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固定资产之管理作业规章 固定资产之管理与稽核规章 目录 一、前言 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三、财产增置作业程序 现金收支管理作业程序 财产减损作业程序 财产之移转作业程序 财产之保管、维护及盘点作业程序 财产之记录、列帐作业程序 财物报表作业程序 表格 01物品验收单 02财产增加单 03财产卡 04财产异动申请单 05报修服务单 06财产增减表 前 言 为使本校固定资产之管理作业有所遵循,本校财产之管理,除依行政院颁布之「财物标准分类」及教育部颁布之「私立学校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之相关法令规定外,依本办法及作业程序之规定办理
2、 固定资产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使本校固定资产得以有效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财产管理作业有所遵循,特订立本办法。 本校财产之管理,系参照行政院颁布之「财物标准分类」、事务管理手册及教育部颁布之「私立学校法暨施行细则」、「私立学校建立会计制度实施办法」、「私立学校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之相关法令规定,并斟酌本校实际状况订定之。 本准则所称财产,系指土地、土地改良物、建筑物、机械仪器及设备、图书及博物暨耐用年限在两年以上之其它设备。 财产管理单位及权责: (一)总务处:为财产管理之主管单位,对于固定资产并负有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稽查、考核之责。 (二)会计室:掌握财产统制帐目,并依
3、法行使「内部审核」职权,审核购置、报废财产等之相关程序。 (三)图书馆:负责图书、博物之管理及相关表报之编制。 (四)体育组:负责体育器材之管理及相关表报之编制。 (五)卫保组:负责医疗用品之管理及相关表报之编制。 (六)各单位:负有保持良好状态之实物保管及与财产帐列数相符,并定期与庶务组相互核对之责。 (七)使用人:其它财产使用人,皆负有保持良好状态之实物保管及与财产帐列数相符,并定期与庶务组相互核对之责。 学校财产每学年至少应定期或不定期实地盘点一次。 本校不动产之各种权状、蓝图及有关的契约书,应由总务处保管。 本校各种设备有关之保固书卡、保证书、说明书、使用手册等数据,应
4、妥善保管。 本校固定资产的增置、减损均应通知会计室,以利帐务之处理。 本校固定资产的会计科目分类如下: (一)土地 (二)土地改良物 (三)建筑物 (四)机械仪器及设备 (五)图书及博物 (六)其它设备 第二章财产增置 财产之增加,包括购置、营建、改良及扩充、交换、拨入、受赠。其中购买土地部份,应经董事会决议及校务会议通过,并报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后办理。 购置财产到达校内,或营建、改良及扩充工程完成,以及交换、拨入、受赠等财产取得时,应由验收人员及监办人员根据契约、图说、发票、清单及有关文件办理验收,其属专用者,并应会同使用单位办理之。 财产购妥申请付款前,庶务
5、组应填具「物品验收单」、「财产增加单」,财产经使用单位验收后由验收人及监验人员签认。验收人员除厂商外,应包括采购单位、使用单位、会计室之派出人员,必要时得另请技术人员参加协助办理。 财产于完成验收程序时,庶务组应立即依行政院颁行之『财物标准分类』分类编号,黏订财产标签,并登记「财产卡」。如为教育部奖补助经费所购买者,同时亦需黏贴教育部专款补助标签。 进行验收时若数量、规格及品质不符或有损坏及其它瑕疵时,得拒绝验收,应由负责采购人员与厂商协商,是否退货重新交货或扣款处理;有签定合约者则依合约执行。 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总务处庶务组办理财产登记作业完成验收签章确认前,不得向会计室申请付款。 增
6、置之财产如有产权凭证、使用说明书、保固书卡、保证书等资料,应由庶务组依财产编号详细登记。 第三章财产减损 财产之减损包括,处分变卖、报废、损失、交换、拨出、捐出。 财产之处分、变卖--财产之处分变卖应先经预算之程序,并应由申请人填具「财产异动申请单」,会同总务处办理招标、比价及议价等手续,其所得应缴回校库。 财产报废应依年度预算计划进行。 各类财产有下列情况时,始可由使用单位填具「财产异动申请单」,办理报废手续 财产业经使用逾使用年数,且确实无法使用。 财产业经使用逾使用年数,虽尚可使用,唯因科技进步,为教学或研究之必需而进行汰旧换新。 财产虽未届满使用年数,然已失去原有效
7、能,而不能修复,或修复价格昂贵。 报废财产仍有残余价值者,应会同庶务组进行拍卖,将所得缴回学校。 财产如有遗失、盘亏、毁损或其它原因而致损失者,应由使用单位将损失情形报请总务处核办,并填具「财产异动申请单」办理报废手续。 财产若遭盗失,实物保管单位应取得警政单位核发之证明文件连同遗(灭)失之数据,始得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提出申请。财产遭受损(盗)失,如该资产有投保相关保险,实物保管单位应即通知庶务组洽请保险公司鉴定,并申请赔偿事宜。 财产之交换,拨出或捐出,应先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经核准后办理。 不动产之处分或设定负担,应经董事会决议及校务会议通过,并依私校法61条规定报请主管教
8、育行政机关核准后办理。 庶务组应根据校长所核准,并于汇整提报董事会决算会议审核通过后。依据核准之「财产异动申请单」注销「财产卡」,并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除帐。庶务组应实时将报废之资产数据输入计算机,更改资产数据。 会计室依核准报废之「财产异动申请单」除帐并更改财产目录。报废后财产经处分有所得者,会计室应据实入帐。 第四章财产移转 为提高固定资产的运用价值,各单位使用的财产可互补有无,以避免财产的闲置及浪费。 财产经分配予指定单位使用后,不得自行移转。如因事实需要,必须移转使用时,应于移转前由移出与移入单位先行协商,协商后由移出单位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说明拟移转的财产及用途,经核
9、准及总务处确认后将财产连同相关数据送至移入单位,移入单位主管经点清财产后于「财产异动申请单」签章确认后,送交总务处庶务组办理。 各单位所使用经管之财产,未经办理移转登记前,原使用经管单位责任不得解除。 各单位人员离职,应将管理资产资料填入移交清册,交付接收人员点交签收,并依『永年高级中学教职员工交接办法』规定移交、监交,同时会庶务组更改相关记录。 第五章财产之保管、维护及盘点 各单位所使用经管之财产,原则上各单位之财产使用人为其保管人,若财产使用者难以区分时,应由财产所在处之财产管理人负保管之责;该单位主管为各单位当然之财产管理监督人,应确实了解并注意各该单位财产使用及管理状况,负适时
10、纠正及连带保管之责。 各单位应指派编制内专职人员为财产管理人,该员应确实掌握财产流向、使用状况、存放地点及保管相关财产表件;若遇调、离职或有异动时,应由单位主管另派专人接管,并通知总务处庶务组办理变更财产管理人登记。 庶务组除定期盘点与对帐外并得视事实需要随时派员查核各单位财产之使用及保管情形,并作适当之调配与运用。 庶务组应于取得不动产时,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关机关申报产权登记,并妥善保管相关产权资料。 庶务组应依需要及财产之性质办理保险,并妥善保管保单。 财产之修缮维护:财产应充分利用,发挥其应有效能,并须随时检查清点,善尽良好管理之责。如有损坏,若可自行维修,则依『一般采购事项作
11、业程序』申请购料进行修缮维护。若未能自行维修,则填写「报修服务单」。财产维修应检附「财产增加单」。 庶务组通知供货商或自行进行修缮维护,并会同申请单位进行验收,于「报修服务单」上签认。若为资本支出之改良及修缮,庶务组则依『财产增置作业程序』相关规定办理。 财产之盘点:为使固定资产帐、物相符,总务处庶务组应会同有关单位定期盘点本校之固定资产。 进行盘点前由庶务组拟具盘点计划。盘点计划之内容应包括:盘点时间、地点、盘点标的物、主盘单位、会盘单位…等。盘点计划应于预定盘点日前二星期提出,经总务主管及会计室会签意见并陈请校长核准后执行之。 执行盘点前,会同有关单位召开盘点会议。使用单位盘点时,
12、庶务组应派员监盘,必要时会同会计室参与盘点。 盘点完成后,由庶务组汇总各单位之盘点情况,编制盘点报告书经总务主管核准会签会计室后陈校长核备。 盘点每年至少实施一次为原则。 盘点中如发现有帐无物,经核准除帐者,除依『财产减损作业程序』之损失规定办理,并应按发生之原因作下列处理: (一)因失窃所致者,应取具警政单位核发之证明文件,核准后交由会计室编制传票注销记录并修改财产目录。 (二)因不明原因及可归责,致有帐无物者,应追究相关人员之责任。 (三)庶务组应将有帐无物之财产数据输入计算机注销该资产,会计室依实际情形作适当之帐务处理。 盘点中如发现有物无帐者,由庶务组估计该资产价值及剩余
13、耐用年限计算其价值陈校长核准后列入保管并记录。 盘点除确认帐、物是否相符外,亦应了解资产之保管及使用状况,若为废弃或不堪使用时亦应于盘点报告书中提报处理。 盘点完成后应召开盘点检讨会调查原因,并依盘点结果适当予以奖惩。 第六章财产之记录、列帐 财产经取得、验收无误后,应由庶务组填写「财产卡」,并依财产编号原则及粘订财产标签管理之。 财产帐务之处理,应由会计室按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分类帐分别登记,并与庶务组设置之「财产卡」及财产管理数据相互勾稽。 财产列帐之价值,以取得财产所支付之一切成本为准。成本之计算如下: (一)购置财产之成本价值,包括购价、佣金、税捐、储运、安装、检验及法律登记
14、等为达其可供使用状态一切合理且必要之支出。 (二)营建财产之成本价值,包括设计监工、建筑及设备价款、检验与法律登记等费用。 (三)交换取得之财产,应以拨付财产之账面价值,加补付现金或减补收现金,为其成本价格;因办理产权移转而支付税捐、法律登记等费用,亦须计入其成本内。 (四)拨入或捐赠取得之财产,在接受之表册上列明其价值者,可据为列报之依据。如原价无可稽考者,按时价估计列帐;因办理产权移转而支付税捐、法律登记等费用,亦须计入其成本内。 (五)取得之财产,已逾契约规定之交货期限,因而收取之罚款收入,应作为其它收入。 一次取得多种财产,而其价值之全部或一部无法划分者,得以各该财产之时价、
15、比例分摊,估计其价值入帐。 凡在财产之购置或营建程序进行中支付之款项,应先以〝预付款〞或〝未完工程〞科目列帐,完成验收后,再由庶务组填写「物品验收单」及「财产增加单」,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后付款。 房屋及建筑拆除重建,经完成查验手续后,由总务处填送「财产异动申请单」(拆除财产),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除帐。至于重建之财产则依新建规定办理。 财产交换,经点交、点收完毕后,由庶务组分别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换出财产),「物品验收单」及「财产增加单」(换入财产),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转帐。 财产因拨入、捐入受赠而取得者,经验收后由庶务组填写「物品验收单」及「财产增加单」,连同有关
16、凭证送会计室审核入帐。 财产出售经点交后,由庶务组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除帐。 财产报废、损失或捐出,经依规定程序点交后,由庶务组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除帐。 财产因改良添置所增加之成本,应按其性质列为资本支出或作费用列支。 第七章财物报表 每月月底,庶务组应根据当月「物品验收单」、「财产增加单」及「财产异动申请单」编制「财产增减表」,经总务主管核准后送会计室复核汇办,以确保财产帐目之正确性。完整之「财产增减表」一式三份,分别送董事会、会计室及由庶务组存查。 应定期与各单位核对财产帐及物,原则上每季一次以实时确保财产帐目之正
17、确。 会计年度终了,庶务组应根据「财产卡」编制财产目录,经总务主管核准,送会计室复核汇列决算,陈校长核准后送董事会核备。 财产增置作业 庶务组会计室校长室 財產新增 會同使用單位及監辦人員等驗收 物品驗收單及財產增加單 驗收是否合格? 退貨重新交貨、扣款或依合約執行 否 是 依財產分類編號並黏貼財產標籤 會計主任複核 總務主管複核 核准 財產增加單物品驗收單及支出憑證黏存單 依帳務處理程序入帳 财产增置作业程序 一、作业程序 执行单位/人员 顺序 处理程序 依
18、据资料 财产之增加 财产之增加,包括下列各项:购置、营建、改良及扩充、交换、拨入、受赠。 一、相关文件 1. 资产采购之管理与稽核规章 2.财物标准分类 二、使用窗体 1.物品验收单 2.财产增加单 3.财产卡 4.支出凭证黏存单 庶务组 1. 购置财产到达校内,或营建、改良及扩充工程完成,以及交换、拨入、受赠等财产取得时,应由验收人员及监办人员根据契约、图说、发票、清单及有关文件办理验收,其属专用者,并应会同使用单位办理之。 庶务组 2. 庶务组应填具「物品验收单」、「财产增加单」,财产经使用单位验收后由验收人及监验人员签认,并陈主办总务人员及会计主任核准
19、 庶务组 3. 财产于完成验收程序时,庶务组应立即依行政院颁行之『财物标准分类』分类编号,黏订财产标签,并登记「财产卡」。 (若数量、规格及品质不符或有损坏及其它瑕疵时,得拒绝验收,应由负责采购人员与厂商协商,是否退货重新交货或扣款处理;有签定合约者则依合约执行。) 庶务组 4. 将核准之相关窗体连同黏贴原始凭证之「支出凭证黏存单」及有关文件陈核后,送会计室审核,经校长核准后依规定列帐。 庶务组 5. 如有产权凭证、使用说明书、保固书卡、保证书等资料,应由保管组依财产编号详细登记。 二、控制重点 1.是否会同相关人员执行验收,并确实签认。 2.财产之认列
20、是否正确。 3.财产管理数据之建立是否详实正确。 -3- 财产减损作业 使用单位庶务组会计室校长室 庶務組會簽勘驗 財產減損 遺失損失 處分變賣 財產異動申請單 否否 是是 辦理招標等程序並將所得繳庫 依實際狀況辦理 取得保險或警政單位相關文件 單位主管核准 核准 總務主管複核 會計室複核 造冊彙報年底決算董事會審核通過後 知會會計室除帳 註銷財產卡及相關資料 完成減損程序 财产减损作业程序 一、作业程序 执行单位/人员 顺序 处理程序 依据资料
21、 财产之减损 财产之减损包括下列各项:处分变卖、报废、损失、交换、拨出、捐出。 一、使用窗体 财产异动申请单 财产卡 使用单位 总务处 1 a.处分、变卖--财产之处分变卖应先经预算之程序,并应由申请人填具「财产异动申请单」于申请原因栏勾选处分。会同总务处应办理招标、比价及议价等手续,其所得应缴回校库。 使用单位 庶务组 * b.报废—财产报废应依年度预算计划进行。 各类财产有下列情况时,应由使用单位填具「财产异动申请单」,办理报废手续。 (1)财产业经使用逾使用年数,且确实无法使用。 (2)财产业经使用逾使用年数,虽尚可使用,唯因科技进步,为教学或研究
22、之必需而进行汰旧换新。 (3)财产虽未届满使用年数,然已失去原有效能,而不能修复,或修复价格昂贵。 报废财产仍有残余价值者,应由庶务组登记列管,妥予保管处理之。若依其残值得拍卖者,应会同庶务组进行拍卖,其所得应缴回校库。 使用单位 * c.损失--财产如有遗失、盘亏、毁损或其它原因而致损失者,应由使用单位将损失情形报请总务处核办,并填具「财产异动申请单」办理报废手续。 财产若遭盗失,实物保管单位应取得警政单位核发之证明文件连同遗(灭)失之数据,始得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提出申请。 财产遭受损(盗)失,如该资产有投保相关保险,实物保管单位应即通知保管组洽请保险公司鉴定,并申请赔偿事
23、宜。 庶务组 * d.其它--财产之交换,拨出或捐出,应先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经核准后依程序办理。 使用单位 2. 依上述各类情形处理后,将「财产异动申请单」及相关附件送至总务主管及会计室审核后,签请校长核准,汇整提报董事会决算会议审核。 庶务组 3. 庶务组应根据核准之「财产异动申请单」注销「财产卡」,并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除帐。庶务组应实时将报废之资产数据输入计算机,更改资产数据。 会计室 4. 会计室依核准报废之「财产异动申请单」除帐并更改财产目录。报废后财产如经处分有所得者,会计室应据实入帐。 二、控制重点 处分财产是否经比、议
24、价程序出售。 财产减损事项是否经适当核准及除帐。 因窃盗及灾害而减损之资产,应查明有无失职疏忽之责及订定再发防止之措施。 财产移转作业 使用单位庶务组会计室校长室 財產移轉 會同移入(出)單位等確認 財產異動申請單 庶務組會簽核准 單位主管核准 總務主管複核 會計主任複核 核准 將財產資料送移入單位確認簽收 財產卡 完成移轉程序 财产之移转作业程序 一、作业程序 执行单位/人员 顺序 处理程序 依据资料 财产之移转 为提高固定资产的运用价值,各单
25、位使用的财产可互补有无,以避免财产的闲置及浪费。 一、相关文件 使用单位-移出单位 1. 财产经分配予指定单位使用后,不得自行移转。如因事实需要,必须移转使用时,应于移转前由移出与移入单位先行协商,协商后由移出单位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说明拟移转的财产及用途,经单位主管核准并经总务处确认后,会相关单位办理必要作业。 1.永年高级中学教职员工交接办法 二、使用窗体 1.财产异动申请单(CF-04) 2.财产卡 (CF-03) 使用单位-移入单位 2. 庶务组将财产连同相关数据送至移入单位,移入单位主管经点清财产后于「财产异动申请单」签章确认后会签会计室并陈校长核准。 庶
26、务组 3. 庶务组依据经核准之「财产异动申请单」办理移转登记,将异动事项登记于「财产卡」。 使用单位 * 各单位所使用经管之财产,未经办理移转登记前,原使用经管单位责任不得解除。 各单位人员离职,应将管理资产资料填入移交清册,交付接收人员点交签收,并依『永年高级中学教职员工交接办法』规定移交、监交,同时会庶务组更改相关记录。 二、控制重点 财产异动时,「财产异动申请单」之相关资料是否填写齐全,并经适当核准。 财产异动是否登录于财产卡。 财产之盘点作业 庶务组会计室校长室 財產盤點 擬定盤點計劃 會計主任複核 核准 總務長複核
27、 召開盤點會議 執行盤點程序 會計主任複核 核准 盤點報告書 盤點檢討會 依規定記錄、除帳等完成盤點程序 财产之保管、维护及盘点作业程序 一、作业程序 执行单位/人员 顺序 处理程序 依据资料 保管 使用单位 * 原则上各单位之财产使用人为其保管人,若资产使用者难以区分时,应由资产所在处之财产管理人负保管之责;该单位主管为各单位当然之财产管理监督人,应确实了解并注意各该单位财产使用及管理状况,负适时纠正及连带保管之责。 各单位应指派编制内专职人员为财产管理人,该员应确实掌握财产流向、使用状况、存放
28、地点及保管相关财产表件;若遇调、离职或有异动时,应由单位主管另派专人接管,并通知总务处庶务组办理变更财产管理人登记。 一、相关文件 1. 一般采购事项作业程序 2. 财产增置作业程序 3. 财产减损作业程序 二、使用窗体 1.报修服务单 2. 财产增加单 庶务组 * 庶务组除定期盘点与对帐外并得视事实需要随时派员查核各单位财产之使用及保管情形,并作适当之调配与运用。 庶务组 * 庶务组应于取得不动产时,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官署申报产权登记,并妥善保管相关产权资料。 庶务组 * 庶务组应依需要及财产之性质办理保险,并妥善保管保单。 修缮维护 财产管
29、理单位 1. 财产应充分利用,发挥其应有效能,并须随时检查清点,善尽良好管理之责。如有损坏,若可自行维修,则依『一般采购事项作业程序』申请购料进行修缮维护。若未能自行维修,则填写「报修服务单」。财产维修应检附「财产增加单」。 庶务组 2. 庶务组通知供货商或自行进行修缮维护,并会同申请单位进行验收,于「报修服务单」上签认。若为资本支出之改良及修缮,庶务组则依『财产增置作业程序』相关规定办理。 「报修服务单」一式二联。 第一联:事务组 第二联:会计室 盘点 为使固定资产帐、物相符,总务处庶务组应会同有关单位定期盘点本校之固定资产。 庶务组 1.
30、由庶务组拟具盘点计划。盘点计划之内容应包括:盘点时间、地点、盘点标的物、主盘单位、会盘单位…等。盘点计划应于预定盘点日前二星期提出,经总务主管及会计室会签意见并陈请校长核准后执行之。 庶务组 2. 于执行盘点前,会同有关单位召开盘点会议。 使用单位 3. 执行盘点计划于使用单位盘点时,庶务组应派员监盘,必要时会同会计室参与盘点。 庶务组 4. 盘点完成后,由庶务组汇总各单位之盘点情况,编制盘点报告书经总务主管核准会签会计室后陈校长核备。 盘点以每年至少实施一次为原则,视状况得请会计师参与盘点。 庶务组 会计室 5. a.盘点中如发现有帐无
31、物,经核准除帐者,除依『财产减损作业程序』之损失规定办理,并应按发生之原因作下列处理: (1)因盗失所致者,应取具警政单位核发之证明文件,核准后交由会计室编制传票注销记录并修改财产目录。 (2)因其它原因而致有帐无物者,应追究相关人员之责任。 (3)庶务组应将有帐无物之财产数据输入计算机注销该资产,会计室依实际情形作适当之帐务处理。 庶务组 会计室 * b.盘点中如发现有物无帐者,由庶务组估计该资产价值及剩余耐用年限计算其价值陈校长核准后列入保管并记录。 庶务组 * c.盘点除确认帐、物是否相符外,亦应了解资产之保管及使用状况,若为废弃或不堪使用时亦应于盘点报告书中
32、提报处理。 庶务组 6. 盘点完成后应召开盘点检讨会调查原因,并依盘点结果适当予以奖惩。 二、控制重点 各财产保管人员、管理人员是否善尽管理之责。 每年是否进行财产之盘点。 是否依盘点结果采取必要之处理与调整。 财产之记录、列帐作业程序 一、作业程序 执行单位/人员 顺序 处理程序 依据资料 庶务组 1. 财产经取得、验收无误后,由庶务组填写「财产卡」,并依财产编号原则及粘订财产标签管理之。 一、使用窗体 财产卡物品验收单 财产增加单 财产异动申请单 会计室 庶务组 2. 财产帐务之处理,应由会计室按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分类帐分别
33、登记,并与庶务组设置之「财产卡」及财产管理数据相互勾稽。 会计室 庶务组 * 财产列帐之价值,以取得财产所支付之一切成本为准。成本之计算如下: 1.购置财产之成本价值,包括购价、佣金、税捐、储运、安装、检验及法律登记等为达其可供使用状态一切合理且必要之支出。 2.营建财产之成本价值,包括设计监工、建筑及设备价款、检验与法律登记等费用。 3.交换取得之财产,应以拨付财产之账面价值,加补付现金或减补收现金,为其成本价格;因办理产权移转而支付税捐、法律登记等费用,亦须计入其成本内。 4.拨入或捐赠取得之财产,在接受之表册上列明其价值者,可据为列报之依据。如原价无可稽考者,按时价估计列
34、帐;因办理产权移转而支付税捐、法律登记等费用,亦须计入其成本内。 5.取得之财产,已逾契约规定之交货期限,因而收取之罚款收入,应作为其它收入。 会计室 庶务组 * 一次取得多种财产,而其价值之全部或一部无法划分者,得以各该财产之时价、比例分摊,估计其价值入帐。 会计室 * 凡在财产之购置或营建程序进行中支付之款项,应先以〝预付款〞或〝未完工程〞科目列帐,完成验收后,再由庶务组填写「物品验收单」及「财产增加单」,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后付款。 总务处 * 房屋及建筑拆除重建,经完成查验手续后,由总务处填送「财产异动申请单」(拆除财产),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除帐。至
35、于重建之财产则依新建规定办理。 庶务组 * 财产交换,经点交、点收完毕后,由庶务组分别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换出财产),「物品验收单」及「财产增加单」(换入财产),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转帐。 庶务组 * 财产因拨入、捐入受赠而取得者,经验收后,由庶务组填写「物品验收单」及「财产增加单」,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入帐。 庶务组 * 财产出售经点交后,由庶务组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除帐。 庶务组 * 财产报废、损失或捐出,经依规定程序点交后,由庶务组填写「财产异动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送会计室审核除帐。 会计室 *
36、 财产因改良添置所增加之成本,应按其性质列为资本支出或作费用列支。 二、控制重点 固定资产验收后是否逐笔登载于财产目录。 各项资产是否均按成本入帐。 固定资产之认列是否正确。 财物报表作业程序 一、作业程序 执行单位/人员 作业顺序 处理程序 依据资料 庶务组 * 每月月底,庶务组应根据当月「物品验收单」、「财产增加单」及「财产异动申请单」编制「财产增减表」,经总务主管核准后送会计室复核汇办,以确保财产帐目之正确性。完整之「财产增减表」一式三份,分别送董事会、会计室及由保管组存查。 一、使用窗体 物品验收单 财产增加单 财产异动申请单 财产增
37、减表 财产卡 庶务组 * 应定期与各单位核对财产帐及物,原则上每季一次以实时确保财产帐目之正确。 庶务组 * 会计年度终了,庶务组应根据「财产卡」编制财产目录,经总务主管核准,送会计室复核汇列决算,陈校长核准后送董事会核备。 庶务组 教务处 * 依政府会计年度,汇整补助仪器及设备之相关数据经适当核准并提经教务处汇整后,提报教育部。 二、控制重点 1.财产增减之相关资料、表册是否依相关规定编制且经适当陈核及完整保存。 永年高级中学 物品验收单 类别:中华民国年月日总字第号第页 财产 规格 厂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
38、价 编号 名称 制单使用单位验收监验主办总务人员 永年高级中学 财产增加单传票号数 科目:附凭证张 明细科目:中华民国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字第号第页 财产 规格 厂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折旧 使用单位 第 聯 存置地点 编号 名称 残值 年限 率
39、 制单主办总务人员主办会计人员 说明:本单共分三联,第一联:通知会计部门列帐。第二联:随第一联送会计部门核对相符后签章退还总务部门。第三联:财产保管卡,使用财产部门存查。 永年高级中学 财产卡财产编号: 财产 名称 规格 购置年月日 厂牌 耐用年限 登帐日期 传票号码 数量 单位 单价 购入成本 及
40、改良、修缮、增值 减值 合计金额 财产增加(验收)单号数 备注 年 月 日 财产保管及移转记录 日期 使用人或单位 异动 备注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 使用人 存放地点 年 月 日 移转单号 异动原因
41、 登记员主管 永年高级中学 申请单位:财产异动申请单 第一聯:會計室留存 第二聯:總務處留存 第三聯:申請部門留存 科目: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原因 □报废□移转□盘亏□处分□捐赠□其它 保管(使用)单位 财产编号 财产名称 型式规格 购置日期 耐用年限 已用年数 异动日期 财产单位 说明 数量 庶务组 审核意见 单价 取得成本 处分售价 申请单位 移入单位 总务处 会
42、计室 校长 主任 审核 主管 主办人员 主管 财产管理人 主管 经办 第 聯 永年高级中学 总务处报修服务单 报修时间:年月日时 报修单位: 报修人: 受理人: 承办人: 内容: 处理情形: 完成时间:年月日时 CF-0-20- 5 永年高级中学 财产增减表 第页中华民国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度第期) 财产 单位 单价 本期增加 购置日期 耐用年限 本期减少 备注
43、 编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价值 数量 价值 毁损原因 残值处理 制单主办总务人员主办会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