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8 ,大小:37KB ,
资源ID:2704824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70482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模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模版.doc

1、 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校继续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根据我校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资助我校部分名额研究生出国留学。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保证选派人员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选派原则 选派工作应面向学校需要,服务

2、学校发展,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派往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原则,重点支持我校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 二、选派类别及要求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两类。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及资助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及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机构,国外导师应为在某一领域的知名或有较大影响的学者。鼓励充分

3、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也可通过我校、学院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 四、申请条件及评审标准 (一)申请人应具有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4、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考试或面试达到拟留学单位的外语水平要求。 (二)对于

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管理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者,还需满足协议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6、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三)对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管理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生,且拟出国留学前已完成博士期间主干课程学习并已确定研究方向,以一、二年级博士生为主。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四)申请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

7、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五)已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第二学年或以上的博士生不得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在本科、硕士期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博士生仍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人员不得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五、申请及选拔程序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自2013年起,每年3月份集中受理一次,由研究生院发布工作通知,负责组织申报及研究生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如下。本科生、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申报工作分别由本科生院、人事部负责。   (一)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通知要求,布

8、置遴选、推荐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向所在学位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学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各学位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统一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对各单位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主管校长批准。 (五)学校最终确定的推荐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准备书面材料。 (六)评选结果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最终的审核与录取工

9、作。 六、公派留学人员派出与管理 (一)留学人员原则上应于申请当年派出;当年未派出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由所在学院说明原因,并及时提交研究生院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按照现行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留学人员出国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分别到研究生院、本科生院、人事部和国际事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10、三)公派留学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国内导师汇报学习和科研情况,加强与学校的沟通。 (四)公派留学研究生完成留学任务回国后,应向导师汇报留学情况,并到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五)在研究生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培养单位推荐由学校人事部与派出研究生签定毕业后优先安排作为本校师资的协议书。学校将优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与我校签定优先安排作为本校师资协议的人选。各培养单位负责该部分研究生的追踪考察。 (六)公派留学研究生在外留

11、学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以申请学校的各种奖学金或由学院邀请回校作研究进展报告,学校承担差旅费用。对在外留学期间表现较差者,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直至提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取消其留学资格、停发所有费用。 (七)公派留学研究生在外留学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均应体现作者单位为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应真正起到纽带作用,积极促进国内外导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为后续的公派研究生做好联系工作。 (八)在国家规定的留学期限内各学院为在校公派留学研究生保存档案和户籍。超过留学期限未归者,其档案和户籍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九)派出前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的公派留学人员,其有关派出

12、及管理工作分别由本科生院、人事部负责。 七、实施要求与管理 (一)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研究生海外经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专门负责研究生海外经历的日常事务。 (二)各单位选派工作应坚持计划性与稳定性相结合,充分考虑到学科发展与师资培养的需要,重在建立学校与国外高校间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关系和人才培养交流平台,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国家及我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储备人才。 八、本办法由研究生院、本科生院、人事部和国际事务部负责解释,原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07]73号文件)同时废止。 8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