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人民医院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管理 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目录 1.第一章、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基本原则……………2 1.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3 3.第三章、xxxx人民医院抗菌药物采购、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5 4.第四章、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7 5.第五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及考核度……………………………………………9 6.第六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10 7 第七章、抗菌药物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制度………11 8.第八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状况
2、排名、内部公示及报告制度......................................................................13 9. 第九章、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14 10.第十章、南华县人民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使用管理制度……………………………………..16 11.第十一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24 12.第十二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状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26 xxxx人民医院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管理 工作制度及监督管理机制
3、 第一章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基本原则 一、使用抗菌药物之前,一方面应尽量明确诊断再选用药物;临床医生应以细菌学诊断为根据,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实验,使所选各类抗菌药物抗菌谱与所感染微生物相适应;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抗菌活性、药物动力学特性,适应症和不良反映;病情危急需在药敏实验前用药者,可先依照临床诊断进行经验治疗,待获知药敏实验成果后再根据治疗效果及药敏实验成果,综合考虑与否调节用药,制定个体化综合给药方案;按照病人免疫状态与脏器功能,选用恰当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 二、防止应用抗菌药物时必要目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物影响小窄谱抗菌药物;已确诊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
4、物;只能针对某一种或两种最也许细菌进行防止用药,不能无目应用各种药物防止各种感染;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局部用药。 三、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是病菌尚未查明严重感染(涉及免疫缺陷者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需混合感染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感染,可考虑联合用药;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抗菌药物剂量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映。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品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药物联合,联合用药普通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合
5、用于个别状况,普通不采用三联以上用药方案。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一、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由院长领导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承担,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构成员由医务科、质控办、药剂科、院感办、护理部、检查科及内、外、妇、儿等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业高档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构成,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寻常管理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院长为全院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第一负责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办公室主任,xxxxx
6、为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药剂科, 设立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备抗菌药物等有关专业临床药师;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临床微生物室。 二、工作职责: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行; (2)审议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关技术性文献,并组织实行; (3)对医院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状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有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办法; (4)对医务人员进行关于抗菌药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宣教。
7、 (二 )各职能科应履行全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监督管理职责,医务科、质控科应经常进一步科室检查临床抗菌药物用药状况,及时反馈临床抗菌药物使用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治意见并提交“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决策。药剂科应定期发布全院抗菌药物消耗量,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及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使用率等,对销量异常抗菌药物进行预警。 (三)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引,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引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五)临床微生物室开展
8、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实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六)医院临床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负责人。要成立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详细负责工作贯彻。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科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本科医生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保证医疗安全,及时纠正本科室医生临床用药中抗菌药物使用存在问题。 第三章 xxxx人民医院抗菌药物采购、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为规范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和临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抗菌药
9、物应当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她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抗菌药物。 二、医院应当按照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布药物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 国家处方集》、《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和《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物目录》 收录抗菌药物品种。 三、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杭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备相似或相似药学特性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
10、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 四、医院定期调节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构造,并与每次调节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节周期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五、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涉及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剂型和规格)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医院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卫生行政部详细阐明因素和理由并审核批准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品种、规格数量和
11、种类。 七、医院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以上成员审议批准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拟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状况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获得抗菌药物管理组1/2 以上成员批准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进入本院药物采购供应
12、目录。 八、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未列医院药物处方集和基本药物供应目录抗菌药物,可以启动暂时采购程序。暂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阐明申请购入药物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批准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院应当严格控制暂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暂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与否批准继续暂时采购或者列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节后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长。 第四章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管理,认真贯彻贯彻卫生部颁布《临床抗菌药物
13、合理应用指引原则》,依照《全国抗菌药物执行整治方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抗菌药物实行分线管理 1、非限制使用(一线):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副作用小;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少,价格相对较低或合理抗菌药物。此类药物临床医师可依照需要选用。 2、 限制使用(二线):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此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及药物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如疗效好、但毒副作用较大,或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此类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 3、特殊使用(三线):不良反映明显不适当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
14、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抗菌药物;新上市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方面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物价格昂贵抗菌药物等,此类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二、分线应用指征及管理办法 (一)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依照感染部位、严重限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状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抗菌药物,详细办法如下: 1、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一方面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住院医师及以上医师均可使用。 2、严重感染者、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病原学成果证明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二线)使用抗菌药物治疗;需通过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批准方可使用。
15、 3、特殊病原体感染如MRSA、艰难梭菌、隐球菌等,可选用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等特殊使用(三线)药物治疗,需通过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方可使用。 三、医师权限 (一)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均应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未通过考试无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所有具备抗菌药物处方权注册临床医师均可开具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三)具备抗菌药物处方权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医师,可以开具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四)患者病情需要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需经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认定、具备抗感染临床经验感染或有关专业专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备抗菌药物临
16、床应用经验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查科、药学部门等具备高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药师或具备高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会诊批准,由具备高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 (五)紧急状况下未经会诊批准或需越级使用,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有关病历记录,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手续。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第五章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及考核 制度 一、医院应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
17、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二、培训内容应涉及: (一)《药物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国家处方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献; (二)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规章制度; (三)惯用抗菌药物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 (四)常用细菌耐药趋势与控制办法; (五)抗菌药物不良反映防治。 三、培训结束后,进行抗菌药物有关知识考核,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四、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处方
18、权医师和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药师,重新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必要再次通过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六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每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记录。信息科提供技术支持。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重点: (一)重点监测疾病:I类切口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使用;介入手术抗菌药物防止使用; (二)重点监测药物:特殊使用类药物;销量前十位抗菌药物; (三)重点监测科室:外科系统、心血管内科、介入治疗科室、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ICU科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始终不达标
19、科室; (四)重点监测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前3种中前10名医师;检查中发现存在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现象较多医师。 三、监测内容应涉及:抗菌药物使用适当性、使用时间(天数)、使用量、使用强度、用法及次数和抗菌药物不良反映报告等。 四、对如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状况开展调查,并依照不同状况作出解决: (一)使用量异常增长抗菌药物; (二)半年来使用量排名,始终处在医院前10位抗菌药物; (三)临床经常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抗菌药物; (四)公司违规销售抗菌药物; (五)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映抗菌药物。 五、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现象及时采用有效干预办法。 六、定期对医院所使用抗菌药物进
20、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拟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抗菌药物品种予以清退。 第七章 抗菌药物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制度 为继续进一步贯彻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详细规定如下: 1.依照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成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查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80%。 2. 及时向临床科室通报全院细菌耐药状况,做到每季度通报1次,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检查科每月及时开展感染病例病原微
21、生物检测工作,及时把细菌药敏实验成果上报院感染办,院感染办每季度通报1次,以指引临床医师对的选用抗菌药物; 检查科每月进行全院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并列出细菌耐药谱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细菌耐药分析成果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办公室定期向全院发布,以指引临床用药。检查科按规定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上报耐药菌分布和耐药状况等有关信息。 3.针对重要目的细菌耐药率不同,采用不同预警及解决办法,以指引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1)对重要目的细菌耐药率超过30%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2)对重要目的细菌耐药率超过40%抗菌药
22、物,应提示临床医务人员慎重经验用药。 (3)对重要目的细菌耐药率超过50%抗菌药物,应提示临床医务人员参照药敏实验成果选用。 (4)对重要目的细菌耐药率超过75%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依照追踪细菌耐药监测成果,再决定与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4.严格控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应用管理,特别是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防止用药管理。 5.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需要有指征,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依照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实验成果选用抗菌药物。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及时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成果。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成果前,先予以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
23、培养及药敏成果后,对疗效不佳患者调节给药方案。 6.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使用和管理。 7.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委员会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状况进行评价分析,并将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状况列入考核目的。 第八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状况排名、内部公示及报告制度 一、抗菌药物使用数据排名、内部公示及报告制度 临床药理室用信息化手段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进行调查排名,记录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内部公示如下项目: 1.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抗菌药物品种; 2.
24、临床各科室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全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3.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断抗菌药物防止使用率;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5.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6.临床各科室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3位抗菌药物品种; 二、细菌耐药监测内部公示及报告制度 1.检查科及时向临床科室通报全院细菌耐药状况,做到每季度通报1次,及时把细菌药敏实验成果上报院感染办,院感染办每季度通报1次。 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对细菌耐药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细菌耐药分析成果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办公室定期向全院公示。 3.检查科按规
25、定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上报耐药菌分布和耐药状况等有关信息。 三、处方点评点评成果内部公示及报告制度 处方医嘱点评小组通过点评,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医师,在全院范畴内进行通报。 四、按照规定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状况进行汇总,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状况,每年报告一次;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状况,每半年报告一次。 第九章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为有效推动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增进合理用药,增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26、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加强抗菌药物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贯彻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有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诲,制定并贯彻持续质量改进办法。 2.医院组织处方、医嘱点评小组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行专项点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月组织对25%具备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断病例。 3.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原则
27、有完整、精确书面记录,并反馈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4.处方点评小组在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医嘱应当及时告知医务科、药剂科。 5.医务科、药剂科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点评成果进行审核,定期发布处方点评成果,通报不合理处方,依照处方点评成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发现也许导致患者损害,应当及时采用办法,防止损害发生。 6.医院依照点评成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医师,在全院范畴内进行通报,和诫勉谈话;点评成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根据。
28、 7.对浮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合法理由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浮现超常处方且无合法理由,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8.药师经处方审核后,以为存在用药不适当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回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关于规定报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依照详细状况采用教诲培训、批评等办法,并予以其考核周期;一种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医师,应当认定为定期考核不合格,须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导致严重损害,
29、上报主管部门,按照关于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相应惩罚。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导致严重后果,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当、超常处方等状况未进行干预且无合法理由,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第十章、南华县人民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使用管理制度 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应用目及基本原则。外科手术防止用药目:防止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也许发生全身性感染:外科手术防止用药基本原则:依照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也许,决定与否防止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
30、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器官。手术野无污染,普通不需防止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状况时可考虑防止用药:(1)手术范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长;(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导致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也许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
31、术需防止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导致手术野严重污染手术。此类手术需防止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防止应用范畴。 4. 外科防止用抗菌药物选取及给药办法:抗菌药物选取视防止目而定。为防止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如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防止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根据手术野污染或也许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抗菌药物。选用抗菌药物必要是疗效必定、安全
32、使用以便及价格相对较低品种。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使用注意事项 1.给药办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予以第2剂。抗菌药物有效覆盖时间应涉及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防止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状况可延长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手术时防止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污染手术可根据患者状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
33、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2.单次剂量:严格按照药物阐明书,如药物阐明书没有阐明详细剂量均按照普通感染治疗量给药,例如头孢呋辛阐明书:1)普通用法,一次0.75—1.5g,q8h;2)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引起感染,3)1.5g,q6h;4)脑膜炎,每8小时不超过3g,。当咱们选取作为防止感染时按照1)普通用法,一次0.75—1.5g。详细剂量依照患者状况(如体重)决定。 3.注意溶媒选取:某些头孢类抗生素水溶液在pH值6-7时最稳定,酸性或碱性水溶液中均可加速其水解,葡萄糖注射液pH为3.2~5.5,且葡萄糖是一种具备还原性糖,选用葡萄糖做溶媒能增进β
34、内酰胺类抗生素水解,且其在pH 3.6溶液中lh抗菌效价损失10%左右,故不适当选用。应选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尽量在短时间(50~60min)内注射完。溶媒量要适量,例如对头孢类药物过敏患者在针对G+选用克林霉素时,阐明书有明确规定每600mg用100—200ml;针对G-选用氨曲南时,阐明书明确规定每1g至少加入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中。 4.不要随意更换药物:尽量使用初选药物,如果更换将导致初选药起不到到效果,更换药物起不到防止用药作用,据诸多资料显示,术后防止用药和整个围手术期不用药物,发生感染几率相差不大。 5.联合用药:大多无需联
35、合用药。硝基咪唑类抗菌药物虽然有较好抗厌氧菌作用,但并非所有手术部位感染均有厌氧菌参加,只有涉及口腔、下消化道、阴道感染手术,才需要使用此类药物如甲硝唑。 6.某些抗菌药物虽然归为二代头孢,但是不能作为防止用药,如头孢西丁,诸多资料归为二代头孢,但是此药自身为头霉素类药物,是不能作为切口防止用药。 7.《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提出:住院患者手术防止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取和使用疗程合理。I类切口手术患者防止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涉及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
36、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防止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防止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各临床科室必要遵循执行。 三、医院围手术期防止用药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关于问题告知》卫办医政发〔〕38号,【】内附38号文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告知》(卫办医发〔〕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贯彻,获得了一定成效,某些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应用进一步规范。
37、为继续推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依照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成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关于问题告知如下: 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防止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应用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应用关于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应用管理,变化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防止手术感染状况。对具备防止使用抗菌药物指征,参照《常用手术防止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依照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她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防止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和控制。Ⅰ类切口手术普通不防止使用抗菌药
38、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取、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给药办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关于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初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不不大于1500ml,术中可予以第二剂;总防止用药时间普通不超过24小时,个别状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氟喹诺酮类药物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她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允许状况下,逐渐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实验成果或本地区细菌耐
39、药监测成果选用该类药物。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防止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映报告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依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状况,如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医疗机构可依照本机构详细状况增长“特殊使用”类别抗菌药物品种。 (一)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 (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她丁、美
40、罗培南、帕尼培南/倍她米隆、比阿培南等; (三)多肽类与其她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KAO拉宁、利奈唑胺等; (四)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液、注射剂),伏立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等。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备抗感染临床经验感染或有关专业专家会诊批准,由具备高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紧急状况下未经会诊批准或需越级使用,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有关病历记录。 四、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
41、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规定,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三级医院要建立规范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定期分析报告本机构细菌耐药状况;要依照全国和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成果,结合本机构实际状况,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用相应干预办法。 (一)对重要目的细菌耐药率超过30%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二)对重要目的细菌耐药率超过40%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重要目的细菌耐药率超过50%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实验成果选用。 (四)对重要目的细菌耐药率超过
42、75%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依照追踪细菌耐药监测成果,再决定与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我部将依照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成果,适时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进行调节。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管理,逐渐建立、健全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监测管理体系,开展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和指引。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采用办法推动合理用药工作,保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贯彻。 我部于3月24日印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告知》(卫办医发〔〕48号)同步废止。 附件:常用手术防止用抗菌药物表
43、手术名称 抗菌药物选取 颅脑手术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 第一代头孢菌素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大手术 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 乳腺手术 第一代头孢菌素 周边血管外科手术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腹外疝手术 第一代头孢菌
44、素 胃十二指肠手术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阑尾手术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 结、直肠手术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 肝胆系统手术 第二代头孢菌素,有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或头孢哌酮或头孢 哌酮/舒巴坦 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心脏大血管手术
45、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泌尿外科手术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 普通骨科手术 第一代头孢菌素 应用人工植入物骨科手术(骨折 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妇科手术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 硝唑 剖宫产 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 注: 1. Ⅰ类切口手术惯用防止抗菌
46、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惯用防止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3.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防止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防止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4.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防止感染。】 第十一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1. 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状况监督检查
47、 2. 依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状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状况进行排名,对排名状况予以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部门负责人、医师进行诫勉谈话,状况严重予以通报。 3.每月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行点评,将点评成果和医务人员奖金挂钩。 4.对浮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合法理由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浮现超常处方且无合法理由,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5.医师浮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一)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 (二)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导致严重
48、后果;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导致严重后果; (四)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合法利益。 6.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当、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合法理由,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7. 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8. 医师浮现如下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半年以上一年如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导
49、致严重后果; (三)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 (四)索取、收受药物生产、经营公司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合法利益; (五)违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其她规定。 8. 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 (二)未按照规定擅自增长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 (三)违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其她规定。 第十二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状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1. 医院每月进行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诫勉谈话,进行教诲,督促其改正。 2.对存在严重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医生,由医院分管院长进行谈话、教诲。 3.对谈话、教诲之后,仍不改正医师,按《药物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办法》规定执行 注解:《南华县人民医院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制度,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状况汇编。请医院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执行,并提出整治意见。 xxxxx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 1月重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