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XXXXX公司与AAA财务顾问协议书 年 月 日委托方:AAA(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办公地址:代理方: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办公地址:甲方因有融资需求,委托乙方提供全程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股权债权融资转让、并购重组等方式为甲方引入相关合作伙伴;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融资目标情况1.1 企业/项目名称: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义务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必要信息和资料;甲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文件及信息中未有对与本协议有关的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误导。2.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
2、在融资过程中提供信息、人员和其他有关的协作。2.3 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2.4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在乙方未知晓及未书面许可的情形下,直接与乙方引荐的投资者洽谈且签订融资协议。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则视同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与投资者达成融资协议,甲方须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2.5 甲方有权与乙方引荐之外的投资者洽谈且签订融资协议,但必须事先告知乙方。否则,如融资成功则视为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2.6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2.7 乙方向甲方推荐投资方时,甲方需在推荐函上签字盖章确认。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3、、义务3.1 乙方应基于专业判断,积极主动的选择多种渠道将甲方向合适的投资方推介。3.2 乙方应承担保密的义务并签署保密承诺函,不得恶意利用或向第三人披露合作中取得的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甲方书面同意或应政府部门或司法部门要求的除外。3.3 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3.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如下:3.4.1 协助甲方拟定相关融资材料以供潜在投资者参考;3.4.2 将融资材料发送给潜在投资者,适时跟进,并协调甲方与潜在投资者沟通洽谈;3.4.3 陪同甲方代表进行路演,并协助与有意投资的机构签订投资意向书;3.4.4 积极协助甲方与签订投资意向书之投
4、资者落实投资协议;3.4.5 其他经甲、乙方双方书面同意相关之必要服务。第四条 差旅食宿交通费用4.1 乙方在履行协议义务过程中发生的尽职调查与协调融资活动所需人员、差旅、食宿费自理。如甲方要求乙方配合其某项活动,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差旅费、食宿费报销。 第五条 佣金5.1 如乙方成功为甲方融资,甲方按甲方与投资方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中总融资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佣金。甲方在收到投资方的投资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资金实际到帐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佣金。若投资方是分批向甲方支付投资款,则甲方按照每笔投资额的3%向乙方支付佣金。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若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第2.4、2.5条所列情形之
5、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有本协议书第3.2、3.3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双方应切实履行本协议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7.2 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佣金,除须继续履行外,还须以应付佣金为基数,每日支付0.1%的滞纳金。7.3 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做出书面协议方能生效。7.4 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再行委托其他融资顾问机构代理融资。否则,若甲方通过第三方融资成功,视为乙方成功促成甲方融资,乙方之佣金费用依从本协议之第五条收取。第八条 免责条款8.1 乙方不保证能为甲方成功融资,乙方
6、不承担任何因融资不成功给甲方带来的费用和损失;8.2 如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家法律、政策重大变化等不可预见、不可抵抗因素导致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违约方不负违约责任。如因违约方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致使对方经济损失扩大的,应对对方扩大的经济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协议的效力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若此次融资成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在未来两年内为甲方提供再融资服务。9.2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向甲方推荐的投资机构,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一年内向乙方投资,费用依从本协议之第五条收取。9.3 甲方因变更公司名称,改变融资主体、修改项目名称以及做其他
7、形式上的变更,均不影响甲方或其关联机构作为实质上的融资委托的协议主体,必须承担本协议中甲方的全部义务。第十条 协议争议及其处理10.1 本协议书的签署、履行、效力、解除、结算和争议处理适用中国内地法律。10.2 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乙方办公地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约定由仲裁机构仲裁)第十一条 其它11.1 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双方达成的任何口头承诺、意向书或其它有关的非正式协议文件,与本协议内容相抵触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11.2 本协议是完整的协议文件,有关本协议的说明和定义等是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条款内容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3 本协
8、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11.4 因本协议履行而签署的保密承诺函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11.5 本协议中所指“关联机构”是指该机构与主体机构存在实质上的股权控制关系、或彼此直接或间接受同一权利主体或多个关联权利主体控制、或彼此存在其他形式的利益关联等。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承诺函AAA有限公司:我司受贵司委托,提供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已于 年 月 日与贵司签署融资顾问协议书。为保障贵司的有关商业机密和经济利益,我司特做如下保密承诺: 1、除因融资目的需向投
9、资方提供有关项目融资材料和介绍贵公司有关情况外,非经你方同意不向任何无关之第四方泄露贵司的任何商业秘密。2、贵司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向我方提供的与贵司有关并涉及贵司商业秘密的各种文件、资料、帐表、数据及有关的背景资料、传真、电话记录、口头情况介绍等,只能供我方作为融资顾问之目的使用。我方应妥善保管上述资料,不得遗失。3、贵我双方所订立的协议及补充修改协议(含通知、传真、电话记录)的内容(含报价)、本次融资工作中遇到问题以及研究的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未经贵司同意,我方不向其它任何与本项工作无关的单位个人披露。4、若贵方因特殊情况而终止本次融资委托,我方应将从贵方获得的有关的原件根据贵方要求返还给贵方,并继续遵守本协议有关约定,履行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至相关商业秘密权利人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者相关商业秘密被公开时止。5、若因违反此保密承诺而给贵方造成名誉及经济损失,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承诺函自我司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承诺方:XX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