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劳务队伍管理制度合肥三福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劳 务 队 伍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序劳务队伍运行机制,确保企业依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劳务队伍管理基础标准:(一)正当规范、合作共赢标准。和劳务队伍合作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依据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和劳务队伍合作要树立“严管善待、合作共赢”思想。(二)分级管理,权责明晰标准。构建企业、项目部二级管理体系。企业负责劳务队伍资格准入、年审,劳务队伍选择和协议签署;项目部负责劳务队伍过程管理和
2、过程评价。(三)扶强弃弱,质量为先标准。在使用劳务队伍方面,果断落实“扶强不扶弱”选择和培育理念。企业对劳务队伍实施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在提升队伍质量同时,控制项目部使用劳务队伍数量。第二章 组织分工第三条 企业成立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组员为质量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经营核实部、财务会计部、材料设备部部门责任人。职责为劳务管理工作中队伍选择、分包竞价、协议签署、劳务结算等重大事项决议。企业劳务队伍管理主管领导为企业分管生产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质量安全部经理兼任。第四条 企业部门职责:
3、(一)质量安全部(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企业劳务队伍集中管理和调配使用,建立企业劳务队伍基础信息台帐,是企业劳务队伍管理工作主管部门。2、在企业总经理和主管领导组织下,牵头开展项目部劳务队伍选择工作。3、负责劳务队伍准入办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务队伍情况、人员结构、机具、业绩、诚信度、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评、审查,对劳务队伍提交准入申请书和企业(或项目部)出具劳务队伍考察评价汇报书进行评审,并上报企业领导办理准入审批手续。4、负责核实企业在用劳务队伍基础情况,编制项目部月度劳务队伍基础情况统计表和月度劳务队伍分布情况表。5、负责检验、指导、帮助项目部做好劳务队伍日常管理、岗位培训、台帐
4、建立和延伸管理工作。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劳务队伍进行六个月、年度过程考评评定和年审工作。于每十二个月1月10日前将劳务队伍年审统计表和合格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报企业领导,经审验后编入合格劳务队伍名目。7、负责立即公布企业公布合格和不合格劳务队伍名目。8、负责组织企业劳务队伍管理季度例会;组织企业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系统会议。9、负责对劳务队伍生产作业安全、劳动保护、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验。10、负责对劳务队伍人员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监督、检验,确保持证上岗。11、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发生伤亡事故和通常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12、建立劳务队伍安全、质量
5、事故台帐,优质工程台帐。13、负责劳务协议评审工作。14、负责企业劳务队伍管理检验和效能监察。(二)工程管理部1、负责对企业所属项目部劳务队伍作业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验。 2、负责审核确定项目部提交劳务分包方案区段划分、队伍数量和人力机械合理配置方案。3、负责对进场劳务队伍施工技术、管理能力和施工过程监督检验。4、负责劳务协议中工程数量审核,建立协议数量和结算数量对比台帐。5、参与劳务分包协议评审。 6、参与企业劳务队伍管理检验和效能监察。(三)经营核实部1 负责项目部劳务队伍工程单价确实定工作。2、负责组织劳务分包协议集中评审,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务分包协议进行会签,报企业领
6、导审批。 3、负责劳务协议中单价费用审核和劳务费用结算工作,建立协议价和结算价对比台帐。4、参与劳务分包协议评审。5、参与企业劳务队伍管理检验和效能监察。 (四)材料设备部1、指导、监督、检验劳务队伍设备提供和物资材料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2、参与劳务分包协议评审。3、参与企业劳务队伍管理检验和效能监察。(五)财务部1、负责劳务分包结算款支付管理。监督、检验项目部劳务队伍结算款支付情况。2、负责督促项目部建立劳务队伍财务支付台帐、协议价和付款额对比台帐。3、负责劳务队伍对劳务用工酬劳支付延伸管理。4、参与劳务分包协议评审。5、参与企业劳务队伍管理检验和效能监察。第五条 项目部关键职责(一)项目
7、部是企业劳务队伍分包管理主体,要成立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并明确主管领导、部门及人员职责。项目经理是推行劳务分包协议第一责任人,主抓劳务队伍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上报本项目部劳务分包方案。推荐符合本项目劳务分包合格劳务队伍。参与企业对本项目部劳务队伍分包选择工作。(三)负责本项目部管理模式和劳务队伍管理有效结合,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四)根据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所签署劳务分包协议,实施对劳务队伍过程管理,全方面推行劳务分包协议。(五)项目部配置专职劳资员负责劳务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劳务队伍管理制度落实实施;牵头项目部各人员根据分工推行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劳务队伍
8、各类管理台帐和报表,是企业和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工作对口人员。(六)根据劳务分包协议及劳务队伍结算管理措施要求,按期上报劳务费用结算资料。(七)负责对劳务分包协议初步评审。(八)对劳务队伍组织定时检验和季度过程评价,立即向领导和企业主管部门反馈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问题和处理情况。(九)根据施工所在地政府及上级相关要求和劳务分包协议约定,对劳务队伍劳动用工、劳动协议、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十)对违反劳务分包协议、双方约定承诺及施工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要求劳务队伍依据相关要求实施处罚。第三章 资格准入第六条 对劳务队伍实施资格准入制度。对于申请准入劳务队伍,由企业对其队伍情况和
9、综合实力进行认真审核后,报经企业审验合格后核发合格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第七条 劳务队伍申请准入申报条件:1、含有施工能力。有对应资本金和施工机具,劳务队伍人员组成中含有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含有一定百分比技术工人。2、作业人员应有一定施工经验,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含有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特种作业证。3、有对应劳务分包业绩和良好合作信誉。第四章 协议签署第八条 选择标准和选择权限(一)劳务队伍选择遵照“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标准。(二)凡取得企业劳务队伍准入资格,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含有良好信用劳务队伍均属选择范围。不准使用自然人组织队伍和企业公布不合格名目中队伍。(三)企业负责本单位施工项目标劳务队伍选
10、定。项目部能够推荐并参与本项目劳务队伍选定。(四)凡需进行专业分包工程项目,标准上实施公开竞标选择, 特殊情况可经集体讨论后采取议标方法,但必需做出关键施工方案、清单报价等方面分析和劳务队伍拟投入资源承诺,做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五)企业对施工工艺特殊、施工难度大、科技含量高工程劳务队伍选择后,立案存档,并有权进行过程监控和指导。第九条 协议签署(一)协议文本一律采取企业公布和要求协议范本,如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强制要求按要求选择。(二)企业为我方协议主体单位,所属单位未经企业委托不得签署协议。(三)分包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人必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分包价格测
11、算和确定,必需严格实施企业限价指标体系,对于超限价要进行具体客观分析,并经企业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采取。(五)劳务队伍应在进场前签署协议,因特殊原因急需进场,可暂签进场承诺书,签署承诺书10日内必需签署正式协议,不然将做清退处理。(六)分包协议事项、条款、价格发生改变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立即变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审批按原协议审批程序实施。(七)协议中必需明确劳务队伍拟投入管理人、技术工人、特殊工种人员数量和机具清单,和违反协议约定负担对应责任。(八)协议中必需明确不预付劳务费用,并实施履约确保金制度,对应交税费有对应条款制约。(九)协议中必需明确主材损耗系数及风险负担方法,必需约定对于偷工
12、减料等质量事故处罚方法。第十条 协议评审1.劳务协议评审方法为跟项目评审方法:即工程项目开工前为劳务协议评审时间,企业相关部门集中评审。对需要急办协议,可进行随时批复。各项目部要提前做好协议上报工作,经营部、质量安全部要提前做好协议条款审核工作。2.要确保劳务方协议主体正当有效。在协议签署、施工管理、雇用劳务等方面全部要提供对应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五章 过程管理(项目部人员职责分工)第十一条 项目部是推行分包协议主体,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过程管理,不得包而不管或以包代管。特殊、关键工序必需实施旁站制度,专员负责。多支劳务队伍交叉施工时,派专员进行现场协调,立即处理过程中存在问题。1、项目部对劳
13、务队伍人力资源、机具设备配置每半个月检验一次,对不能满足施工管理要求队伍,下发书面通知,要求七日内改善。如仍无改善,向企业提出更换队伍申请,企业应于五日内回复。2、项目部不得以挂靠企业选定劳务队伍方法自行引入劳务队伍施工,对自行引入队伍项目经理进行罚款3000元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3、项目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等技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交劳务队伍技术人员,双方签字留存。具体施工方案要吸收劳务队伍技术人员参与共同制订。4、项目部负责现场定位放线、试验检验及多种内业资料整理填写,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测量监控、指导,负责编制完工资料。5、项目部和劳务队伍就技术管理双方应负担工作内容在协
14、议和交底中必需明确。如因工作内容约定不明造成双方出现分歧,要追究项目部责任。6、项目部负责向劳务队伍进行书面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推行签认手续,并对交底要求实施情况进行检验,随时纠正违规违章作业。7、劳务队伍应根据项目部书面交底,认真落实交底要求。8、项目部根据整体施工要求编制节点、周、月进度计划,做书面下达,并按下达计划监督、检验工程进度。项目部要制订施工进度奖罚制度,并落实落实。9、劳务队伍根据进度计划配置各项资源,严格按计划实施。 10、项目部要依据协议约定,立即办理劳务结算手续,扣除各项代付费用及罚金;立即按核实单元归集劳务成本,按季对劳务分包成本进行分析并立即改善。11、劳务协
15、议签署后,对于以清单单价结算项目,在施工图抵达后,要立即依据协议双方确定实测数量,对协议数量及总价进行修正;对于按工日结算项目,在优化劳动力组织同时要加强用工数量统计和签认。1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结合限价指标全方面掌握劳务队伍现场施工工艺和工、料、机实际消耗,参考市场劳务价格改变情况,形成实际劳务价格和预算价格对照分析资料,并立即向企业反馈,为工程索赔(及反索赔)和限价指标体系完善积累数据。13、项目部要对进场劳务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并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建立培训台帐,对新进场劳务工立即进行培训考试,并留存劳务工签字试卷及成绩单和签到簿备查。14、对特殊工种、专业性较强和包含安全质量等关
16、键岗位工种,必需进行岗前强化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并建立台帐管理。15、项目部要做好劳务工日常培训工作,必需确保班前讲话制度并留存相关统计和影像资料。16,项目部要做好劳务队伍日常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人员进出场动态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劳动协议台帐、协议推行台帐、财务支付台帐、培训台帐并立即更新和按期上报企业。17,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生活驻地、生产环境等根据项目标准化建设要求,进行统一计划,落实到位并负责监督。18、劳务队伍进场前必需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依据劳务人员花名册和协议要求,严格实施进场验证工作。劳务队伍人员变动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项目部要立即做好人员动态统计,并将台帐于每个月25日前
17、上报企业。19、劳务队伍必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要求,和使用劳务人员签署劳动协议,项目部要做好劳动协议签署工作指导、监督、检验工作,并要求劳务队伍上报一份劳动协议立案。20、劳务队伍必需按时、足额向所使用劳务人员支付劳动酬劳,并将工资支付签收单报项目部立案。项目部对工资单要立即张榜公告。项目部对恶意拖欠劳务人职员资劳务队伍,应按协议约定从劳务人职员资支付确保金中扣除对应资金,并停止劳务费用支付,直至拖欠劳务人职员资补发全为止(必需时进行经济处罚)。21,项目部要做好劳务队伍相关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监督、检验工作,搜集劳务队伍缴纳凭证复印件立案并建立对应台账。22,项目部应在劳务队伍退场前
18、填写上报劳务队伍退场申请表,质量安全部在三日内给回复。劳务队伍退场办理末次结算时,财务部门应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签署同意退场意见后,方可拨付工程尾款,避免纠纷。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会同劳务队伍责任人,为劳动者发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要求劳动环境和条件,并按国家要求和要求采取保护方法,确保劳动者取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第六章 费用结算第十三条.费用结算根据企业公布劳务队伍结算管理措施文件实施。第七章 考评评审第十四条 企业质量安全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六个月对所用劳务队伍进行一次全方面检验及考评评价,撰写考评汇报,报送企业领导和相关
19、部门,并立案留存。对于问题严重,被清退出场劳务队伍,取消准入资格。第十五条 项目部考评(一)项目部要对劳务队伍实施日常检验和季度综合检验,填写劳务队伍过程评价表,日常检验发觉问题纳入评价表中扣分;每三个月末对所使用劳务队伍进行一次考评评定,不足一季度短期用工则在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劳务队伍进行一次考评评定,评定扣分取评定时内综合检验扣分平均分,季度考评评定结果作为企业六个月、年度评审依据。(二)工程完成后项目部对劳务队伍整体履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对日常检验中发觉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如不服从管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除赔偿损失外,项目部有权对劳务队伍采取停工、罚款和向企业提议清退出场等处罚方法。对检验
20、考评中综合评价高,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做出突出贡献劳务队伍及个人,可向企业提出奖励提议。第十六条 项目部对劳务队伍季度考评评定采取扣分制,根据扣分情况对劳务队伍进行等级划分,扣分在10分以内定为优,扣分在30分以内定为合格,扣分多于30分定为不合格;发生质量大事故,负有全部或关键责任,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负有全部或关键责任直接定为不合格。第十七条 对合格劳务队伍实施年审和公布制度。(一)企业对合格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每十二个月进行一第二年审,年审结果分为优异、合格和不合格三类。(二)项目部每十二个月1月5日前将上十二个月度劳务队伍年审统计表、合格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及劳务队伍名目一起上报企业质量
21、安全部参与年审。(三)企业质量安全部将每六个月评价结果登入劳务队伍年审统计表,于每十二个月1月15日前将各项目部上报年审资料汇总,撰写考评汇报,并上报企业领导进行年审。第八章 奖惩要求第十八条 企业定时开展优异劳务队伍评选活动。对劳务队伍管理工作优异单位和个人、优异劳务队伍进行评选和表彰。第十九条凡有下列行为者,将做以下处理:(一)企业对进场后未按要求时间报送准入资料劳务队伍罚款元,超出30天仍未办理清退出场。企业不负担由此引发一切费用。(二)项目部对资源配置不满足施工要求且超出限定时间仍未改善劳务队伍,每超一日罚款1000元并向企业提出撤换队伍申请,企业在三日内给予回复。(三)项目部未按要求
22、组织过程评价并报送评价资料,企业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通报批评。(四)项目部因监管不力发生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或有其它过激行为造成不良影响,企业对项目部罚款3000元,项目经理通报批评。第二十条 对劳务队伍管理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责任单位(部门)和个人按管理权限给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由此引发较大安全质量事故和对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对责任人给降级、降职、免职等处分。(一)违反企业要求使用未准入劳务队伍单位和个人;(二)违反企业要求和不含有施工能力自然人等签署分包协议单位和个人;(三)违反企业要求未签署分包协议就进场进行施工,和超付、预付劳务费用等责任单位和个人。(四)、违反企业要求,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部门和人员。第九章 延伸管理第二十一条 企业及项目部要努力营造企业和劳务队伍之间友好气氛,组织指导劳务队伍主动开展各项活动。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应会同劳务队伍责任人,根据企业要求,抓好劳务队伍“三工”建设,为劳务人员发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劳动、生活条件和环境。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印发相关文件和本措施相悖,以本措施要求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措施由企业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合肥三福建设工程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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