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操作规程 编制部门: 版 次 号: 生效日期:xx年06月01日 目 录 0 修改与审批记录 3 1 目的和范围 4 2 定义、缩写和分类 4 3 职责与权限 4 4 基本规定 5 5 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7 5.1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流程 7 6.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8 6.1. 外部法律法规 18 6.2. 内部规章制度 18 7. 附录 19 8. 记录 19 记录1.《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申请书》 19 记录2.《
2、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 21 记录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申请审批表》 27 记录4.《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 29 记录5.《保证金质押合同》 35 记录6.《商业承兑汇票查询确认书》 48 0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的管理和操作,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健康发展,满足内控合规要求,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管理办法》,制订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各分行、支行、拓展部(以下简称“经办行”)和总行相关业务部门对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的管理。 1 定义、缩写和分类 (1) 商
3、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包括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授信、商业承兑汇票保付承兑额度授信(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签发,交由第三人承兑)、保贴额度项下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占用保贴申请人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和以保贴的商业承兑汇票质押办理本行相关信贷业务(按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100%质押,占用保贴申请人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 (2) 保贴申请人,是指经济交易活动中承担债务、签发并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经本行认可的优质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3)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项下的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对持有保贴额度申请人签发并承兑的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的申请人办理的贴现业务和以保贴的商业承兑汇
4、票质押办理我行相关信贷业务(视同足额管理)。保贴额度项下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相关信贷业务使用买方的保贴授信额度。 (4) 贴现申请人,是指经济交易活动中享有债权并持有本行认可的买方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5) 本规程所称有权审批人,是指本行董事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长、行长、授信审批委员会、主管行领导等。 2 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有权审批人 负责权限内业务的审议、审批; 总行 1) 负责权限内经办行报送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单一授信业务的审查、权限内审批,超权限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2) 负责对经办行报送
5、的综合授信业务中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部分专业性审查,并向信贷审批部出具审查意见; 3) 负责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项下贴现业务出账前的专业审核。 总行信贷审批部 负责结合的专业审查意见,对权限内包含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的综合授信业务进行审查、权限内审批,超权限的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总行风险管理部 负责结合出账前专业审查意见,办理权限内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项下贴现业授信实施的审查、权限内审批,超权限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总行 负责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总行法律事务部 负责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有关协议的法律审查。 总行 负责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的会计核算及结算管理。
6、 经办行调查岗 负责本业务的授信调查,授信条件的落实和授信的实施。 经办行审查岗 负责本业务的授信审查,授信条件的落实和授信的实施。 经办行审批岗 负责本业务的权限内审批,超权限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经办行柜员 负责本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3 基本规定 (1)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管理原则: a)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的办理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明确”的原则进行; b)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按照本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严把风险”的方针由总行统一调控; c) 本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要高度重视企业之间商品交易往来的真实性,从严控制关联企
7、业之间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的办理,避免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套取本行资金。 (2) 保贴额度授信流程。 a) 保贴额度申请人准入条件: l 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本行授信的一般条件; l 原则上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经营业绩良好。如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可适当放宽; l 有稳定的供应商(卖方),买卖双方交易合同中有以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约定; l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 l 按本行要求缴存保证金; l 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b) 保贴额度授信需收集并审查的资料: l 《
8、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申请书》(记录1); l 卖方的名单及基本情况; l 买卖双方的往期交易合同及交易记录; l 《银行授信业务基本制度》要求的其他资料。 c) 经办行应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保贴额度授信申请人提交的授信业务进行尽职调查,并重点审查: l 申请人的资格是否合法; l 申请人与收款人之间是否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l 申请人是否符合本规程所要求的条件; l 申请人和收款人的历史交易数据、结算形式和结算周期。 d) 经办行撰写《授信项目可行性报告》,填写《分支行授信审查审批意见表》提交至; e) 对经办行提交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单一授信业务进行审查、权限内审批,超权
9、限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对经办行提交的综合授信业务,对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部分进行审查,出具专业性审查意见,连同档案资料移交至信贷审批部; f) 信贷审批部对移交的综合授信业务,结合的专业审查意见进行审查、权限内审批,超权限的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g) 经有权审批人审批通过后,授信审批委员会办公室出具《授信通知书》。 h) 经办行落实授信条件后,和保贴申请人签订《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记录2); i)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在有效期内,本行对贴现申请人持有的保贴额度申请人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予以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在保贴额度有效期内,所有贴现票
10、面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本行给予的保贴额度。 (3) 《授信项目可行性报告》采用信审部文本,着重陈述企业上下游情况、交易历史及结算情况,以及该项目交易对手情况;在授信用途分析处着重分析授信使用方案,并在结论中写明授信使用方案。 (4) 保贴额度项下贴现业务流程参照《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中贴现业务实施流程执行。 (5) 贴现后管理。 a)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下的贴现业务贷后管理按《银行贷后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由监督检查; b) 经办行对已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购销合同,应在原件上加盖“已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已办金额”的戳记,并由经办客户经理签字确认后复印留存; c) 经
11、办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经办客户经理要及时留存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签字确认,连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申请审批表》(记录3)、贴现清单及《贴现凭证》进行装订、存档。贴现业务的档案管理按《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d) 经办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对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参照《银行抵质押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e) 贴现汇票到期前10日,经办行向买方提示付款。买方未能支付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行使追索权,并同时执行《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记录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记录4)的有关规定; f) 付款人付款后,经办行要及时销记台账,整理档案资料,并及时移交至风险
12、管理部。 (6) 承兑垫款的管理。 a) 垫款。票据到期日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票款时,本行应根据《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记录2)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记录4)规定,从保贴额度申请人和贴现申请人存款账户扣收票款,并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营业终了将差额部分做垫款处理,按日万分之五计收罚息,并随时从付款人、贴现申请人或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本息。同时经办客户经理应据实写出付款人不能按期偿付票款的情况汇报及清收化解方案,由经办客户经理及经办行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风险管理部审核、备案。对违反《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记录2)规定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票款导致本行垫款的保贴额度申请人,暂停其经办行办
13、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同时暂停贴现业务经办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b) 催收。商业承兑汇票垫款后,经办行应立即向贴现申请人、担保人、付款人及背书人发出垫款催收通知,并取得回执; c) 起诉。经催收仍不能清偿,经办行应按照《银行不良资产诉讼管理办法》执行。 (7) 违规处理。 a) 经办行在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中,对存在资料不全、手续不合规、越权办理、违反本规程的,按照《银行信贷业务督导管理办法》、《银行员工违禁违规违纪处理与处分管理办法》等执行; b) 本行对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造成风险、形成不良的相关责任人,按照《银行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4 流程描述及操
14、作要点 5.1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流程 本流程包括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授信实施、贷后管理和到期托收还款五个阶段,具体的流程描述及要求如下: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操作风险提示 1)A1 提出授信申请 保贴申请人 保贴申请人申请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并提交授信申请。 1)C1 受理申请 经办行调查岗 经办行受理申请,收集相关资料: 1) 企业授信申请; 2)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申请书》(记录1); 3) 经办行审查审批意见表; 4) 授信项目可行性报告
15、 5) 企业授信客户基础资料(文本一); 6) 授信申请人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7) 授信申请人近期贷款卡查询信息; 8) 授信申请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近期报表及明细; 9) 主要上游客户名单(包含合作历史、交易量、账期、结算方式); 10) 上下游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以往年度及当期); 11) 担保人或抵质押物相关资料; 12) 本行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风险点: 客户提供虚假材料 风险类型: 外部欺诈 风险级别: 极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双人实地调查 控制岗位: 经办行调查岗 风险点: 经办行调查岗故
16、意接受客户虚假材料 风险类型: 内部欺诈 风险级别: 极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工作权责划分 控制岗位: 经办行调查岗 1)C2 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经办行调查岗 经办行调查岗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是,转1)C3; 否,转1)A1。 1)C3 转/接《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 经办行调查岗 1) 经办行调查岗按照《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业务前调查。 2) 重点调查以下几个方面: a) 申请人基本情况。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投向政策,是否符合本行客户准入标准,申请人的人员及设备技术状况如何,生产经营及管
17、理状况,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资信状况,股东结构及股东实力,关联或集团企业情况等; b) 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分析申请人的偿债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及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重要科目的变动原因,存货、应收账款、往来科目是否正常,对外投资是否合理,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 c) 申请人的交易情况。分析申请人与上下游客户的交易模式、交易历史,重点审查与上游客户交易情况,合作时间长短、交易规模、稳定性、结算周期等因素; d) 申请人的授信申请可行性和合理性。产品市场情况,授信品种是否符合申请人实际用途,额度是否合理,还款来源是否可靠,还款计划是否可行等; e
18、) 担保情况。抵(质)押物权属、品质,合规合法性如何,评估方法及评估价值是否符合要求;保证人的担保意愿,担保能力;其他担保方式的合规性、合法性、可操作性等; f) 风险因素。申请人及本行授信将面临的风险因素,包括政策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普遍性风险以及个性化风险,防范或化解风险的措施等。 《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 风险点: 经办行调查岗调查未尽职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极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工作权责划分 控制岗位: 经办行调查岗 1)C4 是否调查通过 经办行调查岗 经办行调查岗判断是否通过: 是,转1)
19、D4; 否,转1)A1。 1)D4 审查 经办行审查岗 经办行审查岗按照本行《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进行尽职审查。 风险点: 经办行审查岗审查未尽职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工作权责划分 控制岗位: 经办行审查岗 1)D5 是否审查通过 经办行审查人 经办行审查人判断是否审查通过: 是,转1)D5; 否,转1)A1。 1)E5 权限内审批 经办行审批岗 经办行审批岗按照本行《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进行权限内审批。 风险点:
20、 经办行审批岗审批未尽职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工作权责划分 控制岗位: 经办行审批岗 1)E6 是否审批通过 经办行审批岗 经办行审批岗判断是否审批通过: 是,转2)E1; 否,转1)A1。 2)F1 转/接《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 按照《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基本制度》和《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查审批。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基本制度》;《银行商业承兑
21、汇票管理办法》。 风险点: 审查未尽职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工作权责划分 控制岗位: 2)F2 是否审批通过 判断是否审批通过: 是,转2)F3; 否,转1)A1。 2)F3 是否为单一贸易融资业务 判断是否为单一贸易融资业务: 是,转2)H5; 否,转2)G3。 2)G4 权限内审批 信贷审批部 信贷审批部按照《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基本制度》和《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管理办法》进行权限内审批。 《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审查
22、审批操作规程》;《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基本制度》;《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风险点: 信贷审批部审批未尽职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工作权责划分 控制岗位: 信贷审批部 2)G5 是否审批通过 信贷审批部 信贷审批部判断是否审批通过: 是,转2)H5; 否,转1)A1。 2)H5 有权审批人审批 有权审批人 主管审批的行长在授权范围内,可以直接审批授信额度。超过其审批权限的授信项目,按本行授权管理相关规定,逐级向授信审批委员会、行长、董事长、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
23、事会上报、审批。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风险点: 有权审批人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决策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中等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工作权责划分 控制岗位: 有权审批人 2)H6 是否审批通过 有权审批人 有权审批人判断是否审批通过: 是,转2)H7; 否,转1)A1。 2)H7 出具授信通知书 有权审批人 有权审批人审议和审批后出具授信通知书。 3)B1 提出贴现申请 授信申请人 授信申请人申请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并提交《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申请审批表》(记录3)。
24、 3)C1 落实授信条件,审核出账资料,签订合同、协议 经办行调查岗 经办行受理申请,并按照授信通知书的要求,切实落实授信条件,并收集相关资料: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申请人相关: 1)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记录2); 2) 《保证金质押合同》(记录5)及保证金质押相关资料(如方案要求,按照本行制度提供); 3) 《商业承兑汇票查询确认书》(记录6); 4) 近期贷款卡查询信息; 5) 担保类合同(如方案要求,按照本行制度提供); 6) 本行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相关: 1) 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及清单; 2)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记录4)
25、 3) 《保证金质押合同》(记录5)及保证金质押相关资料(如方案要求,按照本行制度提供); 4)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申请审批表》(记录3); 5) 《贴现凭证》; 6) 受托支付相关资料(如方案要求,按照本行制度提供); 7) 客户基础证照、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排污许可证(首次实施需提供); 8) 该笔交易购销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原件(结算模式需符合商票结算模式); 9) 近期贷款卡查询信息; 10)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首次实施需提供); 11) 近三年审计报告(首次实施需提供)及近期财务报表; 12) 贴现申请人权利机构决议; 13) 本行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票
26、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七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三十二~三十四条 风险点: 经办行调查岗未按照授信要求落实授信条件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极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工作权责划分 控制岗位: 经办行调查岗 3)F1 专业性审查 对贴现资料进行专业性审查,并出具专业性审查意见。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三十二~三十四条 风险点: 审查未尽职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工作权责划分 控制岗位: 3)F2 是否审查通过 判断是
27、否审查通过: 是,转3)I2; 否,转3)B1。 3)I2 审核 风险管理部 1) 风险管理部结合审查意见,对业务进行出账审核,超权限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2) 风险管理部对经办行用印进行审批。 风险点: 风险管理部审核未尽职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工作权责划分 控制岗位: 风险管理部 3)I3 是否审核通过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判断是否审核通过: 是,转3)I4; 否,转3)B1。 3)I4 出账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对审核同意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授信下
28、贴现业务办理系统出账手续。 3)J4 经办行柜员记账 经办行柜员 经办行柜员根据《贴现凭证》记账,放款。 风险点: 经办行柜员对不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进行支付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复核制度 控制岗位: 经办行柜员 4)C1 转/接《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 经办行调查岗 经办行按照《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对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进行贷后管理。 《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风险点: 经办行调查岗贷后管理未尽
29、职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归档保管 控制岗位: 经办行调查岗 4)C2 贴现后管理 经办行调查岗 经办行对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的贴现后管理应注意: 1) 经办行对已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购销合同,应在原件上加盖“已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已办金额”的戳记,并由经办客户经理签字确认后复印留存; 2) 经办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经办客户经理要及时留存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签字确认,连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申请审批表》(记录3)、贴现清单及《贴现凭证》进行装订、存档。保贴业务及项下贴现业务的档案管理按《银行信贷档案
30、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 经办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对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参照《银行抵质押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 经办行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向保贴申请人提示准备付款,并通知、配合经办行柜员办理委托收款。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银行抵质押物管理办法》;《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风险点: 经办行调查岗贷后管理未尽职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归档保管 控制岗位: 经办行调查岗 4)J3 托收、提示付款 经办行柜员 经办行柜员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十日办理委托收款。 风险点: 经办
31、行柜员办理委托收款未尽职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中等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工作权责划分 控制岗位: 经办行柜员 4)C4 是否到期前收回贴现款项 经办行调查岗 经办行调查岗判断是否到期前收回贴现款项: 是,转4)C6; 否,转4)C5。 4)C5 垫款管理 经办行调查岗 1) 垫款。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保贴申请人无款支付,本行应根据《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记录4)规定,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营业终了将差额部分做垫款处理,按日万分之五计收罚息,并随时从贴现申请人或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本息。同时经办客户经理应据实写出贴
32、现申请人不能按期偿付票款的情况汇报及清收化解方案,由经办客户经理及经办行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风险管理部审核、备案。同时对违反《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记录4)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票款导致本行被迫垫款的贴现申请人,暂停经办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 2) 催收。商业承兑汇票垫款后,经办行应立即向贴现申请人、担保人、保贴申请人及背书人发出垫款催收通知,并取得回执; 3) 起诉。经催收仍不能清偿的,经办行应按照《银行不良资产诉讼管理办法》执行。 《银行不良资产诉讼管理办法》 4)C6 结清 经办行调查岗 经办行在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兑付款项后将业务结清。 4)C7 归
33、档 经办行调查岗 经办行调查岗将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分户归档,按照《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6.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6.1. 外部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十届全国人大) (2)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三十一条、第三十二~三十四条(银监发〔2004〕51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十届全国人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两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
34、5号,九届全国人大) (5)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发〔1997〕216号) (6) 《支付结算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发〔1997〕393号) (7)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令1997年第2号) (8) 《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 6.2. 内部规章制度 (1) 《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基本制度》 (2) 《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3) 《银行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4) 《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 (5) 《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 (6) 《
35、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7) 《银行信贷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8) 《银行印章管理办法》 (9) 《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10) 《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 (11)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12) 《银行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13) 《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办法》 7. 附录 本文件无附录 8. 记录 1.《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申请书》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 3.《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 4.《保证金质押合同》 5.《商业承兑汇票查询确认书》 6.《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申请审批表》
36、 记录1.《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申请书》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申请书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申请书 保贴额度申请人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住所/邮编 电话/传真 / 主营业务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类型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行业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成立日期 经营有效期 主管部门 注册资本 贷款卡号及密码 开户行名 基本账户 账号 一般账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或护照号 手机号 住所/邮编 / 学历/职称
37、/职务 任职时间 财务负责人 任职时间 身份证或护照号 手机号 申请商业承兑汇票 保贴额度 申请保贴额度期限 卖方企业名单 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来源具体说明 担保事项 担保人全称: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信用 保贴申请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记录2.《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 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38、银行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经过资信审核,同意给予甲方一定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甲方作为经济交易活动中承担付款义务方,对其认可的卖方签发并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保贴额度内给予卖方办理贴现。 二、乙方给予甲方的保贴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额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但最长不超
39、过一年。 三、保贴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在保贴额度有效期内,所有的卖方贴现余额之和不超过乙方给予甲方的保贴额度。 四、乙方保证对甲方在保贴额度有效期内签发并承兑的符合票据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商业承兑汇票均依法予以贴现。 五、甲方签发并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应使用从乙方购买的空白商业承兑汇票;甲方在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并将汇票交付给卖方后,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保贴额度有效期内,凡卖方持有甲方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在乙方贴现的,汇票到期时甲方必须无条件付款。 六、保贴额度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变更本协议中任一卖方合作关系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如需终止本协议中任一卖方合作关系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
40、方书面通知有效送达乙方前卖方已经从乙方贴现的,汇票到期时甲方必须无条件付款。 七、担保事项 1、对于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履行的债务,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担保方式: 担保人 提供 担保。 担保人 提供 担保。 担保人 提供 担保。 担保人 提供 担保。 相关担保合同及手续由担保人与乙方另行签署、
41、办理。 2、若甲方或担保人发生乙方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甲方、担保人经济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财产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乙方有权要求,且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八、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提前赎回汇票,归还贴现款项: 1、有证据证明甲方承诺条款不真实,有欺骗乙方的行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 2、甲方对本协议项下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不按时付款; 3、甲方资信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
42、化,乙方给予其保贴额度的条件已发生改变; 4、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的; 5、因法律、法规的变更及监管机构政策的要求,乙方依法提前解除协议; 6、乙方认为其他应当依法提前解除协议条件的出现。 九、甲方承诺 1、开立的商业承兑汇票具有合法真实的交易背景; 2、配合乙方对商业承兑汇票真实性的查询; 3、配合乙方进行资信调查,提供乙方调查所需财务和交易合同等资料; 4、配合乙方对贴现申请人与其前手之间的交易关系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5、发现卖方有异常情况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乙方。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配合乙方对其资金使用、经营和财务活动等方面进行监督,如
43、实提交各种证照及文件资料。 2、按乙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 3、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汇票查询。 4、若发生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担保财产被查封,停业、歇业、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甲方在其它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甲方应
44、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采取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将对甲方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5、承担本协议项下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费及由于甲方违约,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涉及的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及有关税费等。 6、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随时查询、了解甲方的一切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以及相关购销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所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 2、乙方有权从甲方在银行及其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划收甲方应偿付的汇票款、
45、利息、复利、罚息及其它从属费用。若甲方账户内的币种与其债务币种不一致,乙方有权按当日乙方的现汇买入价折算成债务币种以实现乙方的债权。 3、若甲方经营或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任何其他可能对乙方债权不利的变化并危及乙方资金安全的情形,或遇汇票被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等情形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贴现款项赎回票据或另行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甲方对此无异议。 十二、乙方已贴现的甲方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若甲方未及时足额兑付票款,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按照有关规定从贴现申请人和甲方的存款账户扣收票款,并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营业终了将
46、未能扣收部分转入贴现申请人逾期贷款户,按日万分之五计收罚息,并依法向甲方、贴现申请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2、要求甲方提前赎回已由乙方贴现的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归还贴现款项; 3、立即停止甲方继续使用本协议项下的保贴额度; 4、要求甲方另行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乙方保留将甲方和贴现申请人的违约行为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权利; 6、乙方认为可采取的其他措施。 十三、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1、 2、 十四、本协议适用中国的法律法规。甲乙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经
47、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不因本协议解除或终止而失效,甲方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须承担到期兑付义务。 十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48、 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记录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申请审批表》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申请审批表 贴现协议号: 客户名称 业务金额 大写: 小写: 约定利率 ‰ 业务方式
49、 其他约定 客户申请 清单所列票据为我单位严格按《票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善意获得,并保证:1、具有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交易背景及相关资料。2、票据到期日,如付款单位不能按期承付,由本单位全额承付,或在本单位账户中扣收。3、上述保证具有法律效力,在诉讼时放弃抗辩权。 现向贵行申请贴现,请审批。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客户经理 已验证贴现申请人及经办人身
50、份和相关资料,并审查所列票据及相对应的贸易背景资料,并双人实地上门取得付款人承兑确认书,上述票据和资料完整合规真实,符合贴现业务要求。 票据真实,票面要素完整、合规;背书连续、合规。审查通过票据共 张,票面金额合计 万元。 经办: 复核: 年 月 日 经办行行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