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勤管理处聘用人员薪资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根据后勤管理处劳动用工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相关劳感人事管理政策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本着“以人为本”标准,以职员“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工作业绩”等指标综合考评,建立公平性和激励性相结合薪资管理制度,以期充足发挥每一位职员主动性、发明性,全方面提升后勤管理和服务整体水平。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要求及《后勤管理处协议工管理措施》制订,后勤管理处全日制聘用人员薪资管理均需依据本制度实施,非全日制聘用人员薪资管理措施另行制订。 第三条 管理权责 1 本制度由后勤管理处保障和质量监督科负责起草、修订
2、解释并监督实施,后勤管理处机关及各中心共同实施。 2 本制度在试行过程中,可由保障和质量监督科依据各中心意见和后勤管理处实际管理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订方案,经后勤管理处协议工聘用考评领导组研究核准后,方可修订。 第四条 岗位种类 后勤管理处聘用人员岗位分为三类: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服务岗位。 1 管理岗位:职责范围内管理性工作,确保本部门业务工作有效开展,其工作行为、表现及结果和本部门目标责任年度考评结果直接关联。 2 技术岗位:职责范围内专业技术性工作,确保所辖区域内专业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其工作行为、表现及结果和本部门关键目标实施情况直接关联。 3 服务岗位:职责范围内服务性工作
3、确保责任区域内业务工作按时完成,其工作行为、表现及结果和本部门具体目标实施情况直接关联。 第五条 薪资组成 后勤管理处聘用人员薪资标准上不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基础工资(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保险三部分组成: 1 基础工资:以表现各级职员学历背景、职业技能、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特点为依据确定。 (1)管理岗人员基础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部分。后勤管理处管理岗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各中心依据实际情况参考实施(表1-1,1-2);新入职管理岗人员基础工资标准:大专学历参考七级岗位3级薪级,本科学历参考六级岗位5级薪级,硕士学历参考五级岗位10级薪级标准实施。
4、 表1-1 管理岗人员岗位工资标准 岗位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工资标准 (元/月) 2050 1750 1450 1150 945 850 720 640 表1-2 管理岗人员薪级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1 80 14 73 27 613 40 1064 2 91 15 295 28 643 41 1109 3 102 16 317 29 673 42 1154 4 113 17 341 30 7
5、03 43 1199 5 125 18 365 31 735 44 1244 6 137 19 391 32 767 45 1289 7 151 20 417 33 799 46 1334 8 165 21 443 34 834 47 1384 9 181 22 471 35 869 48 1434 10 197 23 499 36 904 49 1484 11 215 24 527 37 944 50 1534 12 233 25 555 38 984 51 1
6、590 13 253 26 583 39 1024 52 1655 备注:各管理类人员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4级.,二级岗位27级,三级岗位24级,四级岗位17级,五级岗位10级,六级岗位5级,七级岗位3级,八级岗位1级。 (2)技术类人员基础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部分。后勤管理处技术岗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各中心依据实际情况参考实施(表2-1,2-2);新入职技术岗人员以职业技能认证为依据,从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一般工由高到低依次参考技术一级岗位21级薪级,二级岗位14级薪级,三级岗位7级薪级,四级岗位4级薪级,五级岗位3级薪级,六级岗位1级薪
7、级标准实施。 表2-1 技术岗人员岗位工资标准 技术等级 技术一级 技术二级 技术三级 技术四级 技术五级 技术六级 工资标准 (元/月) 1270 1030 847 723 625 550 表2-2 技术岗人员薪级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1 70 11 188 21 363 31 614 2 80 12 202 22 386 32 643 3 90 13 217 23 409 33 675 4 101 14 232 24 432
8、 34 707 5 112 15 248 25 455 35 739 6 124 16 264 26 478 36 774 7 136 17 282 27 504 37 809 8 148 18 300 28 530 38 844 9 161 19 320 29 556 39 879 10 174 20 340 30 585 40 915 备注:各技术类人员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21级,二级岗位14级,三级岗位7级,四级岗位4级,五级岗位3级,六级岗位1级。 (3)服务岗人员基础工资:指岗
9、位基础工资,不分级,标准为450元/月。 2 绩效工资:以后勤管理处经费运行情况和本中心年度管理目标实现情况确定对应奖金基数,根据职员个人工作业绩及定时考评等级,参考表3对职员以月度为周期进行奖励或处罚,并据此给绩效津贴,随工资发放。 表3 绩效工资标准 考评等级 优异 良好 称职 基础称职 不称职 工资标准(元/月) 900-1200 600-900 300-600 200 0 3 福利保险:后勤管理处保障和质量监督科根据相关要求负责和人事处协调,组织聘用人员参与社会保险(包含基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保费缴纳标准及缴纳百分比按属地相关
10、要求和山西大学实际情况实施;聘用人员在协议期内因工负伤、死亡,所在中心必需立即上报后勤管理处,其待遇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从事特种作业聘用人员,必需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相关考试合格后才准予上岗。同时该职员所属中心须依据劳动保护要求和工作岗位需要,为其提供必备劳动保护用具和安全保护设施,并视情况给一定特殊岗位津贴。我处工作范围内属特种作业岗位关键包含: (1)电工作业:对高压、低压设施、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 (2)高处作业:专门或常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高处进行作业。 我处特殊岗位津贴根据国家相
11、关要求,结合各中心实际情况,参考1.5-2.0元/日实施,补助时间按劳动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 第六条 岗位考评 1 后勤管理处聘用人员,由保障和质量监督科负责宏观管理;各服务中心负责提出本部门聘用人员需求、任职条件、工作任务等岗位要求,并负责依据《后勤管理处协议工管理措施》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订对应考评细则,对聘用人员实施日常规范管理和定时考评,考评结果上报保障和质量监督科,考评结果将作为薪资调整关键依据。 2 聘用人员应遵纪遵法,自觉遵守后勤管理处及本部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本中心工作安排,严格推行岗位职责,如有违反本措施或学校规章制度行为,可视其情节轻重给
12、以批评教育和对应处罚;对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职员则给表彰奖励,均在绩效工资中给予表现。 第七条 薪资调整 全部新入职职员,通常需有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只给基础工资(标准上不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合格录用后,其基础工资,包含岗位及薪级根据本制度第五条标正确定。绩效工资则由各中心每十二个月度依据相关制度、管理目标、运行经费、工作业绩、奖惩统计等确定。各中心薪资调整项目、薪资调整标准、职员定时考评评级结果及绩效工资发放依据,须报保障和质量监督科立案。 1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职员可给予加薪: (1)本年度考评为良好以上者,考评结果作为下一考评期绩效工资加薪依据; (2)在后勤管理处连
13、续工作两年以上,且年度考评为称职以上者,在两年度届满次月起薪级工资晋升一级。 2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职员将给予降薪: (1)考评期内有违章违纪行为,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或考评期内未能根据后勤管理处和中心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年度考评均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级,且考评结果作为下一考评期绩效工资降薪依据; (2)连续两第二年度考评为基础称职或本年度考评为不称职者,在下一考评期内管理岗、技术岗人员薪级工资降低一级,服务岗人员则停发绩效工资。 第八条 附则 1 以上各条款所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依据国家税法,由单位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