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分包协议管理措施1. 目标 为规范和强化企业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协议管理工作,确保依法签署、推行、变更和解除协议,避免和降低协议纠纷,维护企业正当权益,依据中国协议法相关要求,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措施。2. 适用范围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全部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协议管理。3. 职责3.1企业成本管理部是本措施主管部门,其关键职责是: 3.1.1负责本措施制订和修改;3.1.2负责企业施工分包协议范本起草和修订;3.1.3负责搜集施工分包协议并报主管领导审批;3.1.4负责施工分包协议指导、监督和存档管理。3.2项目成本部门在项目协议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措施具体实施,其关键职责是:3.2
2、.1负责施工分包协议补充、完善;3.2.2负责组织施工分包协议评审、报批和签署;3.2.3负责对工程施工分包协议推行情况进行分析、监督和日常管理。3.2.4负责对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协议交底。4. 工作程序4.1施工分包协议签订标准、形式及内容4.1.1施工分包协议签订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社会和企业利益,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标准。4.1.2施工分包协议签订,必需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相关修改协议文书、电报、图表等也是协议组成部分,均应归卷存档。4.1.3工程施工分包协议有效组成:施工分包协议通常由协议协议书、承诺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组成,标准规范及
3、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和协议推行过程中形成文件(协议推行过程中双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协议文件)也是施工分包协议有效组成文件,具体视分包工程招标情况确定。以上文件相互补充,若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4.2协议签订和审查4.2.1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由项目各相关部门组成协议评审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项目成本部门实施,全方面负责施工分包协议起草修改、完善、可行性分析和签订。 4.2.2在进行了项目评定(单价测算),并根据工程分包管理措施选择好分包供方基础上,经项目和工程分包供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协议意向书。4.2.3做好协议真实性、正当
4、性和可行性调查分析。由协议评审领导小组对协议关键条款仔细研究、讨论,确保关键条款措词正确、合适,明确双方责任。关键条款包含:4.2.3.1承包人和分包人名称;4.2.3.2分包范围及工程质量;4.2.3.3协议工期及协议价款;4.2.3.4双方权力和义务;4.2.3.5材料设备供给;4.2.3.6计量、支付和结算;4.2.3.7 不可抗力及保险;4.2.3.8完工及保修;4.2.3.9违约责任;4.2.3.10处理争议方法等。4.2.4在正式签署施工分包协议前,项目部将施工分包协议意向书(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报企业企业审批,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和工程分包供方签署正式协议。4.2.5经企业法人授权单
5、位或个人和工程分包供方签署施工分包协议才有效。4.2.6签署施工分包协议前,项目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正当资格和履约能力,确切了解和掌握其施工能力和经营情况。4.2.7 为确保协议得到切实推行,在签署协议时,可按法律要求,采取合适担保,通常情况下采取定金作为担保方法,定金额度不应小于协议额5。4.2.8依据企业批复及审查结果,和工程分包供方签署正式施工分包协议。4.2.9正式施工分包协议需报企业成本管理部立案(协议副本)。4.3施工分包协议推行、变更和解除4.3.1协议文件一经签署,即成为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依据,双方必需严格根据协议内容全方面推行。4.3.2变更和解除协议,必需符合协议法要
6、求条件,并立即通知对方,妥善处理善后事宜。除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协议全部义务不能够推行或因为另一方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没有推行协议情况以外,原协议仍然有效。4.3.3变更或解除协议通知或协议,必需采取书面形式(括文书、电报等)。4.3.4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协议内容变更时,协议评审领导小组应立即对协议条件进行重新审查,并形成审查统计,经双方协商一致,报企业审批后方可进行变更,任何个人不得指令或私自决定。4.4协议管理4.4.1企业成本管理部及项目成本部门为施工分包协议管理归口部门。 4.4.2项目成本部门必需加强施工分包协议管理工作,应配置有业务能力、责任心强、有一定政策水平专兼职协议管理人员,确保施工
7、分包协议管理工作全方面落实。 4.4.3项目协议管理人员应随时了解、掌握协议推行情况,发觉问题立即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协议评审领导小组和企业成本管理部汇报情况。项目成本部门每个月30日前向企业成本管理部上报施工协议管理情况月报表。4.4.4施工分包协议正本一式两份,承包人、分包人各一份,副本四份(可按需要份数增减),副本之一交由企业成本管理部存档。 4.4.5项目成本部门应将本年度所签署施工分包协议统一编号,装签订卷,按企业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建立台帐(格式附后),归档管理,并每六个月向企业成本管理部报送一次施工分包协议台帐。4.5处罚 见工程施工分包协议责任追究制。5.相关文件和本措施相关工程施工
8、分包管理措施6.相关统计6.1施工协议评审表6.2施工分包协议台帐6.3施工协议管理情况月报表6.4施工分包协议范本(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施工协议评审表填报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项目部分包工程名称协议编号评审内容项目意见及结论工程部(签字) 年月日物资设备部(签字) 年月日财务部(签字) 年月日成本部(签字) 年月日项目总工审核意见(签字) 年月日项目经理审核意见(签字) 年月日企业成本管理部审核意见(签字) 年月日企业领导审批意见(签章) 年月日工程施工分包协议管理台帐填报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项目部协议编号总包单位名称总包单位责任人协议类别签署合同时间分包单位名称分包单位法
9、人代表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协议额(万元)分包工程主要工程量协议工期履约情况备注专业劳务单位数量登记人:注:每六个月25日前以项目为单位向企业成本管理部上报本表施工协议管理情况月报表填报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项目部年月日序号分包工程项目分包供方分包范围分包协议管理情况协议编号是否签署签署日期开工日期协议是否有变更推行情况结算情况是否结算未结算原因一合格分包供方二未评审分包供方编制:复核:单位领导:注:每个月30日前向企业成本管理部上报本表 编号:(项目简称)ZYHT200()-()-(企业统一编号处)(项 目 名 称)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项目经理部*供方年 月 日建设工程施工专业
10、分包协议(全一册)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XXXX年XX月XX日第一部分 协议书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协议价款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人民币 元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完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份包协议文件包含:1、 本
11、协议协议书;2、 承诺书; 3、本协议专用条款及附件; 4、本协议通用条款;5、本协议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6、协议推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其它书面文件。分包工程量清单及供给材料设备一览表;六、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定义相同。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承诺书要求和本协议约定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保修责任。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根据分包人依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实际完成工程量作为对本协议工程实施和完成及其缺点修复酬劳,并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和方法,依据业主对承包人支付工程
12、进度款或协议价款到位情况向分包人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协议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协议价”), 和其它应该支付款项。九、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在分包人提供履约确保金,并经承包人验证分包人全方面推行了用于本工程设备、物资和人员进场承诺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后生效。九、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后生效。十、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协议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
13、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承诺书承 诺 书致:*单位,对所负责施工 工程,为确保我方诚信,将对以下方面做出承诺:1 、对招标文件及协议条款确定程度承诺经过对工程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施工协议书及补遗书、答疑书认真研究后,我单位郑重承诺:完全接收工程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施工协议书、补遗书、答疑书等全部内容。确保在投标期间和中标后施工过程中,果断实施上述文件所确定标准和要求,负担对应责任并全方面推行义务。2、对拟上场人员、设备、物资承诺一我方确保接到进场通知后,按招标文件和进场通知书要求,和我单位投标书中所拟投入人员、设备、物资安排按时上
14、足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物资,确保全部工程不分包、不转包;同时接收贵单位检验、验收。如我方未达成贵方要求和本身承诺,接收贵方废止中标或解除协议处理,本身负担一切责任。二为加强对本工程施工管理,按投标书中施工组织机构安排同志任项目责任人,全权负责本工程建设。我单位确保不让此人兼任其它任何项目标责任人。没有你单位许可,不更换她人,不随意离开现场,确保项目责任人尽职尽责、自始至终地抓好整个项目建设。如有违约,愿接收贵单位处罚。3、对工程质量承诺对本工程质量实施法人负责制、终生负责制。接收贵单位质量管理,确保全部工程达成协议条款中约定质量标准。4、工 期 承 诺我单位确保本标段工期满足协议条款中约定工期,
15、并为确保该工期制订切实可行方法。我方工期如滞后一天自愿接收协议条款中约定违约处罚,并负担全部经济损失。5、职业健康安全承诺我单位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加强职员安全教育,增强职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确保达成贵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并随时接收地方政府及贵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我单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验和指导,接收奖罚。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汇报贵方,采取紧急方法,立即抢救,并独自负担一切责任和发生全部费用。6、环 境 保 护 承 诺我单位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将严格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条例。严格根据设计文件、你方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签署相关协议和要求,对本工程取
16、弃土(碴)、排污、粉尘、噪声等影响周围环境多种原因进行处理,强化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土保持意识,确保达成贵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环境目标。因未达成环境保护要求而造成经济损失,责任由我方负担。7、文 物 保 护 承 诺我单位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将对参与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教育,增强职员对文物识别能力和文物保护意识。施工中若发觉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物品,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专员看护、遮盖、临时支撑等防护方法,并立即通知贵单位和当地文物部门妥善处理。 8、工 程 保 险 承 诺中标后,我单位将立即为我方全部人员、财产、机械设备向保险企业签署保险协议。若发生保险范围内损失,我单位将按保险协议
17、直接向保险企业办理索赔事宜,确保不再要求贵方负担经济损失赔偿。9、对不以贵单位名义对外从事经济活动承诺在推行施工协议过程中,我方决不以中铁十三局集团或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名义刻制多种印章、开设账户、为第三方担保、货款、赊账、转嫁债务和持任何法人证件等对外从事经济活动,如贵方发觉我方有上述多种非法活动,我方自动退场,接收贵方解除协议处理,并负担所以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10、相关协议争议承诺当双方发生协议争议时,我方承诺,按协议条款中要求方法处理争议,不对该争议进行诉讼。以上承诺,自承诺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有效。 单 位: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注:各项目可依据和业主签署总
18、包协议、业主要求、工程特点和当地民风民俗、地方性法规等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完善,本协议各部分相关条款应保持一致,不得出现自相矛盾现象。)第二第三部分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含有本条款所给予定义: 1.1通用条款: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及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签订,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和分包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业主:指本工程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指定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标代表机构,和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其投标书
19、被业主接收含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当事人, 和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协议协议书中约定,被承包人接收含有分包该工程资格当事人,和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分包人应是成建制,经济上是独立核实独立法人(单位)。 1.6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本协议专用条款中指定负责施工管理、推行本协议代表。 1.7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本协议专用条款中指定负责施工管理和推行本协议代表。 1.8工程建设标准:指和分包工程相关国家、部颁工程建设标准,和经承包人确定,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任何修改或增补。 1.9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符合总包协议要求及分包协议需要全部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和相关
20、技术资料。 1.10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协议协议书中约定,分包人开始施工绝对或相正确日期。 1.11完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协议协议书中约定,分包人完成份包工程绝对或相正确日期。 l.12书面形式:指分包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协议中要求按小时计算时间,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要求按天计算时间,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最终一天是休息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最终一天,但完工日
21、期除外。时限最终一天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5管理体系:包含承包人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在内管理体系。1.16劳务工人:分包单位雇用从事分包工程施工生产临时工人。 2、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2.1协议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协议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以下: (1)、本协议协议书; (2)、承诺书; (3)、本协议专用条款及附件; (4)、本协议通用条款;(5)、本协议工程建设标准、图纸;(6)、协议推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其它书面文件。分包工程量清单及供给材料设备一览表; (7)、协议推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其它书面文件。
22、2.2当协议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情况下, 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协议通用条款第27条相关争议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本协议所使用语言文字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3.2适使用方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建筑施工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外,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名称;承包人应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工程建设标准。 本协议中没有对应工程建设标准,应由承包人根据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向分包人提出
23、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定后实施。 4、图纸 4.1承包人应根据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日期和套数, 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负担;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保密工作,分包人保密义务在分包协议终止后,应该继续推行。二、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5、分包协议5.1分包人对分包工程责任 分包人应全方面推行并负担分包协议中全部义务和责任,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5.2分包人和业主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和分包工程相关指令。未经承包人许可,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
24、络,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收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如分包人和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络,将被视为违约,并负担违约责任。6、指令和决定6.1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相关工作,承包人随时能够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实施承包人依据分包协议所发出全部指令。分包人拒不实施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对应款项中扣除。 6.2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相关工作,分包人应实施经承包人确定和转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全部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姓名、职称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所发出指令、通知,
25、 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需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书面确定。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定,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定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定要求后7天内不予回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定。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二十四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二十四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实施原指令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实施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实施。如承包人发犯错误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
26、经济损失,则承包人应给分包人对应赔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协议引发损失除外。 8、分包项目经理及人员 8.1分包项目经理及技术责任人姓名、职称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写明。分包人必需确保关键人员常常在现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需经过承包人同意,办理请销假手续。 8.2分包人依据协议发出请求和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协议发出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和项目经理取得联络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确保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紧急方法,并在采取方法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
27、理送交汇报。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负担由此发生追加协议价款,对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负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最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取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职权,推行前任义务。 8.5承包人可和分包人协商,提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1)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施工生产计划,对分包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2)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向分包人提供含有施工条件施工场地。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和同一
28、施工场地其它分包人之间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根据经同意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3)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时间,组织分包人进行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4)承包人应做其它工作,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推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对应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10、分包人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根据分包协议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完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协议时,或在分包协议施工中,如发觉分包工程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点,应立即通知承包
29、人。 (2)在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 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对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同意进度计划施工时,应依据承包人要求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 以确保分包工程准期完工。(3)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 向承包人提交一份具体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同意,分包人方可实施。分包人应按承包人总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确保分包工程满足承包人总体要求,确保工期并服从调整。(4)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上述计划及施组并取得承包人同意,但并不能所以而解除承包人依据协议要求应负任何责任或义务。 (5)遵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和环境保护和安全文
30、明生产等管理要求,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负担由此发生费用, 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许可承包人、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地点,和施工场地以外和分包协议相关分包人任何工作或准备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7)已完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给予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方法保护工程部位和对应追加协议价款,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8)分包人应满足承包人管理措施及管理体系中相关要求,以确保承包人管理方针及目标实现。分包工
31、程管理目标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9)分包人应做其它工作,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推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分包人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 11、转包和再分包 11.1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分包工程转包给她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分包工程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她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负担违约责任。 三、工期 12、开工和延期开工 12.1分包人应该根据本协议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该不迟于本协议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理由。承包人应该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
32、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回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对应顺延。承包人不一样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要求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根据本协议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对应顺延工期。 13、工期延误 13.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份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定,工期对应顺延: (1)承包人从监理工程师处取得和分包协议相关完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协
33、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同意或所发出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分包工程范围内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原因; (7)本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其它情况。 13.2分包人应在13.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汇报。承包人在收到汇报后14天内给予确定,逾期不予确定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暂停施工 14.1承包人认为确有必需暂停施工时,应该以书面形式要求分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应该按承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分包人实施承包人做出处理意见后
34、,能够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承包人应该在48小时内给回复。承包人未能在要求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分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回复,分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负担所发生追加协议价款,赔偿业主由此造成损失,对应顺延工期;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分包人负担发生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l 5、工程完工 15.1分包人应根据本协议协议书约定完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工期完工。 15.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根据本协议协议书约定完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工期完工,分包人负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和安全 16、质量检验和验收16.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成本协议协议书和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工程质量标准
35、。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分包人应负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16.2分包人应认真根据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和承包人依据协议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收承包人检验检验,为检验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承包人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分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分包人负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4没有承包人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掩蔽,分包人应确保承包人有充足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工程进行检验和量测,尤其是在基础以上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
36、础进行检验。当任一部分工程或基础已经或立即为检验做好准备时,分包人应事先通知承包人,并约定检验时间,承包人则应按时派人员参与上述工程或基础检验和测量。 16.5不管承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分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承包人负担由此发生全部追加协议价款,赔偿分包人损失,并对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分包人负担发生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安全施工 17.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要求,严格根据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负担因为本身安全方法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所以发生费用。 17.2在施工场地包含危险地域或需要安全防护方法施
37、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方法,经承包人同意后实施,发生对应费用由分包人负担。 17.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相关要求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负担发生费用。 五、协议价款和支付 l 8、协议价款及调整 18.1工程协议价款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后在本协议协议书内约定。18.2分包工程协议价款在本协议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协议价款方法,双方可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采取其中一个:(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协议价款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协议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协
38、议价款调整方法,应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协议价款可依据双方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协议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协议价款包含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组成和酬金计算方法。 18.3可调价格计价方法中协议价款调整原因包含: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改变影响协议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出8小时; (4)双方约定其它原因。19、工程量确实定19.1分包人应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汇报,承包人依据分包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协议要求,对承包人提
39、出已完工程量经过计量来核实工程量和确定其价值,并据此价值根据第20条要求向承包人支付。19.2分包人应派代表参与计量工作,并应提供计量所需一切具体资料和必需人员、设备及相关永久工程统计和图纸,对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假如对承包人当初核定计量结果未签认或不签认,则由承包人所作计量应认为是对工程正确计量,对此承包人不再接收承包人申辩。19.3假如分包人未派人参与上述计量,则由承包人所作计量应认为是对工程正确计量。假如分包人对承包人计量核实结果不予同意,应在2天之内向承包人提出申辩,承包人收到此申辩后,应会同分包人复查对统计和图纸计量审核,或予确定,或予修改。假如分包人不参与此复查,则应认为承包人复查核
40、实结果是正确。 20、协议价款支付 20.1实施工程预付款,双方应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时间和百分比逐次扣回。 20.2承包人依据分包人提交计量支付单,根据双方确定计量工程数量和协议单价及协议相关条款要求核定本月应支付工程价款,并在应支付价款中扣留本月应扣留质保金和扣回材料、设备等款项。核定本月实际应支付价款总额后,通知分包人。承包人依据业主拨付本月工程款到位情况对承包人支付。20.3承包人不按20.2款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负担违约责任。21、劳务工资支付21.1分包人应将其和劳务工人签署劳务用工协议上报一份给承包人立案,并于每个月25日向承包人上报劳务工人月工资表,承包人按此金额预留劳务工人工资,并在分包人帮助下直接发放给劳务工人。 六、工程变更22、工程变更22.1承包人依据业主指令,或工程具体情况对本协议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做出变更,为此,承包人有权指令分包人进行下述变更、增加或取消:A 增加或降低本协议中任何工程数量;B 取消协议中任何单项工程;C 改变协议中任何工作性质、质量或种类;D 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标高、线形、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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