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前 言随着我国矿山、水利、水电爆破工程的大力发展,炸药使用量越来越大。许多具有撞击感度小,摩擦感度小,火烧不爆炸等优点的高安全型炸药品种不断产生,然而由于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有限,即使是被认为是安全性能高的炸药,爆炸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只有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技术手段,才能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项目由来: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投资成立的分公司。该
2、公司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在洛浦县建设一条带60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的32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矿石用量较大。因此,为了保证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石使用民同炸药的便利及安全,该公司决定建设炸药库。本项目地处和田地区,由于当地社会治安差的特殊性,为了保证炸药的不受恐怖分子等的袭击或偷窃,本爆破材料库经多方面比选设在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南区内,更能保障炸药本身的安全。本项目的特点及本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库建设项目位于洛浦县阿其克路4.5公里处以南,洛浦天山水泥厂区东侧。炸药储量根据该企业开采石灰石的生产能力需求,确定炸药储存量为
3、30t,雷管储量为5万发,该企业石灰石矿山位于炸药库区南9km处。项目土建工程包括炸药库区炸药库、雷管库及值班室等。为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及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治安防范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减少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GB50098-2007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法规。本项目环评重点关注炸药库的建设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影响。环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
4、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做好本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3月特委托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和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遵循以下评价原则:依法评价原则、早期介入原则、完整性原则、广泛参与原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经现场踏勘、委托监测及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的选址、建设及运营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并编写形成了本部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形成以下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选库址符合洛浦县人民政府、洛浦县公安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选址要求(见附件),
5、交通运输方便,远离人群密集区,选址较合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护及事故应急措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下,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可行。本报告书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准后即作为本项目做好环保工作及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的依据。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库建设项目。隶属关系: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置:目位于洛浦县阿其克路4.5公里处以南,洛浦天山水泥厂区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01205、北纬365947。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炸药储存量为30t,
6、雷管储量为5万发。1.2工程概况1.2.1炸药库种类、库容及危险等级根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关于炸药库种类的划分,本项目炸药储存库为地面库。本项目炸药库主要储存民用炸药硝酸铵类及雷管,按照以上规范(GA8382009)的规定,储存具有爆炸危险民用爆炸物品的地面储存库,危险等级为1.1级。1.2.2炸药用户矿山及配送频次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采用的石灰石来自洛浦县阿其克石灰岩矿,设计生产规模为150万t/a。矿区位于洛浦县城南200方位、直线距离24km处,该矿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5100,东经801045。由库区向南经9km的矿山道路可达矿山。本炸药
7、库炸药储存量为30t,雷管储量为5万发,为设计的一次矿山爆破用量,每次爆破前由建设方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由公安部门指定人员及车辆运送至矿山直接利用,不在炸药库停留储存,本炸药库只作为矿山爆破未用完的少量炸药的临时储存。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运送频次间隔约10-15天。1.2.3项目依托条件炸药库劳动定员仅设8人,全部为日常值班人员,本项目不再单独建职工宿舍及职工食堂,其住宿、餐饮等生活场所及设施依托洛浦天山水泥厂,库区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的生活污水,可由车辆拉运至水泥厂集中生活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此污水站处理规模为15m3/h,正常情况下水泥厂生产生活废水排放量占247m3/d,富余废水处理能力为
8、113m3/d。处理工艺采用地埋式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COD、BOD5的去除率可以达到90-95%以上,脱氮效率在70%以上,油类去除效率在50%以上。水泥厂的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全部作为生产线回用水重新利用,不外排。水泥厂用水分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耗新水量为1172m3/d(不包含消防用水),年耗新水量363320m3(年运行310d)。其中生产用水主要为设备循环冷却用水及余热电站用水,生产总用水量10617m3/d,其中:生产消耗水量1010m3/d,辅助生产用水量130m3/d。循环回水量9230m3/d,废水回用量247m3/d。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
9、物接触法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处理后生活污水在水泥厂区统一进行综合利用,回用于生产线,可减少新鲜水的使用量。1.2.4炸药来源及运输路线本项目建成后,运输路线多种,即炸药、雷管运输。本项目的炸药来源为和田地区公安局,由治安大队负责运输。炸药运输路线:和田市经315国道行25km,再经库区北侧的阿其克路5km至库区,然后经9km的矿山道路到达矿山。在库区至矿区公路的运输途中,利用矿区公路进行运输,沿途没有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炸药装药车装药量为15t/辆。1.2.5主要工程组成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333.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炸药库区及值班区用房的建设,以及给排水、供电
10、、消防、采暖和安防系统安装、防雷、防静电、防射频系统等。详见表1.2-1。炸药库区建设:炸药库91.63m2,雷管库、发放间49.85m2,防护围墙及土堤4000 m3,消防水池300m3,地面硬化2800m2,道路4000m2,围墙335m。值班室建设:建设值班室30.82m2。表1.2-1 主要建设内容区域项目规格(长宽高)m建筑面积()结构体系炸药库区炸药库11.47.23.791.63框架雷管库、发放间10.45.43.4249.85砖混防护土堤及挡土墙(m)4000混凝土预制及土堤消防水池(m)6.93.93.1300混凝土地面硬化2800混凝土道路4000混凝土围墙(m)335混凝
11、土值班区休息室、值班室4.26.33.930.82砖混(2)工作制度及劳工定员本项目年工作300天,库区劳动定员8人,均从水泥厂现有职工中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3)施工进度安排炸药库建设项目总工期11个月。(4)项目投资及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投资构成为:土建工程投资367.91万元,占总投资的73.58%,其中:炸药库区投资364.21万元;生活区投资3.7万元。其它费用投资107.88万元,占总投资的21.58%。基本预备费24.21万元,占总投资的4.84%。总投资资金筹措:全部为建设单位自筹。1.2.6总平面布置(1)库区库区内建有炸药储存库、雷管库、防护堤及挡土墙、消防水池、
12、非燃烧实体围墙及值班室。库区布局均满足布置原则的要求。具体布局如下:炸药库与雷管库之间设置了防护土堤,防护堤高4.8m,大于屋檐高度。仓库区内建设非燃烧实体围墙,围墙高度2.5米,围墙与炸药库最短距离为15m,与雷管库距离最短15m。炸药库与雷管库之间相距34m,炸药库与值班室之间相距271m,雷管库和值班室之间相距229m。区域内建设有6.0913.93.1m的消防水池,单个储存库配备两个5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2)值班区在炸药库的西南面建有值班室和休息室,建筑面积30.82m2,该区与炸药库区的相对距离为271m。(3)内部安全距离布置本项目炸药库内部安全距离满足标准要求。详见表1.2
13、-2。 表1.2-2 内部安全距离表(标准/设计,单位为米)名称炸药库雷管库消防水池围墙炸药库30/4030/3015/15雷管库30/4030/3015/15消防水池30/3030/30值班室200/27179/229围墙15/1515/151.2.7库区其他相关设施(1)防雷设施地面库的防雷设施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规范GB500572010的规定,并按其中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规定设防。(2)防静电进入雷管储存库操作的人员应穿符合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GB211462007、防静电服GB120142009要求的防静电鞋、防静电服或纯棉工作服;雷管储存库的地面和台面应铺设导静电橡胶板,且应接地;进入
14、发放间的作业人员,应经泄放静电后才能进行操作。(3)防射频存放电雷管的地面储存库防止射频危害的距离执行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的规定。(4)安防设施储存库区和储存库的治安防范设施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 837 2009的要求。(5)消防本工程设置300m的消防蓄水池一处,设置手抬机动消防泵两台(一备一用);在各库房及其他房间设置灭火器箱,其中每箱配备两具8Kg手提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在值班室内配置5Kg二氧化碳灭火器两具。(6)防洪场地设置按中间高四周低布置,向四周排水,保持场内不积水。 沿围墙脚设置3030排水沟一道,将水引出库区。 库房四周设置50cm散
15、水,向四周排水,同时设置土沟将水引入外侧排水沟。1.2.8技术经济指标表1.2-3 技术经济指标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占地面积m29333.52围墙m3353炸药库m291.634雷管库、发放间m249.855值班室建筑占地面积m230.826消防水池m33007道路面积m240008绿化占地面积m22001.2.9配套工程1、给排水(1) 给水库区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供水水源来自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由于需求量很少,可通过车辆拉运。项目人员定额为8人,全部为日常值班人员,本项目不再单独建职工宿舍及职工食堂,职工日常生活依托洛浦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生活区。职工洗浴餐饮
16、产生的生活排水利用水泥厂集中生活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因库区建设而新增污水量。库区内用水主要是值班人员水冲厕所冲洗水及库区的消防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职工水冲厕所用水量为15L/次,则职工日常冲厕水用量为0.24m3/d(72 m3/a)。收集后由车辆运至水泥厂集中生活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消防用水按每次一处两小时设计,用水指标按20L/s计,每次消防用量为144t。项目拟新建1座300 m3钢筋混凝土蓄水池一座,设置手抬机动消防泵两台(一备一用)。(2) 排水库区少量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由车辆运至水泥厂集中生活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2、供暖由于本项目
17、采暖人数及面积有限,本项目采暖采用电暖气供热的方式。3、供电本项目供电负荷为三级,电源由就近变压器引来一路220V/380V相低压电源,埋地电缆直接引入总配电箱,由总配电箱经配电后引至各用电点。电缆埋深大于1.4m。1.3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1.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为民用爆破物品炸药、雷管和导火索类仓库的建设经营,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应属允许类,因此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是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性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对民爆产品的需求将逐步增加。就地集中建总库可减少各用户分散建库存在的诸多不安全因素,有利于管理,且节
18、约建库投资,节约占地,有利于环境保护。1.3.2选址合理性分析以往矿山爆破材料库基本都建设在采矿场附近,一方面是矿山开采使用方便,另一方面远离居民能够保障居民及财产安全。本项目地处和田地区,由于当地社会治安差的特殊性,为了保证炸药的不受恐怖分子等的袭击或偷窃,本爆破材料库经多方面比选设在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南区内,更能保障炸药本身的安全。根据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规划本炸药库地处规划建材区的南侧,炸药库东面约2.5km为光伏发电,南侧和西侧均为空地。1.3.3与洛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规划的相符性根据洛浦县县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土地的主导用途,洛甫县县土地可划分为农业用地区(包
19、括基本农田区、一般农田区)、林业用地区(包括牧业用地区、一般草场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用地区。本项目位于项目所在地位于洛浦县阿其克路4.5公里处,占用裸地。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洛浦县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南区,经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民爆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入园(见附件:关于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民爆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入园的意见,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2年9月6日),故本项目选址与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是相符的。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水环境质量现状库区西北3100m
20、处有地表水体哈拉快力水库,水体主要功能是农业灌溉用水。由监测资料可知,哈拉快力水库所有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洛浦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供水井、慕士塔格水泥有限公司水井所监测的各项评价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类标准要求的限值。2.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大气环境中SO2、NO2污染物日均值单项污染指数均远小于1,说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基本未受到人类工业活动造成环境空气污染。PM10污染物日均值单项污染指数达4.21,由现场调查可知,这是由项目区区域性浮尘天气造成。2.3生态环境现状由于项目区降雨量稀少和蒸发量较
21、大的特点,导致库区拟建地基本为裸地,库区植被覆盖度不足5%,分布有少量的荒漠植被,主要有盐生草、碱蓬、骆驼刺等荒漠植被。受植被和气候条件的限制,该区域野生动物栖息生境类型为荒漠区。荒漠区由于植被极稀疏,野生动物食源较少,栖息生境差,隐蔽性也较差;虽然面积广大,人迹罕至,但野生动物的种类稀少。受植被覆盖限制,库区拟建地周围无大型天然野生动物分布,偶见苍鹰(国家级保护动物)、喜鹊、麻雀、荒漠麻蜥等,其数量稀少、种类单一。2.4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声环境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域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另外,邻近的水泥厂东部边界,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22、(GB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对厂界的噪声影响甚微;进场运输干线的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限值。2.5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生态环境本项目生态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库区边界上外延0.5km。评价范围1.3km2。2、环境空气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运输扬尘,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设定为运输道路中心两侧各200m的范围。3、水环境地下水影响评价范围:库区地下水实际影响范围。4、声环境本项目声环境厂界达标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运输公路交通噪声影响评价范围为外扩展200m。5、环境风
23、险评价范围以建设地点为中心,半径3km的范围。 详见图2.5-1。3.建设项目环境预测及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污染源分析炸药库项目建成使用后,即进入了营运期。此时,新的环境系统已经形成,其主要环境污染因素为运营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交通噪声等。废气由于本项目采暖人数及面积有限,本项目采暖采用电暖气供热的方式。不单独设置锅炉设备,运营期无有组织大气污染排放源本项目仓储产品均自带包装,无散装货物,故在装卸过程中基本无粉尘排放,故只有车辆运输扬尘,由于项目区道路基本为柏油路面,故交通运输扬尘对区域环境影响甚微。道路扬尘在不同车速与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量见表3.1-1。表3.1-1 不同车速和
24、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 P车速0.1(kg/m2)0.2(kg/m2)0.3(kg/m2)0.4(kg/m2)0.5(kg/m2)1.0(kg/m2)5(km/hr)0.0510560.0858650.1163820.144080.1707150.28710810(km/hr)0.1021120.1717310.2327640.2888150.3414310.57421615(km/hr)0.1531670.2575960.3491460.4332230.5121460.86132325(km/hr)0.2552790.4293260.5819100.7220380.8535771.43553
25、9废水本项目人员定额为8人,全部为日常值班人员,本项目不再单独建职工宿舍及职工食堂,职工日常生活依托洛浦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生活区,日常住宿、洗浴、餐饮用水量为0.96 m3/d(288 m3/a),职工洗浴餐饮产生的生活排水利用水泥厂集中生活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库区内用水主要是值班人员水冲厕所冲洗水及库区的消防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职工水冲厕所用水量为15L/次,则职工日常冲厕水用量为0.24m3/d(72 m3/a)。收集后由车辆运至水泥厂集中生活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另外,项目区设计绿化面积为200m2,绿化用水量按每亩按200m3/a计算
26、,则绿化用水量60m3/a。住宿区生活废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项目的排水量为0.816 m3/d(244.8 m3/a),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是CODcr、BOD5、SS、氨氮。根据有关资料对比估算,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的混合水质一般为CODcr约260mg/L,BOD5约130mg/L,SS约200mg/L,氨氮约45mg/L,石油类约8mg/L。库区职工冲厕水不计损耗,项目的产生的排水量为0.24m3/d(72 m3/a),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是CODcr、BOD5、SS、氨氮。根据有关资料对比估算,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的混合水质一般为CODcr约260mg/L,BOD5约130mg/L,SS
27、约200mg/L,氨氮约45mg/L,石油类约8mg/L。住宿区职工产生的日常生活排水通过水泥厂住宿区已有的下水管线收集后,排入水泥厂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站采用地埋式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COD、BOD5的去除率可以达到90-95%以上,脱氮效率在70%以上,油类去除效率在50%以上。噪声拟建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运营过程中炸药及雷管装卸全部为人力搬卸,不使用动力设备。因此,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爆炸物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80dB(A)。固体废物本项目所排放的固废物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垃圾分为两类,一类是干垃圾,主要成分是废纸、垃圾袋、
28、清扫垃圾、废包装物等;另一类是湿垃圾,产生于工作人员食堂、餐厅,主要成分是蔬菜、水果、肉类等,含水分较多。由于库区不建食堂、餐厅,因此值班室产生的生活垃圾多为干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8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2kg/d(0.96t/a),这部分垃圾均已统计在水泥厂区的垃圾产生量中,不因库区建设造成新增。另外,爆炸物品在存储过程中可能存在爆炸物品超过使用期限而报废的现象,产生过期产品,过期产品主要含过期炸药、雷管等,根据同规模炸药库调查,过期炸药、雷管产生量很小,一般约为0.2t/a,过期炸药、雷管上报公安部门,由公安机关统一安排、集中爆破处理,不外泄到环境。3.2 评价范
29、围内敏感目标分布情况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1,详见图2.5-1。表3.2-1 环境保护目标及执行标准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方位及人数保护要求空气环境值班室库区西南侧271m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3095-1996二级标准。声环境值班室库区西南侧271m声环境标准满足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生态环境扰动范围的土壤、植被厂界范围外延500m控制扰动面积,减少占地,保护植被,建设后使土壤质量满足标准要求。水环境哈拉快力水库西北3100m避免污染水环境环境风险洛浦天山水泥厂区(含生活区)320人西侧700m避免火药库爆炸对周围人员及财产造成危害阿其克路(G315)/北侧4.5
30、km和田慕士塔格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300人北侧3100m农田/西北侧2000m阔塔孜兰杆村220人西北侧4500m库尔巴格村150人西北侧6630m3.3建设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3.3.1空气污染防治措施由于本项目采暖人数及面积有限,本项目采暖采用电暖气供热的方式。无供热锅炉,不需采取相应的消烟除尘措施。对于运输扬尘污染,为保证本项目产品(炸药)运输安全,并降低运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运输道路应该进行降尘洒水。3.3.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值班室排放的生活污水。库区生活污水经车辆运至水泥厂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集中处理,污水站采用地埋式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处理
31、后用水泥厂统一调配,用于生产线补充水,全部实现回用。3.3.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道路硬化,运输车辆限制行驶速度、禁止鸣笛。3.3.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所排放的固废物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6t/a。生活垃圾集中存,并装袋,定期运往洛浦县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这部分垃圾均已统计在水泥厂区的垃圾产生量中,不因库区建设造成新增。洛浦县垃圾填埋场与本项目距离约10km,垃圾处理规模为90t/d,占地9万m2,有效库容约90万m3,服务年限21年。目前洛浦县的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远少于此处理量,且运距较合理,因此本项目的生活垃圾运至洛
32、浦县垃圾填埋场处置是合理的。过期炸药、雷管上报公安部门,由公安机关统一安排、爆破处理,不外泄到环境。3.3.5生态保护措施在库区种植树种草等,起到对库区遮挡、屏蔽作用。绿化建设可分步实施。本项目绿化以库区道路两侧条带地段及场地四周绿化为主,空地绿化为辅。四周边界设置2m绿化隔离带,对道路两侧种植一些阔叶、抗尘吸尘树种做为防护带,尽量减少运输扬尘的扩散。对值班室及大门出入口区域给予重点绿化以美化环境。绿化面积约200m2,绿化率约2%。3.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3.4.1水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只是职工的日常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水均排至洛浦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水
33、泥厂污水处理站进行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水泥厂厂区的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正常状态下的生活排水,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3.4.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本项目运营后无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仅有产品及其他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影响,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负荷较小。3.4.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所排放的固废物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6t/a。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爆破物品库垃圾箱中,定期运往洛浦县垃圾填埋点统一处理。过期炸药、雷管上报公安部门,由公安机关统一安排、爆破处理,不外泄到环境。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
34、边环境影响较小。3.4.4声环境影响预测从声环境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交通噪声在距声源60m( 即项目厂界1m处)噪声值在57.657.9dB(A),各预测点声压级昼夜间都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另外,项目在厂界四周设置围墙,隔声效果约为510 dB(A),经围墙隔声后,项目噪声对外界影响将进一步减小。3.5风险评价结论(1)根据对本项目运输、贮存及污染治理等过程涉及的化学物质的分析,及根据对本项目功能单元的划分,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2)通过对储存及运输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确定本项目的风险类型为火灾爆炸事故。(3)通过对
35、本项目各类事故的分析,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运输的爆炸事故。(4)项目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经过采取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措施,造成的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可接受水平。本项目5km范围内没有村庄等环境敏感点,不存在对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影响;消防尾水进事故池简单处理后,用于浇灌库区周围绿化。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收的。3.6项目的经济损益分析及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结果见表3.6-1。 表3.6-1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序号项目内容及数量投资费用(万元)备注一植被恢复与绿化库场地及四周绿化5.0能绿化的场地应尽量绿化。二污水处理消防排水储水池。5.0防渗、储水小型运水车辆5.0
36、运送三环境管理环境保护验收等10.0落实环保措施,保护环境四环境监理施工期实施环境监理5.0确保环保工程同时建设及运行,确保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得以落实五环保措施总费用35.0六工程总投资500七环保措施总费用占总投资的比例(%)7%项目建成后,主要的污染来自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车辆运至水泥厂区,统一处理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洛浦县垃圾填埋点统一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污染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可以量化的环境经济效益为废水处理后而减少缴纳的排污费及用于绿化后节约水资源。3.7监测计划及验收为减轻工程运行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制定监测计划见表3.7-
37、1。表3.7-1 监测计划表序号监测项目主要技术要求报告制度监测单位监督机构1固体废物监测项目:固体废物排放量及处置方式。监测频率:一年一次。报公司、和田地区环保局和田地区环境监测站和田地区环保局2环保措施监测项目:环保设施落实及运行情况。监测频率:一年一次。报公司、和田地区环保局和田地区环境监测站和田地区环保局3事故监测监测项目:事故发生的类型、原因、污染程度及采取的措施。监测频率:一年一次。报公司、和田地区环保局和田地区环境监测站和田地区环保局注:本项目所有污废水均依托洛浦天山水泥厂的水处理设施,并执行该厂的监测计划。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工程建成并进行一段时间试生产后,及时申请进行
38、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由和田地区环保局组织实施。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见表3.7-2。表3.7-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处理对象验收内容数量验收指标验收标准废水收集装置车辆运至水泥厂区700m建设并投入使用生活废水可实现处理达标回用,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消防排水储存池储水池1座建设并投入使用主体工程“三同时”其它固废生活垃圾外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4.公众参与2006年2月14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自2006年3月18日起施行。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39、价的公众参与:(一)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按照上述规定,评价单位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认真地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4.1公众参与的目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的目的是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其对区域生态与环境的潜在影响,让公众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表明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同时也可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为环评单位提供评价信息,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以及环保对策建议的可行性,从而促进本项目发展建设公众环境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具体包括:4.1.1让公众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公众参与,可以使社会公众详细了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情况及因工程实施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从
40、而使公众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建设的利弊提出自己的看法,对设计提出的因工程实施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谅解。4.1.2确认环保措施的可行性通过各种公众参与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反映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及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介绍某些敏感问题及环保措施,让社会公众在了解本报项目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有效地参与到本项目建设中来,把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意见和看法集中起来,用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本项目环境保护方案,使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更加合理,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失误。为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本项目的建设更加完善。4.1.3充分考虑公众的看法和意见公众对本项目
41、持有的各种看法和意见是公众参与的基础。为了避免公众产生不必要的担忧,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从实际出发,运用多种形式与公众之间进行广泛的交流与沟通,重视公众的看法和意见,并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充分采纳可行性建议,以求通过公众参与这种方式为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找到依据。4.2公众参与的原则本项目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在委托单位的协助下,由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征求公众意见的活动。本项目公众参与贯穿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的全过程。4.3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对象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以走访调查、张贴公告、网站公告、调查问卷、意见反馈等方式,向本项目建设所在地可能受项目建设
42、影响的周边群众、洛浦县政府相关部门、环境管理专家、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网民等等。本次公众参与将贯穿项目环评始终,在环评编制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根据环评编制的阶段特点,本次公众参与分两个阶段。4.4第一阶段公众参与4.4.1公众参与对象本阶段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分为项目区周边库尔巴格村、塔和塔克瑞克村、阔塔孜栏杆村、博斯坦库勒村居民和项目区周边工作人员。评价单位接受本项目的环评委托后,于2013年3月15日至18日,对库区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对库区周边的住户进行了入户调查和口头询问的调查方式,同时在洛浦县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具体内容见下图: 现场调
43、查 公告栏公告内容照片4.5第二阶段公众参与4.5.1第二阶段信息公开内容(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网站公告具体内容如下:4.5.2第二阶段信息公开方式(1)网站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评价单位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于2013年4月2日在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图4.5-1 网上公示(2)发放调查问卷内容向调查个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公众参与调查
44、表见表4.5-1。表4.5-1 调查问卷内容项目名称: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2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工程建设地点:洛浦县城东南约9km处,洛浦县工业集中区项目简介:本项目厂址位于洛浦县城东南约9km处,厂址西北约3.1km处为洛浦县哈拉快力水库,北侧约3.1km处为和田慕士塔格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西北侧最近约2km处为阔塔孜兰干村农田,其余均为大面积的裸地,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1205、北纬365947。洛浦县属极度干燥的大陆性气候,平均气温7.812,平原绿洲为11.4,最高极度40.1,最低极值24.6,年均日较差13.9,年无霜期217d,年均降水量35.2mm,蒸发量2226.2mm,日照2653.7h,占可照时数的60%,全年盛行西北偏西风,年均风速1.6m/s,大风(挟带沙尘)和干热风是主要气候灾害,一月平均气温零下6.1,七月平均气温为2426。根据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场地类别为2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场地土属中软土,属抗震一般地段,相应的区域稳定性较好。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g,设计特征周期为0.35s。洛浦县土壤类型主要有风沙土、草甸土、盐土、潮土和棕漠土等土类型。项目区土壤类主要为绿洲潮土和林灌草甸土。项目区范围内为戈壁裸地,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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