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运营中心合作协议书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中心合作协议书甲 方: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xx-中国实体店跨界盈利第一平台”是甲方研发、建立的O2O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乙方非常认可本平台的商业模式和发展前景,愿意与甲方共同开展招募联盟商家工作,拟与甲方合作成立运营中心。双方在互利互惠、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运营中心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第一条 本协议的平台背景 1. 本平台通过大量联盟商家不断导入大量的消费者会员,不同商家之间共享本平台的全部会员资源。各行业商家成为本平台联盟商家后,其销售额将得到大幅度提高,并可以从会员在其他
2、商家消费时得到奖励提成,实现跨界盈利。(具体提成比例由甲方根据不同商家的毛利润率进行统一安排设置、定期公布)2. 联盟商家导入消费者会员的具体方式为:到店消费客户通过扫描店内的二维码进行支付,即成为本平台的会员。3. 消费者会员扫描二维码支付的好处是:该会员可以到xx平台,根据其消费额免费领取一定数额的商品。乙方导入会员的好处是:该客户到其他任何xx联盟商家和梦想商城消费时,乙方都能够获得一定比例的现金奖励。4. 凡申请加盟成为本平台的联盟商家,应当按照会员消费额的一定比例向本平台支付佣金。该佣金作为平台为会员提供在线商城奖励产品的费用、xx平台服务费用和会员分销的费用以及运营中心的奖励。第二
3、条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1、 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以取得本平台运营中心的资格。2、 乙方取得运营中心的资格后,自行组织团队,成立运营公司,开展联盟商家和城市合伙人的招募活动,甲方提供协助;3、 乙方开展运营的收入,按照第二条和第三条的约定进行分配。4、 乙方成立运营公司时,公司股份分配为:甲方占30%股份,乙方占70%股份。5、 运营公司前期收入的 万元直接支付给乙方,以作为乙方加盟费的成本回收,此后的收入归运营公司所有,按照上述股份进行利润分红,每半年进行一次结算分红。第三条 招募合伙人的收入分配方式1、 乙方招募合伙人时,城市合伙人需要交平台服务费 元,区域合伙人需要交平台服务费 元。2、
4、 运营公司招募的城市合伙人提成比例为20%,运营公司招募的区域合伙人提成比例为30%;同时,城市合伙人的推荐提成比例为30%,其中12%归该合伙人的直接推荐人,18%归该合伙人的间接推荐人;区域合伙人的推荐提成比例为20%,其中8%归该合伙人的直接推荐人,12%归该合伙人的间接推荐人。第四条 发展下级运营中心的收入分配方式1、乙方发展下级运营中心时,下级运营中心应当向甲方支付 万元加盟费,并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2、下级运营中心所交的加盟费的30%奖励给上级运营公司。3、乙方应当协助下级运营公司的经营活动。第五条 联盟商家销售额返现的提成1、根据公司制度及与联盟商家签订的加盟协议,本平台的消费者
5、会员购买本平台的联盟商家的产品或服务后,该联盟商家都应当按照协议确定向消费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消费返现(一般为销售额的5%20%),甲方将按照联盟商家消费返现比例的 %对会员进行补贴。2、乙方成立运营公司后,其所招募的全部联盟商家锁定会员的消费额的1,由甲方支付给运营公司,作为运营公司的佣金报酬。举例说明:运营公司如果联盟1000家联盟商家,每家锁定500个会员,每个会员一年在xx体系内消费1000元,则该运营公司的全年联盟商家收入为:1000家500个/家1000元/年/个1=50万/年。第六条 下级运营中心股权分红乙方发展的下级运营中心成立时,甲方与下级运营中心加盟者共同成立下级运营公司,双方
6、持股比例为:甲方占30%股份,下级运营中心加盟者占70%股份。甲方所占有的30%股份,在乙方协助下级运营中心运营市场的基础上,作为对乙方的奖励,由乙方享受该30%股份。第七条 特别约定 为了推动甲方上市进程,甲乙双方共同成立的运营公司,在上市之前甲方将根据当时的运营公司市值回购乙方21%股份,运营公司将成为甲方已上市公司的分公司,享受到相对应的权益和收益。同时为推动甲方上市进程,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运作情况,调整奖励制度和奖励分配比例,乙方应当按照新制定的奖励制度进行分配。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在订立合同前后及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双方资料信息,除已向社会公开的之外,均属该方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有责
7、任保护双方的商业和技术机密,不得将对方的商业信息,技术资料及客户资料透露给第三方(除双方允许公开发表外),若违反此项条款,违约方将负责赔偿因泄露对方商业和技术机密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九条 违约及赔偿条款1. 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5天内对其违约行为进行修正、补救。限期仍不能修正、补救的,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就其损失向违约方索赔。2. 合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由于自身原因而单方要求终止本协议所述的合作,必须至少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共同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后,方可以按照双方共同的商定终止本协议。由于终止本协议而导致的损失,由
8、违约方承担。3. 合作期间,一方应当支付另一方费用或进行收入分配时,应当在其收款后7日内支付给对方,如有逾期,每逾期一日,按照应支付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第十条 其它事项1. 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的精神进行合作,并承诺在今后同等条件下的合作中,各自拥有优先与对方合作的权利。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互相谅解,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协商加以解决。协商未果的,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3.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本协议未涉及或未详尽涉及的问题或条款可以签订协议附件加以解决。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4. 本协议自双方在本协议上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 关于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7.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并于运营中心合作加盟费到达甲方指定帐户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文本由甲方提供样本,经过乙方认真阅读,并经双方充分磋商,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非格式合同。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