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样品管理要求 一、目标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对样品存档和领用管理,使样品保持其有效性、统一性和可追溯性,特制订此要求。 二、适应范围
2、 适适用于企业产品类样品采样、封样、保管、领用等管理。 三、职责 1、经营办负责公布样品制作或按样品生产需求; 2、技术部(含开发中心)负责提供样品制作所需图纸、工艺、配方等; 3、生产部负责样品制作; 4、质检处负责样品日常保留、发放管理; 四、样品采样、保管、领用 1、提供给用户样品 < 样品制作步骤 > 用户要求 提供样品 销售人员通知经营办发送样品 经营办发“产品计划单”通知
3、制作样品2份 技术部提供图纸、工艺等 车间制作样品 质检、技术、生产进行三方签样(2份) 质检处 接收样品 寄往用户 质检处保管样品1份 经营办领取样品1份 注:2份样品质量需合格,且品质水准应相同。 2、用户提供给企业样品 < 样品接收步骤 > 用户 提供样品 经营办 接收样品 质检处 接收样品 质检处 保管样品 质检、技术、生产 进行三方签样 3、样品封样要求 1)须在样品上或是样品包装袋上贴上样品单,样品单上须写明样品名称、编号、签样日期、签样人、用途等信息。可在样品单备注
4、栏上注明其它信息,如样品生产日期、取样批次、样品相关检验测试数据、使用期、所用原材料规格、或用户提供样品等。 2)质检处统一地点存放,统一管理和处理。 3)样品保留环境有特殊要求,需满足其保留环境。 五、样品使用管理 1、不管是提供给用户样品,还是用户提供给企业样品,企业在生产产品时,全部是需要根据样品进行生产,且要达成样品品质水准。 2、针对有提供样品情况,经营办应在“产品计划单”上注明按样品生产。 3、车间应按样品水准进行生产;质检处应按样品水准进行检验;产品入库时需单独存放。 4、样品因其对以后再生产含有参考性和关键性,所以在领用和使用过程中要重视保持其完整性并立
5、即归还。 5、样品若是伴随时间会产生改变,如老化、硬化、变质等,在使用样品前,质检处须重新提出要求制作新样品,且确保质量水准相同。 6、样品要报废,质检处需提交申请,经企业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废。 8、质检处对所保管样品,全部需在《样品保管记录表》上登记。
6、 9、各部门领取样品时,需在《样品领用记录表》上登记,然后才能领取。 六、包含表单 《样品保管记录表》、《样品领用记录表》 ****限企业 3月20日 ***企业 样品保管记录表 (质检处)
7、 序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人 样品名称/编号 规格 型号 数量 保留条件 用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8、 12 13 14 15 16 17 18 ***企业 样品领用记录表 序号 领用 日期 领用人 样品名称/编号 规格 型号 用途 质检处 归还 日期 备注 1 2 3
9、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