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 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坚守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值班,不得空岗、脱岗,节假日坚守岗位。 二、严格实施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统计,交接双方签字交接。 三、做好值班统计,值班人员对当日所协调相关事项,要在值班统计薄具体统计,对当日未处理完成事项要提出下班处理提议。 四、亲密监控安全信息网络安全专用通讯网络运行情况,立即、正确掌握煤矿各测点监测数据,对发觉网络异常、出现故障做好统计按要求立即处理。 五、严格实施监控系统日报制度,每日上报监控系统统计汇总情况及处理结果,监控日报必需有按程序传阅、审批制度和监管方法统计。 六、值班期间要不间断浏览、分析监控系统多种数据
2、信息、参数、掌握采掘动态立即更新监控系统用户端软件基础数据及图纸填绘,经过IP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法,上报接收多种文件、指令、立即上传汇报煤矿相关情况,重大隐患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具体统计存档。 七、系统出现故障、瓦斯超限报警、断电馈电异常情况等监测监控系统异常处理时,要立即按《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处理程序》要求立即上报处理。 八、按时修改,督促企业调度室、企业值班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信息反馈工作,立即传达上级各项指令。 九、值班监控人员必需对当日取得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关键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监控运行统计,并由值班领导指示后,报分管技术副总审阅,然后将汇报关键内容及处理意
3、见分别下达相关部门。 十、对市、县局调度中心(室)下达指令,“监管处理决定书”等,要“谁当班、谁负责”,进行跟踪汇报处理。 十一、值班人员不得经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她人正当权益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输发生和安全生产相关其它信息。 十二、不得运行和监控系统无关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 十三、一律不准其它非操作人员操作监控主机。 十四、值班期间必需佩戴胸卡,持证上岗。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机构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一、 设备、仪表台帐; 二、监控设备故障记录表; 三、检
4、修统计; 四、巡检统计; 五、中心站运行日志; 六、矿井安全监控日报; 七、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安全监控机构必需绘制安全监控设备部署图,图上标明传感器、分站等设备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电缆,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控机构保留。 监测技术资料均需定时保留,对井下事故统计应长久保留。 安全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一、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实施监控中心、监控设备所在辖区综合管理制度。 二、监控中心负责监控系统及局域网系统设备运行管理、巡检、日常保养及维修、维护工作,确保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企业矿井生产等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5、帮助完成防范管理和监督控制。 三、监控中心对监控系统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验、指导、监督,对因监控员不负责任造成监控系统设备损坏进行责任追究。 四、监控设备辖区单位和监控中心签署监控设备管理使用责任书后,对所辖监控设备负有管理维护责任。 五、监控中心对监控设备要进行日常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监控主机,维护监控系统。 六、因为不规范程序操作等人为原因造成监控设备损坏,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追究其管理责任。 七、未经监控中心同意,监控员等严禁私自开启工控机接口,严禁将监控主机和U盘等外接输入、输出介质相连,严禁在监控主机或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严禁删除系统中任何程序或改变其存放位置,严禁改动系
6、统预设参数。 八、监控室属监管重地,未经领导同意,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监控室。 九、任何人不得在监控室会客和进行娱乐活动,严禁非监控人员操作监控系统设备。严禁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备。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和监控任务无关活动。对因违反要求,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系统紊乱,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监控员负责监控台及监控室日常保洁,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室内严禁吸烟。不准在监控室内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十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由调度室负责管理,具体井上监测系统安装、维护、检修、分站标校、监测、监控设备及线路管理由井上监控维修工负责,井下安全监测系统安装、维护、检修
7、分站标校、监测监控设备及线路管理由井下监控维修工负责;调度中心负责值机、打印报表,帮助安设多种设备。 1、凡装有安全监测、监控、监视、通信设备及线路生产队组,负责该区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队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保护和维护设备完好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2、各队组管理区域内,凡敷设有光缆和监控、通讯设备队组,对设备、线路保护负相关键责任。 3、生产队检修更换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必需提前一天汇报生产调度中心,经安监部、通风部同意后,配合机电监测工实施,生产队无权中止断电装置正常运行。 4、各生产队无权甩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生产
8、一经发觉按严重“三违”处理,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5、各级职能部室,各级值班管理人员,在断电装置出现故障,未采取方法,未经安监部、通风部同意,不得指示甩掉断电装置不用。 6、瓦检员负责所检验范围内瓦斯探头现场监督管理和日常检验工作,每班和光检仪进行对照,并将统计和检验结果报监控值班人员,当二者读数误差大于许可误差时,先和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方法并必需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成。 7、通风部负责瓦斯探头定时检验,建立台账,按时校对。 十二、监控设备安装、拆移 1、凡需要安设安全检测、监控设备工作地点,必需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方法中对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复电浓度、断电
9、浓度、断电装置安装地点、断电范围和电源线及控制范围等作出明确要求。 2、 应安装断电仪地点,开工前3天由生产队组和机电部联络,机电监测工准备和调试所需断电装置、连锁开关、连锁线,安装前一天生产队组和机电监测工具体联络,安装期间主动帮助、紧密配合。凡因工作失误影响断电仪安装、运行,影响采掘面正常开工者,将追究其责任。 3、机电监测工安装断电装置、联锁开关到断电设备部分、断电线、由机电监测工现场检验测试瓦斯电闭锁情况,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方可开工,不然不得生产。 4、采取完工或迁居,不再需要断电装置时,生产队组提出申请,经安监部、通风部同意,机电部接通知后2天内必需拆除,凡因不立即组织拆机造成装
10、置丢失损失将追究责任。 5、工作面掘进或撤回时,生产队组负责正常监控系统设备移动,因为不立即或不按要求实施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 6、综放工作面回撤时必需按要求回撤监控线路、设备等,不按要求造成损坏将追究其责任。 十三、瓦斯电闭锁试验: 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试验,简称断电试验,由瓦检员、机电工共同在现场完成,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并具体填写断电试验统计,列入日常检验范围。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时检修维护制度 一、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修工负责企业瓦斯监控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在维护过程中,要立即向监控室值机人员汇报
11、检修维护工作进展情况。 二、监控设备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巡回检验维护,6个月进行一次全方面升井地面检修工作。 三、对井下甲烷传感器、井下分站进行检修维护时,维修工必需带足相同数量完好备用传感器、分站,立即替换维护;对已损坏传感器、分站要造表登记,做好检修维护统计。 四、井上下数据电缆出现异常,要快速查明原因,立即修复。井下铺设数据电缆局部断路、破损,必需立即对该段线路进行全部更换。 五、地面监控机房网络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启用备用设备。对可能包含引发瓦斯监控系统不能和上级正常联网运行时,要立即上报县局调度室,经同意后,方可采取对应方法进行处理。 六、不管任何时候,严禁瓦斯监控系统无理由随
12、意断开、长时间不在线运行。 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安全信息网络是用于全省煤矿瓦斯进行多级监督专用设备,必需确保网络通畅,二十四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她用。对网络设备及软件任何扩充、改变必需提交书面汇报,经县局信息调度中心同意方可进行。 二、企业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确保网络设备正常运行,传输真实有效信息数据。 三、企业安全监控系统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充足,位置正确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和维修。 四、企业安全监控系统要责专员负责运行和管理,要设置专门机构并配置专业网络技术人员,同
13、时按要求配置系统操作和维护人员,而且相对保持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稳定性,操作人员不得兼职。要建立健全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设备设施定时检修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时进行检验。 五、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是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网)相接。 六、操作人员不得经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和相关安全,损害公众得益或侵害她人正当权益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输和发送和安全生产无关其它信息。 七、安全监控系统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和监测系统无关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觉,必需严厉处理。 八、企业安全监控系统必
14、需按要求安装对应用户端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测网络病毒,立即更新病毒库和用户端防病素软件系统升级。 九、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配置IP电话,是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组成部分,专用于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和网络调成,应固定在监控值机室并确保通畅。 十、确保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完好及运行正常。 十一、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汇报,主动组织抢修。如属监控人员原因(操作不妥、删除程序、关机等),必需在半小时内恢复正常。如设备故障必需在2小时内恢复,网络线路故障要立即和线路运行商取得联络,在4小时内恢复正常,且每半小时就处理情况上报县局调度。 十二、其它异常情况根据
15、《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异常处理程序》要求实施。 安全监测监控故障汇报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一通三防”关键防线,为了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排除故障,采取安全方法,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方法: 一、 故障类型: 1、 探头断线; 2、 分站通讯中止; 3、 分站直流供电; 4、 中心站全部无统计或部分无统计; 5、 中心站软、硬件故障; 6、 网络故障。 二、 处理程序: 1、 井下部分:探头断线、分站数据中止、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统计或部分无统计时,立即通知井下电工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 井上部分:探头无数据、分
16、站通讯中止、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统计或部分无统计时,立即通知地面电工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3、 中心站软、硬件故障,出现系统损坏、无法采集数据、终端程序损坏、无法正常上传,监控责任人立即进行处理。 4、 属于网络故障时,立即通知网络企业进行处理。 5、 出现无能力修复,立即联络厂家,进行处理。 三、 安全方法 1、 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需实施二十四小时值机,值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实施交接班制度,严禁值机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推行职责。 2、 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需在6分站内将相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传真方法),汇报须含有企业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
17、中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立案,直至恢复恢复正常。 3、 中心站上传程序出现无法上传,监控值机员打印监测报表上报县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 4、 中心站软、硬件出现故障、探头断线、分站通信中止、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统计或部分无统计时,立即通知通风部责令井下瓦检员用光学瓦斯器测量瓦斯,监控值机员统计所测得瓦斯值上报县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 5、 建立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跟踪落实直至处理。 安全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一、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工作,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分站状态、风门开关和设备馈电
18、及网络运行情况。发觉异常要立即根据企业制订汇报程序进行逐层上报,企业总工、机电副总、通风部、安全部和相关值班领导。同时必需将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县监控中心。 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时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第一责任人。 三、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需认真核查、处理、立案和上报。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包含以下12种: 1、 瓦斯超限; 2、 关键通风机停风; 3、 局扇停风; 4、 风门常开; 5、 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统计或部分无统计; 6、 无法向县监控中心上传数据; 7、 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妥,造成异常断电; 8、 探头
19、位置图纸填绘不妥; 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或弄虚作假; 10、 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和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活动; 11、调度指令不立即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 12、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要求检测、校验、维护保养造成数据传输不正常。 四、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觉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需立即实施调度程序,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需在6分钟内将相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立案,直至恢复正常。 五、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对收到上级监控中心安全指令要立即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和企
20、业相关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半小时内消除安全隐患,只报送处理结果,以备核查。 六、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信息处理实施安全副总负责制,对异常信息核查、调度、整改、上报制度负责。 七、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必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包含运行统计、设备台账、传感器校验统计、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统计、隐患审阅和处理台账、检修统计、交接班统计等。 交接班制度 一、 坚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不得少于2人。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代签、缺签。 二、定时推行交接班手续,交接双方正确填写交接班统计,表明各类已办、待办事项,双方共同审核、签字。
21、 三、交接班要对网络设备及财产进行检验交接,推行财产交接手续,做好对应统计。 四、检验网络,监控主、备机、IP电话,传真机等设备运行状态,如有异常,交接班双方共同处理。 五、监控室及机房要洁净卫生,发觉卫生环境差,接班人员可责令交班人员进行清扫,不然可不予接班。 】 监控系统日报表传阅审批制度 一、监控系统天天二十四小时责成专员操作,天天打印日报表一份。 二、值班人员具体统计矿井工作面瓦斯超限情况,具体统计时间,瓦斯浓度、原因、处理结果及领导签字。 三、监控系统责任人,天天要具体审阅监控统计及瓦斯监控日报表,报通风部长。 四、通风部长
22、审阅签字后,值机员要立即把日报表报送相关领导签字,依次次序为:分管技术副总、总经理、由监控室档存。 五、值班领导审核,对瓦斯超限问题必需立即安排处理,不准将问题遗留到下一班。 安全检测监控设备调校制度 一、 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设专员维修校验,其它人员严禁乱调,维修时不许可随意更换和安全火花电路相关元件,以确保仪器使用可靠性。 二、设备正常使用中,要定时每7天清理防爆网上煤尘,确保通气性能良好。 三、在调试和校验前,应备好标准气样和校验仪器。 四、采取载体催化元件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需用标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每10天必需对甲烷超限断电功效进行测试,调校完成立即填写调校统计。 五、企业必需责成专员每班检验监控系统及数据电缆是否正常,发觉问题立即上报进行处理。瓦斯检验员检验瓦斯必需统计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并用光学瓦期检定器检验数据和其对照,二者读数误差不得大于1%,当读数误差大于误差时,先以较大读数为依据,并在2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成。 六、井下分站,传感器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需升井进行维修。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情况要作统计并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