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
权属企业经营者管理制度
(修订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提名和任命 1
第三章 考评和激励 3
第四章 解聘、辞职和离任 3
第五章 附则 5
权属企业经营者管理制度
总则
为建立和完善万华集团法人治理机制,科学有效地管理权属企业经营者,依据《企业法》、《上市企业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万华集团章程,制订本制度。
权属企业经营者包含权属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责任人,受权属企业董事会委托开展权属经营管理活动,并对权属企业经营结果负
2、相关键责任。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万华集团,“集团企业”是指万华合成革集团,“权属企业”是指万华合成革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对外投资企业。
提名和任命
集团企业在提名权属企业经营者或对提名方案进行审核时,要遵照程序规范、标准透明、用人唯贤等用人标准
权属企业经营者基础任职资格包含: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含有担任企业经营者资格;
认可并信守权属企业章程,承诺依据企业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忠实、诚信、勤勉地推行职责;
含有现代企业治理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
含有权属企业行业背景和行业知识;
含有较高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包含领导能力、组织能力、
3、计划能力、决议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专业能力包含研究分析能力、问题处理能力、表示能力等;
年纪35岁以上,年富力强,有足够精力推行其应尽职责;
学历应为大学本科以上。
权属企业总经理既能够由集团企业外派董事代表集团企业提名,也能够由权属企业其它董事(提名委员会)提名。
集团企业外派董事提名权属企业总经理步骤以下:
集团企业总裁(办公会)提出总经理提名要求;
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依据要求提出候选人名单(2-3人);
人力资源副总裁对候选人名单出示意见;
总裁办公会审议候选人名单,并形成集团企业相关权属企业总经理候选人(1人)决议;
集团企业外派董事依据集团企业决议向
4、权属企业董事会提交权属企业总经理候选人议案。
权属企业副总经理及财务责任人由权属企业总经理提名。
权属企业经营者提名方案须经集团企业审核经过以后再提交权属企业董事会审批,具体步骤以下:
集团企业外派董事向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转交权属企业经营者提名方案;
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权属企业经营者候选人进行全方面系统调查,并提出专业意见;
集团企业人力资源副总裁审阅提名方案,并出示意见;
集团企业总裁办公会审议提名方案,并形成集团企业相关权属企业总经理提名方案决议;
集团企业外派董事依据集团企业决议在权属企业董事会上进行表决。
集团企业副总裁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含总裁和副总裁)不得兼任
5、权属企业经营者。
集团企业董事(含董事局主席)和监事(含监事会主席)不得兼任权属企业经营者。
集团企业董事(含董事局主席)和监事(含监事会主席)不得兼任权属企业董事长。
权属企业董事长标准上不得兼任该权属企业经营者:
对于新成立企业,企业董事长不得兼任所在企业总经理;
对现有权属企业,该条条款视权属企业实际情况逐步实施。
权属企业经营者由权属企业董事会进行任命,任命书报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立案。
考评和激励
权属企业董事会依据集团企业对权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评价结果对总经理进行考评,考评和激励方案由集团企业审核经过以后,由权属企业董事会审批后实施,具体步骤以下:
权属企业董事或权
6、属企业薪酬委员会依据集团企业对权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评价结果提出总经理考评和激励方案;
集团企业外派董事向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转交考评和激励方案;
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对考评和激励方案组织相关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提出专业意见;
集团企业人力资源副总裁审查考评和激励方案,并出示意见;
集团企业总裁办公会审议考评和激励方案,并形成集团企业相关权属企业总经理考评和激励方案决议;
集团企业外派董事依据集团企业决议在权属企业董事会上进行表决。
权属企业业绩评价结果是确定权属企业经营者风险收入(绩效工资、奖金和股权收入等)关键原因;
权属企业副总和财务责任人由权属企业组织进行考评和激励,其考评和激
7、励方案报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立案。
解聘、辞职和离任
权属企业经营者实施任期制,具体任期由其所任职权属企业依据企业章程确定。
权属企业经营者假如不能胜任工作,权属企业董事会应该立即给予解聘。
权属企业当年业绩评价得分低于60分,权属企业董事会应该对关键经营者给予解聘。
权属企业总经了解聘方案由权属企业董事或权属企业薪酬核委员会提出,权属企业副总经理和财务责任人解聘方案由权属企业总经理提出。
权属企业经营者解聘方案须经集团企业审核经过以后提交权属企业董事会审批,具体步骤以下:
集团企业外派董事向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转交权属企业经营者解聘方案;
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权属企业经营者
8、解聘方案进行全方面系统调查,并提出专业意见;
集团企业人力资源副总裁审阅解聘方案,并出示意见;
集团企业总裁办公会审议解聘方案,并形成集团企业相关权属企业经营者解聘方案决议;
集团企业外派董事依据集团企业决议在权属企业董事会上进行表决。
权属企业经营者在任期内能够提出辞职。不过辞职申请须经集团企业审核经过以后提交权属企业董事会审批,具体步骤以下:
集团企业外派董事向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转交权属企业经营者辞职申请;
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权属企业经营者辞职申请进行全方面系统调查,并提出专业意见;
集团企业人力资源副总裁审阅辞职申请,并出示意见;
集团企业总裁办公会审议辞职申请,并形成集团企业相关权属企业经营者解聘方案决议;
集团企业外派董事依据集团企业决议在权属企业董事会上进行表决。
权属企业经营者离任手续由权属企业按摄影关程序办理,并报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立案。
权属企业经营者离任时,由集团企业审计监察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附则
本制度由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起草和修订,由集团企业总裁办公会审议,集团企业总裁审批后公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万华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