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 目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附件二项 目 投 标 书致广州市番禺区基础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经认真研究该工程招标公告后,我单位愿按附表所填写内容或依据招标公告约定所修正、核实并确定另一金额承包 金山大道延长线改造工程施工 及 小谷围街穗石村穗石七路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任务【酬劳参考国家计委相关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措施通知(计价格1980号)计算取费后下浮50%,项目发包价在100万元以下按3000元(人民币)/宗计算】。投标使用期为30天。投标使用期内,我单位所编制投标资料一直对我单位含有约束力,我单位随时接收中标。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和贵单位招标公告、其它相
2、关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将组成约束我们双方行为协议之一。我单位确保将严格根据国家相关招投标法要求及招标公告约定开展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意接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协议暂定价金山大道延长线改造工程16万元小谷围街穗石村穗石七路工程0.3万元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附件三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协议第一部分协 议 书(总则)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委托人:广州市番禺区基础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受托人: 二、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就 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三、
3、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四、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标招标代理机构,负担本工程 招标代理工作。五、 协议价款代理酬劳参考国家计委相关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措施通知(计价格1980号)计算取费后下浮50%,项目发包价在100万元以下按3000元(人民币)/宗计算。本工程代理酬劳暂定金额¥: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六、组成本协议文件: 1、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协议协议书; 3、本协议专用条款; 4、本协议通用条款; 5、本协议附件。七、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定义和本协议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定义相同。八
4、、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协议约定,负担本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代理业务。九、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根据本协议约定,确保代理酬劳支付。 十、协议签订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协议签订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十一、协议生效本协议双方约定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广州市番禺区基础建设 投资管理办公室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 住所: 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84640312 电话: 传真: 84640312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511400 邮政编码: 第二
5、部分 通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使用方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协议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含有本条款所给予定义: l.1 招标代理协议:委托人为实施招标活动而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含有对应招标代理资质受托人,并和其签署委托协议, l.2通用条款:是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需要而签订,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结合具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和修改或委托人和受托人尤其约定。 l.4委托人:指在协议中约定,含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当事人
6、,和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协议中约定,被委托人接收含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当事人,和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责任人:指受托人为全方面推行协议而在专用条款中指定负责本协议项下业务工作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中约定委托代理招标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协议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附加工作。 1.10 代理酬劳: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中约定,受托人根据约定应收取代理酬劳总额。 1.11 图纸
7、:指由委托人提供满足招标需要全部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和相关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含有本协议当事人名称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协议一方不推行协议义务或推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负担责任。 1.14索赔:指在协议推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过失,而是应由对方负担责任情况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或其它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事件,但不包含双方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含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它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1.16小
8、时或天:本协议中要求按小时计算时间,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要求按天计算时间,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最终一天是休息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最终一天。时限最终一天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2.l 协议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协议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以下: (1)本协议协议书(总则); (2)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和修正文件; (3)本协议专用条款; (4)本协议通用条款;(5)本协议附件。 2.2 当协议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情况下,由委
9、托人和受托人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协议通用条款第12条相关争议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协议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协议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协议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使用方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协议文件适用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
10、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含有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同意手续计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须向受托人具体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完成条件,提供条件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员和受托人联络,指定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 (5)依据需要,作好和第三方协调工作; (6)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支付代理酬劳; (7)依法应尽其它义务,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推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超出招标代理范围合理化提议,经
11、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可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协议提供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责任。 4.5委托人未能推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该赔偿受托人相关损失。 5、受托人义务 5.1受托人应依据本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委托招标代理业务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责任人。招标代理项目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标准,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正当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咨询服
12、务; (3)向委托人宣传相关工程招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招标程序,方便得到委托人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其它义务,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含相关数据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收和本协议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相关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协议提供技术服务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假如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和第三方交涉并负担由此而引发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协议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收全部投标人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
13、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内容。协议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和本协议工程相关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推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应该赔偿委托人相关损失。 6、委托人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协议约定,接收招标代理结果; (2)向受托人问询本协议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提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协议工程编制多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汇报; (5)和受托人协商,提议更换其不称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协议推行期间,因为受托人不推行协议约定内容
14、,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受其它权利,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协议约定收取委托代理酬劳;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提议; (3)当委托人提供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回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与委托人组织包含招标工作全部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协议工程编制全部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权利; (7)依法享受其它权
15、利,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酬劳和收取 8、委托代理酬劳 8.1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酬劳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法、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教授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酬劳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酬劳,具体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酬劳,在中标人和委托人签署承包协议5日内,将本协议约定全部委托代理酬劳一
16、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酬劳由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支付时间内,未能准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支付时间内,未能准期支付代理酬劳,除应负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酬劳利息。 9.5委托代理酬劳应由委托人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根据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
17、协议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委托人未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完成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协议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委托人未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酬劳; (3)委托人不推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其它情况。 委托人负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该支付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协议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受托人未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咨询服务;(2)本协议通
18、用条款第5.4款提到受托人未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接收了和本协议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投标咨询业务;(3)本协议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受托人未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泄露了和本协议工程相关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受托人不推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其它情况。受托人负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该支付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负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出委托代理酬劳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假如一方违约被认定为是和第三方共同造成,则应由协议双方中有违约一方先行向另一方负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负
19、担违约责任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协议约定推行自己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汇报及相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索赔汇报及相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回复,或要求受托人深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索赔汇报和相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回复,或未对受托人作深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协议约定推行自己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本条第11.2款确定索赔操作
20、及处理方法一样适适用于委托人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推行协议时发生争议,能够和解或向相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双方能够在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个方法处理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五、协议变更、生效和终止 13、协议变更或解除 13.1本协议签署后,因为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连续推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立即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该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13.2 本协议签署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改变或因为任何后
21、续新颁布法律、行政法规造成服务所需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协议约定服务酬劳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对应调整。 13.3 本协议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要求外,应和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本协议仍然有效。 13.4 因解除协议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除依法能够免去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损失,赔偿方法和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协议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协议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和中标人签署相关项目协议后本协议终止。
22、15.2 本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权利和应继续负担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推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协议继续推行条件或解除本协议。假如双方不能就本协议继续推行条件或解除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酬劳外,各自负担对应损失。 15.4 本协议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该遵照老实信用标准,推行通知、帮助、保密等义务。本协议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无效而免去。六、其它 16、协议份数 16.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依据双方需要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23、结合本协议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通用条款未包含内容进行补充。 第三部分 专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使用方法律 2、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2.1 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按以下次序实施:(1)本协议协议书(总则)(2)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和修正文件 (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协议专用条款(7)本协议通用条款(8)本协议附件 3、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协议采取汉语语言文字 3.2 本协议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中国建筑法、中国协议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国招标投标法措施等法律、法规。二、双方通常权
24、利和义务 4、委托人义务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具体范围和内容:根据委托人提供 工程设计图纸负担 招标代理工作。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含有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同意手续、计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时间:招标审批前三天;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全部资料时间:招标审批前三天; (3)向受托人提供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完成条件:提供招标审批前期所需全部真实资料,主动配合受托人完成招标代理工作,按时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4)指定和受托人联络人员 姓名:许庆棋 职称: 工程师 电话: 84634625 (5)需要和
25、第三方协调工作:若有需要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6)应尽其它义务: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对受托人提出书面要求在三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在要求使用期内和中标单位签署项目协议;委托招标代理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受托人,方便调整对应工作安排。 5、受托人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责任人姓名: ,身份证号: ,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一)组织招标工作内容和时间:组织招标工作内容按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相关要求实施;被确定为招标代理单位,在委托人提供上网所需招标资料后二个工作日内提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初稿(须项目责任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受托人收到委托人审核确定招标
26、公告和招标文件初稿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正式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须项目责任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上网手续;安排项目报名完成后第1个工作日早晨10:00前进行资审。资审后第1个工作日落实资审公告上网。资审公告完成第一个工作日落实项目发标。招标答疑会议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答疑纪要初稿。施工招标答疑纪要经委托人审定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预算2份(须项目责任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最迟在第4个工作日内送预算到区财政局评审,立即跟踪财政评审结果。 财政局通知评审结果出来后立即取评审结果,并通知委托人评审结果情况。(当需要时立即进行对数)在评审结果出来后第1个工作日安排确定最高限价,最
27、高限价会议上要求招标代理项目责任人和预算人各1名到场,要求带备评审结果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预算分析汇报等相关资料。确定最高限价后在能够安排开标第一时间内组织开标。开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代理项目协议初稿,并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纪要和委托人进行复核。收到委托人提供协议正式文本后一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出好协议送交中标单位并负责督促中标单位在收到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协议,若三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仍未能签好协议,招标代理应查明原因并汇报委托人。定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帮助委托人办理中标通知书;定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将招标活动中全部要求存档资料(资料要求见附件1)装订成册(2套,正本、副
28、本各1本),并把装订成册资料和发给投标人招标图纸收齐一次性移交给委托人,项目招投标情况汇总表(要求见附件2)及其电子文件也一并交给委托人,招投标阶段资料也应按要求(要求见附件3)整理交给委托人。 (二)为招标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相关服务: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帮助委托人办理交纳招标场地使用费(注:不经交易中心招标无此约定); (三)负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费用:评标教授补助费、评标教授接送费用、评标会议餐费等费用由受托人在标书购置费中包干支付,不足部分费用由受托人自行处理;(四)应尽其它义务: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从事招标代理活动,教育和监督本单位从
29、事招标代理业务人员严格遵遵法规和保密守则,不得泄露招标资料和情况;受托人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公布招标公告、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编制项目预算书、接送评标教授、组织开标、评标;草拟项目协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汇报及办理和招标相关一切事宜。 6、委托人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权利:按本协议通用条款第6.1条实施。 6.2 委托人拥有其它权利: 无约定。 7、受托人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权利:按本协议通用条款第7.1款实施。 7.2 受托人拥有其它权利:无约定。三、委托代理酬劳和收取 8、委托代理酬劳8.1 代理酬劳计算方法:招标代理酬劳参考国家计委相关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措施通知(计价格19
30、80号)计算取费后下浮50%,代理酬劳已包含本协议通用条款第8.28.款中所列全部酬劳和费用。 代理酬劳金额或收取百分比:暂定金额¥: 元(大写): 元。 受托人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项目预算书后,若非受托人原因造成招标失败且委托人不再重新组织招标,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招标代理协议总价,双方中止协议;若委托人重新组织招标,委托人根据招标代理协议总价向受托人赔偿相关增加费用。代理酬劳币种:人民币 ; 代理酬劳支付方法: 支票 ;代理酬劳支付时间:受托人完成项目招标服务且委托人收到受托人支付申请汇报后天内一次性付清。9、委托代理酬劳收取 9.1 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百分比): 无 ; 9.2 逾期支付
31、时,银行贷款利率:按本协议通用条款第.款实施 9.3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利息:按本协议通用条款第.款实施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协议相关委托人违约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根据本协议通用条款第4.2(3)款约定,向受托人提供确保招标工作顺延完成条件应负担违约责任:招标时间对应顺延;(2)委托人未按本协议通用条款第4.2(6)款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酬劳应负担违约责任:在三个月期限内支付代理酬劳,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酬劳利息,另外无须再负担其它责任。(3)双方约定委托人其它违约责任:无约定。 10.2 本协议相关受托人违约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根据
32、本协议通用条款第5.2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咨询服务应负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发生费用由受托人负担; (2)受托人违反本协议通用条款第5.4款约定,接收了和本协议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投标咨询业务应负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本协议项下全部招标代理费用不予支付,已支付受托人必需返还;并追究受托人由此引发一切经济损失和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受托人违反本协议通用条款第5.7款约定,泄露了和本协议工程相关任何不应泄露招标资料和情况应负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本协议项下全部招标代理费用不予支付,已支付受托人必需返还;并追究受托人由此引发一切经济损
33、失和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理;(4)双方约定受托人其它违约责任:受托人逾期完成本协议专用条款第5.2条相关约定,天天需向委托人支付协议总价3%违约金(除受托人提供合理逾期理由外);受托人不按要求完成本协议专用条款第5.2条相关约定,每违约一项需向委托人支付协议总价3%违约金。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实施本协议所发生和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法处理: (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它 16、协议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协议正本 2 份,双方各执 1 份,副本 4 份,委托人执 3 份,受托
34、人 1 份,正、副本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当正、副本所表述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7、补充条款:17.1受托人须对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预算分析汇报正确性负责,认真复核项目预算书。预算书经番禺区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审核后,调整金额在8%15%之间,委托人根据调整百分比扣减代理酬劳,调整金额超出15%,委托人根据调整百分比双倍扣减代理酬劳。17.2 因招标代理问题引发索赔由受托人负担赔偿责任。以下空白 卷 内 目 录 卷 号 (建筑工程) 共 页 第 页附件一序号文件编号 责任者 文 件 题 名 日期 页次 备注1招标申请公函(XXX工程招投标文件)2区基建办番禺区政府投资工程未达成进场公开招标规模
35、标准项目记录表3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文、年度计划或立案确定书4区计划分局报建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5区计划分局 区国土局用地批文或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6区基建办委托代理协议或委托书7区招标办项目择优表、公告8区基建办招标文件9区基建办 区财政局银行保函或资金证实10区基建办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预算书落实情况记录表11区招标办 区交易部日程安排表一12区基建办 区交易部资格预审委会员记录表13区招标办 区交易部日程安排表二14区基建办 区招标办资格预审公告15区基建办咨询答疑会会议纪要 卷 内 目 录 卷 号 (建筑工程) 共 页 第 页序号文件编号 责任者 文 件 题 名 日期 页次 备
36、注16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结果17区基建办最高限价会议纪要18区基建办最高限价会议通知19投标文件(中标技术标书、经济标书、投标报价书)20区基建办 广州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情况一览表21广州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评标汇报22广州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教授评标资料23区基建办 广州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24区基建办招标图纸另立卷附件二项目招投标情况汇总表建设单位:番禺区基础建设投资 管理办公室序号工程 名称工程量工程位置招标形式招标 代理投标日期投标单位最高限价中标单价中标总价中标价(累计)浮动率中标 单位工期备注1234附件三招投标阶段提交资料表序号名称份数备注1招标文件3原件1份,在送区标办同时提交;复印件2份,在发标时同时提交2答疑纪要3原件,在发放给各投标单位时提交3投标文件1含投标报价表、经济标、技术标,在开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提交4中标通知书3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提交5中标单位联络人员及电话在开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提交6招标图纸最少4份,在开标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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