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贵阳市人防工程工作指导 平战结合,是人防建设一条关键方针。落实这一方针,就是要在确保战备效益前提下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这一方针充足反应了含有中国特色人民防空特色是人民防空发展必由之路,也是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及人民群众对人民防空客观要求,有利于增强人民防空本身发展能力,减轻国家负担。 一、什么是人民防空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包含为保障战时人员和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韵修建地下防护建筑,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地下室。 按抗力等级划分,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等;按平时用途可分
2、为商场、游乐场、旅馆、影剧院(会堂)等等;从工程构筑方法划分,又分为掘开式工程和坑地道工程两大类。 二、人防工程建设标准: 坚持长久准备,关键建设,平战结合方针,落实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和城市建设相结合标准。 三、人防工程建设标准: 按抗力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级:1、2、2B、 3、4、4B、5、6。 四、人防工程安全保护: 1、严禁侵占、损毁人防工程及期设施, 严禁覆盖和破坏人防工程水准点、导线点等测量标志。 2、不得在人防工程内储存易燃、易爆、 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3、不得在人防工程安全防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开渠等危及人防工程作业,不得占用
3、堵塞和破坏人防工程出入口,严禁向人防工程内部及其孔口周围排泄废气、废水和倾倒垃圾。 4、不得侵占人防工程用地,确需调整使用,须经计划、土地和人防战备部门共同审查同意。 5、人防工程用作公共娱乐场所及营业性场所,市人防办定时组织检验,确保其符合消防要求,雨季,各建设单位及使用单位要主动准备防洪,确保人防工程不能遭淹。 五、人防工程拆除补建要求: 《贵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要求:“不得私自改造,拆除人防工程,确因城市建设需要而危及、拆除人防工程,应经市人防战备部门同意,由建设单位采取保护方法,补(迁)建或按现行工程造价赔偿。”补(迁)建要求按原人防工程防护等级拆
4、一建一,不能补(迁)建,按现行工程造价赔偿,现在,暂定六级人防工程1600元/平方米,五级人防工程元/平方米。 结合贵阳市旧城改造,贵阳市已修建了"中全部"、"中中"、"中黔"、"中园"四个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商场和人行通道,战时作为人员隐蔽和物资贮备地。 "中中"地下商场:在中华中路、省府路交叉路口地下,于1997年12月投入使用,使用面积1400平方米,内设门面49间,商场风、水、电、消防、通讯设施含有中国优异水平,商场整齐、豪华、明亮,关键经营服装、百货、鞋类等。 "中黔"地下商场:在中华北路和黔灵西路交叉口地下。1997年12月投入使用。使用面积140
5、0平方米,内设门面50余间,含有中国优异风、水、电、消防、通讯等设施,商场宽大、明亮、整齐,关键经营百货、服装、鞋类等。 "中全部"地下商场:在城市路和中华南路交叉口地下。1997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使用面积2580平方米,商场内设门面80余间,商场风、水、电、消防、通讯设施齐全,经过三年运行,取得了很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商场关键经营百货、鞋类、服装等。 "中园"地下商场:在中山西路和公园路十字交叉口地下,4月开始使用,使用面积1781平方米,内设门面50余间。该地下商场含有优异风、水、电、消防、通讯等设施,还含有一流现代化装修,商场含有浓郁现代气息,关键经营百货、服装、鞋类
6、等。 以上商场天天开通时间为7:00-21:00,为了降低和避免行人在十字路口横穿马路而引发交通事故,我办在地面人行道上安装了防护栏,并由交警及协勤人员引导行人走地下通道。 贵阳市人防战备办公室是贵阳市人民政府、贵阳军分区双重领导主管全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职能部门,属正县级单位,机关现有6个职能处,即:秘书法规处、人事处、工程处、计划财务处、交支处、指通处,下设人防法规综合管理处、通信站、火车站地下城管理处及中中、中全部、中黔、中园四个商场管理处。 办公室地址:贵阳市黔灵巷6号(黔灵公园大门右侧) 区(市)县机构建设现有: 云岩区人防战备办公室、 南明
7、区人防战备办公室、 小河区人防战备办公室、 乌当区人防战备办公室、 花溪区人防战备办公室、 白云区人防战备办公室、 清镇市人防战备办公室、 修文县人防战备办公室、 息烽县人防战备办公室、 开阳县人防战备办公室。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及管理计划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下列基础程序进行: (一)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久计划,提出项目提议书; (二)依据同意项目建设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汇报; (三)依据同意可行性研究汇报,进行工程初步设计,提出总概算; (四)依据同意可行性研究汇报和初步设计文件,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计划,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申请领取建设工
8、程计划许可证; (六)依据同意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审查同意后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招标和施工 准备,根据相关要求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经同意开工汇报; (七)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组织施工; (八)工程完工后,立即编制完工文件,组织完工验收,上报立案,进行完工决算,交付使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下列标准划分: (一)大型项目: 投资规模在万元(含)以上工程; 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含)以上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二)中型项目: 投资规模在600万元(含)以上,万元以下工程; 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三)小型项目: 投资规模在200万元
9、含)以上,600万元以下工程。 (四)零星项目: 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下工程。 建设前期工作和项目审批权限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该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久计划,提出项目提议书。 项目提议书内容关键包含:建设必需性和依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防护要求、战时平时用途、建设条件、环境影响、协作关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该依据同意项目提议书,委托含有对应资质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 可行性研究汇报内容关键包含:建设目标和依据,建设具体地点及征地拆迁情况,建设条件、环境保护,战时、平时用途,关键防护指
10、标和战术技术论证,市场调查、估计,关键经济指标研究比较和分析,水文、地质、气象资料,政府部门和关键协作单位签署意向文件,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起源和筹措方法,工程总体设计标准和方案选优,工程进度安排和项目实施关键方法,使用或生产(经营)组织管理,战备、社会、经济效益评价,工程位置图和选定方案图。加固改造项目还应该包含原有设施设备利用情况。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该依据同意可行性研究汇报,委托含有对应资质等级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关键包含:设计依据,设计总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平面图、关键剖面图,主体结构形式、剖面和防护系统图,风水电专业系统图,关键设备
11、材料表,主方法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工程设计概算。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该依据同意初步设计文件,委托含有对应资质等级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关键包含:设计依据,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地基基础、防护系统工程施工图,通风空调、给排水、供电、通信工程施工图,多种设备、材料表,基础处理、结构及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工程施工图预算。 新建和加固改造工程项目提议书、可行性研究汇报、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下列权限审批: (一)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 (二)中、小型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
12、批,其中项目提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汇报报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立案; (三)零星项目可不编报可行性研究汇报和初步设计文件,其项目提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人民防空关键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提议书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立案。 限上项目按国家相关要求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现在期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提出开工汇报,并附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同意书”.大、中型项目标开工汇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小型项目标开工汇报,由人民防空关键城市人民政府人
13、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立案。除零星项目外,未经同意开工汇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不准私自开工。 发包和承包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标发包和承包,实施招标投标制度。实施招标发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包含项目标设计、施工、监理和关键设备采购,应该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要求,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法进行招标。 实施招标发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该建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或委托依法取得对应资质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等事宜。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招标评标活动。 进行人民防空工程招标,必需接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
14、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关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经国家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能够进行邀请招标。 包含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不宜进行招标,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能够不进行招标。 招标发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应该发包给依法中标承包单位。发包单位能够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标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能够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不过,不得将应该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向个承包单位。发包方应该和承包方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参考国家《
15、建设工程勘察协议》、《建设工程设计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工程建设监理协议》等示范文本。 严禁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全部工程建设项目转包给她人,或将其承包全部工程建设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她人.工程总承包单位能够将承包工程中部分工程发包给含有对应资质条件分包单位;不过,除总承包协议中约定分包外,必需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需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协议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根据分包协议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负担连带责任。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标发包和承包,应该根据公开、公正、平
16、等和老实信用标准进行。 质量管理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相结合质量管理机制,开展争创优质工程活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全国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由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关键城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委托含有资格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接收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接收委托工程质量
17、监督机构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对建设单位申报完工工程,出具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汇报。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需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在工程施工中,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问题处理。 从事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需根据强制性标准和可行性研究汇报确定任务、投资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单位应该根据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出意见,认真进行设计修改。建设单位应该对勘察设计及设计修改善行监
18、督。 设计单位应该参与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质量事故,提出对应技术处理方案。 从事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单位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监理协议,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公平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正当权益。 监理单位应该根据法律要求和协议约定对人民防空工程投资、质量、工期实施全方面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负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从事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单位必需根据强制性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科学组织,文明施工。不得私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并对承包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
19、问题工程和完工验收不合格工程,应该负责返修。 人民防空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完工验收汇报时,应该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该明确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人民防空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该推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损失负担赔偿责任。 人民防空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实施,保修时间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收到工程完工汇报后,应该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完工验收。 人民防空工程完工验收应该含有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协议约定各项内容; (二)有完
20、整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关键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实和技术标准要求进场试验汇报;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 人民防空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人民防空工程完工验收实施立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该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完工验收汇报和接收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部门出具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立案。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该严格根据国家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相关档案管理要求,立即搜集、整理建设项目各步骤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
21、项目档案,并在工程完工验收后,立即向城建档案馆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造价和财务管理 人民防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对人民防空工程价格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取得对应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收当事人委托,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和服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进行项目审计和造价审计,对审计中发觉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各级人民防空财务部门应该严格根据同意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施工进度,实施经费保障,审核完工决算。 各级人民防空财务部门根据本要求第十
22、条要求,严格审查自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标资金起源,符合要求,方可出具验资证实。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该加强工程经费管理,严格实施财务制度,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相关建设、管理及产权文件资料 贵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措施(修正) 【实施日期】/07/01 【颁布单位】贵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措施(修正) (1994年5月30日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1994年7月28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同意,1994年8月13日公布施行,依据1997年9月29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同意清
23、理地方性法规情况汇报决定》重新公布,依据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同意《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清理地方性法规决定》修正,6月8日公布,7月1日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平时和战时有效使用,充足发挥战备、社会、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切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措施所称人防工程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以多个形式投资建设防空地道、坑道、地下室和含有防护功效其它地下建筑、经过改造自然山洞及其设备、设施。
24、第四条 本市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在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区、县(市)人防战备部门主管。 第五条 公安、计划、城建、计划、土地、城管、工商、税务、卫生、电力、邮电、金融等部门,应按相关要求主动配合人防战备部门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 在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中作出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和人防战备部门应给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建 设 第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依据战备需要按要求修建多种类型配套人防工程。 第八条 市人防战备部门应该依据城市总体计划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计划,
25、经同意后组织实施。制订城市建设计划应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地上地下统筹兼顾标准。城市建设具体计划、分区计划和专业计划、小区计划、开发区计划应有些人防工程建设内容和要求。 第九条 人防指挥工程,由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修建。 人防公用工程,由人防战备部门组织修建。 机关、团体、企机关人防工程,由本单位负责修建。 结合民用建筑(含外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列入地面建筑项目标建设计划,所需资金列入建设项目标总投资。 第十条 凡在本市城市计划区内修建民用建筑,必需根据下列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以上民用建筑,应
26、按建筑物主楼底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基础埋置深度大于3M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按对应底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不足3M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7000M2以上,应按地面总建筑面积2%修建防空地下室。 (三)新建居住区、小区、统建住宅(含商品房),按一次下达计划设计任务地面新建总建筑面积(不含本条第一、二项要求楼房面积)2%统一计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四)按上述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够一个防护单元,按一个防护单元修建;因地质条件及其它原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人防战备部门同意,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缴纳人防工程配套费,易地建设。 (五
27、其它民用建筑,应按总建筑面积2%缴纳人防工程配套费,集中资金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十一条 城镇私有住宅按原房原面积维修改造和农村修建私有住宅,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免缴人防工程配套费。 第十二条 人防工程口部数量和位置确实定,按国家要求实施。计划、土地部门应合理安排人防工程口部必需用地,确保人防工程道路通畅及修建口部设施。指挥所等关键人防工程口部用地按实际需要确定,其它人防工程口部用地不得少于地下建筑面积6%。 人防工程口部用地手续,由工程建设单位凭计划定点意见,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三条 新建7层以上建筑物和人防工程单个口部距离不得小于该建筑物高度 1/2; 7
28、层以下建筑物,和人防工程单个口部距离不得少于10M。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距离,因条件限制达不到上述要求,口部应修建防坍毁棚架。 第十四条 人防工程必需按国家要求工程等级标准和建设程序修建,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 激励单位和个人,包含港、澳、台同胞和外商投资建设平战结合人防工程。 第三章 管理和维护 第十六条 市、区、县(市)人防战备部门应该根据分工和相关要求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和维护,确保人防工程常常处于良好状态。人防工程管理人员应该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保守秘密,主动做好人防工程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机关和个人全部有支持人防工程建筑和保护人防工程义
29、务。严禁侵占、损毁人防工程及其设施,严禁覆盖和破坏人防工程水准点、导线点等测量标志。 第十八条 不得在人防工程内储存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第十九条 不得在人防工程安全防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开渠等危及人防工程作业,不得占用、堵塞和破坏人防工程出入口,严禁向人防工程内部及其孔口周围排泄废气、废水和倾倒垃圾。 第二十条 不得私自改造、拆除人防工程。确因城市建设需要而危及、拆除人防工程,应经市人防战备部门同意,由建设单位采取保护方法,补(迁)建或按现行工程造价赔偿。不得侵占人防工程用地,确需调整使用,须经计划、土地和人防战备部门共同审查同意。 第二十一条 人防工程维修、设
30、备设施保养,要严格实施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工程维修保养档案。做到工程结构完好,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风、水、电系统工作正常,道路通畅。工程内部整齐,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门扇开启灵活。 第二十二条 人防工程用作公共娱乐场所及营业性场所,必需符合国家要求防火、通风技术要求。地处河边湖岸人防工程,要完善防洪设施,确保人防工程安全。 第二十三条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根据下列措施列支。人防公用工程维护管理费,平时使用有收入,从收人中列支,没有收入,从人防工程费中列支。机关、团体、机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平时使用有收入,从收入中列支,没有收入,由本单位负责处理。企业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计
31、入成本开支。 第四章 使 用 第二十四条 人防工程除关键指挥和通信枢纽工程外,平时应该尽可能利用,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第二十五条 人防公用工程开发利用由人防战备部门负责。单位人防工程优先由建设单位使用,单位不使用,人防战备部门可和单位协商调整使用。 第二十六条 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由人防战备部门确定.单位人防工程使用,应该按要求向人防战备部门立案. 第二十七条 人防工程实施有偿使用,出让方和使用方应签署使用协议。人防公用工程使用费由人防战备部门收取,单位人防工程使用费由单位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用于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使用人防工程单位和个人必需严格实施维护管
32、理制度和使用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改变原设计和结构,不得损坏防护结构和设备、设施。 第二十九条 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必需采取平战功效转换方法,确保战时快速投入使用。一旦战备需要,使用人必需无条件搬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措施第十条,计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许可证。对弄虚作假,骗取建设许可证,人防战备部门除责令补建防空地下室或补缴人防工程配套费外,可并处应建地下室总造价1‰-10‰罚款,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出10万元。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人防战备部门给警告,责令限期更正,能够对个人并处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0元至 50000元罚款,造成损失,应该依
33、法赔偿损失: (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 (二)不根据国家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三)违反国家相关要求,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采取其它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 (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 (五)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倾倒废弃物。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措施要求,有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尚不组成犯罪,依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要求处罚;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措施单位和个人,由人防战备部门向其送达“违章通知书”,限期更正,逾期
34、不改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能够自收四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能够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推行处罚决定,由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施。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人防工程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贪污受贿,挪用人防工程配套费和使用费,情节轻微,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组成犯罪
3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措施要求人防工程配套费,由人防战备部门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专款专用。人防战备部门依据本措施要求实施罚款上交财政。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可依据本措施制订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本措施具体应用由市人防战备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市原公布相关要求,凡和本措施不一致,一律以本措施为准。 国家对人防平战结合投资者相关优惠政策(摘要) 1、利用人防工程在地下从事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如因维护管理费用过高,纳税确有困难,按税收管理体制报经同意,可给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照料。 2、利用人防工程从事商
36、业性经营活动,其用电缴费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按非居民照明电价实施。 3、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租用人防工程从事生产、经营,其工商管理费收费标准可合适降低在1.5%至2%以内。 4、对利用人防工程创办娱乐业,文化市场管理费分别按下列标准收取: (1)歌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按现行标准50%收取; (2)电子游艺、电动玩具、桌球、弹子机、打靶场,按现行标准中限收取。 5、对利用人防工程创办娱乐业和旅馆业,其治安管理费,按地面标准50%收取。 6、对利用人防工程从事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体户,除工商、公安、文化、人防部门分别收取工商管理费、治安费、文化市场管理费、工程使用费外
37、其它部门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7、帮助投资商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协调相关部门保障投资商有良好经营环境。 8、依据投资商投资风险或经营风险,可经协商后在协定时间内减免租金(通常1-2年)。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措施 颁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文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7号 (4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经过,自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产权管理,保障人防工程投资者和使用者正当权益,促进人防工程建设,依据《中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产权
38、管理适用本措施。 第三条 本措施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和物资掩蔽、医疗救护、人防指挥等单独修建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和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人防工程)。但人防指挥等保密工程除外。 本措施所称人防工程产权,是指人防工程全部权,即人防工程全部权人依法对人防工程享受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包含抵押、租赁等她项权利。 第四条 人防工程实施谁投资、谁全部标准。战时服从人民政府统一调用。 第五条 人防工程产权实施登记发证管理制度。人防工程产权证书为国家现行房屋产权证书,不另行制发人防工程产权证书。 第六条 人防工程全部权人依法
39、占有、使用、抵押、出租、处分人防工程和取得收益等正当权益受法律保护。 人防工程由全部权人和使用人推行维护义务,不得毁坏、私自拆除人防工程及其防护设备设施或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降低防护效能。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防工程认定、监督检验和相关产权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任人防工程产权登记工作。 第八条 建设人防工程,应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 (一)对结建人防工程用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地面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证书上载明地下人防工程面积、层数、标高等事项;
40、 (二)对单建人防工程用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地下),并载明地下人防工程面积、坐落位置、层数、标高,和对应地上土地使用权特征; (三)对单建人防工程出入口通道、通风口等地面用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确需使用她人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由人防工程全部权人或建设单位和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单位签署相关协议。 第九条 结建人防工程完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持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认可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立案证实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人防工程全部权初始登记,由房产管理部门在地面房屋全部权证书上载明地下人防工程面积、层数等事项。
41、 单建人防工程完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持完工验收汇报向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立案,凭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立案证实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人防工程全部权初始登记,由房产管理部门核发房屋全部权证书,载明地下人防工程面积、坐落位置、层数等事项,并附人防工程产籍图。 第十条 因买卖、赠和、交换、继承、分割、联营、吞并、合并、分立等情形发生人防工程全部权转移,由受让人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人防工程全部权转移登记。 第十一条 非国有些人防工程全部权人或国有些人防工程占有、使用单位破产或解散,人防工程由地面建筑物或土地受让人全部或占有、使用,由受让人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人防工程全部权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
42、第十二条 人防工程面积、非国有些人防工程全部权人或国有些人防工程占有、使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由当事人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人防工程全部权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以人防工程设定抵押权,由抵押人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人防工程抵押登记。 第十四条 经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拆除或报废人防工程,由当事人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人防工程全部权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 人防工程租赁,由出租人向房产管理部门立案。 第十六条 人防工程全部权发生转移、变更或人防工程抵押、租赁,还应该依法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对应土地使用权登记。其中,人防工程属于国有,应该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办
43、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人防工程产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具体程序,分别根据房屋产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相关要求实施。 房产管理部门应该将人防工程产权登记情况立即抄告同级人防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房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根据房屋、土地产权产籍管理相关要求,将人防工程图纸、账册、表卡等资料搜集齐全,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 人防、房产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措施要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不推行职责,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更正;情节严重,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行政处分;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措施自7月1日起施行
44、 本措施实施前已建人防工程未办理人防工程产权登记,能够依据本措施要求补办登记手续;因客观原因造成人防工程登记资料不全,凭人防工程所在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人防工程认定证实,补办登记手续。 贵阳人防工程项目分析及控制关键点 1、经过有力关系对现在属于贵阳市人防战备办公室管辖范围火车站地下城或中中、中全部、中黔、中园四个地下商场全部或部分进行改造加固和扩建。具体做法是改造及加固原有部分人防工程,并按具体情况进行扩建(最好能加大一倍以上)。这需要贵阳人防办向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及申请,取得同意后在和我们一起进入“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申请”步骤,因为现在属于贵阳市人防战备办公室管辖范围火车站地下城或中中、中全部、中黔、中园四个地下商场有对应收入,我们能够和贵阳市人防战备办公室协议分成百分比。 本程序控制关键点:关系力度和立项可能性 2、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