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所有内勤员工,外勤员工的绩效管理依照各渠道基本法执行。第三条 公司绩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价值驱动原则:绩效计划的制定应以公司年度规划及重点为导向,以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和公司价值的提升。(二)分层分类,逐级管理原则:根据岗位性质进行分层分类,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制定计划和实施管理。(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绩效管理应结合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四
2、)及时反馈、有效指导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评估者,帮助被评估者认识实际绩效与期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断改进工作绩效。(五)科学奖惩、激励发展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与薪酬发放、岗位调整、培训发展等相联系,达到有效激励员工的目的。第二章第二章 绩效管理周期与环节绩效管理周期与环节 第四条 绩效管理按半年为一个小周期、一年为一个大周期进行。第五条 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监控、绩效评估反馈和绩效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一)绩效计划制定:员工根据公司制定的 员工绩效标准手册格式,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计划、交办事项填写绩效管理表进行绩效规划,绩效规划与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二)绩效辅导监控
3、:直接上级对被领导员工进行实时辅导、提供相应指导,定期对员工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回顾;(三)绩效评估反馈:上半年结束后在人资行政部的统一组织下,对部门和员工半年绩效规划与评估进行总结。直接上级要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员工沟通,以促进员工下一周期绩效的提升;(四)绩效结果运用:确定的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在职业发展、薪酬调整和奖金发放等方面应用。第三章第三章 管理职责及权限管理职责及权限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公司绩效管理方案;审批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年度绩效计划;审批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绩效评估结果;审批绩效结果运用方案;负责管理干部绩效申诉仲裁。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核公司
4、绩效管理方案;审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年度绩效计划;审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绩效评估结果;审核绩效结果运用方案;负责员工绩效申诉仲裁。第八条 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领导职责如下:(一)公司其他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所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绩效计划,对其进行绩效监控和辅导、绩效评估和绩效反馈,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绩效结果运用方案提出建议;审批分管部门副职(及助理)及部门处室负责人绩效计划和绩效评估结果,并对其绩效结果运用方案进行审核。(二)部门主要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部门其他领导人员(副职及助理)和部门下属处室负责人绩效计划,对其进行绩效监控和辅导、绩效评估和绩效反馈,对其绩效结果运用方案提出建议
5、;审批本部门处室一般员工的绩效计划级绩效评估结果,并对其绩效结果运用方案进行审核。(三)部门其他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制定分管处室负责人的绩效计划,协助对其进行绩效监控和辅导、绩效评估和绩效反馈,对其绩效结果运用方案提出建议;协助审批分管处室一般员工的绩效计划级绩效评估结果,并对其绩效结果运用方案进行初步审核。(四)处室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处室内一般员工的绩效计划,对其绩效监控和辅导、绩效评估和绩效反馈,对其绩效结果运用方案提出建议。第九条 人资行政部作为绩效管理主要牵头部门,负责公司绩效管理体系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公司绩效管理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制
6、定绩效管理工作流程;为各部门和分公司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审核各层级员工绩效指标设定及绩效评估的尺度和标准的一致性;向公司领导提出绩效结果运用整体方案;搜集、整理绩效管理数据,保管绩效管理档案。第十条 企划精算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策略;提出业务考核指标建议;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估提供相关专业数据。第十一条 计划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分解、制定年度财务类指标;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估提供相关财务和业务数据;配合开展绩效结果的应用工作。第十二条 合规法律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指标及考核标准,对各部门合规风控管理指标完成情
7、况进行评估。第四章第四章 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计划制定 第十三条 每年四季度,人资行政部协同企划精算部、计划财务部、合规法律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保险市场形势组织制定下年度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并对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进行分解,从业务、品质、成本、合规风控、大项工作等维度出发,提出公司当年主要绩效指标并分解到各部门。原则上应在次年的 1 月份以前完成董事会审批确认。第十四条 员工绩效计划制定的顺序按管理层级的顺序依次开展,先上级后下级。绩效计划应根据绩效标准手册的要求,依照本岗位职责以及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全年绩效计划,并按半年分解,原则上应在每年的 2 月份以前完成
8、。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班子的绩效计划和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负责;人资行政部协助收集绩效计划。第十六条 分支机构总经理的绩效计划由企划精算部、计划财务部、人资行政部牵头制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分管领导与一线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总经理签订个人绩效计划。第十七条 分支机构副总根据分支机构主要领导的绩效计划和本人分管领域,与分支机构主要领导签订绩效计划并报总公司人资行政部备案。第十八条 总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分解情况和绩效指标开发方法初步拟定部门主要领导的绩效指标、目标值和权重,与公司分管领导沟通讨论后制定绩效计划,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人资行政部备案。第十九条 总公司部门其他领导根据部门
9、绩效计划和本人分管领域,初步建议其个人的绩效指标、目标值和权重,与部门主要领导沟通讨论后制定绩效计划,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资行政部备案。第二十条 总公司部门各处室负责人根据部门绩效计划和科室职责,征求分管该科室部门领导的意见,初步建议其个人的绩效指标、目标值和权重,与部门主要领导沟通讨论后制定绩效计划,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资行政部备案。第二十一条 一般员工根据部门和处室绩效计划及岗位职责,初步建议其个人的绩效指标、目标值和权重,与所在处室负责人沟通讨论后制定绩效计划,上报分管该处室的部门领导审核及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后交交人资行政部备案。第五章第五章 绩效辅导与监控绩效辅导与监控 第
10、二十二条 在绩效管理周期内,各级管理者应与直接下属保持日常的绩效沟通与反馈,根据下属的绩效表现,给予必要的激励、指导与支持。第二十三条 计划财务部对总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控分析,并参照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绩效计划提出反馈和调整意见。第二十四条 每个绩效管理小周期,各级管理者必须与直接下属进行一次正式的绩效回顾与辅导。各岗位任职者与直接上级就半年业绩达成情况进行沟通,制定合理的改进方案和行动计划,并填写在员工绩效标准手册中交人资行政部备案;第六章第六章 绩效评估与反馈绩效评估与反馈 第二十五条 每个绩效管理小周期结束后,人资行政部应及时收集整理绩效管理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存档;每个绩
11、效管理大周期结束后,人资行政部应及时组织年终评估工作并汇总计算全年成绩。第二十六条 绩效评估通过将员工实际绩效与绩效计划进行对照来开展,绩效评估和反馈工作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相关事宜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另行通知。第二十七条 绩效评估与反馈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员工进行工作总结与自我评估。各级员工对绩效管理周期内的工作进行回顾,对照绩效计划进行自我评估,并将工作总结与自我评估结果交于直接上级。(二)上级评估。直接上级收集下属绩效表现的相关数据,回顾总结下属的业绩表现,对照下属绩效计划对其绩效做出初步评价。(三)自上而下逐级进行绩效沟通反馈并确定评估结果。上下级就绩效周期内的工作和绩效指标进
12、行沟通,根据绩效衡量标准确定绩效得分。针对绩效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员工的直接上级在绩效标准手册上确定评估结果后签字,并报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核准。(四)绩效评估结果备案。各部门汇总本部门员工绩效评估表交人资行政部备案。第二十八条 员工评估结果分为卓越、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待加强五个等级。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等级与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绩效结果等级相联系,部门绩效结果等级越高,员工绩效结果等级的优秀及以上比例越高,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另行制定。第三十条 特殊情况的处理:(一)半年考核时,员工因各种原因不在岗时间累计超过三个月或新入司不满三个月的,可采取由
13、直接上级直接出具评定意见的简化方式进行绩效评估。在一个绩效管理年度内,员工仅有一次考核成绩的,其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等级不得为优秀及以上。(二)在一个绩效管理周期内,员工岗位发生变动的,应按期在各岗位任职时间所占比重与其在任职部门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评估结果。(三)在一个绩效管理周期内,由公司借调、交流、外派至其它单位工作的员工,应按期在各岗位任职时间所占比重与其在任职部门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评估结果。第七章第七章 绩效结果的应用绩效结果的应用 第三十一条 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完成后,人资行政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人员任用、培训发展相关管理制度提出绩效结果应用的总体方案;各部门和各分
14、支机构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向人资行政部提出本单位员工绩效结果应用的相关建议(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第三十二条 人资行政部整合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绩效结果应用建议,并将绩效结果应用方案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第三十三条 人资行政部组织落实绩效结果应用方案,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应积极协助和参与绩效结果应用方案的落实。第三十四条 绩效结果在基本薪酬调整、绩效奖金支付等方面的应用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年度绩效结果应用于员工岗位调整:连续两年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及以上的员工,公司在选拔提聘时应优先考虑;连续两年出现绩效评估结果为良好的,不得提拔使用;连续两年绩效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就近调整至
15、低一级岗位;当年绩效评估结果为待加强的,离岗并对其进行待岗培训。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结合绩效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培训工作计划,帮助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员工提升工作能力、改善工作绩效;第三十七条 年度绩效标准手册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存档,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制定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依据。第八章第八章 绩效计划调整绩效计划调整 第三十八条 半年绩效计划制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但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调整、受不可抗力影响等特殊情况时,可适时对绩效计划进行调整。第三十九条 半年绩效计划调整可由员工或其直接上级中的一方提出,经双方就调整内容沟通讨论后提出绩效计划调整方案,报绩效计划审核人批准后交人资
16、行政部备案。其中,部门主要领导的绩效计划调整需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第四十条 除公司领导批准的情况外,第四季度原则上不对下半年的绩效计划进行调整。第九章第九章 绩效申诉绩效申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半年绩效评估工作全面完成之后,设置为期两周的申诉期;申诉期内,各部门员工和直接上级如对绩效评估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双方无法签字认可的,可向部门领导申诉解决,无法解决的由个人向人资行政部进行申述;第四十二条 绩效申诉处理程序(一)调查事实:人资行政部和合规法律部向申诉涉及的各方面人员核实申诉事项。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二)协调沟通:人资行政部和合规法律部在了解情况、掌握事实的基础上,促进申诉方与考核人的沟通与理解,与申诉双方当事人探讨协商解决的途径;(三)初步处理:人资行政部和合规法律部在综合各方面意 见的情况下,对申诉所涉及事实进行认定,确认在绩效管理中是否存在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对申诉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四)最终裁决:员工对处理意见不认可的,上报总经理最终裁决;管理干部对处理意见不认可的,上报董事长最终裁决。(五)推动落实:人资行政部和合规法律部协调申述人所在部门落实最终处理意见。第十章第十章 附附 则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资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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