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顾问服务协议本顾问服务协议 (下称协议),于2014年 4月 14日由下列双方协议第一方:根据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 _,其地址_(以下简称甲方)与协议第二方:根据瓦努阿图法律登记注册的 x Advisory Limited,其地址 Sx (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本协议並于同日生效。受聘任务 甲方委托乙方于为甲方的马达加斯加东海岸的砂矿项目提供技术顾问服务。工作范围 乙方將担任甲方的技术顾问,並将提供以下服务:l 按照JORC 2012 最新標準監督技术工作l 與海南院協調與按時调整技术工作l 到马岛野外考察l 監督野外采样工作质量l 调研x有色院之矿
2、物相分析實驗室l 安排xx团队到矿区考察,滿足JORC 2012 之要求l 安排xx团队编寫技术報告l 与xx团队协调独立合同人 本协议并不使得乙方成为甲方的雇员,合伙人或合资者。 乙方仍具有独立合同人地位。 甲方不需要为乙方承担税务责任。 乙方不得向甲方申请带薪休假,疾病休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职工补偿,健康或残疾福利,以及其它职工福利。顾问服务费 乙方就为甲方提供技术顾问服务,将收取人民币三十八万元正作為顾问服务费(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就此服务须在国内缴付的税项或费用)。 乙方为甲方收集初步的地质、化探及物探数据时,如需从第三方购买该等数据,乙方將提前与甲方商议,获得甲方同意后,乙方代甲方购
3、买,该费用须由甲方支付。 除乙方之服务費外,任何与本受聘任务有关或因此而引致的代垫费用均须由甲方支付。收费安排 甲方需於签署此协议时支付乙方人民币15万元的顾问服务費。 当乙方完成现场工作及甲方与多贝尔签署合同时,甲方需支付15万元的顾问服务費。 当多贝尔完成报告后,甲方需于14天内支付乙方余款8万元。修改 除非经双方书面签字同意,本协议不得修改。 一次双方书面签字同意仅代表一次修改。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双方需对第三方保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 本协议在乙方收到最后一笔的顾问服务費之后失效。政府法律 本协议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 签字双方承诺:若一方提起与本协议有关的诉讼,双方将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法院,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调解或判决。本协议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甲方乙方xmited代表签字代表签字x 董事总经理代表姓名及职衔代表姓名及职衔顾问服务协议 第三页 共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