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一章相关法律(一一)合同与合同法合同与合同法1、合同、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一合同法合同法2案例:案例:某住宅小区的售楼书和其他资料中的示意图和文某住宅小区的售楼书和其他资料中的示意图和文字表明,其楼盘为平行两栋长条状豪华住宅,中字表明,其楼盘为平行两栋长条状豪华住宅,中间为小区花园、游泳池等休闲区域,包括三层小间为小区花园、游泳池等休闲区域,包括三层小区会所、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可是,当二期业主区会所、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可是,当二
2、期业主入住之际,业主们发现原拟建三层配套用房处却入住之际,业主们发现原拟建三层配套用房处却在挖很深的地基,进行第三期开发。业主发现上在挖很深的地基,进行第三期开发。业主发现上当,遂将开发商告至法院。当,遂将开发商告至法院。3分析:分析:本案中的开发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采用欺诈手本案中的开发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采用欺诈手段诱骗业主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故业主有权依段诱骗业主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故业主有权依据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4条第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房地产买卖合同,即,要么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房地产买卖合同,即,要么请求撤销房地产买卖合同退房退钱,要
3、么请求按请求撤销房地产买卖合同退房退钱,要么请求按房屋价值的降低幅度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房屋价值的降低幅度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42、合同法、合同法广义: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广义: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狭义:狭义:1999年年7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会议通过,1999年年10月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合同法。合同法共合同法共23章章428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三个部分。一一合同法合同法5(二)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订立1、概念、概念1)主体资格:法人)主体资格:法
4、人2)形式:书面形式)形式:书面形式3)内容:规范文本)内容:规范文本一一合同法合同法6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发包人”)为实施)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承包人”)对该项目)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第标段由标段由K+至至K+,长约,长约km,公路等级为,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设计时速为,路路面,有面,有立交立交处;特大桥处;特大桥座,计长座,计长m;大中桥;大中桥座,计长座,计长m;隧
5、道;隧道座,计长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料);(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技术规范;(9)图纸;)图纸;(10)已
6、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其他合同文件。当事人姓名当事人姓名标的、标的、数量数量7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民币(大写)元(元()。)。5.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7、承包人项目总工:。承包人项目总工:。6.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人签署并加盖单
8、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发包人:(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承包人:承包人:(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法定代表
9、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价款价款履行期履行期限和方限和方式式质量质量82合同订立程序合同订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3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承诺方式。”要约与承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必要约与承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必经的程序,也即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经的程序,也即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92.1要约要约(Offer)(1)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概念合同
10、法合同法第第14条规定: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的要约当符合下列规定:一项有效的要约当符合下列规定: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意图;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意图;内容具体确定;内容具体确定;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例如例如:商业买卖中要约商业买卖中要约一般包括商品的名称、一般包括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以及交货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或付款的时间。或付款的时间。102)要要约约邀邀请请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5条规定: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11、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1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招标文件不是要约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招标文件不是要约邀请;邀请;2售楼广告作为购房要约的组成售楼广告作为购房要约的组成(建设部规定建设部规定);3商业广告内容具体确定时视为要约。商业广告内容具体确定时视为要约。4投标书投标书属于要约!属于要约!11育红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育红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我学校急需电脑校急需电脑50台,如你
12、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华夏公司第二华夏公司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日即派人将电脑50台台送到学校,而育红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送到学校,而育红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B.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C.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属于违约行为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属于违约行为D.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不属于违约行为育红学校
13、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不属于违约行为12甲公司甲公司7月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月30日。乙公司委托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万元的支票于7月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述正确的是(B)。A
14、.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责任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任133)要要约约的生效的生效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6条条规规定
15、:定:“要要约约到达受到达受约约人人时时生生效。采用数据效。采用数据电电文形式文形式订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特定系统统接收数据接收数据电电文的,文的,该该数据数据电电文文进进入入该该特定系特定系统统的的时间时间,视为视为到达到达时间时间;未指定特定;未指定特定系系统统的,的,该该数据数据电电文文进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统的的首次首次时间时间,视为视为到达到达时间时间。”14A、B两个人在交换名片时,两个人在交换名片时,B名片上印有三个电名片上印有三个电子信息,分别是子信息,分别是163、sohu、sina,但是其在印名,但是其在印名片时并未指定接受要约的系统
16、,于是片时并未指定接受要约的系统,于是A向向B发要发要约时,三个信箱分别发了一个邮件,到达三个信约时,三个信箱分别发了一个邮件,到达三个信箱的时间分别为:箱的时间分别为:4.1、4.2、4.3。(1)生效时间?生效时间?(2)如果如果B在印名片时在印名片时注明以注明以sina作为接作为接受要约的系统。生效时间?受要约的系统。生效时间?15招标人于招标人于2006年年4月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日发布招标公告,2006年年4月月20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06年年5月月10日发售招标日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于截止日文件,投标人于截止日2006年年6月月10日及时递交了日及时递交了投
17、标申请书,投标申请书,2006年年7月月20日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日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则要约生效的时间是书,则要约生效的时间是()。06A.2006年年4月月1日日B.2006年年5月月10日日C.2006年年6月月10日日D.2006年年7月月20日日合同法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包括规定,要约邀请包括()()等。等。1010A.A.拍卖公告拍卖公告 B.B.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C.C.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D.D.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E.E.寄送价目表寄送价目表164)要要约约撤回和撤撤回和撤销销p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其
18、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约人欲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表示。p要约撤销: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要约撤销: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思表示。p要约撤回和撤消的区别要约撤回和撤消的区别17【答案】ABD【例题例题】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2001年年)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19、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履约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做了准备的要约18案例案例22006年年7月月5日,我国某公司向菲律宾一公司发出要约日,我国某公司向菲律宾一公司发出要约“以每吨以每吨800美元美元CIP菲律宾港口的价格出售某种谷物约菲律宾港口的价格出售某种谷物约300吨,吨,7月月25日前承诺有效日前承诺有效”。菲律宾商人接电话后,要求中。菲律宾商人接电话后,要求中方某公司将价格降到方某公司将价格降到750美元。经研究,中方某公司决定将美元。经研究,中方某公司决定将价格定为价格
20、定为780美元,并于美元,并于8月月1日通知对方,日通知对方,“此为我方最后此为我方最后定价,定价,8月月10日前承诺有效日前承诺有效”。菲律宾商人于。菲律宾商人于8月月8日来电接日来电接受中方某公司的最后发盘。但此前中方某公司得知世界市受中方某公司的最后发盘。但此前中方某公司得知世界市场上该种谷物价格已升至每吨场上该种谷物价格已升至每吨820美元的消息,并于美元的消息,并于8月月7日日致函菲律宾商人要求撤销要约。菲律宾商人认为合同已成致函菲律宾商人要求撤销要约。菲律宾商人认为合同已成立,中方某公司撤销要约系违约行为。立,中方某公司撤销要约系违约行为。问题:中方撤销要约的行为是否合法?问题:中
21、方撤销要约的行为是否合法?后经仲裁,以我方赔偿对方后经仲裁,以我方赔偿对方2万美元而告终。万美元而告终。195)要要约约的失效的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02.2承诺承诺1)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
22、完全一致。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必须表明订立合同。承诺必须表明订立合同。213)承诺的方式、期限和生效承诺的方式、期限和生效p方式:应当以通知,可以通过行为。方式:应当以通知,可以通过行为。p期限: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期限: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p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p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到达。期限到达。”p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生效:承诺生
23、效时合同成立。如:甲以如:甲以2000元元/吨,发吨,发出要约表示可出售钢材,出要约表示可出售钢材,乙接到要约从银行汇出乙接到要约从银行汇出2万元万元(已汇出已汇出),“行为行为”成立!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人时生效。224)承诺的撤回、超期和延误承诺的撤回、超期和延误p撤回: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撤回: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p超期:超期:p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而发出的承诺。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而发出的承诺。p延误:延误:p指承诺人发出承诺后,被外界原因而延误到达。指承诺人发出承诺后,被外
24、界原因而延误到达。23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生法律效力的是()。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到达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答案答案】A24美达家具厂得知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于1997年年2月月1日致函日致函Z机关以每
25、套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公桌椅。Z机关考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于2月月2日回函订购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元,同时要求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个月内将桌椅送至Z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美款。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月4日又发函日又发函Z机关,同意机关,同意Z机关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售价时提出其每套桌
26、椅售价1000元已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属优惠价格,考虑Z机关所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元出售。Z机关机关2月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告知Z机关收到机关收到2月月6日函件。该合同的要约为日函件。该合同的要约为(C)。(1998年年)A.2月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B.2月月2日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机关发出的函件C.2月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D.2月月6日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机关发出的函件25三、三、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
27、力,即对合同当事人乃至第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即对合同当事人乃至第三人发生强制性的拘束力。三人发生强制性的拘束力。合同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合同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263.1有效合同有效合同成立要件:成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具备的形式要件27
28、【例题例题1】甲、乙公司于甲、乙公司于2001年年11月月1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一旦乙收回其应收账款,立即给甲的银行账户汇款,合同约定一旦乙收回其应收账款,立即给甲的银行账户汇款,并约定如果并约定如果1个月内不能履个月内不能履行,则合同失效。行,则合同失效。2001年年11月月14日,日,乙的银行账户上收到了乙的银行账户上收到了10万元的应收账款,乙于当日即向甲汇万元的应收账款,乙于当日即向甲汇款,履行了合同。根据款,履行了合同。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公司的规定,甲、乙公司的买卖的买卖合同的生效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为()。A.11月月1日日B.11月月1
29、4日日C.12月月1日日D.12月月14日日【例题例题2】甲于甲于2月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合同于3月月25生效。根据生效。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是()。A.2月月14日日B.2月月28日日C.3月月13日日D.3月月25日日283.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概念:指合同虽已成立,但由于不完全符合有关概念:指合同虽已成立,但由于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生效
30、要件的规定,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尚未确定,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发生力尚未确定,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有权人在一定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有权人在一定期间内不予追认,合同便归于无效。间内不予追认,合同便归于无效。29p类型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3)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
31、合同权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个月内予以追认。303.3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概念:是指虽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概念:是指虽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的合同。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
32、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二级资质企业承接一级工程,如二级资质企业承接一级工程,即是双方同意,也不行。即是双方同意,也不行。312002年年5月王某经张某介绍与李某达成房屋租赁合同。月王某经张某介绍与李某达成房屋租赁合同。依该合同规定王某将一店面租给李某开办游戏厅,依该合同规定王某将一店面租给李某开办游戏厅,月租费月租费3000元,开办手续由李某自己负责,所引起元,开办手续由李某自己负责,所引起一切责任均由李某负担。李某支付一切责任均由李某负担。李某支付5月、月、6月份月份2个月个月租金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同年租
33、金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同年10月该游戏月该游戏厅因涉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封。后王某多次向李某厅因涉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封。后王某多次向李某催讨催讨7月到月到10月的租金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月的租金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租金。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在订立租赁合某支付租金。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已明知李某租房目的,请问王某的诉讼请求能同时已明知李某租房目的,请问王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否得到法院支持。32p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律规定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律规定1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
34、来责任的合同条款。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款。2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是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是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约定性!成部分,具有约定性!如:劳务合同中如:劳务合同中“”生死生死条款,死人条款,死人不负责不负责”无效。无效。333.4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p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
35、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p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律规定: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律规定:p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因重大误解订立的;p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p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34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
36、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丁某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卖。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丁某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型号轿型号轿车写成了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公司原想购买的B型号轿车,但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问题问题1丁某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什么行为其效力丁某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什么行为其效力如何如何2甲公司在支付货款后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甲公司在支
37、付货款后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351丁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丁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本案中,丁某对购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根据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38、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行为放弃了撤销权。36p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的法律效力1)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自始无效;2)合同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3)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时,不影响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时,不影响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371.合同法合同法规定,有规定,有()情形的,合同无效。情形的,合同无
39、效。10A.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06A.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显失公平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显失公平B.施工单位以欺诈手段订立,且损害了国家利益施工单位以欺诈手段订立,且损害了国家利益C.违法了违法了建筑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的强制性规定D.订立合同时,建设单位
40、存在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时,建设单位存在重大误解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82.合同法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表述正确的有规定,合同效力表述正确的有()。10A.不得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得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B.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C.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E.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3.某建筑公司从本市租赁若干工程模板到外地施工,施工完某建筑公司从本市租赁若干工程模板到外地施工,施工完毕后,因觉得模
41、板运回来费用很高,建筑公司就擅自将该批毕后,因觉得模板运回来费用很高,建筑公司就擅自将该批模板处理了,后租赁公司同意将该批模板卖给该建筑公司,模板处理了,后租赁公司同意将该批模板卖给该建筑公司,则建筑公司处理该批模板的行为则建筑公司处理该批模板的行为()。10二级二级A无效无效B有效有效C效力特定效力特定D失效失效为什么为什么39四、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履行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合同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就其实质来说,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
42、的履行,就其实质来说,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效后,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402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l)全面履行的原)全面履行的原则则(正确履行原正确履行原则则)2)遵循)遵循诚实诚实信用的原信用的原则则3)公平合理,促)公平合理,促进进合同履行的原合同履行的原则则4)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变更合同的原更合同的原则则413合同履行约定不明情况的处置合同履行约定不明情况的处置1)协议补充协议补充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依照合同法的补充性规定来确定依照合同法的补充性规定来确定p
43、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42p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p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
44、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3【例题例题】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A.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B.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C.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D
45、.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答案答案】A44六、合同的违约责任六、合同的违约责任1 1、违约责任概述、违约责任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制裁。制裁。2 2、违约责任的条件、违约责任的条件必须存在违约行为;必须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只存在于有效的合同中,而无效合同不违约责任只存在于有效的合同中,而无效合同不存在违约责任问题;存在违约责任问题;只要违约,就应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是否给对方只要违约,就应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是否
46、给对方造成损失。造成损失。45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1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也称为强制实际履行、依约履行。继续履行也称为强制实际履行、依约履行。作为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继续履行是指在作为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继续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实际履行。我国的规定实际履行。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07107条规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我国责任。我国
47、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09109条规定,条规定,“当事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10110条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46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继续履行的条件:继续履行的条件: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非违约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非违约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
48、的性质能够履行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继续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继续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根据我国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10110条的规定,在非金钱债条的规定,在非金钱债务中,如果在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或者债务的标的务中,如果在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或者债务的标的不适合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的,则不能采取继不适合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的,则不能采取继续履行措施。续履行措施。47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继续履行的特点继续履行的特点1 1)继续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继续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2 2)继续履行可以
49、与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定金责)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定金责任并用,但不能以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任并用,但不能以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48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2 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 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07107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等违约责任。”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11111条规定,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
50、责任。对违约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是可以和赔偿损失并用的。采取补救措施是可以和赔偿损失并用的。49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n3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n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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