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 目标
规范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二、 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
三、 职责
1、 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验工具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申购及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2、 管理处仓管员负责工具簿房盘点工作。
四、 程序关键点
1、 《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制订;
(1) 每十二个月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制订下十二个月度《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2) 《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所需工具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2、
b、 估计费用;
c、 购置时间;
d、 用途。
2、 机电维修部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管理处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统计在《工具领用记录表》内。
3、 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填写《领料单》,经服务中心主管同意后,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
4、 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1) 机电维修部职员正式上岗时,由职员填写《领料单》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机电维修部职员个人使用工具每十二个月只能补领一次。管理处仓管理员应对职员所领工具簿记在《工
3、具领用记录表》内。
(2) 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 不准乱打乱撬;
b、 用力应适度;
c、 测量不一样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 注意工具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 用后擦拭洁净工具。
(3) 机电维修部职员个人使用工具属企业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 机电维修部职员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职员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能够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理员应做好登记。
(5) 职员辞工、被解聘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机电维修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
4、对应钱款。机电维修部主管必需将职员退还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记录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职员退还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工具。
(6) 机电维修部主管每个月18号检验每个职员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7) 对于换下来个人使用工具每六个月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记录表》内,经经理助理同意后上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 公用工具管理
(1) 职员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全部应在机电维修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需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记录表》上。
(2) 公用工具
5、使用注意事项:
a、 便携式(小件)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2)条款;
b、 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照便携式(小件)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皮带应更换;
——检验、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出新装时1/2则应更换;
——检验开启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验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需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全部紧固螺栓。
(3) 公用工具属企业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 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
6、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500元以下)经机电维修部主管确定,服务中心主管及物业经理同意后能够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公用工具须先由主管填写《报废工具记录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5) 机电维修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聘时,机电维修部主管会同管理处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觉缺乏或人为损坏则应追究主管责任。
(6) 对于换下来公用工具每六个月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记录表》内,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负责报废处理。
(7) 对于公用工具中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时送检,检验后合格方可使用,不然应重新申购。
6、 管理处仓管员每个月25号应将所保管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簿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记录表》上,对于需要补充工具应立即制订计划申购。
五、 统计
1、《工具保管记录表》
2、《工具领用记录表》
3、《工具借用记录表》
4、《报废工具记录表》
5、《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
六、 相关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