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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培训资料模板.docx

1、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修订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公布并实施了一段时间,编制公布《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对应条款亟需调整。同时,本省正在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也对统一全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标准提出了要求。经和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5-8月期间数次组织召开了《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各市建委(建设局)、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征求了意见,并于8月30-31日召开教授评审会,依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修订稿)》,具体内

2、容以下: 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高度小于1.5m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小于2.2m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抵达且和其它建筑功效空间采取无洞口墙体和楼板完全分隔建筑屋顶闷顶层(采取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根据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和屋

3、脊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楼面高度取较大值。(附图1.1) 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屋面,应根据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根据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小于1/4,可按上述要求计算建筑高度。(附图1.2) 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a 建筑屋面坡度小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面结构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附图1.3) 附图1.3 屋面面层计算 2

4、对于台阶式地坪,当在不一样高程地坪上同一建筑无法满足分别计算各自建筑高度条件时,应按下列标准计算建筑高度: 按规范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建筑,当其较低室外地坪和较高地坪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按较高或较低室外地坪(和应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标高应一致)起算建筑高度;按规范可沿建筑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建筑,其最大进深不宜大于50m,可按消防车道对应室外地坪(和应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标高应一致)起算建筑高度;其它建筑,可根据实际室外地坪情况确定起算建筑高度。 低于较高地坪房间应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设计: (1)当按较高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时,低于较高

5、地坪房间应按地下室进行消防设计,当建筑内部距外墙临空处进深小于30m时且含有自然采光通风条件时,可按地上部分设置防火分区;(附图2.1)当建筑内部距外墙临空处进深大于30m时,则整层平面均按地下室进行消防设计。 附图2.1 按较高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 (2)当按较高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时,低于较高地坪房间地面和较高地坪高差小于其层高1/3时(从较高地坪起算为地上房间),可按地上部分进行消防设计;(附图2.2) 附图2.2 低于较高地坪房间地面和较高地坪高差较小 (3)当按较低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时,低于较高地坪房间,可按地上部分进行消防设计。当建筑内部距外墙临空处进深大于30m或不

6、含有自然采光通风条件时,应根据地下室进行消防设计。(附图2.3) 附图2.3 按较低室外地坪 起算建筑高度 3、建筑高度超出24m单层厂房可按单层厂房设计。 4、电子厂房是指生产、加工电子元器件工业建筑。 5、木器厂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各类木质板材、家俱、构配件、工艺品、模具等成品、半成品工业建筑。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1条第2款要求类似生产厂房、第8.4.1条第1项要求类似用途厂房和第10.3.1条第5款要求人员密集厂房是指“单体建筑任一生产加工车间或防火分区,同一时间生产人数超出200人(或同一时间生产人数超出30人且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平方米)制笔、

7、制伞、打火机、眼镜、印刷等丙类厂房、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或生产性质及火灾危险性和之相类似厂房”。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2条第2款要求丁类生产车间是指“生产厂房内任一空间(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00㎡丁类生产车间 ”。 8、对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和烟花爆竹工程建筑内部工艺和部署、危险品储存和运输等设计内容可不予审核,且应该实施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上述标准中相关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建筑外部消防设计要求低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时,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实施。 9、宿舍楼消防设计

8、应符合规范相关公共建筑要求(计划部门认可根据成套住宅功效设置除外),宿舍用房不得和其它建筑(配套用房除外)共用疏散楼梯。高层宿舍楼走道和房间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公寓式办公楼应按办公楼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应按旅馆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但上述用房和商场、营业厅不应共用疏散楼梯。 10、无诊疗功效休养性质月子护理中心,应根据旅馆建筑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但疏散距离应按医疗建筑病房部分要求实施。 用于教学实训楼,如技工学校中汽车检修教室、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老年人护理、医学院中模拟病房、商贸学院中模拟酒店客房等用房,可根据教学试验建筑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保龄

9、球、台球、棒球、飞镖、真人CS、密室逃生、室内电动卡丁车场等场所属于公共娱乐场所,和其它功效用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方法,可不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计。 11、当裙房和主体之间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含投影线)采取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后(不得采取防火卷帘替换),该裙房楼梯间形式和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要求确定,可不设置消防电梯。(附图11) 附图11 12、多个功效组合公共建筑下部隶属建筑,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主体建筑和隶属建筑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消防电梯设置可依据各自高度分别按规范实施:(附图12) (1)隶属建筑和主体建筑相连且建筑高度小于24m。 (2)隶属建筑和主

10、体建筑之间采取不开设门窗洞口及穿越通风管道防火墙和不开设洞口(消防电梯井、上下管道井(其中通风井道井壁不得开口,强、弱电、给排水管井井壁检修门采取乙级防火门)除外)且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楼板分隔。 附图12 (3)隶属建筑和主体建筑疏散完全独立。 (4)隶属建筑外墙和主体建筑外墙相接处设置高度(宽度)大于4m窗槛墙(窗间墙)。 1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设置配套营业用房(办公、卫生间、仓储和建筑面积不超出100㎡小卖部等除外)应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该配套用房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处于处于同楼层不一样防火分区且疏散完全独立或处于不一样楼层不一样防火分区时,可按其

11、实际功效进行消防设计。 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4条中出现“儿童活动场所”是指托儿所、幼稚园、儿童福利院、孤儿院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亲子儿童乐园、儿童专长培训班、早教中心等14周岁及以前儿童(以游乐产品使用说明书明确适用对象或以申报、设计单位出具图纸、说明为准)活动场所。 15、鉴于监狱建筑特殊性,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39-)在相关要求中出现不一致情况,可按《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39-)实施。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款中出现“关键公共建筑”可参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B 50156-()附录B相关关键公共建筑物认定标准来界定。

12、 1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第2.0.5条要求净高为从汽车库地面计算至上部板底高度。半地下汽车库消防设计应按地下汽车库要求实施。 18、摩托车库、电动汽车库应按内燃机驱动汽车库消防设计要求实施。摩托车库应根据每40㎡折算成1个汽车车位确定其防火分类,折算时余数不足40㎡按1个汽车车位考虑。 二、总平面布局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9、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2条及第7.1.3条要求要求设置消防车道建筑,其消防车道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不应大于30m,距离最不利防火分区关键出入口不应大于60m;对于其它建筑,其消防车

13、道距离最不利防火分区(住宅最不利单元)关键出入口不应大于80m。 20、高层、多层建筑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分别大于12m、9m,可采取作图法画出一条满足转弯半径4m宽消防车道进行校核。(附图20) 附图20 消防车道转弯半径 21、消防车能够利用不规则场地(可为丁字形,Y字型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场地(从交叉点起算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2m,附图21)能够作为消防回车场地。 附图21 不规则消防回车场地 22、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采取硬质铺装面层,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采取显著标识。 23、和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对应,应该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连接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其长度

14、不应少于建筑一个长边或周长l/4且大于一个长边长度。 建筑高度大于50m公共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连续部署。 附图23.1 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50m公共建筑,连续部署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确有困难时,可不连续部署,消防车登高操作面间隔不应大于30m。(附图23.2)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根据住宅各个单元连续部署。 附图23.2注1、A+B+C≥1/4周长且大于一个长边长度。 2、高层住宅高度>50m时,登高操作场地长度按括号内数字。 住宅建筑端头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总高度(建筑层高之和)不超出7.8m变配电房等时,当其和住宅交接部位长度小于10m且消防车登高可

15、抵达至该单元楼梯间或每户时,该住宅可视作满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要求。(附图23.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满足回车场要求时,可不设置穿过建筑物消防车道。 附图23.3 该部位住宅可视作满足消防车等高操作面要求 24、建筑物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楼梯或直通楼梯间入口,入口可为通往楼梯间门厅、走道。 25、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应能满足消防登高车能够保护到居住建筑每个单元和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需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每个消防救援口。 2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2.2条第1款要求“车库出入口”不包含非机动车出入口。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登高操作面建筑外墙之间

16、不应设置汽车库(坡道)出入口。当设有在建筑投影范围内汽车库(坡道)出入口时,建筑外墙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距离不应小于6m,汽车疏散不应影响消防车通行;汽车库(坡道)出入口两侧应设置长度大于6m不开设门窗洞口防火墙,汽车库坡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汽车库坡道出入口应设置高度大于1.0m挡烟垂壁。(附图26) 附图26 建筑投影范围内汽车库(坡道)出入口 27、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准上应设置在用地红线内,如设置在红线外时,应取得主管部门书面认可(可为计划、建设、城管、交通、绿化等部门),还应确保登高场地范围无高大乔木行道树及架空线路等影响登高操作障碍物。 (二)灭火救援 28、厂房、

17、仓库和商店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最少应设置两个直通走道、公共区域(可利用公共卫生间、楼梯间及前室开口)或大空间区域消防救援口。(附图28.1) 附图28.1 附图28.2 确有困难时,不靠外墙防火分区,最少应设置两个通向相邻设有消防救援口防火分区走道、公共区域或大空间区域连通口(此连通口不得采取防火卷帘)。(附图28.2) 设置玻璃幕墙住宅建筑外墙应在每户合适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窗口,设置位置应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建筑物各层直通室外或敞开外廊、阳台门、窗能够作为消防救援口。每个商业服务网点、各层均应设消防救援口。 (三

18、防火间距 29、相邻两座建筑之间经过设置防火墙以满足防火间距不限条件时,当两座相邻建筑形成夹角小于180度时,最近门窗洞口间距不应小于对应防火间距要求;当两座相邻建筑形成夹角大于180度时,紧靠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水平距离应大于2m。(附图29) 附图29 30、汽车库和托儿所、幼稚园、中小学校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等组合建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可根据附图30实施; 附图30 (2)汽车库开口部位(楼梯间开口除外)和组合建造上部建筑外墙开口之间直线距离不应小于6m(且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31、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上开设消防

19、排烟口、采光、通风等开口时,该开口和上部建筑开口之间直线距离不应小于6m(且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附图31.1)。 附图31.1 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开口设置 当上述开口采取防火分隔方法时或开口背向建筑物时,开口和上部建筑距离可不限。(附图31.2) 附图31.2 开口背向建筑物 当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坡道出入口不作为排烟口用时,坡道出入口和上部建筑物距离可不限。 下沉广场、庭院等开口部位当下方仅作为景观、绿化、人员通行使用时,和上部建筑物距离可不限。 32、屋顶停车场汽车坡道按地上汽车库要求设置。住宅小区地面配套设置沿小区道路单排停车位,可不按地面停车场认定。 (附图

20、32) 附图32 有围护结构地面机械车库应按汽车库控制防火间距。 33、供教学、科研高层建筑中试验室日常使用少许甲、乙类气体储藏间,可贴邻建筑设置,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甲、乙类气体总储存量不应大于0.5m3; (2)存放可燃气体储罐储藏间,应设置在建筑首层靠外墙部位且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不开设门窗洞口防火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楼板和建筑其它部分分隔;开门应直通室外。 34、建筑、构筑物和设备设施和明火散发地点防火间距应按产生明火固定点进行控制。 35、当相邻建筑经过连廊、天桥或底部建筑物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两个建筑防火间距要求,连廊、天桥宽度不宜大于6

21、m;当其连接物为封闭时,应设置预防火灾蔓延方法。连廊、天桥之间距离不应小于6m。 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6.4条要求符合安全出口条件天桥、连廊,经过该连廊、天桥向相邻建筑疏散宽度不应大于本建筑楼层疏散总宽度30%。 36、同一座回字形、U型、L型公共建筑两翼属于不一样防火分区时,其内转角两侧墙上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回字形公共建筑相正确两翼距离应符合防火间距要求,U型公共建筑相正确两翼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确有困难,可在两窗之间“U”形底边处挑出一片垂直防火隔墙,该隔墙外端应和相正确两个窗最外边平齐(附图36.1)。 附图36.1 不一样防火分区U型、L型

22、公共建筑防火间距 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回字形公共建筑相正确两翼属于同一防火分区时,相正确两翼最近门窗洞口间距应大于根据内天井空间高度确定防火间距要求。(附图36.2) 附图36.2 同一防火分区回字形公共建筑防火间距 37、住宅建筑天井应设置成U型,应按图例设置,图例中A和B宜对应设置,当B>6m时B可取6m;如需设置连廊时应为敞开连廊,该敞开连廊兼作前室或适用前室时,和疏散无关门、窗不得直接开向敞廊,开向天井门窗洞口距离敞廊不得小于1.0m。开向敞廊户门数量可超出3樘。(附图37) 附图37 住宅建筑U型天井 三、建筑结构和防火分区 (一)建筑结构 38、除《

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本《技术指南》中明确为“不开设门窗洞口防火墙”、“防火墙不能用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方法替换”和设于防火间距不限处防火墙外,其它相关防火墙描述,均可按规范要求开设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方法。 39、工业建筑中,当采取钢框架、钢梁支撑(承)防火墙时,钢框架、钢梁应采取不燃烧体包覆,其耐火极限应满足防火墙耐火极限要求。 4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5.3条中防火分隔部位是指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相接部位。当汽车库防火分隔部位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1/3。 中庭四面作为上下层防火分区划分使用防火卷帘,应结合建筑结构靠近中庭开口设置,可按《

2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5.3条中相关中庭要求设计防火卷帘长度;(附图40.1) 附图40.1 中庭卷帘设置 中庭防火卷帘设在同层防火分区间隔墙上时,其长度不计入防火分区间隔墙总长度和隔墙上防火卷帘长度。(附图40.2) 附图40.2 不计入中庭卷帘长度(应满足a+b≤1/3(A+B)) 中庭上部各层回廊和中庭间防火卷帘可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h防火卷帘(可不考虑耐火隔热性)。 自动扶梯、敞开楼梯、大堂、门厅等上、下层相连通开口,可参考中庭要求设计防火卷帘。 41、不应使用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水平、侧向等开启方法防火卷帘和弧形、L型等不规则型防火卷帘。 42、依据《建筑设

25、计防火规范》第5.4.7条第1款要求,剧场、电影院、礼堂确需设置在其它民用建筑内时,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和其它区域分隔,当该部位为防火分区界限时,应采取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该分隔部位不得用防火卷帘替换。采取中庭和其它区域分隔时,许可在中庭周围设置防火卷帘。 43、《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第3.3.11条要求“热加工间上层有餐厅或其它用房时,其外墙开口上方应设宽度大于1.0m防火挑檐”,也可在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大于1.2m实体墙(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也不能减小)。 4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5要求“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

26、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米。”当开口部位采取乙级及以上防火门窗时,间距可不限。 住宅建筑同一户内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实体墙高度可不作要求。住宅套内自用电梯和疏散楼梯相邻部署时,可不设封闭楼梯间。 住宅建筑开向楼梯间、前室或适用前室户门,开启方向可不限。 45、自然排烟窗应设置在顶棚上或外墙上方,当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下沿(有效自然开窗面积计算起算点)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低于储烟仓(或挡烟垂壁)下沿高度H(H=1.6m+0.1*净空高度);对于走道或室内净高小于3m区域,其自然排烟窗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低于其净高1/2;自然排烟窗宜沿火灾烟气气流方向开启,且有方便开启装置。不符合前述要

27、求开窗面积不应计入有效自然开窗面积。 楼梯间(含前室、适用前室)自然通风窗设置高度及开启方向可不受此限;当房间建筑面积小于200㎡时,其自然排烟窗设置高度及开启方向也可不限。 4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7.2条第1款要求场所不包含住宅建筑中厨房。 4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32条第1款要求可开启外窗有效开启面积不应小于1㎡。 48、住宅建筑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筑高度大于27m,但小于54m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宜为A级;建筑高度大于54m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防火分区 49、地下商业和汽车库之间应采取不开设门窗洞口防火墙分隔

28、若有连通口时,应采取下沉式广场等开敞区域、避难走道、防火隔间或防烟前室连接。 50、地下汽车库同一层停车区域建筑面积大于50000㎡时,应分隔成若干个停车区,停车区之间(主车道处除外)应采取不开设门窗洞口防火墙分隔,在主车道处可利用防火隔间相连,防火隔间两侧应为不开设门窗洞口防火墙,两端可为特级防火卷帘。防火隔间可不设置防排烟设施。 51、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分区内设有甲级防火门水泵房、消防风机房和桑拿浴室洗浴部分、厕所、盥洗间、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场冰面面积、消防水池;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适用前室、设置有防火门封闭楼梯间;敞开连廊、阳台。 52、金融机构

29、内部使用金库防火分区面积最大许可建筑面积为1000㎡,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0倍。金融机构金库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53、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4条要求设置在高层建筑中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内,可附设餐饮用房(但不得设置带明火厨房)。 四、安全疏散 (一)安全出口、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 54、招待所(旅馆)、公共娱乐等场所不宜设置在集贸市场内。当必需设置时,招待所(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应和集贸市场采取防火分隔方法,且招待所(旅馆)、公共娱乐等场所和集贸市场疏散楼梯在首层均应能直通室外。 55、餐饮场所营业面积是指餐厅面积,不包含厨房面积;餐厅应明确餐厨部署,当餐厅未设置固

30、定座位时,其疏散人数应按就餐面积(不含厨房、前厅、点菜、吧台区域)1.3㎡/人或以餐厅面积(含厨房、前厅、点菜、吧台区域)按商店营业厅人员密度计算确定;当餐厅设置固定座位或有独立隔间(用固定构件分隔)包厢时,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1.1倍计算。 有固定座位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1.1倍计算,该场所为电影厅时,其疏散人数应为影厅内座位数、工作人员数和候场人数之和,每层候场人数应按该层各厅平均座位数且大于该层各厅总座位数20%计算。 办公场所疏散人数可按建筑面积9.3㎡/人计算。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计算最大容纳人数时,应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连接厅室公共走道面积不计入在内。其中桑拿

31、浴室洗浴部分疏散人数可根据更衣柜数量1.1倍计算。 健身房、游泳池、溜冰场疏散人数可根据更衣(鞋)柜数量1.1倍计算。 56、当人员需要经过相邻防火分区疏散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要严格采取防火墙(防火门)分隔,不能采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设于汽车库车道处防火卷帘除外)等方法替换。 57、地下商业可利用通往避难走道门作为任一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使用,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地下商业每层疏散总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门和疏散楼梯宽度计入疏散总宽度,通向避难走道门宽度不应计入疏散总宽度。 (2)任一防火分区利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门或疏散楼梯作为安全出口数量

32、不少于2个但疏散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可利用避难走道和相邻防火分区进行疏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门和疏散楼梯疏散宽度之和不应小于该防火分区疏散总宽度50%。 (3)任一防火分区仅有1个安全出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或疏散楼梯时,可利用避难走道作为第二安全出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门或疏散楼梯疏散宽度不应小于该防火分区疏散总宽度70%。 (4)避难走道内任一点至室外、疏散楼梯或下沉式广场等开敞区域距离不应大于60m。 (5)避难走道不能用于人员疏散外其它用途;其顶板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不燃烧体,顶板下不得穿越通风(空调)风管、排烟管道及无关电缆桥架等管道和线路。

33、 (6)其它设计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5.2.5条实施。 58、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以下简称“下沉广场”)消防设计,除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要求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地下室朝向“下沉广场”外墙和“下沉广场”之间回廊进深不应超出6m,回廊区域仅作为人员通行使用,可不划分防火分区面积。 (2)“下沉广场”用于疏散净面积不应小于169m2,且该敞开空间短边不应小于13m(不含回廊)。 (3)当“下沉广场”用于地下或半地下商业0m2之间分隔时,分隔后不一样区域通向“下沉广场”开口最近边缘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同一区域内不一样防火

34、分区通向“下沉广场”门窗之间距离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3、第6.1.4条相关要求。 59、除甲、乙类厂房及本《技术指南》第6条要求厂房外,当厂房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距离可增加25%。 60、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疏散内走道两侧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墙,除规范另有要求外,墙上门可为一般门。当墙上设置一般窗(洞)时(窗台离地1.5m以上高侧窗(洞)除外)或疏散走道两侧墙耐火极限低于1.00h时,从房间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当上述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直线距离可增加25%,行走距离不应增加。

35、61、当厅室面积小于400㎡展览厅、多功效厅、餐厅、营业厅、多厅电影院观众厅等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除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7条第4款要求实施外(其中“长度小于10m疏散走道”是指疏散距离小于10m);也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5.17直通疏散走道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疏散距离要求实施,但厅室内任一点至疏散门距离应根据第5.5.17条第3款要求实施(当上述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厅室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直线距离不可增加25%)。 62、网吧、游艺厅、酒吧、歌舞厅当疏散门均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场所最大疏散距离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5.1

36、7要求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在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疏散距离要求实施。 6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2条、第5.5.8第2款要求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条件中,当建筑首层和其它各层建筑、疏散楼梯完全分隔时且首层疏散满足规范要求时,首层建筑面积可不限。 6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1)建筑面积小于200㎡设备间; (2)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5条要求在建筑底部(地上)直接对外或二层直接开门至室外连廊(此连廊经过疏散楼梯通至室外地面)商铺。 65、三个及以上防火分区不得共用同一个疏散楼梯。 66、多功效组合建筑中商场、营业厅和歌

37、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和办公用房(本身配套办公用房除外)共用疏散楼梯;酒店宾馆(含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配套用房)、培训机构等用房和办公用房及其配套餐饮用房之间能够共用疏散楼梯。 办公用房内可设置少许应急值班宿舍。 67、多单元组合住宅建筑各单元高度不一样且较低一单元屋顶无天窗或洞口(不包含屋面透气管、通风口)、屋顶耐火极限大于1.00h时,可按各独立单元高度来确定其楼梯间形式、消防电梯设置,高度大于27m各单元(已设置两个安全出口者除外)疏散楼梯间应通至屋面,且应在相邻高度大于27m较低单元屋面连通。(附图67) 附图67 单元间疏散楼梯连通 68、汽车坡道可不考虑防火分区和疏

38、散距离。汽车停车位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设备用房、室内消火栓箱、消防管道井正常使用。地下车库内最远疏散直线距离计算无须考虑车辆对路线阻挡,但应考虑实体墙、机械式停车装置等障碍物对路线阻挡。 6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8.2条要求仓库多个防火分区能够经过疏散走道通至安全出口,疏散走道两侧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隔墙。 70、为商场服务隶属库房,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不燃烧体隔墙分隔,如隔墙上需要开设相互连通门时,应采取乙级防火门。该隶属库房不得储存甲乙类物品。 同一防火分区总面积超出500㎡地上和超出200㎡地下隶属库房应设置一个独立安全出口,在商场内第二安全出口可利用商业营

39、业厅疏散;同一防火分区总面积不超出500㎡地上和200㎡地下隶属库房可不设置独立安全出口,可利用商业营业厅疏散。上述商业营业厅所在防火分区和利用该商业营业厅疏散隶属库房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出商业营业厅防火分区最大许可建筑面积。 同一防火分区对于采取防火分隔开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卫生间、办公等可不计入营业厅面积,但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人数和宽度。 电商网店内附设临时仓储功效,仓储部分和电子商务部分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h不燃烧体隔墙、乙级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 71、高层建筑(裙房除外)直通室外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大于1.0m防护挑檐。 72、红外线感应自动门、旋转门设于安全出口时

40、该门周围应另设便于人员疏散平开门。 73、地下自行车库直通室外自用坡道和自行车库可不进行防火分隔。大开间自行车库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 74、“丁”字型内走道上房间门安全疏散距离计算方法以下: 当a≤b≤c时,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附图74) (1)2a+b≤X,X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5.17在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直线距离; (2)a+b≤Y,Y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5.17在在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直线距离。 当a>b时,需满足a+b≤Y,Y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5.17在在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疏散门至最近

41、安全出口直线距离。 附图74 丁字型走道疏散距离 75、单个面积小于200㎡且同一防火分区内总面积小于500㎡10KV及以下变配电房可附设在汽车库防火分区内。 76、地下锅炉房、消防水泵房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取长度小于15m疏散走道(走道两侧应和用房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方法)通至最近安全出口。 (二)疏散楼梯 77、用于敞开楼梯间(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出梯段宽度位置起算到室外距离小于15m)疏散门厅和不用于其它楼梯间疏散门厅和建筑其它部分之间可不采取防火分隔方法。 当层数超出4层或可直通室外门离疏散楼梯间距离大于15m且不超出30m时,可采取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

42、无功效门厅(和其它功效用房之间应采取乙级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方法)通至室外;超出30m(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出梯段宽度位置起算)时,应设置避难走道通至室外。(附图77) 附图77设置避难走道通至室外 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一个剪刀楼梯间两个梯段或两部疏散楼梯在首层可利用同一无功效门厅(和其它功效用房之间应采取乙级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方法)通至室外。 78、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3条第4款要求,5层及5层以下其它建筑(宿舍建筑除外)可为敞开楼梯间。该敞开楼梯间能够不按上、下层相连通开口考虑(敞开楼梯间应为三面围合楼梯,仅进出短边敞开)。 7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3、》第5.5.20条相关影院等疏散宽度只适适用于单独建造对应场所。 80、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住宅剪刀楼梯间设置要求,能够按以下几类图例设计住宅建筑剪刀楼梯间。 附图80.1(ü) 附图80.2(ü) 其中三合一前室短边不应小于2.4m是指电梯相对应部分。(附图:可参考类似做法,附图80.3在楼梯间北侧应设置室内消火栓;附图80.6户门数不应大于3樘) 附图80.3(ü)附图80.4(ü) 附图80.5(û) 附图80.6(ü) 住宅建筑配套地下车库、储藏室也可和上部建筑一致设置三合一前室剪刀楼梯间。 81、多层公共建筑(不含

44、商场、展厅)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距离小于10m时,可采取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出口使用,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l.00h防火隔墙; (3)防烟楼梯间前室应分别设置。 82、地下车库也可设置剪刀楼梯间,但一个防火分区内不得仅设一部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人员安全出口使用。 商场、展厅可采取剪刀楼梯间作为一个安全出口使用,但每部楼梯疏散宽度不应大于该防火分区所需疏散总宽度50%。用于处理疏散宽度采取剪刀楼梯间,两个梯段之间可不设置防火隔墙。 83、地下室非人员密集场所所在防火分区不可利用

45、通向相邻人员密集场所所在防火分区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84、住宅地下汽车库、储藏室、自行车库,和上部建筑共用同一楼梯间,其楼梯最小净宽可和上部住宅楼梯净宽一致。 住宅底层楼梯不经过门厅直通室外时,其直通室外楼梯门最小有效净宽可按0.90m控制。 高层建筑内,仅供地下室疏散楼梯使用首层疏散外门可不按高层公共建筑首层疏散外门宽度要求设置。 85、住宅户内开向非封闭阳台(可兼前室)门窗可采取一般门窗,其门洞最小尺寸应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要求。 86、防烟楼梯间及封闭楼梯间内不得设置管道井、电缆井,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建筑高度33m及以下住宅建筑楼梯间内和住宅建筑防烟楼梯间前室、

46、消防电梯前室、适用前室内可设置管道井和电缆井:竖井每层封堵;检修门采取乙级防火门;开向敞开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前室户门为乙级防火门。 当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住宅电表箱可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管道井内或其它楼梯间内,应采取不燃表箱。 87、除敞开楼梯间和作为防烟楼梯间前室阳台、凹廊外,其它楼梯间及前室内墙上均不得开设和疏散无关门、窗及洞口。当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建筑高度33m及以下住宅建筑楼梯间(含埋深不超出10m地下层)内可设置电梯。 88、疏散楼梯净宽为梯段一侧扶手中心线或墙面到梯段另一侧扶手中心线或墙面之间最小水平距离。疏散门净宽应按门扇宽度计算。 89、疏散楼梯间、前室或适用前室、消

47、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等直接开向室外或室外平台疏散门,可采取一般门。 9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中包含凹廊、阳台或前室(适用前室),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 凹廊(或阳台)最少一边应完全敞开,且敞开面积满足以下要求:前室采取凹廊(或阳台)时,其敞开面积不应小于3㎡;适用前室采取凹廊(或阳台)时,其敞开面积不应小于4.5㎡。 (2)前室(适用前室)含有两个朝向可开启外窗,且前室两个不一样朝向可开启外窗面积均不应小于2.0㎡,适用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均不应小于3.0㎡。 (三)消防电梯、一般电梯、避难层间和屋顶直升机停机坪 91、直

48、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一般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5.3条要求防火卷帘和汽车库分隔。 92、消防电梯应能每层停靠。每层停靠确有困难,对于公共建筑,建筑24m以下部位和24m以上部位采取完全防火分隔方法时,24m以下各层可不停靠(地下室除外)。对于住宅建筑,商业服务网点可不停靠。 93、住宅建筑和其它使用功效建筑合建时,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消防电梯配置,可依据各自建筑高度分别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要求实施。 当满足安全疏散距离时,住宅建筑设置跃层所在楼层可不开设户门,消防电梯

49、可不在跃层停靠。 94、在同一层内设有多个防火分区建筑物,多个防火分区能够适用消防电梯,但应满足适用时该区域消防电梯数量不少于2台。 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3.1条第3款要求“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其它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不包含汽车库;当其它功效用房和地下汽车库上下组合建造时,汽车库部分埋深可不计入。 96、防烟楼梯间前室、适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内许可设置一般电梯门,地下室楼梯间及前室、适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内许可设置人防防爆活门。 97、直升机停机坪尺寸为直径大于21m,直升机救助设施场地尺寸为长、宽分别大于15m、12m。 98、多层住宅建筑在建

50、筑外侧加建电梯时,当电梯井道未采取耐火极限大于2.00h实体墙时(如采取玻璃幕墙等围护结构),距离原建筑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五、消防给水 (一)消防水源 99、在供水管理部门同意且市政给水管网为环状管网,生产、生活用水量达成最大且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泵可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 100、符合当地消防车供水能力,建筑高度小于100m建筑当采取可调式减压阀进行分区时,可只在高区设置水泵接合器。 10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第4.3.1条第2款中住宅建筑高度为54m。 102、当设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防用水时,在入户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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