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月5日 前 言 依据建设部建标[]84号文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坚固践经验,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优异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关键技术内容是地面辐射供暖工程中设计、材料、施工、检验、调试和验收等方面技术要求。 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规程参与单位: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沈阳市华新国际工程设计顾问 哈尔滨工业大学 北京瑞迪北方暖
2、通设备工程技术 北京中房耐克森科技发展 北京特希达科技 中房集团新技术中心 北京华源亚太化学建材有限责任企业 丹佛斯(天津) 上海乔治•费歇尔管路系统 北京华宇通阳光智能供暖设备 国际铜业协会(中国) 北京狄诺瓦科技发展 北京德欧环境保护设备 北京润和科技投资 北京华世通实业 佛山市日丰企业 合肥安泽电工 上海东理科技发展 泰科热控(湖州) 锦州奈特新型材料有限责任企业 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建工测试部 本规程关键起草人员:徐 伟 邹瑜 陆耀庆 曹 越 黄 维 万水娥 邓有源 赵先智 宋 波 董重成 于东明 白金国 蒋剑彪 齐政新 周 磊 浦 堃
3、 李 岩 杨宏伟 黄艳珊 田巍然 史凤贤 王 俊 胡晶薇 钟惠林 张力平 张国强 濮焕忠 罗才谟 1 总 则 1. 0. 1 为了规范地面辐射供暖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优异、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1. 0. 2 本规程适适用于新建工业和民用建筑物,以热水为热媒或以发烧电缆为加热元件地面辐射供暖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 1. 0. 3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实施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2 术 语 2.0.1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 low temperature hot water f
4、loor radiant heating 以温度不高于60℃热水为热媒,在加热管内循环流动,加热地板,经过地面以辐射和对流传热方法向室内供热供暖方法。 2.0.2 分水器 manifold 水系统中,用于连接各路加热管供水管配水装置。 2.0. 3 集水器 manifold 水系统中,用于连接各路加热管回水管汇水装置。 2.0.4 面层 surface course 建筑地面直接承受多种物理和化学作用表面层。 2.0.5 找平层 toweling course 在垫层或楼板面上进行抹平找坡结构层。 2.0.6 隔离层 isolating course 预防建筑地面上多种液
5、体或地下水、潮气透过地面结构层。 2.0.7 填充层 filler course 在绝热层或楼板基面上设置加热管或发烧电缆用结构层,用以保护加热设备并使地面温度均匀。 2.0.8 绝热层 insulating course 用以阻挡热量传输,降低无效热耗结构层。 2.0.9 防潮层 moisture proofing course 预防建筑地基或楼层地面下潮气透过地面结构层。 2.0.10 伸缩缝 expansion joint 赔偿混凝土填充层、上部结构层和面层等膨胀或收缩用结构缝。 2.0.11 铝塑复合管 polyethylene-aluminum compound p
6、ipe 内层和外层为交联聚乙烯或耐高温聚乙烯、中间层为增强铝管、层间采取专用热熔胶,经过挤出成型方法复合成一体加热管。依据铝管焊接方法不一样,分为搭接焊和对接焊两种形式,通常以XPAP或PAP标识。 2.0.12 聚丁烯管 polyebutylene pipe 由聚丁烯—1树脂添加适量助剂,经挤出成型热塑性加热管,通常以PB标识。 2.0.13 交联聚乙烯管 cross linked polyethylene pipe 以密度大于等于0.94g/cm3聚乙烯或乙烯共聚物,添加适量助剂,经过化学或物理方法,使其线型大分子交联成三维网状大分子结构加热管,通常以PE-X标识。根据交联方法不
7、一样,可分为过氧化物交联聚乙烯(PE-Xa)、硅烷交联聚乙烯(PE-Xb)、辐照交联聚乙烯(PE-Xc)、偶氮交联聚乙烯(PE—Xd)。 2.0.14 无规共聚聚丙烯管 polypropylene random copolymer pipe 以丙烯和适量乙烯无规共聚物,添加适量助剂,经挤出成型热塑性加热管。通常以PP-R标识。 2.0.15 嵌段共聚聚丙烯管 polypropylene block copolypmer pipe 以丙烯和乙烯嵌段共聚物,添加适量助剂,经挤出成型热塑性加热管。通常以PP-B标识。 2.0.16 耐热聚乙烯管 polyethylene of raised
8、 temperature resistance pipe 以乙烯和辛烯共聚制成特殊线型中密度乙烯共聚物,添加适量助剂,经挤出成型热塑性加热管。通常以PE—RT标识。 2.0.17 黑球温度 black globe temperature 由黑球温度计指示温度数值,习惯上也称实感温度。 2.0.18 发烧电缆 heating cable 以供暖为目标、通电后能够发烧电缆。由冷线、热线和冷热线接头组成,其中热线由发烧导线、绝缘层、接地屏蔽层和外护套等部分组成。 2.0.19 发烧电缆地面辐射供暖 heating cable floor radiant heating 以低温发烧电缆为
9、热源,加热地板,经过地面以辐射和对流传热方法向室内供热供暖方法。 2.0.20 发烧导线 heating conductor 发烧电缆中将电能转换为热能金属线。 2.0.21 绝缘层 insulation of a cable 发烧电缆内不一样电导体之间绝缘材料层。 2.0.22 接地屏蔽层 screen 包裹在发烧导线外并和发烧导线绝缘金属层。其材质能够是编织成网或螺旋缠绕金属丝,也能够是螺旋缠绕或沿发烧电缆纵向围金属带。 2.0.23 外护套 sheath 保护发烧电缆内部不受外界环境影响(如腐蚀、受潮等)电缆外围结构层。 2.0.24 发烧电缆温控器 thermosta
10、t of heating cable system 应用于发烧电缆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中,能够感应温度并加以控制调整自制装置,根据控制方法不一样关键分为室温型、地型和双温型温控器。 3 设 计 3.1 通常要求 3.1.1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供、回水温度应由汁算确定,供水温度不应大于60℃。民用建筑供水温度宜采取35—5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 3.1. 2 地表面平均温度计算值应符合表3.1.2要求。 3.1.3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8MPa;当建筑物高度超出50m时,宜竖向分区设置。 3.1.4 不管采取何种热源,低温热
11、水地面辐射供暖热媒温度、流量和资用压差等参数,全部应同热源系统相匹配;热源系统应设置对应控制装置。 3.1.5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下图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以施工图纸为主,包含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加热管或发烧电缆平面部署图、温控装置部署图及分水器、集水器、地面结构示意图等内容。 2 设计说明中应具体说明供暖室内外计算温度、热源及热媒参数或配电方案及电力负荷、加热管或发烧电缆技术数据及规格;标明使用具体条件如工作温度、工作压力或工作电压和绝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规格及厚度等。 3 平画图中应绘出加热管或发烧电缆具体部署形式,标明敷设间距、加热管管径、计
12、算长度和伸缩缝要求等。 3.1.6 采取发烧电缆地面辐射供暖方法时,发烧电缆线功率不宜大于20W/m。 3.2 地面结构 3.2.1 和土壤相邻地面,必需设绝热层,且绝热层下部必需设置防潮层。直接和室外空气相邻楼板,必需设绝热层。 3.2.2 地面结构由楼板或和土壤相邻地面、绝热层、加热管、填充层、找平层和面层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工程许可地面按双向散热进行设计时,各楼层间楼板上部可不设绝热层; 2 对卫生间、洗衣间、浴室和游泳馆等潮湿房间,在填充层上部应设置隔离层。 3.2.3 面层宜采取热阻小于0.05m2•K/W材料。 3.2.4 当面层采取带龙
13、骨架空木地板时,加热管或发烧电缆应敷设在木地板和龙骨之间绝热层上,可不设置豆石混凝土填充层;发烧电缆线功率不宜大于10W/m;绝热层和地板间净空不宜小于30mm。 3.2.5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绝热层采取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时,其厚度不应小于表3.2.5要求值;采取其它绝热材料时,可依据热阻相当标正确定厚度。 3.2.6 填充层材料宜采取C15豆石混凝土,豆石粒径宜为5~12mm。加热管填充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发烧电缆填充层厚度不宜小于35mm,当地面荷载大于20kN/m2时,应会同结构设计人员采取加固方法。 3.3 热负荷计算 3.3.1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热负荷,应按
14、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及空气调整设计规范》GB 50019相关要求进行计算。 3.3.2 计算全方面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热负荷时,室内计算温度取值应比对流采暖系统室内计算温度低2℃,或取对流采暖系统计算总热负荷90%~95%。 3.3.3 局部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热负荷,可按整个房间全方面辐射供暖所算得热负荷乘以该区域面积和所在房间面积比值和表3.3.3中所要求附加系数确定。 3.3.4 进深大于6m房间,宜以距外墙6m为界分区,分别计算热负荷和进行管线部署。 3.3.5 敷设加热管或发烧电缆建筑地面,不应计算地面传热损失。 3.3.6 计算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热负荷时,可不考虑高度附加。
15、 3.3.7 分户热计量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热负荷计算,应考虑间歇供暖和户间传热等原因。 3.4 地面散热量计算 3.4.1 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4.2 单位地面而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均应经过计算确定:当加热管为PE—X管或PB管时,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及向下传热损失,可按本规程附录A确定。 3. 4.3 确定地面所需散热量时,应将本章第3.3节计算房间热负荷扣除来自上层地板向下传热损失。 3.4.4 单位地面面积所需散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4.5 确定地面散热量时,应校核地表面平均温度,确保其不高于本规程表3.1.2最高限值;不然
16、应改善建筑热工性能或设置其它辅助供暖设备,降低地面辐射供暖系统负担热负荷 地表面平均温度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3.4.6 热媒供热量,应包含地面向上散热量和向下层或向土壤传热损失。 3.4.7 地面散热量应考虑家俱及其它地面覆盖物影响。 3.5 低温热水系统加热管系统设计 3.5.1 在住宅建筑中,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应按户划分系统,配置分水器、集水器;户内各关键房间,宜分环路部署加热管。 3.5.2 连接在同一分水器、集水器上同一管径各环路,其加热管长度宜靠近,并不宜超出120m。 3.5.3 加热管部署宜采取回折型(旋转型)或平行型(直列型)。 3.5.4 加热
17、管敷设管间距,应依据地面散热量、室内计算温度、平均水温及地面传热热阻等经过计算确定。也可按本规程附录A确定。 3.5.5 加热管壁厚应按供暖系统实际工作条件确定,可根据本规程附录B要求选择。 3.5.6 加热管内水流速不宜小于0.25m/s。 3.5. 7 地面固定设备和卫生洁具下,不应部署加热管。 3.6 低温热水系统分水器、集水器及附件设计 3.6.1 每个环路加热管进、出水口,应分别和分水器、集水器相连接。分水器、集水器内径不应小于总供、回水管内径, 且分水器、集水器最大断面流速不宜大于0.8m/s。每个分水器、集水器分支环路不宜多于8路。每个分支环路供回水管上均应
18、设置可关断阀门。 3.6.2 在分水器之前供水连接管道上,顺水流方向应安装阀门、过滤器、阀门及泄水管。在集水器以后回水连接管上,应安装泄水管并加装平衡阀或其它可关断调整阀。对有热计量要求系统应设置热计量装置。 3.6.3 在分水器总进水管和集水器总出水管之间宜设置旁通管,旁通管上应设置阀门。 3.6.4 分水器、集水器上均应设置手动或自动排气阀。 3.7 低温热水系统加热管水力计算 3.7.1 加热管压力损失,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3.7.2 铝塑复合管及塑料管摩擦阻力系数,可近似统—按下列公式计算: 3.7.3 塑料管及铝塑复合管单位摩擦压力损失可按本规
19、程附录C中表C.0.1、表C.0.2选择。 3.7.4 塑料管及铝塑复合管局部压力损失应经过计算确定,其局部阻力系数可按本规程附录C中表C.0.3选择。 3.7.5 每套分水器、集水器环路总压力损失不宜大于30kPa。 3.8 低温热水系统热计量和室温控制 3.8.1 新建住宅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应设置分户热计量和温度控制装置。 3.8.2 分户热计量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取共用立管分户独立系统形式。 2 热量表前应设置过滤器。 3 供暖系统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 1576要求。 4 共用立管和入户装置,宜设
20、置在管道井内;管道井宜邻楼梯间或户外公共空间。 5 每一对共用立管在每层连接户数不宜超出3户。 3.8. 3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室内温度控制,可依据需要选择下列任一个方法: 1 在加热管和分水器、集水器接合处,分路设置调整性能好阀门,经过于动调整来控制室内温度。 2 各个房间加热管局部沿墙槽抬高至1.4m,在加热管上装置自力式恒温控制阀,控制室温保持恒定。 3 在加热管和分水器、集水器接合处,分路设置远传型自力式或电动式恒温控制阀,经过各房间内温控器控制对应回路上调整阀,控制室内温度保持恒定:调整阀也可内置于集水器中;采取电动控制时,房间温控器和分水器、集水器之间应预埋电线。
21、 3. 9 发烧电缆系统设计 3.9.1 发烧电缆布线间距应依据其线性功率和单位面积安装功率,按下式确定: 3.9.2 在靠近外窗、外墙等局部热负荷较大区域,发烧电缆应较密铺设。 3.9.3 发烧电缆热线之间最大间距不宜超出300mm,且不应小于50mm;距离外墙内表面不得小于lOOmm。 3.9.4 发烧电缆部署,可选择采取平行型(直列型)或回折型(旋转型)。 3.9.5 每个房间宜独立安装—根发烧电缆,不一样温度要求房间不宜共用一根发烧电缆;每个房间宜经过发烧电缆温控器单独控制温度。 3.9.6 发烧电缆温控器工作电流不得超出其额定电流。 3.9.7 发烧电缆地面
22、辐射供暖系统可采取温控器和接触器等其它控制设备结合形式实现控制功效,温控器选择类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高大空间、浴室、 卫生间、游泳池等区域,应采取地温型温控器; 2 对需要同时控制室温和限制地表温度场所应采取双温型温控器。 3.9.8 发烧电缆温控器应设置在周围无散热体、周围无遮挡物、不受风直吹、不受阳光直晒、通风干燥、能正确反应室内温度位置,不宜设在外墙上,设置高度宜距地面1.4m。地温传感器不应被家俱等覆盖或遮挡,宜部署在人员常常停留位置。 3.9.9 发烧电缆温控器选型,应考虑使用环境潮湿情况。 3.9.10 发烧电缆部署应考虑地面家俱影响。 3.9.11 地面固定设备和
23、卫生洁具下面不应部署发烧电缆。 3.10 发烧电缆系统电气设计 3.10.1 发烧电缆系统供电方法,宜采取AC220V供电。当进户回路负载超出12kW时,可采取AC220V/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方法,多根发烧电缆接入220V/380V三相系统时应使三相平衡。 3.10.2 供暖电耗要求单独计费时,发烧电缆系统电气回路宜单独设置。 3.10.3 配电箱应含有过流保护和漏电保护功效,每个供电回路应设带漏电保护装置双极开关。 3.10.4 地温传感器穿线管应选择硬质套管。 3.10.5 发烧电缆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24、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中相关要求。 3.10.6 发烧电缆接地线必需和电源地线连接。 4 材 料 4.1 一股要求 4.1.1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中所用材料,应依据工作温度、工作压力、荷载、设计寿命、现场防水、防火等工程环境要求,和施工性能,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4.1.2 全部材料均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验合格,相关强制性性能要求应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含有效证实文件或检测汇报, 4.2 绝热材料 4.2.1 绝热材料应采取导热系数小、难燃或不燃,含有足够承载能力材料,且不宜含有殖菌源,不得有散发异味及可能危害健康挥发物
25、 4.2.2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中采取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关键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2.2要求: 4.2.3 当采取其它绝热材料时,其技术指标应按本规程表4.2.2要求,选择相同效果绝热材料。 4.3 低温热水系统材料 4.3.1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材料应包含加热管、分水器、集水器及其连接件和绝热材料等。 4.3.2 加热管管材生产企业应向设计、安装和建设单位提交下列文件: 1 国家授权机构提供使用期内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检验汇报; 2 产品合格证; 3 有特殊要求管材,厂家应提供对应说明书。 4.3.3 低温热水系统加热管应依据其工作温度、工作压力、使用寿命、施
26、工和环境保护性能等原因,经综合考虑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3.4 加热管质量必需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中各项要求;加热管物理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要求。 4.3.5 加热管外壁标识应按相关管材标准实施,有阻氧层加热管宜注明。 4.3.6 和其它供暖系统共用同一集中热源热水系统、且其它供暖系统采取钢制散热器等易腐蚀构件时,塑料管宜有阻氧层或在热水系统中添加除氧剂。 4.3.7 加热管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洁净,不应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显著划痕、凹陷、气泡等缺点。 4.3.8 塑料管或铝塑复合管公称外径、壁厚和偏差,应符合表4.3.8—1和表4.3.8—2要求。 4.3.9 分水器
27、集水器应包含分水干管、集水干管、排气及泄水试验装置、支路阀门和连接配件等。 4.3.10 分水器、集水器(含连接件等)材料宜为铜质。 4.3.11 分水器、集水器(含连接件等)表观,内外表面应光洁,不得有裂纹、砂眼、冷隔、夹渣、凹凸不平等缺点。表面电镀连接件,色泽应均匀,镀层牢靠,不得有脱镀缺点。 4.3.12 金属连接件间连接及过渡管件和金属连接件间连接密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55°密封管螺纹》GB/T 7306要求。永久性螺纹连接,可使用厌氧胶密封粘接;可拆卸螺纹连接,可使用不超出0.25mm总厚密封材料密封连接。 4.3.13 铜制金属连接件和管材之间连接结构形式宜为卡套式或卡
28、压式夹紧结构。 4.3.14 连接件物理力学性能测试应采取管道系统适用性试验方法,管道系统适用性试验条件及要求应符合管材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4.4 发烧电缆系统材料 4.4.1 发烧电缆必需有接地屏蔽层。 4.4.2 发烧电缆热线部分结构在径向上从里到外应由发烧导线、绝缘层、接地屏蔽层和外护套等组成,其外径不宜小于6mm。 4.4.3 发烧电缆发烧导体宜使用纯金属或金属合金材料。 4.4.4 发烧电缆轴向上分别为发烧用热线和连接用冷线,其冷热导线接头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最少50年非连续正常使用寿命。 4. 4.5 发烧电缆型号和商标应有清楚标志,冷热线接头位置应有显著
29、标志。 4.4.6 发烧电缆应经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产品电气安全性能、机械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要求。 4.4.7 发烧电缆系统用温控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温度指示控制仪》JJG 874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温度敏感控制器特殊要求》GB 14536.10要求。 4.4.8 发烧电缆系统温控器外观不应有划痕,标识应清楚,面板扣合应严密、开关应灵活自如,温度调整部件应使用正常。 5 施 工 5.1 通常要求 5.1.1 施工安装前应含有下列条件: 1 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齐全; 2 有较完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已完成技术交底;
30、3 施工现场含有供水或供电条件,有储放材料临时设施; 4 土建专业已完成墙面粉刷(不含面层),外窗、外门已安装完成,并已将地面清理洁净;厨房、卫生间应做完闭水试验并经过验收; 5 相关电气预埋等工程已完成。 5.1.2 全部进场材料、产品技术文件应齐全,标志应清楚,外观检验应合格、必需时应抽样进行相关检测。 5.1.3 加热管和发烧电缆应进行遮光包装后运输,不得裸露散装;运输、装卸和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抛、摔、滚、拖。不得曝晒雨淋,宜储存在温度不超出40℃,通风良好和洁净库房内; 和热源距离应保持在1m以上。应避免因环境温度和物理压力受到损害。 5.1.4 施工过程中,应预防油漆
31、沥青或其它化学溶剂接触污染加热管和发烧电缆表面。 5.1. 5 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在低于0℃环境下施工时,现场应采取升温方法。 5.1.6 发烧电缆间有搭接时,严禁电缆通电。 5.1.7 施工时不宜和其它工种交叉施工作业,全部地面留洞应在填充层施工前完成。 5.1.8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人员踩踏加热管或发烧电缆。 5.1.9 施工结束后应绘制完工图,并应正确标注加热管、发烧电缆敷设位置及地温传感器埋设地点。 5.2 绝热层铺设 5.2.1 铺设绝热层地面应平整、干燥、无杂物。墙面根部应平直,且无积灰现象。 5.2.2 绝热层铺设应平整,绝热层相互
32、间接合应严密。直接和土壤接触或有潮湿气体侵入地面,在铺放绝热层之前应先铺一层防潮层。 5.3 低温热水系统加热管安装 5.3.1 加热管应根据设计图纸标定管间距和走向敷设,加热管应保持平直,管间距安装误差不应大于10mm。加热管敷设前,应对照施工图纸核定加热管选型、管径、壁厚,并应检验加热管外观质量,管内部不得有杂质。加热管安装间断或完成时,敞口处应随时封堵。 5.3.2 加热管切割,应采取专用工具;切口应平整,断口面应垂直管轴线。 5.3.3 加热管安装时应预防管道扭曲;弯曲管道时,圆弧顶部应加以限制,并用管卡进行固定,不得出现“死折”;塑料及铝塑复合管弯曲半径不宜小于6倍管外径
33、铜管弯曲半径不宜小于5倍管外径。 5.3.4 埋设于填充层内加热管不应有接头。 5.3.5 施工验收后,发觉加热管损坏,需要增设接头时,应先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补救方案,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增设接头时,应依据加热管材质,采取热熔或电熔插接式连接,或卡套式、卡压试铜制管接头连接,并应做好密封。铜管宜采取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不管采取何种接头,均应在完工图上清楚表示,并统计归档。 5.3.6 加热管应设固定装置。可采取下列方法之—固定: 1 用固定卡将加热管直接固定在绝热板或设有复合面层绝热板上; 2 用扎带将加热管固定在铺设于绝热层上网格上; 3 直接卡在铺设于绝热层表面专
34、用管架或管卡上; 4 直接固定于绝热层表面凸起间形成凹槽内。 5.3.7 加热管弯头两端宜设固定卡;加热管固定点间距,直管段固定点间距宜为0.5~0.7m,弯曲管段固定点间距宜为0.2~0.3m。 5.3.8 在分水器、集水器周围和其它局部加热管排列比较密集部位,当管间距小于100mm时,加热管外部应采取设置柔性套管等方法。 5.3.9 加热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连接处,弯管部分不宜露出地面装饰层。加热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下部球阀接口之间明装管段,外部应加装塑料套管:套管应高出装饰面150-200mm。 5.3.10 加热管和分水器、集水器连接,应采取卡套式、卡压式挤压夹紧连接
35、连接件材料宜为铜质;铜质连接件和PP-R或PP-B直接接触表面必需镀镍。 5.3.11 加热管环路部署不宜穿越填充层内伸缩缝。必需穿越时,伸缩缝处应设长度大于200mm柔性套管。 5.3.12 分水器、集水器宜在开始铺设加热管之前进行安装。水平安装时,宜将分水器安装在上,集水器安装在下,中心距宜为200mm,集水器中心距地面不应小于300mm。 5.3.13 伸缩缝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和内外墙、柱等垂直构件交接处应留不间断伸缩缝,伸缩缝填充材料应采取搭接方法连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mm;伸缩缝填充材料和墙、柱应有可靠固定方法,和地面绝热层连接应紧密,伸缩缝宽度不宜小于10m
36、m。伸缩缝填充材料宜采取高发泡聚乙烯泡沫塑料。 2 当地面面积超出30m2或边长超出6m时,应按小于6m间距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宽度不应小于8mm。伸缩缝宜采取高发泡聚乙烯泡沫塑料或内满填弹性膨胀膏。 3 伸缩缝应从绝热层上边缘做到填充层上边缘。 5.4 发烧电缆系统安装 5.4.1 发烧电缆应根据施工图纸标定电缆间距和走向敷设,发烧电缆应保持平直,电缆间距安装误差不应大于10mm。发烧电缆敷设前,应对照施工图纸核定发烧电缆型号,并应检验电缆外观质量。 5.4.2 发烧电缆出厂后严禁剪裁和拼接,有外伤或破损发烧电缆严禁敷设。 5.4.3 发烧电缆安装前应测量发烧电缆标称电
37、阻和绝缘电阻,并做自检统计。 5.4.4 发烧电缆施工前,应确定电缆冷线预留管、温控器接线盒、地温传感器预留管、供暖配电箱等预留、预埋工作已完成。 5.4.5 电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生产企业要求限值,且不得小于6倍电缆直径。 5.4.6 发烧电缆下应铺设钢丝网或金属固定带,发烧电缆不得被压入绝热材料中。 5.4.7 发烧电缆应采取扎带固定在钢丝网上,或直接用金属固定带固定。 5.4.8 发烧电缆热线部分严禁进入冷线预留管。 5.4.9 发烧电缆冷热线接头应设在填充层内。 5.4.10 发烧电缆安装完成,应检测发烧电缆标称电阻和绝缘电阻,并进行统计。 5.4.11 发烧电缆温控器温
38、度传感器安装应按生产企业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5.4.12 发烧电缆温控器应水平安装,并应牢靠固定,温控器应设在通风良好且不被风直吹处,不得被家俱遮挡,温控器四面不得有热源体。 5.4.13 发烧电缆温控器安装时,应将发烧电缆可靠接地。 5.4.14 伸缩缝设置应符合本规程第5.3.13条要求。 5.5 填充层施工 5.5.1 混凝上填充层施工应含有以下条件: 1 发烧电缆经电阻检测和绝缘性能检测合格; 2 全部伸缩缝已安装完成; 3 加热管安装完成且水压试验合格、加热管处于有压状态下; 4 温控器安装盒、发烧电缆冷线穿管已经部署完成; 5 经过隐蔽工程验收。
39、5.5.2 混凝土填充层施工,应由有资质土建施工方负担,供暖系统安装单位应亲密配合。 5.5.3 混凝土填充层施工中,加热管内水压不应低于0.6MPa;填充层养护过程中,系统水压不应低于0.4MPa。 5.5.4 混凝土填充层施工中,严禁使用机械振捣设备;施工人员应穿软底鞋,采取平头铁锹。 5.5.5 在加热管或发烧电缆铺设区内,严禁穿凿、钻孔或进行射钉作业。 5.5.6 系统初始加热前,混凝土填充层养护期不应少于21d。施工中,应对地面采取保护方法,不得在地面上加以重载、高温烘烤、直接放置高温物体和高温加热设备。 5.5.7 填充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发烧电缆标称电阻和绝缘电阻检测,
40、验收并做好统计。 5.6 面层施工 5.6.1 装饰地面宜采取下列材料: 1 水泥砂浆、混凝土地面; 2 瓷砖、大理石、花岗石等地面; 3 符合国家标准复合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耐热实木地板。 5.6.2 面层施工前,填充层应达成面层需要干燥度。面层施工除应符合土建施工设计图纸各项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面层时,不得剔、凿、割、钻和钉填充层,不得向填充层内楔入任何物件; 2 面层施工,应在填充层达成要求强度后才能进行; 3 石材、面砖在和内外墙、柱等垂直构件交接处,应留lOmm宽伸缩缝;木地板铺设时,应留大于14mm伸缩缝。伸缩缝应从填充层上边缘做到
41、高出装饰层上表面10~20mm,装饰层敷设完成后,应裁去多出部分。伸缩缝填充材料宜采取高发泡聚乙烯泡沫塑料。 5.6.3 以木地板作为面层时,木材应经干燥处理,且应在填充层和找平层完全干燥后,才能进行地板施工。 5.6.4 瓷砖、大理石、花岗石面层施工时,在伸缩缝处宜采取干贴。 5.7 卫生间施工 5.7.1 卫生间应做两层隔离层。 5.7.2 卫生间过门处应设置止水墙,在止水墙内侧应配合土建专业做防水。加热管或发烧电缆穿止水墙处应采取防水方法。 6 检验、调试及验收 6.1 通常要求 6.1.1 检验、调试及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汇报,监理单位组织各相关
42、专进行检验和验收,并应做好统计,工程质量检验表可按本规程附录F采取。 6.1.2 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含有对应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文件经同意后方可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6.1.3 专业施工单位应含有对应施工资质,工程质最验收人员应含有对应专业技术资格。 6.1.4 低温热水系统应对下列内容进行检验和验收: 1 管道、分水器、集水揣、阀门、配件、绝热材料等质量; 2 原始地面、填充层、画层等施工质量; 3 管道、阀门等安装质量; 4 隐蔽前、后水压试验; 5 管路冲洗: 6 系统试运行。 6.1.5 发烧电缆系统应对下列内容进行检验和验收: 1 发烧电缆
43、温控器、绝热材料等质量; 2 原始地面、填充层、面层等施工质量; 3 隐蔽前、后发烧电缆标称电阻、绝缘电阻检测; 4 发烧电缆安装; 5 系统试运行。 6.2 施工方案及材料、设备检验 6.2.1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6.2.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施工节点图、原始地面至面层剖面图、伸缩缝位置等; 3 关键材料、设备性能技术指标、规格、型号等及保管存放方法: 4 施工工艺步骤及各专业施工时间计划; 5 施工、安装质量控制方法及验收标准,包含:绝热层铺设.加热管安装、填充层、面层施
44、工质量,水压试验(电阻测试和绝缘测试),隐蔽前、后综合检验,环路、系统试运行调试,完工验收等; 6 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 7 安全、环境保护、节能技术方法。 6.2.3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所使用关键材料、设备组件、配件、绝热材料必需含有质量合格证实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进场时应做检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定。 6.2.4 阀门、分水器、集水器组件安装前,应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数量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一个。对安装在分水器进口、集水器出口及旁通管上旁通阀门.应逐一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2.5 阀门强度试验压力
45、应为工作压力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1.1倍,公称直径小于50mm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连续时间应为15s,其间压力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密封面应无渗漏。 6.3 施工安装质量验收 6.3.1 加热管或电缆安装完成后,在混凝土填充层施工前,应按隐蔽工程要求,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 6.3.2 地面供暖系统中间验收时,下列项目应达成对应技术要求: 1 绝热层厚度、材料物理性能及铺没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加热管或发烧电缆材料、规格及敷设间距、弯曲半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可靠固定; 3 伸缩缝应按设计要求敷设完成; 4 加热管和分水器、集水器连
46、接处应无渗漏; 5 填充层内加热管不应有接头; 6 发烧电缆系统每个环路应无短路和断路现象。 6.3.3 分水器、集水器及其连接件等安装后应有成品保护方法。 6.3.4 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许可偏差应符合表6.3.4—1要求;原始地面、填充层、面层施工技术要求及许可偏差应符合表6.3.4—2要求。 6.4 低温热水系统水压试验 6.4.1 水压试验应在系统冲洗以后进行。冲洗应在分水器、集水器以外主供、回水管道冲洗合格后,再进行室内供暖系统冲洗。 6.4.2 水压试验应分别在浇捣混凝土填充层前和填充层养护期满后进行两次;水压试验应以每组分水器、集水器为单位
47、逐回路进行。 6.4.3 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1.5倍,且不应小于0.6MPa。 6.4.4 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其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6.4.5 水压试验宜采取手动泵缓慢升压,升压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和检验,不得有渗漏;不宜以气压试验替换水压试验。 6.4.6 在有冻结可能情况下试压时,应采取防冻方法,试压完成后应立即将管内水吹净、吹干。 6.5 调试和试运行 6.5.1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 6.5.2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运行调试,应在含有正常供暖和供电条件下进行。 6.5.3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调试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配合下
48、进行。 6.5.4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调试和试运行,应在施工完成且混凝土填充层养护期满后,正式采暖运行前进行。 6.5.5 初始加热时,热水升温应平缓,供水温度应控制在比当初环境温度高1O℃左右,且不应高于32℃;并应连续运行48h;以后每隔24h水温升高3℃, 自至达成设计供水温度。在此温度下应对每组分水器、集水器连接加热管逐路进行调整,直至达成设计要求。 6.5.6 发烧电缆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初始通电加热时,应控制室温平缓上升,直至达成设计要求。 6. 5.7 发烧电缆温控器调试应根据不一样型号温控器安装调试说明书要求进行。 6.5.8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供暖效果,应以房间中央离地1.
49、5m处黑球温度计指示温度,作为评价和检测依据。 附录A 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 A.1 PE-X管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 A.1.1 当地面层为水泥或陶瓷、热阻R=0.02(m2•K/W)时,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可按表A.1.1取值。 A.1.2 当地面层为塑料类材料、热阻R=0.075(m2•K/W)时,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可按表A.1.2取值。 A.1.3 当地面层为木地板、热阻R=0.1(m2•K/W)时,单位地而面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可按表A.1.3取值。 A.1.4 当地面层铺厚地毯、热阻R=0
50、.15(m2•K,W)时, 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可按表A.1.4取值。 附录A 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 A.1 PE-X管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 A.1.1 当地面层为水泥或陶瓷、热阻R=0.02(m2•K/W)时,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可按表A.1.1取值。 A.1.2 当地面层为塑料类材料、热阻R=0.075(m2•K/W)时,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可按表A.1.2取值。 A.1.3 当地面层为木地板、热阻R=0.1(m2•K/W)时,单位地而面积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可按表A.1.3取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