕成型成品油电加热包装入库分级检验落丝工艺介绍:本项目产品以POY丝为原料,加弹机由拉伸器、加热变性箱、冷却板、加捻器、网络喷嘴、加热定型箱等组成。POY丝经拉伸后由加热箱采用电加热至200使POY丝变形,加热过程中会有部分前纺油剂废气产生;加热变形后的纺丝经冷却板冷却后进入假捻器,进行加捻,解捻,然后通过喷嘴产生网点,假捻后的纺丝通过加热定型,同样采用电加热至200,加
12、热过程中同样会有部分油剂废气产生;成型后的纺丝再次通过上油以减少静电效应,该过程会产生部分后纺油剂废气;纺丝卷绕平衡后包装入库存档即为成品丝。纺织面料生产工艺经线噪声整经检验丝线废丝废丝 蒸汽包装入库检验喷水织机纬线废丝废水检验丝线废丝工艺说明:本项目纺织面料为涤纶面料,原料丝经整经后成为经线,经线和纬线在喷水织机中进行织造成布匹,布匹经检验、修布、码步后打包入库。织造过程中有废水产生,检验、整经和织造等过程中有废丝线产生。3.2污染源强表3-1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 称处 理 前*处 理 后产生浓度产生量排放浓度排放量废水织机废水、生活污水水量62.34t/d
13、(18701.3t/a)14.34t/d(4301.25t/a)COD1002mg/L18.7t/a排入污水厂467mg/L2.01t/a1002mg/L18.7t/a排环境100mg/L0.43t/a氨氮3mg/L0.021t/a排入污水厂3mg/L0.021t/a3mg/L0.021t/a排环境15mg/L0.021t/a废气加弹油剂废气有组织33.8mg/m32.705t/a33.8mg/m30.82t/a噪声喷水织机噪声90-95dB加弹机噪声90-95dB螺杆式空压机噪声75-80dB固 体废 物生活生活垃圾3t/a0废水回用设施废水处理污泥1.5 t/a0生产废包装材料2t/a0废
14、丝线10 t/a0其 它/四、环境影响分析4.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租赁绍兴袍江新区望海路7号4幢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目前生产厂房已经建成,无需土建施工,在施工期仅为内部装修与设备安装,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4.2.1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本项目污水入网意见,同意该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望海路城市排污管网。根据项目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喷水织机废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14.34t/d(4301.25t/a),COD浓度为467 mg/L,项目废水水质COD浓度未超过500mg/L的进管标准
15、。本项目喷水织机废水依托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现有气浮装置后出水80%回用于生产,其余20%进入集水池收集;粪便污水依托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集水池收集,集水池容积120 m3,集水池中废水排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4.2.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预测结果得到,项目有组织油剂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0538mg/m3,相应占标率为0.60%,在下风向距离排气筒800m处。由于最大占标率Pmax10%,对周围环境及最近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
16、响较小。油剂废气(非甲烷总烃)在敏感点的浓度为0.00409 mg/m3,占标率为0.45%。对敏感点古纤道宿舍的环境影响较小。4.2.3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昼夜间影响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保护目标古纤道宿舍距离项目较远,项目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其影响较小因此,项目运营期间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4.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丝线、废水处理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各种固废的具体产生量及处理处置方法见表4-1,经妥善处理后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17、。表4-1 项目固废处理处置方法序号废物名称污染物组成固废类别处置方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废包装材料废包装袋、箱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符合2废丝线涤纶丝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符合3废水处理污泥污泥、水一般固废外运制砖厂制砖符合4生活垃圾日常生活丢弃物一般固废环卫清运符合4.3退役后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固废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还给出租方进一步作其他用途或拆除重建;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有毒物质,因此设备科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未用完的原辅材料可以出售或转让;遗留的污染物
18、按营运期的治理方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退役后对环境无影响。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1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汇总见表5-1。表5-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防治措施预期效果空气污染物加弹油剂废气加弹车间安装油剂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其回收率,尽量使油剂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收集得到的油剂废气采用静电式油剂废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油剂去除率可达到60%以上。对无组织排放而黏附在机器设备、墙壁及地面上的油污,可定期擦拭清除。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食堂食堂油烟食
19、堂油烟经废气收集由处理效率60%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小于2 mg/m3。水污染物喷水织机、生活污水废水量COD氨氮本项目喷水织机废水依托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现有气浮装置后出水80%回用于生产,其余20%进入集水池收集;粪便污水依托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集水池收集,集水池容积120 m3,集水池中废水排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有组织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收集系统。安装流量计、设置采样口及设立标志牌;同时应规范雨水排放口。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
20、准中的三级标准固体废物生产过程废丝线外卖综合利用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符合环保要求废水回用废水处理污泥外运制砖厂制砖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噪声合理布局,把高噪声生产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时底部设置减振垫,所有废气收集风机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生产车间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日常加强对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异常运转产生的噪声。厂界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5.2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现阶段改善环境质量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依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
21、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010年5月),浙江省主要对COD、NH3-N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污水量、COD、油剂废气(非甲烷总烃)作为项目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为喷水织机废水和生活废水。项目污染物情况见表5-2。表5-2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t/a)污染物项目实施前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项目实施后核定排放总量项目实施前后增减量实际排放量核定排放量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废水水量3900/18701.3144004301.339004301.3+401.3COD排入污水厂1.78/18.716.692
22、.011.782.01+0.23污水厂排入环境0.39/18.718.270.430.390.43+0.04氨氮排入污水厂0.01/0.02100.0210.010.021+0.011污水厂排入环境0.01/0.02100.0210.010.021+0.011废气气油剂废气0.82/2.7051.8850.820.820.820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4.34 t/d(4301.3 t/a)、COD0.43t/a、氨氮0.021t/a作为企业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建议值。企业所需总量指标从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项目总量排放指标中调剂解决(见附件7)环评建议以油剂废气0.82t/a为企业特征污染物控制指标。
23、环评建议项目建成后企业申请进管容量为15 t/d。六、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1选址合理性分析袍江新区属于滨海平原区,土质以沙土和粉土为主,地下水位较高,管道施工质量较难控制,管道脱节、断裂现象较为普遍,部分路段由于管道缺陷,直接导致路面大面积整体下陷,“困难排水”给沿线企业、用户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影响。项目拟建地位于绍兴市高木针纺织造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内(绍兴袍江新区马山镇陶家埭村),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位于袍江新区生态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3-10602C01)。本项目租赁于绍兴袍江新区望海路7号4幢(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内),无需新征土地,同时项目地块
24、为工业工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详见附件2),房屋为厂房。项目符合绍兴市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综上所述,从地理位置上来看,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6.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2.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进行涤纶加弹丝和纺织面料的生产,经查阅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类别,亦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禁止用地项目类别。项目不属于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
25、(2010-2011)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中的淘汰和禁止类项目;项目不属于绍兴市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0年本)中所列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综上所述,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建设能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原则。6.2.2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功能区符合性分析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租赁于绍兴袍江新区望海路7号4幢(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内),该地块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生态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租赁于绍兴袍江新区望海路7号4幢(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
26、公司内),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位于袍江新区生态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3-10602C01)。本项目为涤纶加弹丝(DIY)和纺织面料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该功能区产业准入条件;项目喷水织机废水经回用设施处理后80%回用于生产,排放污染物经治理后全部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总量指标通过区域调剂解决,项目实施符合该功能区环保准入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另外,项目周围没有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特定区域,符合“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特定区域,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重要景观的项目;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周围,限制建设
27、可能损害环境质量和功能的项目”的规定。6.2.3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主要为项目产生的废气和噪声,项目已采取相应的清洁生产措施。总体来说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6.2.4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产生的粪便水依托绍兴市江达纺织造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集水池收集,集水池中废水排入污水排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各类废气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各类噪声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防治法及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符合排放标
28、准。6.2.5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现阶段改善环境质量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依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010年5月),浙江省主要对COD、SO2、NH3-N、NOx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油剂废气(非甲烷总烃)作为项目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为喷水织机废水和生活废水。项目污染物情况见表6-1。表6-1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t/a)污染物项目实施前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项目实施后核定排放总量项目实施前后增减量实际排放量核定排放量产生量削减量
29、排放量废水水量3900/18701.3144004301.339004301.3.3+401.3COD排入污水厂1.78/18.716.692.011.782.01+0.23污水厂排入环境0.39/18.718.270.430.390.43+0.04氨氮排入污水厂0.01/0.02100.0210.010.021+0.011污水厂排入环境0.01/0.02100.0210.010.021+0.011废气油剂废气0.82/2.7051.8850.820.820.820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4.34 t/d(4301.25 t/a)、COD0.43t/a、氨氮0.021t/a作为企业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建
30、议值。企业所需总量指标从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项目总量排放指标中调剂解决(见附件7)。环评建议以油剂废气0.82t/a为企业特征污染物控制指标。环评建议项目建成后企业申请进管容量为15 t/d 6.2.6维持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噪声厂界达标,周边声环境可符合功能区划要求;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总体而言,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及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可以达到环境功能区划对应的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所述,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建设能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原则。七、结论项目租赁于绍兴袍江新区望海路7号4幢(绍兴市江达纺织有限公司内),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及其他部门审批要求。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项目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对应的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该地实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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