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商奖惩管理规定5.1 惩罚规定5.1.1 HSE管理5.1.1.1 对施工承包商下列行为,予以1万元以上5万元如下罚款:(1)未设立HSE管理机构、未按照规定配备HSE管理人员或者工程施工时无HSE管理人员现场监督;(2)未对员工进行三级HSE培训;(3)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标、行业原则和建设单位规定劳动防护用品;(4)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5.1.1.2 对施工承包商下列行为,予以5万元以上10万元如下罚款:(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施工场合和关于设施、设备上设立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关于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2)特种设备以及
2、危险物品容器、运送工具未经获得专业资质机构检测、检查合格,获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3)使用国家明令裁减、禁止使用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4)施工前未对关于安全施工技术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未依照不同施工阶段和周边环境及季节、气候变化,在施工现场采用相应安全施工办法;(6)施工现场暂时设施未报批、报验;(7)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也许导致损害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设施等采用专项防护办法; 对管理人员实行打击报复,聚众滋事扰乱现场秩序。5.1.1.3 对施工承包商下列行为,予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如下罚款:(1)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担工程施工任务;(2)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机具、机械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报验或者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5.1.1.4 施工承包商或其人员有下列行为,将按如下规定予以罚款:(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HSE管理体系、施工安全管理制度,HSE组织机构不健全开工作业,违者罚款5000元。施工承包商安全保证体系不发挥作用,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没有及时通报并得到业主和监理允许,每次惩罚5000-50000元。施工承包商现场合有人员必要接受业主HSE部、项目部、监理单位安全监督。违者每次惩罚5000元。施工承包商对HSE部、项目部和监理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治告知,并准时整治,违者每次惩罚5000元。(2)未准时提供安全资质审查材料,如资质证书
4、、特殊工种操作证、HSE组织机构网络图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并清出施工现场。(3)未办理好安全环保合同书、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报告书和施工方案,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违者每次、每项罚款元,并清出施工现场。(4)未经建设单位HSE部安全教诲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并清出施工现场。(5)未按施工作业风险管理规定,作业前没有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制定工作危险性分析(JHA)表,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禁止开工作业。违者每次罚款元。(6)未开展HSE体系自查自改工作或检查记录不完善等,每次罚款500元。(7)未执行班前安全会制度,或班前安全会制度贯彻
5、不彻底,每次罚款500元。(8)冒用她人身份进入现场,每人次罚款1000元。(9)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10)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着装或工作服不统一者,每人次罚款200元。(11)未戴安全帽(涉及安全帽带子未系紧,女工未将长发盘进安全帽内),每人次罚款200元。(12)穿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施工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0元。(1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并清除施工现场。(14)车辆没有办理有关手续, 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台罚款500元。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禁行道、罐区等必要办理通行证,按规定安装阻火
6、器,按规定路线及车速行驶,随时接受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违者惩罚1000元。(15)特种作业操作证没按规定进行定期审查,每人次罚款500元。(16)起重机械必要具备特种设备生产允许证或者安全承认证,其安全、防护装置必要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阐明书。违者每台罚款1000元,并清出施工现场。(17)起重机械使用前,必要经单位所在地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由其出具验收检查报告、颁发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明显位置上。违者每台罚款1000元。(18)在现场禁烟区域内吸烟者,每人次罚款500元。(19)施工现
7、场禁止酒后上岗,违者每人次罚款元。(20)施工现场禁止随处大小便,违者每人次罚款元。(21)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大型吊装作业、脚手架工程、爆破工程和其她危险性较大工程未按规定做专项安全方案并进行有效审批,罚款5000元,并及时停工。(22)未办理合格用火作业票、高处作业票、受限空间作业票、暂时用电票、破土作业票、射线作业票等关于安全作业票而施工作业者,每次罚款5000元,并及时补办相应安全作业票。(23)施工作业未按规定贯彻关于安全办法,未设专人监护或监护人不在现场,每次罚款500-元。(2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安全监护人员须要按规定佩戴明显标记,违者每人次罚款2
8、00元。(25)脚手架、脚手板没按关于规定搭设,每惩罚款1000元。(26)脚手架未经验收挂牌使用,每次罚款元。(27)不能使用脚手架(未搭好等)必要挂红牌禁止使用,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28)高空交叉作业和高空危险区域施工未设立生命线、安全防护网,每处扣罚5000元。(29)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者(带钩未挂好和安全带未挂在牢固部位等),每人次罚款元。(30)悬空作业吊篮没有合格证、篮内作业人员安全带没有挂在保险绳上,每人次罚款元。(31)在高处作业未采用安全办法向地面抛掷物品或物品掉下者,每次罚款1000元。(32)进入有毒有害区域(涉及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和防爆
9、分析,未佩戴气防器具,未设专人监护,每次罚款1000元。(33)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照明,行灯要用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场合或金属容器设备内,其电压不得超过12V;在易燃易爆场合使用行灯必要为防爆型。 夜间施工采用有效照明办法。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34)未在动土现场设立有效防护和警示办法,每惩罚款500元。(35)动土作业时未采用有效防坍塌、防淹溺办法,每惩罚款1000元。(36)施工机具、设备安全机构、设施不健全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台罚款1000元。(37)用电设备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每惩罚款元。(38)施工现场电缆没有按规定敷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每惩罚款1000元。(
10、39)现场暂时用电盘柜不完好(如破损不正规、无门、无有效防雨水办法、接线混乱、无接地、一闸多用、电缆和电源线没有与金属构造隔离、没有按规定接地、接零等),每惩罚款200500元。(40)施工作业现场使用暂时电源线、电焊机手把线有裸漏或二次线未按规定搭接在焊件者,每惩罚款200500元。(41)施工现场凡是人员容易接触到易发生触电事故暂时用电设施周边, 未设围栏或未挂警示牌, 每惩罚款200500元。(42)现场电焊机棚要挂上明显标志,有防雨、防砸办法, 所有接线符合原则,有专人负责检查,达不到原则惩罚200500元。(4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罚款200500元。(44
11、)使用电动工具打磨、切割作业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戴防护镜,每人次扣罚200元。(45)操作工艺装置机械类转动设备,不准戴手套作业。违者每次惩罚200元。(46)现场合用电器元件,涉及(插头、插座、开关)等元件损坏不换, 继续使用或不按规定规定去做, 使用民用多项插座, 每处扣罚1000元。(47)暂时用电结束后,未及时拆除一切暂时用电设施者,每次罚款1000元。(48)在施工现场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或驾驶人员超速驾车者,每次罚款1000元。(49)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每次罚款元。(50)施工现场机动车辆人货混载、超限装载(超长、超宽未办理审批手续)或驾驶室超员,每次罚款200-500元。(51)在
12、施工现场吊车、叉车、翻斗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每次罚款500元。(52)起重设施不完好或没按规定进行校验,每台罚款1000元。(53)起重作业危险区未拉绳警戒,每次罚款500元。(54)在吊起重物下方危险区域行走、逗留或作业,每次罚款1000元。(55)起重作业过程中斜拉硬拽等野蛮施工,每次罚款1000元。(56)无旗、无哨、无指挥信号指挥吊车施工,每次罚款500元。(57)吊装物未按规定进行捆绑存在高空坠落隐患,每次罚款1000元。(58)吊车吊钩未固定,移动或在道路上行驶,每次罚款500元。(59)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机动车辆挡板、未防护临边、墙头、交叉作业危险
13、处)者,每人次罚款500元。(60)行走于没有基本安全保障办法危险部位(如图捷径从脚手架杆或管线往下溜,从有危险警示标志区域或通道强行通过,在无防坠落办法架空管线、屋梁、钢构造横梁上行走等)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61)歇息于危险部位(如存在坍塌、砸、压等危险材料、架杆货架下方或旁边,未固定有滚倒危险设备管线下方或旁边,有落物打击危险区域等)者,每人次罚款200元。(62)不能违章运送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违者每次罚款元。(63)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防火部位(场地)未配必要灭火器材或器材不完好者,每惩罚款200500元。(64)施工现场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涉及用火现场)不符合安全间
14、距、无防震圈,乙炔钢瓶没有防回火装置,夏季钢瓶没有防晒罩,气瓶不进笼,每惩罚款200500元。(65)放射探伤作业现场没有拉警示绳、警示灯,未设专人监护,每次罚款5000)放射源未经主管部门和业主HSE部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00元。(67)放射源使用、储存没有采用有效安全办法,每次罚款5000元。(68)没有认真按照爆破规程进行爆破作业,每次罚款5000元。(69)承包商施工机具及设备、材料等,不准占用路面。施工中所设绳索不准妨碍交通,更不准捆在设备及其她建筑物上,违者罚款500元。(70)堵塞消防通道、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办理有关占道手续者,除经济补偿外,每次罚款500
15、元。(71)施工现场挖基本作业要制定排水降水方案,未经批准向雨排系统排放受污染水源,每次罚款元。(72)各施工承包商施工范畴内各类井盖必要保证完好,避免浮现安全隐患,否则每发现一处,惩罚500元。(73)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必要坚持文明施工,保持现场卫生,不准乱排乱放,违者每次罚款2001000元。(74)建筑垃圾(涉及土方)拉运时散落在马路上或非法垃圾场地倾倒垃圾,每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治。(7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检查中所提交承包商限期整治问题,未及时整治者,每次罚款10000元。(76)对典型违章和险情暴露出承包商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重大管理问题,对责任单位处以0元
16、如下罚款。(77)对未遂事故和险情视其后果影响大小罚款1000元10000元。(78)承包商之间应互相协作配合,禁止发生打架斗殴及群殴事件,发现一次惩罚 210万元,情节特别恶劣交由地方公安部门解决,并清退出场。5.1.1.2 事故惩罚(1)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HSE事故严格按如下规定予以惩罚:因承包商自身因素发生死亡事故(涉及对建设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害),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法律法规予以责任追究和相应补偿。每死亡一人,从工程款中扣除人民币100万元(以主合同及附件为准)。(2)若发生人员伤害事件,则按如下规定惩罚:A 因承包商自身因素发生轻伤事故(涉及对建设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害),扣合同
17、总金额0.05%,最低不低于5000元,不不不大于5万元。B 因承包商自身因素发生重伤事故(涉及对建设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害),扣合同总金额0.1%,最低不低于5万元,不不不大于30万元。C 因急救伤员和调查解决等发生直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D 导致建设单位设备、器具停运、损伤、丢失等状况,并未对正常生产导致较大影响或未导致较大经济损失,除负责恢复设备原状、补偿建设单位损失外,罚款合同总金额 0.01%,5000元,不不不大于2万元。 (4)发生火灾险情,但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除及时整治外,罚款最低不低于5000元,不不不大于1万元;整治不彻底,罚款最低不低于1万元,不不不大于2万元;回绝整治,将
18、采用停工整顿、撤离现场整顿、终结合同等必要办法。(5)由于承包商因素发生火灾、爆炸、设备损毁、财产损失以及环境事故,核算涉及直接损失、误工等在内总损失额后拟定补偿额,并依照实际状况追加不低于5万元罚款。(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在规定期间上报,除按上述规定惩罚外,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加倍惩罚;施工承包商因隐瞒事故不报或慌报,给公司或当事人导致了较大影响或导致较恶劣社会影响,由公司管理层作出惩罚决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7)所有违章行为除了经济惩罚之外还要予以曝光;对于安全管理失控,有章不循、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事故频发施工承包商,项目部有权予以停工直至清退解决。5.1.2 文明施工管理5
19、.1.2.1 施工现场必要设立明显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姓名、工程项目开、竣工日期等。施工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标牌保护工作。 违者每次惩罚1000元。5.1.2.2 施工承包商要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认真组织贯彻。违者惩罚1000元。5.1.2.3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规范文明施工作业现场和生活办公设施,承包商没有按规定建立规范施工办公和生活场合,每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2.4 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均应着装整洁,佩戴劳保用品。违者每人次惩罚200元。5.1.2.5 施工承包商应当保证施工现场道路
20、畅通,排水系统处在良好使用状态。现场用水、电、汽、风暂时管线布置规范合理,杜绝浮现跑、冒、滴、漏现象。保持场容场貌整洁,随时清理施工垃圾, 禁止乱扔乱倒,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违者每次惩罚2001000元5.1.2.6 材料、构配件、设备要分门别类、对的摆放、标记清晰。违者每次惩罚200500元。5.1.2.7 施工承包商施工作业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违者每次惩罚1000元。5.1.2.8 施工承包商要服从工程部、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管理,语言文明礼貌,不得发生不文明行为。违者每人次惩罚元。5.1.2.9 禁止在地面直接进行混凝土、砂浆或保温灰等搅拌掺合伙业,违者每次惩罚500元。5.1.2.10 禁
21、止在未硬化地面上进行管道预制,违者每次惩罚500元。5.1.2.11 暂时设施未按规定期间及时拆除,每拖期1天,惩罚1000元。 5.1.2.12 暂时拆除或在施工中被破坏厂内设施,需按规定期间及时恢复,每拖期1天,惩罚1000元。5.1.2.13 未经工程部、项目部批准,擅自撤走施工队伍或施工机具,惩罚500050000元。5.1.2.14 施工用围挡随意拆除或拆除后不及时恢复,每发现一处,惩罚5000元。5.1.2.15 刷油除锈必要按规范进行,地面及其他建构筑物不得遗留油渍。违者每处惩罚500元。5.1.2.16 工程交工前,设备及管道上污物必要按规定及时清除,否则每1处,惩罚200元。
22、5.1.2.17 对有也许损坏厂区绿地、树灌、公共环境施工作业,必要得到工程部批准,无审批手续擅自施工,惩罚元。5.1.2.18 对厂区绿地、树灌损坏,按照“谁损坏、谁修复”原则,对于破坏环境而不修复行为,每次惩罚元。5.1.2.19 不准登踏机泵、手轮、压力表、栏杆作业。违者每次惩罚200500元。5.1.3 质量管理5.1.3.1 施工承包商必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规定期间上报。违者每次惩罚10005000元。5.1.3.2 施工承包商质保体系不发挥作用(如:施工工序、进场材料不经自检就报验,或自检后还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就报验等),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没有及时通报,每次惩罚1000元
23、。5.1.3.3 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有关人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数据、隐瞒真相等行为,及时清除出场,并视情节对施工承包商罚款100010000元。5.1.3.4 严格按照图纸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违者除无条件返工外,每次惩罚5005000元。5.1.3.5 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未进行技术交底就擅自施工,每次惩罚10000元。5.1.3.6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报验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现场作业必要随身携带凭证复印件。违者每人次惩罚1000元。5.1.3.7 焊工未经考试合格或超资质在现场从事焊接作业,每人次惩罚500元,焊工本人清除出场。5.1.3.8
24、必要使用经检定合格机具、设备、仪器、量具等。违者每次惩罚2001000元。5.1.3.9 施工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前必要报检、施工材料、构配件依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违者每次惩罚元。5.1.3.10 擅自将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每次惩罚5000元。5.1.3.11 成品保护办法不力导致损坏,每次惩罚1000元,并补偿所有损失。5.1.3.12 核心工序质量控制点经报验、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违者每次惩罚元。5.1.3.13 工程施工严格执行设计文献、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违者每次惩罚元。 5.1.3.14 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浮现质量事故。对施工承
25、包商每次惩罚1000050000元。5.1.3.15 工程浮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施工承包商未及时上报或未将真实状况上报,故意隐瞒者,每次惩罚50000元。5.1.3.16 对已发生质量问题施工承包商不积极积极整治,或整治后不经复检就继续施工。每次惩罚10000元。5.1.3.17 对已发生质量事故, 事故解决方案未报有关单位审批自行解决。对施工承包商每次惩罚10000元。5.1.3.18 焊条不烘干,焊条保温桶不盖盖,取用焊条一把抓,焊条头随处扔、没有及时清理,发现一次对施工承包商惩罚200-元。焊材一、二级库规范管理,焊条专人烘烤,发放,违者惩罚元。5.1.3.19 现场焊条保管不规范
26、,温度、湿度不控制,焊条回收不按规定进行,发现一次惩罚1000元。5.1.3.20 焊缝表面药皮、飞溅物不清理,不锈钢管焊道坡口两侧不涂白垩粉,导致飞溅,发现一处惩罚200500元。5.1.3.21 管线号、焊标语、焊工号标记率100%。违者每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22 管线核查报验率 100%,违者每条管线惩罚1000元。5.1.3.23 不锈钢管线必要有可靠隔离办法。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24 不锈钢管道与碳钢支架直接接触或选用没有进行氯离子检查非金属材料隔离,发现一处惩罚1000元。5.1.3.25 不锈钢管道焊接后未进行酸洗、钝化和清洗。违者每处惩罚500元。5
27、.1.3.26 管口组对焊接前坡口及内外表面不清理,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27 螺旋管或卷管组对时,螺旋或卷管焊缝没有错开或间距不够,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28 直管段上两环焊缝间距过小,不符合规范规定,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29 管道组对不开坡口,不留间隙,发现一处惩罚元。5.1.3.30 预制完管道不进行管口封堵,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31 管道内杂物清理不彻底,发现一处惩罚1000元。5.1.3.32 法兰螺栓规格不统一、方向不一致,不按规定涂石墨、二硫化钼润滑脂等,发现一处惩罚200500元。5.1.3.33 平焊法兰不双面施焊,发现一处
28、惩罚500元。5.1.3.34 孔板焊口必要打磨、停检。违者每处惩罚500元。5.1.3.35 垫片对的加装,错误一次惩罚500元。5.1.3.36 支架焊接有漏焊、欠焊、不饱满现象,立柱底部不留泄水口,发现一处惩罚200500元。5.1.3.37 固定管架上管托不焊死或焊不牢、活动支架被点焊固定,发现一处惩罚500元。 5.1.3.38 工程后期,未能参加试压管道焊口需要做检测,以确认与否合格, 若焊口未做检测,发现一道,惩罚10005000元。5.1.3.39 刷油、除锈必要停检报验。违者每次惩罚1000元。5.1.3.40 管道除锈不彻底,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41 现场补口
29、除锈级别不够、搭接宽度不够、防腐补口前不修口,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42 防腐管道装卸、运送不规范,防腐层破损严重,发现一次惩罚5001000元。5.1.3.43 保温施工符合规范规定,外形美观无缺陷。违者每处惩罚500元。5.1.3.44 保温保护层螺丝间距大,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45 保温及防水层施工不规范,保温层捆扎不紧,防水层漏白,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46 斜垫铁不成对使用,发现一处惩罚元。5.1.3.47 垫铁与设备之间被点焊,发现一处惩罚1000元。5.1.3.48 地脚螺栓孔灌浆前,螺栓孔清理不彻底,发现一处惩罚200500元。5.1.3.
30、49 地脚螺栓外露某些不涂防锈油或不采用保护,发现一处惩罚200500元。5.1.3.50 换热(冷换)设备滑动端不加滑动板,滑动板不涂润滑脂,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51 设备滑动端地脚螺栓在长条孔中位置不符合规定,没有考虑设备投运后伸缩余量,发现一处惩罚5000元。5.1.3.52 设备接口补强板不开排气孔或者开孔位置不对,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53 设备焊接时所安装工装卡具在焊接完毕后野蛮拆卸,或拆卸后不对焊点进行解决,发现一处惩罚1000元。5.1.3.54 容器封闭前清理不彻底,惩罚元。5.1.3.55 梯子、平台栏杆端部不封口,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
31、.56 储罐防腐喷砂除锈时不对开口安装件或工艺开口进行密封保护,惩罚1000元。5.1.3.57 垫铁搭接长度局限性3/4,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58 平垫铁使用不符合规定,底层垫铁薄,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59 垫铁之间间隙不符合规定,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60 设备安装完毕后进出口不及时封堵,发现一处惩罚1000元。5.1.3.61 电气设备、电缆桥架(支架)、电缆保护管等接地不规范,发现一处惩罚200500元。5.1.3.62 接地电阻测量点数不够,惩罚500元。5.1.3.63 接地搭接长度不够且搭接处施焊面积不能达到圆钢双面施焊或扁钢三面施焊规定,
32、惩罚500元。5.1.3.64 电缆沟深度达不到设计规定,惩罚元。5.1.3.65 直埋电缆敷设不符合规范铺砂、盖砖规定,惩罚元。5.1.3.66 电缆保护管端口不做喇叭口且电缆护管封堵不符合规范规定,发现一处惩罚1000元。5.1.3.67 电机接线后接线盒内存有铜屑等脏物,发现一处惩罚500元。 5.1.3.68 仪表设备、电缆桥架(支架)、电缆保护管等接地不规范,发现一处惩罚500元。5.1.3.69 强检仪表不做检查或不到满足资质规定单位检查,发现一次惩罚1000元。5.1.3.70 对于工程部、项目部、监理安排各项工作(文献、各类会议规定、联系单等形式),或对现场工程师告知规定不及时
33、组织整治及回答或整治后不经复检就继续施工,一次扣款施工承包商500元。5.1.3.71 三级质量控制点检查执行不到位,记录不齐全,每处惩罚500元。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工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每浮现一次扣款10000元。5.1.3.72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内容应及时、精确、真实,与工程进度同步,否则每浮现一次不符合状况扣款2001000元。5.1.3.73 工程质量自检控制不严格,对外验收浮现质量问题,一次惩罚5001000元。5.1.3.74 施工过程中形成成品及半成品,不按有关成品保护方案规定采用防护办法导致损坏,以及施工过程中不注意工序间、专业间施工产品、成品保护,野蛮施工
34、导致产/成品损坏,除免费修复外,一次惩罚10005000元。导致事故按事故解决。5.1.3.75 未按规定实行首件样板工程或样板未经验收合格,就进行正式实体施工,惩罚1000元。5.1.3.76 隐蔽工程验收一次未通过,罚款500元,再次未通过验收,加倍惩罚。5.1.3.77 抽透焊口由监理工程师依照焊工和现场状况随机拟定,违者每次惩罚1000元。如发现监理工程师与施工承包商联合弄虚作假。分别惩罚0元,并停止有关负责人员工作。5.1.3.78 有如下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100010000元罚款,严重时予以停工整顿、扣减工程款等惩罚:1)未进行质量案例学习和质量通病辨认与防治培训,而现场又存在严
35、重质量通病;2)施工过程中违背工艺纪律;3)未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报检;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安装未进行有关报装等质量监督手续。4)工程质量报检一次合格率低于98%;5)随机抽查检查项目,不按规定进行随机检查。5.1.3.79 装置开工过程中,由于安装质量因素浮现泄漏,导致装置带压堵漏或局部停工,施工承包商承担所有费用,并予以10000100000元惩罚。5.1.4 进度管理5.1.4.1 必要准时报送开、复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复工,按单位工程每次惩罚5000元。5.1.4.2 接到批准开工报告后,无合法理由未按规定期间开工, 每拖期一天惩罚5000元。5.1.4.3 因承包商因
36、素,未完毕周、月进度控制目的和项目部拟定进度控制点,每拖期一天,惩罚50010000元。工期严重滞后,按合同条款执行。 5.1.4.4 接到进度调节告知后,应积极采用调节进度办法(诸如调节资源配备,采用特殊办法)。违者每次惩罚元。5.1.4.5 施工进度筹划(周、月、年、总体进度筹划)编制不认真、内容过于简朴粗糙,无法对施工起指引作用,每次惩罚元。5.1.4.6 施工承包商未按已批准进度筹划实行施工,或进度筹划贯彻办法不力, 每次惩罚元。5.1.4.7 施工承包商未按规定提交周、月报,每次惩罚1000元。5.1.5 物资管理5.1.5.1 按照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及时提报材料需求筹划。材料需求
37、筹划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原则、数量、单位等应精确无误。违者除承担相应费用外,每项惩罚50010000元。5.1.5.2 乙供产品没有按合同规定原则、图纸、规格型号制造,或不符合技术合同规定。将责令其按期整治,并依照导致后果每次惩罚10005000元。5.1.5.3 乙供产品以次充好、以低代高、假冒伪劣。每次惩罚50000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5.1.6 综合管理5.1.6.1 项目经理、重要管理人员经业主和监理确认后在施工半途不得擅自更换。各重要管理人员在所管理专业开工前由施工承包商按照合同对其资质和能力规定进行申报,业主和监理进行面试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不得在未经容许状况下半途更换。未经容许更
38、换项目管理人员按合同合同执行。5.1.6.2 项目经理、重要管理人员必要按规定及时到岗,项目经理没有及时到岗,每天惩罚1000元;重要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到岗,每人每天惩罚500元。项目经理及重要管理人员无端不得离开项目管理现场,因工作需要离开项目现场,应经业主和监理批准。一天以上,提前书面告知批准。违者,惩罚500元/天。5.1.6.3 分包商未经业主和监理审核批准擅自进入现场施工,每次惩罚10000元。5.1.6.4 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不配合,干涉、阻碍业主和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正常工作,对施工承包商予以通报批评,惩罚1000050000元5.1.6.5 发生威胁、吓唬、辱骂、殴打、打击报复业主
39、和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其负责人员及时清除出场,并对施工承包商罚款50000100000元。5.1.6.7 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必要按规定期间上报各种文献、报表。资料上报不及时,不按规定规定填写,不能真实反映实际状况。每次惩罚责任单位500元。5.1.6.8 各参建单位应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规定期间贯彻现场会议决定事项。违者每次惩罚1000元。 5.1.6.9 应准时参加各类工程建设管理睬议。无端迟到每次惩罚500元,无端缺席每次惩罚1000元。5.1.6.10 按合同及有关规定, 准时提交工程预决算。违者惩罚500元/天。5.1.6.11 现场签证,必要按规定程序办理,签证内容和审批要规范,发现
40、监理工程师与施工承包商弄虚作假,除取消该签证外,清退有关负责人员, 监理与施工承包商各惩罚50000元。5.1.6.12 施工期间做好现场物品、装置备件保管工作,若发生丢失现象, 除补偿外每次惩罚1000元。5.2 奖励规定5.2.1 进度管理因承包商因素,未完毕周、月进度控制目的或/和项目经理部拟定进度控制点,拖期按合同条款及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总工期如赶回,且未产生不良影响, 罚款返还。总工期如提前,按照合同执行。5.2.2 质量管理(与否质量部 质量考核)5.2.2.1 设立“质量先进个人”奖,工程部、项目部定期(每月)组织评比若干名质量先进个人,予以500至1000元奖励。5.2.2.2
41、 设立“质量样板”奖,工程部、项目部定期(每月)组织评比若干质量样板,予以10005000元钞票奖励或相应物质奖励。5.2.2.3 依照无损检测成果定期对焊工进行考核,对焊接合格率前三名焊工予以5001000元奖励,焊接一次合格率不不大于96%焊工方有资格参加评比。5.2.2.4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管理、专项治理及实体质量有明显突破,对工程建设质量进步有广泛影响和较大推动作用单位和个人,依状况予以奖励。5.2.2.5 在工程建设中发现各类危害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议、消除重大质量隐患,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做出突出贡献个人,依状况予以奖励。5.2.2.6 持续两次在工程部组织质量大检查中名列前茅,且质量缺陷少于3项承包商予以10000元奖励。5.2.2.7 施工中认真检查,发现原材料、半成品质量重大缺陷,避免质量事故发生人员,予以5001000元奖励。5.2.3HSE管理 按照HSE检查考核奖惩管理规定 有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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