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石安委办发47号石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专题行动方案通知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依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行动通知(石柱府办发226号)总体安排布署,根据重庆煤矿安全监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相关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专题行动方案通知(渝煤监办158号)要求,结合我县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实际,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专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二一年五月二十日专题词:煤矿 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改 检验督查 通知石
2、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5月21日印发石柱县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专题行动方案 根据重庆煤矿安全监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相关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专题行动方案通知(渝煤监办158号)要求,结合石柱县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专题行动(以下简称专题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关键任务总体要求:结合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布署和要求,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以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手段,经过安全生产大执法,促进煤矿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改,从根本
3、上预防和降低安全事故。关键任务: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方面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限期整改,通常隐患整改率达成95%以上,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成100%,限期整改率达成80%以上。三是集中开展各项专题整改,全方面完成全市煤矿整理关闭任务,县政府已公告关闭8个煤矿必需全部实施关闭;煤矿瓦斯专题整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全方面完成今年县政府下达各项目标任务。四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反“三违”、打“三非”、治“三超”行动,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五是在专题行动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通常事故同比下降2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果断杜绝重特大
4、事故发生。二、工作关键和关键方法开展专题行动,要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为根本,着力抓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方面落实,全方面和深入推进专题行动向纵深发展。(一)全方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根据渝府发3号文件要求安全生产12项基础职责、渝办发110号文件提出5项必查内容,逐项逐条对照检验落实情况,并结合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管局相关印发重庆市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通知要求,对安全生产每一个系统和步骤、每一个机构和岗位、每一项制度和方法,进行全方面根本自查。自查关键内容: 1.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管理
5、人员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全方面自查基础上,提出建立和完善各级机构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具体方法。2.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一查煤矿责任人配置情况,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是否配置到位;二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是否按要求设置有安全检验、生产调度、“一通三防”、防治水等管理机构,是否配足安全生产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三查生产组织建制落实情况,是否设置有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维修队“五队”,班组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3.查安全法规和技术规程实施情况。对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制度实施情况
6、进行自查。一查矿井改建、扩建和新建审批手续是否齐备有效,是否存在非法建设和非法施工行为。二查矿井采掘布署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三查矿井采煤方法是否正规,是否存在树枝状、巷道式、多硐式等非正规采煤方法。四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掘进工作面是否按要求采取了双风机、双电源和“三专两闭锁”。五查矿井防突方法是否到位,是否根据防治煤和瓦斯突出要求,实施了两个“四位一体”防突综合方法。六查矿井瓦斯抽采是否达标,矿井是否按要求建立了地面永久性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是否达成了国家要求指标。七查矿井安全监控是否有效,传感器种类、数量、位置、调校和维护等,是否
7、按国家安全标准设置和实施。4.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汇报情况。一查是否建立并落实从关键责任人到每个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二查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汇报台账。三查是否根据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明确责任、方法、资金、时限和预案,安全隐患治理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四查是否按要求每个月、每季和每十二个月汇报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查是否按要求制订应抢救援预案和进行应抢救援演练,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抢救援队伍或和相关应抢救援队伍签署协议。5.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一查是否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家安全生产
8、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等。二查是否真正落实“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煤矿企业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三查是否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其培训时限、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四查对新上岗人员是否进行了强制性安全培训,是否安排了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五查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是否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安全培训。(二)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石柱县人民政府相关深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决定(石柱府发185号)要求监管职责、石柱府办发22
9、6号文件提出6项必查内容,认真检验推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结合重庆煤监局和重庆市煤管局立即印发重庆市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三大行动”深入开展。其关键内容及工作方法:1.认真进行安全监管责任“五项自查”。查落实落实国办发15号、石柱府发31号和石柱府办发44号文件精神,布署“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活动关键工作情况;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或建设行为和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监控方法,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久有效机制情况;查根据“四不放过”标准,加紧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方法情况;查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
10、设情况。2.实施煤矿企业安全责任考评制度。县煤管局将根据重庆煤监局和重庆市煤管局相关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和考评措施,认真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本辖区或本系统内通报。对考评排名靠后煤矿,要组成工作帮扶组,开展为期不少于3天帮扶督导工作。为提升工作效率,可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评等级,作为煤矿企业安全风险评定等级。3.实施煤矿企业分级监督管理制度。县煤管局将对各考评等级企业实施分级监管,在监管工作密度、监管执法力度、业务指导频度上给予区分对待。对责任考评为一级或二级煤矿企业,将加强引导和指导,使其不停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对责任考评等级为三级煤矿企业,将加大监管力度,该停产
11、整改必需停产整改。县煤管局将对各等级煤矿企业定时检验,一级企业每六个月不少于二次,二级企业每三个月不少于二次,三级企业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并落实专员督导。4.实施煤矿企业“黑名单”约束制度。实施企业“黑名单”约束制度,是深化专题行动、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内在动力。对安全事故多发、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质量标准长久不达标、拒不实施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煤矿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在一定范围内公告或通报,并进行惩戒制约,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评优评先、安全确保金等方面制订约束条件。对限期整改不达标,可提请县人民政府给予关闭。 5.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是要加大煤矿整理关闭工作力度,对证照不
12、全、非法生产、管理混乱、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拒不实施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要提请县人民政府给予关闭。二是要加大停产整改或停产整理力度,对违反“十条铁规”(渝煤监办34号),必需果断实施到位。三是要加大对非法开采监管力度,落实对关闭煤矿和非法采煤窝点监守方法,一旦发觉有非法开采行为,要采取断然方法,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三、专题行动实施步骤专题行动从5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布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县煤管局成立张平任组长,向远长、罗腾富、各产煤乡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煤管站各工程师及产煤乡镇安监办主任为组员专题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专题行动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
13、构,明确工作人员,召开动员布署会议,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营造专题行动强大声势。(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深入开展专题行动。尤其要针对我县第二届土家民俗文化节暨黄水林海消夏节、“五一节”、“国庆节”和16届广州亚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关键节日和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声势浩大专题行动,果断杜绝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开展专题行动“回头看”活动,深入巩固专题行动结果,建立长久有效机制,推进专题行动向纵深发展。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快速行动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题行动作为深入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果断遏制生产安全
14、事故关键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关键领导要亲自研究布署,对当地域、本行业专题行动全权负责;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要切实推行牵头职责,分管专题工作领导要根据“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验,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组织专门检验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法,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验取得实效。要经过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联络,互通情况,亲密配合,提升检验绩效。检验工作一定要严厉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验工作搞形式、走过场,要严厉查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三)广泛宣传,通畅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充足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此次专题行动宣传力度,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足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辨识能力。要注意发觉好经验、好做法,立即总结推广,促进工作。对工作布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单位,要公开给予曝光并严厉查处。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于每个月10日、25日前,将当月工作信息报送至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