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教育学院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的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关工委、教育部关工委、xx省关工委、xx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关工委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在职党政领导或离退休同志牵头,以离退休同志为主体,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发挥参谋和指导作用的群众性工作组织。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育人工作,是教育下一代工作的重要参谋和助手。
第三条 关工委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
2、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拾遗补缺,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为工作方针。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四条 学院关工委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青年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进行民族优秀传统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革命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各级关工组织要不断深入研
3、究下一代的思想特点和心理状态,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
第五条 协助党组织办好党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对新党员进行教育。
第六条 围绕学院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发挥老同志的余热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多种方式向党委提供信息,出谋划策,帮助领导科学决策。
第七条 配合学院教育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特别是培养学生顽强拼搏的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关注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充分发挥老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传、帮、带作用,努力使青年教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提高。
第八条 配合职能部门和各系搞好校园文化建设,有针对性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和学生社会实
4、践活动,利用假期或业余时间积极参与并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科学文化、法制教育等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九条 各系关工小组要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宣传学院及所在系、教师、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创建育人的氛围。并及时总结、反馈本系学生活动情况。积极参加学院关工委组织的关工小组活动经验交流会。
第十条 学院关工委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要不断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研究在新形势下从事政治思想教育的新问题,为做好下一代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
第三章 组织建设
第十一条 学院建立院、系两级关心下一代工作组
5、织。分别受同级党政领导。学院关工委与系关工小组之间是联系、配合和业务指导关系。学院关工委挂靠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工委组织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和上呈下达、组织活动、起草文件、了解情况、推动工作、调研总结等日常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关工委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由学院党委任命,并可根据需要聘任名誉主任、顾问。主任由学院离退休院级领导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关工委工作;副会长由在职分管领导和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协助会长主持日常工作;正副秘书长由学生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团委负责人担任,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学院关工委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老同志组成。职能部门领导随职务变动而自
6、行调整。
第十三条 各系设立关工小组。关工小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由系党总支书记和老同志担任。
第四章 制度建设
第十四条 为保证关工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学院关工委(含系级关工小组)全体成员每学期至少集中学习二次。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形势政策、上级关工委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关工委工作经验以及工作必需的业务知识。
(二)工作例会制度
学院关工委(含系级关工小组)工作会议每年定期召开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负责确定全年关工委工作计划、研究与处理重大问题等等,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会议,主要是安排全年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处理工作中新问
7、题、新情况,研究、部署、检查日常工作。
(三)检查报告制度
学院关工委每学期要对系级关工小组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把检查的情况向党委和上级关工委汇报,听取党委和上级关工委的指示和意见。
(四)总结表彰制度
院、系关工组织每年年终要进行工作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由校关工委给予表彰,或推荐给上级关工委予以表彰。学院关工委表彰会,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五)文书档案制度
关工委有关文件、资料,有专人负责收存管理,并进行分类整理,列出目录,立卷存档,妥善保管。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学院关工委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与
8、学院各职能部门无隶属关系,但为保证关工委工作正常开展,学院各有关部门必须为关工委工作提供便利,并积极主动地向关工委咨询和请求指导。
第十六条 关工委秘书处应发挥为学院各职能部门与关工委进行工作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关工委提出的咨询报告等材料,由秘书处决定是直接送达职能部门还是提交学院领导(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阅。
第十七条 对于关工委及其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院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必须重视,并采纳其中的有益成份,融入到具体的工作中。
第十八条 学院关工委每届一般任期三年。根据工作需要、学院机构调整和离退休队伍的变化,关工委成员也应适时换届调整,以充实关工委组织,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永葆活力。
第十九条 学院党政重视关工组织的队伍建设。关工委应根据“因人制宜、发挥所长、志愿参加、量力而为”的原则,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组织更多思想、业务、作风好,身体健康,又热心青少年工作的低龄老同志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队伍中来。对具有某方面特长的老同志,还可以组织他们参加适当的专业队(如宣讲团、心理咨询组等),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二十条 学院为关工委提供固定办公室和固定办公电话,并每年下拔办公及活动专项经费。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学院党委会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