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慢性病管理制度
1、 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订工作计划。
2、 对辖区高危人群和关键慢性病定时筛查,掌握慢性病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 对人群关键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时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 针对不一样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原因干预活动,举行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 对本辖区已确诊三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施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具体统计。
6、 建立相对稳定医患关系和责任,以确保对慢性病患者连续性服务。
7、 村医医生及
2、卫生院坐诊医生发觉上述各类慢性病时,立即上报公卫组,如有漏报、谎报等一经查实,必当严厉处理。
慢性病监测制度
1、 公共卫生组全方面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确定本辖区相关业务管理者和监督者,和慢性病汇报责任人。
2、 汇报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3、 接诊医生发觉确诊上述三种需要汇报病例,定时内向公共卫生组汇报,公共卫生组收到汇报卡,审核登记后,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4、 多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5、 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评细则要求和考评挂钩,若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后严厉处理。
3、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 制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时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 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定时推出新相关多种疾病科普知识,提倡健康生活方法。
3、 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 针对不一样人群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健康问题。
5、 发放多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 完整保留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统计及效果等资料。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加强档案管理和搜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采取统一表
4、格,在内容上要含有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性。
2、 建立专员、专室、专柜保留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次序摆放,指定专员保管,转诊、借用必需登记,用后立即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 为确保居民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需时,才把原始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 健康档案要求定时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利用健康档案,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情况进行全方面评定,并总结、汇报、
5、保留。
5、 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 达成保管期限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实施相关程序和措施,严禁自行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1、 居民建档要符合县卫生局要求,设置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标准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 健康档案要集中等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次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
3、 居民健康档案应由专员负责填写,责任人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根据65岁以上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及重型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4、 定时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立即统计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觉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以健康教育为关键健康干预。
5、 资料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应立即登记已经获取多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立即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