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宣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发行集团对外宣传工作,做到对内促进信息交流,对外塑造企业良好形象,使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集团经营发展与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宣传工作是指利用新闻、网络、广告、公关活动等手段宣传、展示集团经营产品、业绩和形象的活动,是企业公共关系与文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省各级分公司。第四条 发行集团对外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管。第二章 宣传信息报送和发布第五条 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利用各种社会新闻媒体,着力塑造企业形象。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
2、包括:1上级领导部门部署的重要任务及集团重大发展战略和中心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落实的思路、部署、措施、进展、效果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及产生的影响;3与集团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企业内部重要动态等;4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在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以及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新问题;5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重要营销活动、市场拓展情况和市场情况分析;6集团员工对企业和行业发展提出的理论探讨和建议、意见;7集团员工的文化生活情况。第六条 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采集到宣传信息后,应及时报送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报送信息
3、要求新颖、客观、真实,不得虚夸,捏造。第七条 发行集团工作动态作为集团的内部刊物,是全省分公司信息交流和发布的主要纸质平台,是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的一块阵地,是集团收集整理信息的重要载体。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作为工作动态的承办部门,负责宣传信息的选用和发布工作。xx集团网站(xx)是发行集团信息交流与对外宣传的又一重要载体,并将在企业舆论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企业管理部共同承担网站的信息处理工作。具体分工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宣传信息的选用和编辑;企业管理部负责网站的技术维护。第八条 集团积极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社会媒体宣传和塑造企
4、业良好形象。所有外投稿件一律实行审核制度,各单位分管领导必须严格把关、签署意见,确保稿件内容真实。凡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内容,特别是各分公司重要经营数据,不得公开发表。第三章 宣传工作组织与管理第九条 集团建立信息员制度,以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设区市分公司必须指定专(兼)职信息员一名,构成集团的基本宣传队伍,并填写信息员登记表,交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备案。信息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要及时变更。第十条 各设区市分公司负责管理并指导所辖县分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第十一条 信息员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理论素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2热爱宣传工作
5、,有一定文字功底,思维敏锐,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把握新闻线索;3熟悉本单位或部门整体情况;4工作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第十二条 信息员的职责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本部门、本单位(设区市分公司含所辖县分公司)改革和发展的最新成果、工作经验和总结;2每名信息员每月来稿基数为1篇;3注意收集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店情民意并及时予以反映;4宣传、动员本部门和本单位员工积极写稿;5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6投稿方式以电子文本格式(WORD)为主,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电子信箱xx中。第十三条 集团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员的培训活动,提高宣传信息工作水平
6、。第四章 宣传工作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 集团将根据报送稿件数量和质量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宣传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积分制考核,年终进行总评,并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十五条 外宣工作出现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其年度宣传通讯工作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员工由于泄露商业机密或发表不实言论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劳动纪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五章 附则第十六条 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积极为宣传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为信息员进行业务学习、采编稿件以及了解信息等提供尽可能的便利。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xx集团信息员登记表通讯员编号:姓 名性 别年 龄政治面貌学 历职 务职称电话(办)Email(移)QQ工 作单 位通 讯地 址邮 编个人简历推荐单位意 见(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