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标 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久有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全员排查安全隐患主动性,立即发觉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预防和降低安全生产事故,依据《xx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第xxx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10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厂内全部车间及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3、定义及分类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
2、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或因其它原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造成事故发生或造成事故后果扩大物危险状态、人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缺点,包含: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要求,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缺点。 事故隐患分为通常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通常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该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
3、方能排除隐患,或因外部原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本身难以排除隐患。 4、职责和分工 4.1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 企业关键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方面负责,应确保隐患治理资金投入,立即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相关部门制订有效防范方法,并明确分管责任人。 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负责组织检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问题,立即向关键责任人汇报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它责任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 企业设置
4、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验领导小组,由安保部、生产部、设备部及相关工艺、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企业各专题检验、季节检验、节假日检验等。 4.3 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日常检验并组织群众性安全自查活动。 5 内容和要求 5.1 隐患排查工作可和企业各专业日常管理、专题检验和监督检验等工作相结合,按下述方法进行: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5.1.1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职员交接班检验和班中巡回检验,和基
5、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日常性检验。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步骤、重大危险源检验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标,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关键,各相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全方面检验。 5.1.3 专业隐患排查关键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部署、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专业检验。 5.1.4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依据各季节特点开展专题隐患检验,关键包含: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关键;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
6、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关键;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关键;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关键。 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关键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贮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检验,尤其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贮备和应急工作进行关键检验。 5.1.6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举一反三安全检验。 5.2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5.2.1隐患排查频次: (1)岗位操作人员现
7、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关键装置和关键部位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取不间断巡检方法进行现场巡检。 (2)各车间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天天最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验。 (3)各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验,最少每七天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验和班中巡回检验中发觉隐患一起进行汇总;职能科室等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验,最少每个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企业依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生产实际,每三个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需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企业每六个月组织一次,各单位最少每三个月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
8、和专业隐患排查,二者可结合进行。 (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立即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题排查。 (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常常发生改变,可依据实际改变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假如发生改变,应立即进行隐患排查。 5.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立即组织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相关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使用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定;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5)发生事故
9、或对事故、事件有新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改变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难。 5.2.3包含“两关键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每五年最少开展一次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3隐患排查内容 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点,隐患排查关键包含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部署;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 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5.3.1 安全基础管理 5.3.1.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
10、实情况。 5.3.1.2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与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情况。 5.3.1.3 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关键包含: (1)单位关键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5.3.1.4 开展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关键包含: (1)法律、法规和标准识别和获取情况; (2)定时和立即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3)风险评价结果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4)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3.1.5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管理情况。 5.3.1
11、6 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管理情况,关键包含: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危险有害原因识别和控制情况; (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作业许可管理和过程监督情况。 (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配置、佩戴和使用情况; 5.3.1.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情况。 5.3.2 区域位置和总图部署 5.3.2.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关键场所安全距离。 5.3.2.2 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危险源防范情况。 5.3.2.3 企业周围
12、或作业过程中存在易由自然灾难引发事故灾难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5.3.2.4 内部关键设施平面部署和安全距离,关键包含: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和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空分装置、空压站; (4)点火源(包含火炬); (5)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设施等; (6)其它关键设施及场所。 5.3.2.5 其它总图部署情况,关键包含: (1)建构筑物安全通道; (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关键道路(通道)设计、建设和维护情况; (3)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4)其它和总图相关安全隐患。 5.3.
13、3 工艺管理 5.3.3.1 工艺安全管理,关键包含: (1)工艺安全信息管理;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建立和实施; (3)操作规程编制、审查、使用和控制;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统计管理。 5.3.3.2 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安全控制,关键包含: (1)装置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安全泄压系统和安全泄压方法完好性; (3)危险物料泄压排放或放空安全性; (4)根据《首批关键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关键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
14、要求、关键监控参数及推荐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116号)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情况; (5)其它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安全控制方面隐患。 5.3.3.3 现场工艺安全情况,关键包含: (1)工艺卡片管理,包含工艺卡片建立和变更,和工艺指标现场控制; (2)现场联锁管理,包含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和恢复; (3)工艺操作统计及交接班情况; (4)剧毒品部位巡检、取样、操作和检维修现场管理。 5.3.4 设备管理 5.3.4.1设备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情况,关键包含: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修订本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2)有健全设备管理体系,设备
15、管理人员按要求配置; (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5.3.4.2设备现场安全运行情况,包含: (1)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设置、投用和完好情况; (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转动机器润滑情况,设备润滑“五定”、 “三级过滤”; (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疗情况; (5)设备腐蚀防护情况,包含关键装置设备腐蚀情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方法,材料防腐方法等。 5.3.4.3 特种设备(包含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现场管理,关键包含: (1)特种设备(包含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制度及台账;
16、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时检测检验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管理维护。 5.3.5 电气系统 5.3.5.1 电气系统安全管理,关键包含: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制订及实施情况。 5.3.5.2 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设置,关键包含: (1)用电设备电力负荷等级和供电系统匹配性; (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尤其关键负荷供电; (3)关键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防火防爆; (5)爆炸危险区域内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防雷防静电。 5.3.5
17、3 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现场安全情况。 5.3.6 仪表系统 5.3.6.1 仪表综合管理,关键包含: (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2)仪表系统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统计; (4)安全仪表系统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5.3.6.2系统配置,关键包含: (1)基础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2)现场检测仪表和实施元件选型、安装情况; (3)仪表供电、供气、接地和防护情况; (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选型、布点及安装; (5)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5.3.6.3
18、 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关键包含: (1)仪表及控制系统运行情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 (2)按要求对仪表进行定时检定或校准; (3)现场仪表位号标识是否清楚等。 5.3.7 危险化学品管理 5.3.7.1危险化学品分类、登记和档案管理,关键包含: (1)根据标准对产品、全部中间产品进行危险性判别和分类,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2)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 (3)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5.3.7.2化学品安全信息编制、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关键包含: (1)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 (
19、2)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实施情况; (3)二十四小时应急咨询服务或应急代理; (4)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信息宣传和培训。 5.3.8 储运系统 5.3.8.1 储运系统安全管理情况,关键包含: (1)储罐区、可燃液体、液化烃装卸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和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制订及实施情况; (2)储罐日常和检维修管理。 5.3.8.2 储运系统安全设计情况,关键包含: (1)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罐区,如罐组总容、罐组部署;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统等; (2)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令第40号)要求; (3)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球罐或其它危险化学品压力或半冷冻低温储罐安全控制及应急方法; (4)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危险化学品装卸设施; (5)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储存。 5.3.8.3 储运系统罐区、储罐本体及其安全附件、铁路装卸区、汽车装卸区等设施完好性。 5.3.9 消防系统 5.3.9.1 建设项目消防设施验收情况;企业消防安全机构、人员设置和制度制订,消防人员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实施情况;消防系统运行检测情况。 5.3.9.2 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情况,关键包含: (1)消防站设置情况,如消防站、消防车、消防人员、移动式消防设备、通讯等; (2
21、)消防水系统和泡沫系统,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储罐、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管网分区阀门、消火栓、泡沫栓,消防水炮、泡沫炮、固定式消防水喷淋等; (3)油罐区、液化烃罐区、危险化学品罐区、装置区等设置固定式和半固定式灭火系统; (4)甲、乙类装置、罐区、控制室、配电室等关键场所火灾报警系统; (5)生产区、工艺装置区、建构筑物灭火器材配置; (6)其它消防器材。 5.3.9.3 固定式和移动式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现场情况 5.3.10 公用工程系统 5.3.10.1 给排水、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设置和能力能否满足多种状态下需求。 5.3.10.2 供热站及供热管道设备设施
22、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5.3.10.3 空分装置、空压站位置合理性及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各部分具体排查内容详见附件。 5.4安全管理人员要常常深入现场,发觉安全隐患立即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5.5各项检验内容应包含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落实落实实施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多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和危化品管理、防护用具(具)保管等情况。 5.6 各专题检验、季节检验、节假日检验中发觉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要求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各项隐患排查,排查统计于《隐患排查统计表》上,并
23、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5.7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处理问题由部门专题汇报,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处理。 5.8 隐患治理 5.8.1对排查出各级隐患实施“五定”管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立即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5.8.2 对通常事故隐患,由单位责任人或相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5.8.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安保部负责确定风险可接收标准,评定隐患风险等级。 5.8.4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足风险控制方法,预防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立
24、即进行隐患治理,必需时立即停产治理; (2)当风险处于通常高风险区域时,企业应采取充足风险控制方法,预防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适宜时机进行隐患治理; (3)对于处于中风险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适宜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 5.8.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关键责任人组织制订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含: (1)治理目标和任务; (2)采取方法和方法; (3)经费和物资落实; (4)负责治理机构和人员; (5)治理时限和要求; (6)预防整改期间发生事故安全
25、方法。 5.8.6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汇报等应立即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含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定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汇报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5.9 隐患上报 5.9.1企业安保部负责定时经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重大隐患情况. 6、考评和奖惩 6.1凡在检验中查出各类隐患,无故未立即整改,依据隐患大小,每项次经济罚款100-500元。 6.2对于主动排查隐患并立即上报,安保部将组织相关教授进行判定,依据贡献大小每项次奖励200-1000元。 6.3由安保部提出申请企业专门设置安全奖罚基金账户,专款专用,以上奖罚均在安全奖罚基金账户中落实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