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员上下班期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职员上下班期间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员上下班,严格按煤矿考勤管理制度实施。 二、煤矿为职员提供必需住宿、生活安排,对职员居住情况进行具体登记。 三、职员应按要求上下班时间按时上下班。 四、职员在上下班期间内,必需加强本身安全意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五、职员上下班期间必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职员离开煤矿所在地时,实施本人签退制度,应记明签退时间、抵达目标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要求签退,将以旷工论处,且发生事故伤害一切均由本人负责。 七、离矿签退后,
2、从事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员因公外出时,必需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立案,并填写出差单。上班时间严禁私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未按制度离矿,一切后果自负。 九、因公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造成事故伤害或恶性事件,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负关键责任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二、职员在上下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有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所发生事故伤害后果,责任自
3、负。 十三、行走上下班,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需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预防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应该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惫驾驶等违规驾驶,不然,发生事故伤害,后果自负。 十五、驾车机动车上下班职员,道路行驶前,应该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验,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含有安全隐患汽车、摩托车等车辆,不然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职员上下班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深入加强职员上下班期间安全管理,
4、避免和降低意外事故发生,切实保护职员人身健康不受伤害,特制订本措施。 1、职员上下班期间必需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以保障安全,预防发生人身伤害为基础准则。 2、在上下班途中,职员必需严格按《道路交通法》遵守交通规则,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职员离开煤矿必需进行签退,签退时应写明签退时间、抵达目标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要求签退,将以旷工论处。签退后,从事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4、职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时间内或上下班要求时间途中所发生事故伤害,煤矿将给予负责,不然,所发生一切事故将由本人自己负责。
5、 5、行管辅助人员实施每日两签到制度,早上8:30,下午14:30之前进行签到,并按《考勤管理制度》和班次所要求时间上下班,离矿时必需进行签退,不然,所发生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6、其它职员关键以当日班次为上下班时间,离开煤矿时必需进行签退,不然,所发生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7、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人员,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同时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无书面手续出差,所发生责任,后果自负。 8、参与煤矿、集团企业及其它组织各类活动时,必需经矿领导同意并确定参与人数,如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有变动时,须报矿长审批同意。不然,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6、 职 工 离 矿 签 退 薄 乌兰集团石圪台煤矿 石圪台煤矿职员离矿签退表 姓名 日期 离矿时间 抵达目标地时间 离矿原因 行走路线 回矿时间 备注
7、 职员上下班期间安全管理方法 1、利用多种宣传工具、信息平台,定时或不定时对职员进行上下班期间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教育和培训,提升职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知识。 2、职员上下班期间必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应按要求上下班时间按时上下班,尽可能降低上下班途中时间。 4、行走上下班,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需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预防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5、驾驶机动车上下班,应该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得驶入煤矿。 6、 驾驶机动车上下班职员,道路行驶前,应该对汽车、摩
8、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验,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含有安全隐患汽车、摩托车等车辆。 7、驾驶人应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惫驾驶。 8、对职员上下班使用交通工具进行具体登记,留存车辆行驶证、保单复印件、有效驾驶证等,确保各证照有效齐全;对常见交通工具发生改变时,必需提前主动汇报并重新登记。 9、在煤矿大门口显要位置应设置醒目标交通安全提醒语或安全警示标志。 10、激励职员步行上下班,离煤矿较远三班制作业人员,应为其提供住宿休息场所,便于职员不便回家时居住。 11、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员
9、因公外出时,必需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立案,并填写出差申请单。上班时间严禁私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2、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13、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机动车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觉场,并快速拨打“122”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关键情况和造成后果。 14、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简明经过,并保管好全部就医证实材料。 15、教育职员上班时应提前离家,确保路途有充足时间,杜绝时间紧开(骑)快车现象。 16、
10、要求职员回家时尽可能要结伴同行,以防途中发生事故无人照料或报信。 17、超出晚上11点升井职员,没特殊情况不得回家。 18、将职员上下班途中安全情况,纳入对区队安全考评中,并放到和井下安全生产管理相同关键位置上来,加强对职员监管。 19、每个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专题学习。 20、签署上下班安全责任状,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考勤管理制度 一、煤矿考勤管理由生产矿长负责,实施早晨、下午两次签到。 二、上、下班时间安排,行辅人员为早晨8:00—12:00,下午14:30—17:30,生产人员实施三班作业时间。 三、迟到、早退每分钟罚款3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罚
11、款500元。 四、旷工一天罚款500元,并扣除当月奖金;有旷工统计者取消季度考评奖和评优资格;整年累计旷工3天,给予解聘。 五、必需由本人签到、签退,严禁她人带签。不然,每次罚代签人、被代签人各300元,考勤员发觉未给予处理,罚考勤员200元。 六、严禁补签到,不然,考勤无效。同时每次罚补签人500元,考勤员发觉未予处理,罚考勤员500元。 七、负责考勤管理人员,必需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八、严格推行请销假手续,请假1天由分管副矿长同意,请假3天之内由矿长同意,请假3天以上由矿长签注意见报企业同意,请假必需有请假条,考勤管理同时必需严格实施企业考勤制度。代人请
12、假或电话请假必需向主管领导说明并有请假条,不然视为请假无效,按旷工论处。 九、续假必需重新推行请假手续,不然视为旷工。 十、请假必需如实说明原因,请谎假一经查实,严厉处罚,直至解聘。 十一、请假结束后,必需向考勤员立即销假,超时销假按超时截止时间记考勤,不销假、超假以旷工论处。 十二、出差、请假必需填写对应申请单,办理审批手续,出差人、请假人应将上述手续交考勤员处立案登记。未办理上述手续视为旷工。 十三、请假、出差时,必需要有审批单,不然否发生一切事故伤害均由本人负责。 十四、不销假,不按要求续假,或无效考勤等情况,所发生各项事故伤害,均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五、严禁为她
13、人代签到、签退,不然所发生一切事故伤害由责任人负关键责任,代签人负连带责任。 十六、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所发生各类事故伤害,由责任人自己负关键责任。 十七、考勤管理人员应在每个月19日,将考勤汇总结果报领导审查后送交财务。 十八、签到册必需按月归档管理,以备查阅。 职员上下班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深入加强职员上下班期间安全管理,避免和降低意外事故发生,切实保护职员人身健康不受伤害,特制订本措施。 1、职员上下班期间必需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以保障安全,预防发生人身伤害为基础准则。 2、在上下班途中,职员必需严格按《道路交通法》遵守交通规则,依规行驶,避免
14、发生交通事故。 3、对每个职员必需签署《职员上下班时间立案证实单》,明确其家庭住址、途经路线、所需时间等,进行注明立案,明确上下班所需时间。 4、职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时间内或上下班要求时间途中所发生事故伤害,煤矿将给予负责,不然,所发生一切事故将由本人自己负责。 5、行管辅助人员实施每日两签到制度,早上8:30,下午14:30之前进行签到,并按《职员上下班时间立案证实单》内要求时间工作及上下班,其它时间所发生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6、有固定班次职员,关键以当班班次和《职员上下班时间立案证实单》所要求时间为上下班时间,其它时间所发生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15、 7、无固定班次职员,应在《职员上下班时间立案证实单》“变更说明”一栏中注明情况,在“备注”一栏中写明工作及上下班时间。 8、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必需向相关矿领导进行审批并写外出申请单,不然,外出所发生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9、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驻外)人员,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同时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无书面手续出差,所发生责任,后果自负。 10、参与煤矿、集团企业及其它组织各类活动活动时,必需经矿领导同意并确定参与人数,如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有变动时,须报矿长审批同意。不然,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11、全部职员全部必需如实和煤矿签
16、署《石圪台煤矿职员上下班时间立案证实单》,并进行签字确定。 石圪台煤矿职员上下班时间立案证实单 姓名 年纪 工作岗位 家庭住址 (现住地) 途经路线 班次 早班 中班 夜班 上班 时间 上下班行走时间确定 变更 说明 备注 本人签字确定 签署日期 落实培训学习统计 学习地点 学习时间 主 持 人 落实人 学 习 人 签 名 考勤管理制度、职员上下班期间 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法 乌兰集团石圪台煤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