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1 ,大小:48.16KB ,
资源ID:2667023      下载积分:8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66702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doc

1、 颍东区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村集体资产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章 村集体资产管理 第三条 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是村集体全体成员,其所有权由村集体依法行使。村集体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其他资产,具体包括: (一)依法归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二)村集体依法投资

2、投劳形成的建(构)筑物、农田水利设施、旅游设施、道路、林木和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等设施。对村集体投资、投劳建设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资产,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 2 —0 (三)村集体出资新建或购买、兼并的企业资产; (四)村集体向企业投资入股,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股权和增值的资产权益; (五)村集体的现金、存款等货币及有价证券; (六)国家无偿拨款、减免税、补贴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村集体的资助、捐赠的财物等形成的资产; (七)村集体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八)村集体的债权; (九)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他资

3、产。 第四条 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实物保管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严格履行对无故出现的实物亏损,由保管人负责赔偿。严禁私自外借和占有村集体资产。未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村集体固定资产或产品物资为个人或外单位抵押、担保。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做到账实相符。 第五条 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台账,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统一设置村级资产台账,各村按照“清查、登记、申报、建档、公示、审核”程序将资产登记造册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将资产管理及变动情况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备案。  

4、 第六条 村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对外投资、承包、租赁集体资产的; (二)以集体资产进行参股、联营、合资和合作经营的; (三)以拍卖、转让、出售等方式变更集体资产产权的; (四)其它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 集体资产进行评估、承包、租赁、出让应经村集体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一定方式向全体村民公开,并报乡镇(街道)农经站备案。 第七条 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取得、变更、灭失应按规定向上级农经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报乡镇(街道)进行备案。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5、协商不成的,可由乡镇(街道)协调处理,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章 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管理 第八条 村集体经济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及政府补助等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具体包括: (一)上级财政对村级的补助(转移支付)资金; (二)村内举办集体公益事业所筹资金; (三)村集体接收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款物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其他款物; (四)村集体经营收入,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出售、变卖)收入,村办企业上交收入,村集体各种投资所得的投资收益,所有权在村集体的土地出让补偿收入等; (五)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各种项

6、目的投资收益。 第九条 上级财政对村级的补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办公经费支出,村集体办公、管理费用支出实行限额管理,同时村级实行零招待;村内举办集体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所议的村内集体公益事业项目;村集体接收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款物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其他款物应当专款专用;村集体经营收入,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售、变卖)收入,村办企业上交收入,村集体各种投资所得的投资收益,所有权在村集体的土地出让补偿收入等必须用于村集体发展生产和兴办村级公益事业;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各种项目投资收益可以用于项目建设管理维护必要支出、兴办村级公益事业。 第十条 除上级财政对村级的补助(转移

7、支付)资金可用于村集体办公、管理费用支出外,其余收入均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不得用于干部报酬和村级管理支出; (二)严禁截留、挪用、私分,严禁单位或个人损公肥私; (三)不得投入高风险行业; (四)不得奢侈浪费(增加不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 (五)不得违规乱发津贴补助; (六)其他与上述使用规定类似的支出。 第四章 管理机构及人员 第十一条 村集体资产管理,由村集体委托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进行管理,村集体只设一名报账会计。村级原则上保留不超过1000元的备用金,报账会计每月到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报账、记账,村集体非现金出纳人员不得保管现金。 第十二条 村集

8、体会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村集体会计人员的聘用和撤换,由村委会提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街道)农经站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换村集体会计人员。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村集体的会计人员。 第十三条 村集体会计人员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填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需经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存档。未办妥交接手续不得离职。监交人由村集体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担任。乡镇、街道农经站应当对村集体会计人员离职交接工作予以指导、监督。 第十四条 村集体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村集体资金收付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使用白条或

9、不规范凭证入账,严禁无据收付款。村集体应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送乡镇(街道)农经站和财政部门,并向全体人员公布、村集体的会计档案实行村账乡代管,集中到乡镇(街道)农经站统一保管。 第五章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建立村集体资产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3-5人组成,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召开村务监督会议,研究对村集体资产监督等具体事宜;   (二)监督检查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10、   (三)参与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经营方式的招投标、拍卖等活动,并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四)听取和反映群众对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十六条 建立并规范村集体支出审批制度,具体包括: (一)村级各项支出实行阳光操作,所有支出均在村务公开栏进行逐笔公开;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村监委审核(加盖审核专用章,村监委主任签字),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包村干部“联签”,村委会主任审批; (三)大额支出必须由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账; (四)对违反规定的支出、超项目超范围的支出,乡镇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11、一律退回,不予入帐; (五)乡镇街道负责对一些重大资金支出和资产、资源的处置程序进行监督把关。 第十七条 村集体次产实行定期盘点、定期公示制度。每年年底或村“两委”换届前,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对村集体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底数,看是否存在隐瞒、坐支、挪用和私分村集体资产,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进行,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是否进行招投标等,清产核资结果向村民公示。 第十八条 村集体应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财务计划,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群众关心的资产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第十

12、九条 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审计制度。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审计工作,重点开展财务收支审计、资产管理审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具体审计业务由区、乡农经站承担,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审计时不得向村集体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 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督查与考核。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集体财务公开的监督,组织人员定期对村财务公开进行专项检查,将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考核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情

13、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一)侵占、挪用、私分、损坏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 (二)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的; (三)擅自出借集体资金、资产的; (四)不经民主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程序进行工程招投标或物资采购的; (五)村集体收入不入账、不登记、私设“小金库”或挥霍浪费集体资金的; (六)乡镇委托代理中心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认真解决,

14、导致群体性上访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八)其它需要责任追究的行为。 乡镇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在村报销任何费用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检举揭发侵占、损害村集体资产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从重从快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农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乡镇(街道)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 12 —0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