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中介机构入选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备选库项目 项目编号:GZHS-XG-G022 二0一六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 标 文 件 3 一、招 标 邀 请 3 二、投 标 供 应 商 须 知 5 (一)总 则 6 (二)招 标 文 件 7 (三)投 标 文 件 编 制 8 (四)投 标 文 件 递 交 11 (五)开 标 和 评 标 11 (六)授予协议 19 三、采购项目需求 20 四、协议条款 23 五、合 同 (格 式) 28 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
2、式) 30 1.投标函 31 2.项目要求/ 商务偏离表 32 3.技术文件 33 4.资格证实文件 34 4-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 35 4-2财务汇报或银行资信证实或投标担保函 35 4-3依法缴纳税收证实..................................................................... ....................................................................45 4-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3、格式) 36 4-5.投标供给商相关含有推行采购协议所必需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37 4-6.投标供给商相关含有推行采购协议所含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38 4-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9 4-9投标供给商相关资格申明函(格式) 40 4-10投标供给商相关无重大违法统计书面申明函(格式) 41 4-1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42 4-12、交纳投标确保金银行凭证(格式) 43 第一章 招 标 文 件 一、招 标 邀 请 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受兴国县财政局委托,对中介机构入选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备选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中国符合资格条件
4、投标供给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GZHS-XG-G022 (二)招标方法: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关键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 中介机构入选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备选库项目(中国服务) 5 家 1、委托范围:预算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 2、关键评审内容:项目基础建设程序、组织管理、实地勘察、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材料价格、取费标准、施工设计图纸合理合规等。 (四)投标方法: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许可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全部将被拒绝。 (五)投标供给商资格要求: 1、
5、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 2、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6、投标供给商须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六)招标文件购置:06月30日至07月07日(工作日内)早晨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购置,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07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
6、中心,到时请投标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八)投标确保金及履约确保金: 投标供给商投标确保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须在开标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给商基础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然投标无效。未中标供给商投标确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给商投标确保金,在采购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给商还须缴纳贰万元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法:委
7、托评审业务费用为基础审核费和审增(减)审核费之和。具体计算公式为:委托评审业务费用=基础审核费+审增(减)审核费。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审核费用。 (十)已购置招标文件供给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标采购活动。 (十一)联络方法: 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兴国办事处 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法院对面) 电话:、 传真: 邮箱: 联络人:宋美芳 开户行:工商银行赣州市金房支行 户名: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 账号:1510 2255 1900 0013 415 网址: 采购人:兴国县财政局 地址
8、兴国县潋江镇背街10号 电话: 联络人:黄先生 二、投 标 供 应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述项目标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2、定义 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 2.2“投标供给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承包商。 2.3“采购人”系指此次采购项目标采购单位。 2.4“公章”系指供给商行政章,不接收加盖其它印鉴(如协议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章等印鉴)投标文件。 3、投标(及验收)费用 3.1投标供给商应自行负担全部和准备和参与投标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
9、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此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终中标供给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肆万元整(由中标承包商平均分摊),请各位投标供给商在投标报价时充足考虑这一原因。 4、合格投标供给商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要求中国承包商可能成为合格投标供给商。 4.2投标供给商应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4.3一个投标供给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假如投标供给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投标供给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4为本
10、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给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4.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收一个投标供给商委托参与投标。 (二)招 标 文 件 5、招标事项说明 5.1投标供给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假如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供给商自行负担。依据相关条款要求,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供给商被视为熟悉上述和推行协议相关一切情况。 6、澄清和答疑 6.1任何
1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投标供给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络人及电话)在法律要求时间内送达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 必需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教授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各投标供给商应注意浏览。 6.2投标供给商在要求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3投标供给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和此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给商。 7、招标文件修改 7.1 在法律要求期限内,不管出
12、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供给商提出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方法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投标供给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和此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给商。修改后内容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供给商,并对潜在投标供给商含有约束力。 (三)投 标 文 件 编 制 8、投口号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供给商投标文件和投标供给商就投标全部来往函中均应使用汉字。 8.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计
13、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使使用方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编制 9.1投标供给商应认真阅读并充足了解本文件全部内容(包含全部补充、变更内容),承诺并推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要求及要求。 9.2投标文件必需按本文件全部内容,包含全部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投标供给商提供投标文件不完整,造成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供给商负担。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应包含但不限于: 10.1.1投标函 10.1.4相关资格申明函 10.1.5相关无重大违法统计申明函 10.1.7项目要求/ 商务偏离表 10.1.9相关证实文件 10.1.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4、 10.1.1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0.1.12投标供给商认为需提供相关资料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它资料 10.2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格式,且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 11、投标确保金 11.1投标供给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一部分。 11.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而给予拒绝。 11.3未中标供给商投标确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给商投标确保金,在采购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给商还须缴纳贰万元履约确
15、保金,履约确保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1.4投标供给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11.4.1投标供给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 11.4.2投标供给商未根据采购程序要求签字确定; 11.4.3中标候选供给商在公告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11.4.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11.4.5中标供给商未按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 11.4.6中标供给商提供虚假材料,被评标委员会查实; 11.4.7中标供给商拒不根据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1.4.8其它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 12、投标使用期 12.1投标使用期为政府
16、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开标之日起90天。 12.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使用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能够要求投标供给商延长投标使用期。这种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供给商能够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这种要求,其投标确保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使用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供给商将不会被要求和许可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对应地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将在延长了使用期内继续有效。 13、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3.1 投标供给商应根据要求,提交一式柒份投标文件(1 份正本、6 份副本),投 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
17、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必需用不褪色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全部纸张必需使用 A4 纸,宣传材料除外)。 13.3 投标文件正本要求由投标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署签署并加盖投标供给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正式授权代表参与,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能够采取复印件。 13.4 除投标供给商对错处做必需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需由投标承包商签字和盖章。 (四)投 标 文 件 递 交 14、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4.1投标供给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
18、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4.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给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按注明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4.3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6、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6.1在要求响应截止期前,投标供给商能够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递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供给商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6.3在响应截止期至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使用期终止日之
19、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供给商不能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响应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 标 和 评 标 17、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相关要求经过随机方法从政府采购评审教授库中抽取,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8、开标 18.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要求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代表须携带投标文件参与,并应署名和递交投标文件以证实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18.2开标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8.3开标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
20、读投标供给商名称、投标价格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宜其它内容,并做好开标统计。 19、投标评价和比较 19.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措施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19.2评审教授独立进行评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19.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中标供给商解释未中标原因。 19.4此次招标采购人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给商。 20、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 20.1资格性检验。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实、投标确保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给商是否含有投标资格。 20.2符合性检验。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
21、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有没有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假如投标供给商不接收对其错误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4在具体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应该是和招标文件要求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偏离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响应性只依据投标文件
22、本身真实无误内容,而不依据外部证据。 20.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给商不得经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20.6 在初审时投标供给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6.1在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要求地点; 20.6.2投标文件数量不足或投标文件没有正本或投标文件有两本及以上正本 ; 20.6.3投标供给商未提交投标确保金或金额不足、投标确保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6.4经评标委员会确定项目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6.5服务时
23、间不能满足; 20.6.6投标供给商投标文件或资格证实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6.7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0.6.8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20.6.9投标使用期不足; 20.6.10投标文件项目要求中响应和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 20.6.11未按政府采购要求格式制作投标文件; 20.6.12字迹模糊,识别不清; 20.6.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供给商; 20.6.14投标供给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0.6.15投标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需是投标供给商本单位职员,未携
24、带本人身份证实原件或核查后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投标文件中不一致。 20.6.15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 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予废标: 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21.2投标供给商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1.4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满足废标情况。 22、投标文件评审及澄清 22.1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供给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2.2为有利于评标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供给
25、商可应评委提问对其提供服务情况、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明说明和澄清。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应采取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觉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 23、投标供给商必需确保投标文件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收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深入核实要求。 24、评标措施: 24.1此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根据评审原因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最高前五名供给商为中标候选 供给商,如排序供给商在5家以下(含5家)则采取N-1方法入选中标候选供给商。 24.2 如总得分相同,则按企业服务能力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如企业服务
26、能力得分相同则按业绩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如业绩得分相同,则按 企业管理能力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如总得分相同,服务能力、业绩和企业管理能力得分全部相同,则同时入选。 25、评分标准 收费标准 (30分) 依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出收费标准,投标承包商作出收费标准响应承诺。 (1)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出收费标准得30 分。 (2)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出收费标准作无效标处理。 技术管理服务(40分) 1、技术总责任人 (10分) a.负担评审技术责任人,须含有从事咨询或编审概、预、结、决算业务工作经验丰富,含有高级职称(非国有不计分),在1月前取得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初始注册
27、日期为准)得5分。迟于1月取得证书,每推迟1年扣1分,扣完为止。 b.熟悉编审概、预、结、决算业务程序和规则,近3年编审概、预、结、决算业务,3000万元(含)以上项目每个得0.5分,满分1分;1亿元(含)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满分4分。 2、评审业务人员 (10分) a.负担评审业务人员,注册时间不少于4年(初始注册日期为1月1日以前且人员不能反复)注册造价师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多得5分。 b.负担评审业务人员,须取得全国造价员资格(含各专业)时间不少于5年造价员每人得0.5分,最多得5分。(本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可替换造价员计分)。 3、机构人员配置(10分) 取得全国注册造价工
28、程师≥8人,得2分,每多一人加1分,最高7分,少于8人不得分;全国造价员(含各专业)≥20人,得1.5分,每多一人加0.5分,最高3分,少于20人不得分。(本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可替换造价员计分)。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0分) 投标供给商质量控制制度、时效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造价咨询业务执业规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以上五项全优得10分,良得8分,通常得6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备注: 1、 全部业绩时间要求均须为1月1日至5月31日投标供给商完成,须提供项目协议书(委托函)或协议、评审汇报文字部分或定案表等相关证实性资料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2、 须提供技术责任人及评审
29、业务人员注册造价师(员)注册证书、缴交社保证实原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3、 行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业绩(30分) 1、完成财政性资金投资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拆除及隶属市政、园林绿化、信息化500万元(含)—万元预、结算项目审核,最多提供5个业绩,核增减率在15%(含)以上每1个得1分,核增减率在15%-5%(含)每个得0.8分,核增减率在5%以下每1个得0.6分,最多5分; 2、完成财政性资金投资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拆除及隶属市政、园林绿化、信息化万元(含)—5000万元预、结算项目审核,最多提供5个业绩,核增减率
30、在15%(含)以上每1个得1分,核增减率在15%-5%(含)每个得0.8分,核增减率在5%以下每1个得0.6分,最多5分; 3、完成财政性资金投资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及隶属市政、园林绿化、信息化5000万元(含)-1.5亿元预、结算项目审核,最多提供2个业绩,核增减率在15%(含)以上每1个得2.5分,核增减率在15%-5%(含)每个得2分,核增减率在5%以下每1个得1.5分,最多5分; 备注:以上第1、2、3条中可用大于该区间金额项目替换计分,但不反复计分。 4、完成财政性资金投资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及隶属市政、园林绿化、信息化1.5亿元(含)以上预、结算项
31、目审核,最多提供1个业绩,核增减率在15%(含)以上每1个得5分,核增减率在15%-5%(含)每个得4分,核增减率在5%以下每1个得3分,最多5分; 5、完成非财政性资金投资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及隶属市政、园林绿化、信息化1亿元(含)以上项目预、结算评审,最多提供2个业绩,核增减率在15%(含)以上每1个得2分,核增减率在15%-5%(含)每个得1.5分,核增减率在5%以下每1个得1.2分,最多得4分; 6、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内(含)得2分,1000万(不含)至万元(不含)之间得4分,万元以上(含)得6分。 备注:1、全部业绩时间要求均须为1月1日至5月31
32、日,须提供项目协议书(委托函)或协议、评审汇报文字部分或定案表等相关证实性资料材料。(投标承包商提供超出其资质业务承接范围业绩不予计分)。需提供原件备查。 2、近三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累计营业收入,须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报表必需确保真实和正确。 3、以上提供业绩材料均不反复计分 注:突破单位采购预算将不评分,评分标准中评分原因所包含相关资料,投标供给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然视为不含有该项得分条件。 27、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28、确定中标供给商 28.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程序、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汇报,确定中标供给商
33、名单。 28.2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一个工作日。 29、投标供给商问询和质疑 29.1投标供给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该在07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问询,逾期不再受理。 29.2投标供给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为各采购程序步骤结束之日止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9.3投标供给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应该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9.4投标供给商问询或质疑应该有明确请求和必需证实材料。 29.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问询函之日起三个工作
34、日内进行回复;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给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不满意或未按要求时间进行回复,质疑供给商可在回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兴国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标供给商投诉应根据财政部要求政府采购供给商投诉书文本格式投诉,具体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29.6质疑书应该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给商代表签字和盖章,并加盖投标供给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该包含下列关键内容: 29.6.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名称,质疑人地址、电话等; 29.6.2具体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和相关证实材料; 29.6.3提起质疑日期。 29.7投标供给商问询和质
35、疑将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回复。 (六)授予协议 30、中标供给商授予标准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得分高低把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排名前五供给商确定为中标供给商。 31、中标通知书 3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给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给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31.2 《中标通知书》是协议一个组成部分。 31.3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供给商,同时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退还全部投标确保金。 32、签署协议 32.1 中标供给商应在《中标通知
36、书》发放之日起七个工作以后十个工作日内和采购人签署协议,不然按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处理。 32.2 招标文件、中标供给商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相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协议附件。 33、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要求编制,解释权属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 34、未尽事宜 按《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财政部令第1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含有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统计,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及违规
37、执业行为,在社会上享受很好声誉。 2、 为预防税源流失,响应企业中标后需在兴国设有分支机构,须提供注册地址为兴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30个工作日内未立即登记注册及立案中标侯选承包商视为放弃该项目中标。另税票需在业务所在地开具。 3 、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投标需提供江西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立案手续(投标文件提供立案手续复印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 4、中标供给商如未按采购人要求立即完成项目超出3次,采购人将终止协议。 5、中标供给商审核项目全部会经采购人复核,如采购人复核出现核减(增)10%超出3次,则采购人将终止协议。 6、遵守兴国县
38、县委、县政府和兴国县财政局相关要求。 二、基础要求: 1、委托范围:预算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 2、关键评审内容:项目基础建设程序、组织管理、实地勘察、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材料价格、取费标准、施工设计图纸合理合规等,并遵守以下要求: 组织已立案含有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进行评审,严禁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不正当行为,中介机构对其向财政部门出具评审结论真实性、正确性、正当性、合理性、合规性负责,独立负担法律责任; 中介机构需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私自将委托人委托造价咨询服务转让给第三方,发生将委托服务转让第三方取消十二个月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资格; 中
39、介机构在评审过程中碰到重大问题处理,需立即向财政部门反应,不得自作主张处理, 要对工程项目标全过程管理依法依规作出正确评价及对设计合理性提出优化提议;对存在疑问地方,应深入现场调查取证,逐一核实,按要求及实际情况调整,确保评审汇报真实、合理、正当、合规、正确; ④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要求,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项目标相关情况;未经业务委托方同意,不得将评审中取得材料用于评审项目以外事项,不然取消十二个月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资格; ⑤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并向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汇报。评审汇报关键内容有: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
40、范围、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审增(减)原因、评审结论及其它需要说明问题或关键存在问题; ⑥认真保管评审资料,完整、正确、真实反应和统计评审情况,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完成后移交财政部门归档资料需含有:①评审汇报②审定结果意见③预算审核书④初步评审意见书⑤建设单位送审预算书⑥建设单位 书面反馈意见⑦复核意见⑧对数意见⑨工程量计算书⑩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⑪套价文件(电子版)⑫图形算量文件(电子版)⑬其它相关文件及资料; ⑦中介机构对其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负责,严格实施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得借评审之便向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索、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不然取消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资格,自取
41、消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标政府采购活动; ⑧中介机构内部应该建立评审质量内控制度,采取初审、复审、技术责任人审核三级审查制度; ⑨按要求应负担其它义务,不然财政部门将作出对应处理。 3、工程项目标分配方法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对已进入财政部门备选库中介机构,项目安排采取轮选方法进行。由评审中心工作人员按次序分配给备选库中介机构。 4、承接项目划分: ①单项工程估算投资5000 万元(含)以下项目,由含有乙级或甲级资质工程造价中介机构负担。 ②单项工程估算投资超出 5000 万元项目,由含有甲级资质工程造价中介机构负担。 5、费用支付:委托评审业务费用为基础审核费和审增
42、减)审核费之和。具体计算公式为:委托评审业务费用=基础审核费+审增(减)审核费。 ①基础审核费:基础审核费按累进计费率计算。工程送审造价总额 200 万元(含)以下按 2‰计费、200-500 万元(含)费率为 1.5‰、500-1000 万元(含)费率为 1.2‰、1000-3000 万元(含)费率为 1‰、3000-5000 万元(含)费率为0.6‰,5000-10000 万元(含)费率为 0.4‰,10000-0 万元(含)费率为0.3‰,0 万元以上费率为 0.2‰。②审增(减)审核费:审增(减)费用按审增(减)额相抵后绝对值 3%计算。 6、绩效考评和监督: 财政部门对中介机
43、构实施绩效考评和监督,依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全方面审查、抽查等方法。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项目评审资格、付费及奖惩依据。年度考评不达标,取消十二个月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资格。 ①项目业绩考评关键包含:1. 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2. 工程量正确性;3. 套价合理性;4.取费正确性;5. 审查汇报完整性;6. 审查结论正确率;7. 完成受委托任务立即性等。 ②综合素质考评关键包含:工作态度、服务态度、行业道德、廉政建设、人员管理等。 四、协议条款 1. 定义 本协议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协议”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格式中载明买卖双方所达成协议,包含全部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其它文件。
44、 1.2“协议价”是指依据本协议要求卖方在正确地完全推行协议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价款。 1.3“服务” 是指投标供给商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且必需是其正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多种形态和种类服务。 1.4“买方”是指购置货物采购人。 1.5“卖方”是指依据协议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中标供给商。 1.6“现场”系指协议项下服务将要进行和运行地点。 1.7“验收”系指协议双方依据要求程序和条件确定协议项下服务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活动。 2. 技术规范 2.1卖方提交和交付服务技术规范应和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假如有话)及其投标文件技术规范偏离表(假如被买方接收话)相一致。 2
45、2技术规范中未有要求,则以国家相关部门现行有效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指控。假如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和第三方交涉并负担可能发生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付款方法 4.1协议以人民币付款。 4.2付款方法:委托评审业务费用为基础审核费和审增(减)审核费之和。具体计算公式为:委托评审业务费用=基础审核费+审增(减)审核费。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审核费用。 5、推行期限、地点、方法 5.1推行期限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时间内和采购人签署协议,并完成贰年服务。
46、 5.2推行地点:兴国县财政局指定地点。 5.3推行方法: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需条件外,其它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5.4买方根据协议要求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6. 违约赔偿 除协议第7条要求外,假如卖方没有根据协议要求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协议总价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协议总价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假如卖方在达成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提供服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7.不可抗力 7.1 假如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为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和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推行受阻时,推行协议
47、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时间。 7.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相关权威部门出具证实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假如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深入推行协议协议。 8. 税费 8.1 依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和本协议相关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8.2 依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和本协议相关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8.3 在中国境外发生和本协议实施相关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9. 履约确保金 9.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买方要求,向买方提交要求履约确保金
48、 9.2 履约确保金用于赔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协议义务而蒙受损失。 9.3在卖方完成其协议义务包含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把履约确保金退还卖方。 10. 仲裁 10.1 买卖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在实施本协议中所发生或和本协议相关一切争端,假如协商仍得不四处理,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国协议法”要求提交调解和仲裁。 10.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含有约束力。 10.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0.4 仲裁机构为协议推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0.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协议其它部分应继续实施。 11. 违约终止协议 11.1 买
49、方在卖方违约情况下: 11.1.1卖方未能在协议要求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12.1.2假如卖方未能推行协议要求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 12.2 在买方依据上述第12.1条要求,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协议,买方能够依其认为合适条件和方法购置和未交服务类似服务,卖方应对购置类似服务所超出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实施协议中未终止部分。 13. 破产终止协议 假如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
50、通知卖方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补救方法权利。 14. 转让和分包 14.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推行协议义务。 14.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协议,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协议中将分包全部分包协议,在原招标文件中或以后发出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推行本协议责任和义务。 15. 协议修改 欲对协议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修改书。 16. 通知 本协议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全部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并发送到对方明确地址。 17. 适使用方法律 本协议应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