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达煤矿带班制度和落实计划
为认真落实落实《煤矿领导带班及监督检验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相关管理要求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矿井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立即发觉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阻止违章、违纪现象,立即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问题,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 入坑带班人员必需和职员同上同下,要把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步骤检验巡视,立即发觉和组织消除隐患,立即阻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当发觉有危及职员生命安全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需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
2、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方法,果断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 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交接班制度”、“采掘现场带班档案管理制度”、“采掘现场带班考评制度”、 “采掘现场带班计划表”和“采掘现场带班公告栏”
3、 “采掘现场带班计划表”由矿部总工程师依据工作情况每个月进行调整,并在月初上墙公告。
i. 矿部设置“采掘现场带班公告栏”,天天白班、夜班带班人员进行公告。设置“采掘现场带班计划表”,职员便于监督。
4、 矿部设置带班值班室,便于各工作面工作协调、应抢救援、事故处理和带班人员交接班。
5、 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科长、安全科长每个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0次,具体时间和班次可依据“
3、矿部当月带班计划表”实施。
6、 工会主席、机电科长、质检科长每个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4次,具体时间和班次可依据“矿部当月带班计划表”实施。
7、 带班人员根据带班计划表所要求日期进行现场带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当班带班,可立即请示矿长换班,但必需在矿部所要求当日“矿部带班公告栏”进行公告。
8、 在白班、夜班下井带班人员,可依据工作情况第二天休息。
9、 对认真推行职责、预防事故有功人员给奖励,对弄虚作假,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4月1日
矿部领导带班考评制度
1、矿部带班必需严格实施“矿部带班制度”。
2、煤矿领导带班作业时,其领导姓名、职务
4、在现场显著位置利用矿部带班公告栏进行公告。
4依据现场带班日常工作,检验、统计等,每个月底将领导干部上个月带班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在公告栏公告,接收群众监督,进行综合考评。
4、矿部组织考评组会同企业对带班人员进行考评,报企业经理审定后对上月带班情况进行讲评。
5、带班人员擅离职守,没有严格实施带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人员一次罚款200元,两次罚款500元,三次取消当月安全奖。(无安全奖人员从工资对应扣罚)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取消当月安全奖。
7、企业安委会每个月对带班情况和相关统计,进行不定时抽查,并把抽查情况作为考评事项,对带班人员擅离职守,视其情节轻重,必需时给对应行政处分;造成事故,
5、按《行政责任追究》相关要求,严厉处理。
4月1日
附表1
矿部及各科室责任人带班公告栏
时间
班次
姓名
职务
备注
白班
夜班
表2
矿部及各科室责任人带班统计
姓名: 时间: 年 月 日
班次:
进入现场时间:
退出现场时间:
行走路线:
当班发觉问题:
1、
2、
6、
3、
处理落实情况:
需要交下班处理问题和注意事项:
1、
2、
3、
交班人签字: 接班人签字:
表3
月份矿部带班计划表
日期
星期
白班
夜班
备注
其它人员班次实施动态管理,每个月由矿井依据下井带班制度编带班计划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