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 保护计划篇 2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传统村落特征分析和价值评价 4 第三章 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7 第四章 分区保护要求 9 第五章 保护方法提议 11 发展计划篇 24 第六章 土地利用计划 24 第七章 绿化系统及空间景观计划 28 第八章 道路交通计划 31 第九章 旅游计划 32 第十章 居民调控计划 36 第十一章 基础设施计划 37 第十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39 第十三章 综合防灾计划 40 实施管理篇 42
2、 第十四章 建设时序计划 42 第十五章 计划实施方法和提议 44 保护计划篇 第一章 总 则 一、坦田村概况 1、区位 双牌县在湖南省南部,永州市中部,居潇水中游五岭山脉北麓,是1969年在周围原零陵、道县、宁远三县边远山区划并而成一个经典山区县。地理坐标:东经 111°24'-111°59',北纬 25°36'-26°10'。双牌县北接永州市芝山区,南邻道县,西部和广西全州县接壤,东毗宁远县,毗邻两广(广东、广西),县城距永州市市中心仅32公里,至长沙市430 公里,距广州市520 公里。是湖南向沿海地域和港澳市场开放前沿阵地,也是华中、华南两大经济区域结合部
3、位。含有很好区位条件。 坦田村地处双牌县理家坪乡西北后龙山东麓,距县城 35公里,和理家坪乡政府仅3公里。 2、交通 江(村)车(头)公路于村南1.5公里穿境而过,西去8公里和国道207线交汇。依据湖南省“十二五”交通计划,经双牌将建设二广高速,和祁东—永州—双牌—道县—江华县高速公路,公路交通将十分便捷。这里水路交通十分便利,水上交通经坦水入潇湘,出洞庭,顺长江可达沿海各大城市。 3、人口 坦田村村民332户1369人,全部为清一色何氏宗族后代。占地面积200余亩,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村人平均居住面积近50平方米,而古民居建筑占全村村民居住总面积80%以上。 4、社会经济
4、 坦田村整体经济结构较为传统,以农业为主,辅以渔、林及家庭副业、农、林业生产和经营缺乏独特征和高效性,产业经营项目缺乏独特征和多样性。村内及集镇工业化程度均不高,而人文和自然景观及生态资源优越,对于发展旅游也是一个良好条件。 5、历史沿革 整个村落坐落于后龙山麓,始建于北宋大中祥符初年(公元10),坦田古村历经47代。 (1)、北宋大中祥符初年(1008),坦田村始祖曾任北宋大理寺理事何守琮定居居坦居坦田村。 (2)、明洪武已卯年(1396),何守琮十三世孙何宗器中举后,又于永乐元年(1403)续修《坦溪世家何氏族谱》,明代时村落始形成。 (3)、道光十六年(1836),坦田人何贤寿
5、始建岁圆楼,名之为“泗玉腾飞”、“二涧庄”、“六如第”。 (4)、道光二十五年(1845),何贤寿长子何昌仁考取举人并供职于天津府,于1849-1850年对岁圆楼重新装修,并在“六如第”“泗玉腾飞”两侧增建横屋、书房,家中间藏书多达万册。于岁圆楼左前方修建了福清馆。 (5)、1944年,因为日军侵略,岁圆楼所藏文物、图书开始流散。 (6)、1966年后文化大革命期间,岁圆楼石雕、木雕及多种木匾遭受破坏并大量流失。 (7)、3月,岁圆楼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成立了岁圆楼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8)、,岁圆楼被公布为湖南省第八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9)、,坦田村被公布为湖南省传统
6、村落。 6、历史文化 坦田千年古村,展现了封建农耕社会历史风貌。古村历史悠久,环境风貌完整,古老民居建筑群含有原真性,村民生活习俗和民族风情延续不停。这是一个以原生态状展示中国农耕社会很多文明元素关键物质遗存,是解读中国传统乡村活化石,是湖南潇湘流域一个含有经典意义历史文化古村。 坦田古村历史文化底蕴厚重。坦田村历史遗址众多,后龙山下古荆棘围子,村前青石古驿道,跨越坦水两座古石拱桥,古石墙上参天古木,巨形料石砌成古老坦水河堤岸和水陆码头,古水井、祖茔古墓,古老门楼、大堂屋、何氏宗祠和它们身后如众星拱月般成片成群古老居宅和居宅里珍藏康熙年间古老家谱,千年流传下来古老生产生活用具用具,习俗民
7、情等,无一不深沉地折射出从岁月深处闪烁悠远而深邃历史文化夺眼光芒,渗透着坦田村人一脉相承浓郁儒家伦理道德神韵和独树一帜湖湘文化气息。 坦田村古民居群历史悠久,建筑年代沿续连贯,历宋、元、明、清各朝,为坦田人农耕生活理想家园。其规模庞大、气势雄浑、布局有律、空间组合奇异、装饰精美绝伦、使用功效齐全,其文化底蕴深厚,民族个性鲜明,建筑艺术精妙。现在保留完整,含有历史原真感,环境风貌依旧,单姓同宗聚族而居,历史生活延续,集建筑艺术、民俗文化、宗亲文化、耕读文化之大成,为经典古代农业聚居村落。 总而言之,坦田村含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二、计划背景 1、保护现实状况堪忧 历
8、史文化村镇是一定历史时期多种文化载体,是当初政治、经济、文化综合表现,是很宝贵不可再生资源。多年来,伴随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紧,历史文化村镇保护问题逐步显现。地方保护计划滞后,保护资金缺乏,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存在重利用轻保护现象,部分富有价值特色古建筑和历史环境风貌正遭到不一样程度破坏。 2、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研究发展 中国历史文化文化村镇保护从 20 世纪 80 年代末开始,先是陆续将一批村落中古建筑列为全国关键文物保护单位; 年又将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 年在新修订《中国文物保护法》中则明确提出要对“保护文物尤其丰富而且含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
9、城镇、街道、村庄”进行保护, 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了第一批 22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标志着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制度基础建立,预示着中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 3、新农村建设推进 伴随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及城镇一体化工作不停推进,为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继承和发展关系,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健康发展,历史文化村镇地保护和研究工作逐步被重视。 4、坦田村被公布为全国传统村落 坦田村古建筑群独有历史文化底蕴和文物价值,以原生态状展示中国农耕社会很多文明元素关键物质遗存,是解读中国传统乡村活化石,是湖南潇湘流域一个含有经典意义历史文化古村。并于坦田
10、村被公布为湖南省传统村落,被公布为全国传统村落。 5、坦田村被公布为中国传统村落 住房城镇建设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一次传统村落摸底调查,在各地初步评价推荐基础上,经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教授委员会评审认定并公告,住房城镇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决定将湖南省双牌乡坦田村等第一批共646个含相关键保护价值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目。 三、计划编制依据、标准和指导思想 坦田村保护计划,以《中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国城镇计划法》为指导,经过对坦田村域文物古迹、传统民居及周围环境景观风貌实地调查,在具体考察古村历史沿革,综合分析古村整体风貌特征,深入挖掘地方历史文化特色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公布《历史
11、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和9月18日 中国住房和城镇建设部相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计划编制基础要求(试行)》进行编制。 保护和利用计划目标在于指导坦田村保护工作全方面展开,统筹安排古村落内各项建设工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持古村社会经济活力,在整体保护基础上主动推进特色文化旅游开发和经营。 1、计划依据 (1)《中国城镇计划法》() (2)《中国文物保护法》()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4)、住房城镇建设部相关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计划编制基础要求(试行)通知 (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计划编制要求(试行)》 (6)《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12、7)《双牌县总体计划》(—2030年) 2、计划范围 此次计划范围为坦田村村域范围,面积639.03公顷。 3、计划期限 本计划期限:近期为-;远期为2021-2030年。 4、计划标准 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符合实际、农民主体标准。经过此次计划,促进坦田古村保护更新和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项开发建设项目,为保护更新提供技术指导。 (1)整体性保护标准 古民居分布集中,集中连片,依据现实状况实际情况,计划将古村区根据一个完整历史地段保护要求实施整体保护。坦田古村保护是一个整体性过程,计划不仅重视坦田古村人工造就物质形态遗产保护,更要关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同
13、时也要关注作为物质形态遗产源流地方性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和地方性社会生产体系保护。 古村遗产保护必需作为整个计划政策一部分,也是村镇系统关键组成部分,是政府发展战略制订过程中所必需考虑关键原因。 (2)历史真实载体保护标准 计划重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历史真实性及其历史环境风貌完整性,对已不存在“文物古迹”通常不提倡重建,已经有文物科学展示永续利用。 (3)坚持保护历史环境标准 计划坚持坦田古村社会经济、人口和环境可连续性发展,古村在保持其旺盛生命力同时,将保护计划置于社会经济基础发展战略前提下,经过对遗产正确保护和合理利用,给予及调整其在时代变迁期必需合适功效,以强化坦田古村作为有着悠久
14、历史文化地方性中心村职能。 在保护古村物质性历史文化景观遗产同时,应充足研究古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清民建筑文化、民俗文化内涵,并主动进行文化产业挖掘;对传统建筑进行主动有效保护性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发掘历史遗产社会经济价值,从而实现保护可连续发展。 (4)坚持合理利用,重视传统生活延续性 依据历史建筑不一样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现实状况不一样完好程度、古村空间不一样类型和环境景观特征,采取分类保护方法,制订对应保护要求和整改方法,保持历史风貌多样性并使计划含有可操作性。 5、计划指导思想 (1)树立整体性思想,保护计划应纳入坦田村总体计划,成为坦田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有机组成部分,使保
15、护和建设协调发展。 (2)树立分层次计划思想,突出关键保护,建立古村落环境风貌协调区、历史地段建设控制区、文物古迹关键保护区三个层次保护体系。 (3)坚持可连续发展思想,保护和继承古村历史文化特色。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基础上,主动改善居住环境,以适应该代生活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计划研究关键 《坦田传统村落保护计划》属村镇总体计划,以保护历史古村、协调保护和建设发展为目标,以确定保护标准、内容和关键,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方法为关键内容计划。为了全方面保护和发展坦田古村,计划应在以下方面加以关键研究: (1)对古村历史进行分析研究; (2)提出分级保护范围
16、划定和保护要求,确定保护对象并提出具体保护方法; (3)对资源利用潜力进行分析,明确优势和地位; (4)提出古村风貌景观保护和建筑高度控制,恢复历史环境,重现古村风貌; (5)古村土地利用和道路交通提出调整提议,合理安排必需旅游服务设施; (6)调整村内功效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生态绿地系统,改善古村环境,提升古村环境质量; (7)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健全古村旅游功效。 五、上位计划 《双牌县县城总体计划(—2030年)》产业布局中属南部经济区,包含江村镇、理家坪、打鼓坪林场、上梧江4个乡镇。林农业关键发展林木特产种植业和畜牧养殖业,工业合适发展小水电,依靠潇水及上梧江瑶族
17、文化风情,关键发展以旅游业为主第三产业。 村镇等级结构中理家坪乡属通常集镇,职能为集贸、农业,估计规模为0.20万人。 第二章 传统村落特征分析和价值评价 一、村域环境 坦田村依山临水而建,成山环水抱之势,后龙山郁郁葱葱,马山荟翠,坦水流祥,平畴沃野,阡陌纵横,村前村后古木参天,风景秀美,自然环境保持了历史风貌,古建筑群依山势亲水渊,是古村人追求“天人合一”理念具体表现。实现了人和自然友好一致。 自然环境要素一览表 自然环境要素 内 容 位置 备注 水系 坦水河 村东 山体 狮子山 村西南 凤凰山 村西北 马山 村东北 二、
18、传统村落选址和格局 坦田古村前临坦水,面对马鞍山,后倚后龙山,因地势自上而下而建,古建筑群即使规模庞大,房屋众多,且构建不一样历史时期,但整体布局上表现了“天人合一”理念,而在计划中又反应了轴线对称,向中呼应“中和”传统观念和哲理思维。整体设计计划有律,布局完整,纵横有序,错落有致,依山傍水,新、老两大院落互为依倚,相映成辉。 三、传统建筑 1、 岁圆楼——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岁圆楼在双牌县理家坪乡国家传统村落坦田村境内,始建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建成于1840年。由当地诂命奉政大夫何贤寿计划建设,属经典湘南古民居建筑。5月被省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关键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国家级关键
19、文物保护单位,已经过教授评审。确定为第七批全国关键文物保护单位。岁圆楼由岁圆楼,福清馆(迎宾楼),水塘,吊马桩,碾房等部分组成。主体建筑是岁圆楼,岁圆楼面阔三栋,由“二润庄”、“六如第”、“四玉腾飞”三庭院组成,总进深三栋共9座房屋,面积约12亩。 国保单位岁圆楼本体一览表 文物名称 文物类别 保留现实状况 泗玉腾飞 古建筑 完好 二涧庄 古建筑 完好 六如第 古建筑 完好 福清馆(迎宾楼) 古建筑 完好 水塘 古建筑 废弃 碾房 古建筑 房屋毁坏,只剩碾槽 吊马桩(四对) 古石雕刻 两对断裂 因为历史原因,坦田古建筑群局
20、部曾遭到一定程序破坏。1966至1970年代是古建筑群遭受破坏最为严重时期。其中,1966年代文化大革命时期破坏规模较大。石雕、木雕及多种木匾遭受破坏并大量流失。伴随时间久远,房屋部分破旧,急需维修。 2、历史建筑保留现实状况 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集中,融为一体。其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百分比占关键区总面积90%以上。古建筑物始建于北宋大中祥符初(10)经历元、明、清各朝,现存关键区为宋元时期老院子和明清时期新院子,总建筑面积达65000平方米,有220栋1000余间房宅是保留较完好古建筑群,古村布局得体、错落有致。现在仍保留着较为完整大片整体风貌,含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21、历史建筑现实状况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年代 建筑面积(m2) 保留情况等级 介绍及关键特色 1 宅院府第 宋-清 约64000 一类 整体风格基础一致,青砖黛瓦,翼角飞檐,装饰或古朴简练或精美绝伦 2 戏 台 明 120 一类 砖木结构,古朴凝重,装饰精美 3 私 塾 清 160 一类 儒家文化气息浓厚 4 祠 堂 明 180 一类 砖木结构、气势恢宏、雕刻生动、形象逼真 5 门 栋 明 106 一类 高大气派,张扬大宗族兴旺门风 6 福清馆 清 660 一类 布局严谨、结构精巧、装饰豪华、为
22、古代接待贵宾之处 从总体而言,古建筑群现在形制仍相当完整,而且大部分仍在作为居住使用。但古建筑面临最大问题包含两方面,一是部分房屋破旧,急需维修。;二是建设性破坏。其中,建设性破坏关键在于拆旧砖用于新房墙基,被拆砖墙则用新砖或土坯砖替补,或居民自行改造房屋,去除旧装修换成现代门窗,铺水泥地面等,对古建筑风貌破坏较大。 四、历史环境要素 坦田古村历史环境保留完整, 至今遗存了大量宋明清时期古迹遗物,它们数量繁多,姿容古老,加深了古村历史风貌厚重感,有至今仍为村民不可或缺生产、生活设施。村前村后,古木参天,和石墙、古寨、古渠、古井、古桥一起印证了坦田古村悠远历史岁月。 历史构筑物现实状
23、况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年代 保留情况等级 介绍及关键特色 1 环村石墙 宋 一级 环形青石建筑有6处出口 2 门 楼 明 一级 经典明代门楼构筑风格 3 马山古寨 宋 一级 青料石构筑,坚固牢实 4 园 林 清 二级 布局合理,设计巧妙 5 河岸堤 宋 一级 青料石构筑,牢实坚固 6 拦河坝 明 一级 古代农业浇灌设施,全石构筑 7 引水渠 明 一级 古代农业浇灌设施 8 石拱桥 宋 一级 跨越坦水连贯古驿道(计2座) 9 古驿道 宋 一级 古代交通设施;全石铺就 10 古
24、井 宋 一级 泉水甘洌,青石构筑井台 11 古 树 118棵,树龄300-5不等 其中,坦田村古驿道以东西向四条中心街巷为关键纵线,它们连接村子前后村道,南北方向小巷道则依据房屋排列实际出入需要加以设计。不管大小街巷一律用青石板铺就,其中弯折或台阶则依地势而定。全部街巷侧全部砌就了护坡,开掘了排水沟,沿屋墙街巷还留了灯窗,专用放置路灯。这些街巷四通八达,村民出行方便自如。 古道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长度(米) 形成年代 关键特点 介绍及关键特色 1 老街巷 400 宋 青石板 计2条,自西而东,石板铺成 2 新街巷 450 清
25、 青石板 计2条,自西而东,曲折向北 3 积善巷 210 明 青石板 石板光滑平整南北向和街巷连接 4 玉润巷 180 清 青石板 石板铺砌精细,和村道相连 5 仁宗巷 210 青石板 石板铺成,弧形,绕村前入门楼 五、非物质文化 坦田村拥有特色传统节目16个,传统手工艺多个,清康熙以来“家谱”四部,以农耕文化为专题门联28副、匾3块,栓马刻石11对,广为流传诗歌二首,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文化历史底蕴深厚。 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实状况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序号 名 称 序号 名 称 1 传统节日
26、2 手工织布 3 湘 绣 4 竹 编 5 门 联 6 花 灯 7 木偶戏 8 祁 剧 9 耍龙舞狮 10 木雕 11 石雕 12 彩绘 其中,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处,包含祁剧、花灯、木偶戏、门联。 六、文件资料 文件资料仅有何氏族谱。 七、特征分析及价值评价 坦田村为 “中国传统村落”,含有很高历史、艺术、科学和社会价值。集建筑艺术、民俗文化、宗亲文化、耕读文化之大成,为经典古代农业聚居村落。清代村镇建设、社会生活关键史料和实物全部有研究价值。 1、坦田村传统村域环境,自然环境要素包含有狮子山、凤凰山、坦水河、马山和成片农田等
27、自然环境保持了历史风貌。 2、坦田村村落选址和建筑群体格局,古建筑群依山势亲水渊,是古村人追求“天人合一”理念具体表现,实现了人和自然友好一致。反应出中国传统风水理论指导下乡村聚落择址模式。 2、坦田村古建筑群独特院落组合模式,表现了受中国传统血缘宗亲制度支配家族聚居生活文化,含有重大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价值。古建筑群记载了清代湘南建筑技术和建筑工艺等建筑历史信息,反应了地方性建筑文化和建筑艺术成就,含有显著地域建筑文化研究价值。古建筑群特有结构、布局方法和血缘关系纽带特征,对研究古代村落民族、民俗、选址、布局、排水等含相关键研究价值。 3、历史环境要素包含有古驿道、古桥、古井、古石墙、
28、门楼等,非物质文化包含有石雕、木雕、彩绘、祁剧、门联、耍龙舞狮等,和自然环境、传统建筑浑然一体,记载了清代当地物质生产、生活方法、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社会风尚等关键湘南聚落文化历史信息。 4、坦田村古建筑群因其独特历史文化价值成为双牌县文化资源关键组成部分,是历史、文物、艺术、民俗等知识教育场所,有益于提升公众文物保护意识和艺术鉴赏水平,是其社会价值表现。 5、坦田村古建筑群及其整体环境合理利用及充足展示,将对地方文化、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产生主动促进作用,将含有十分显著社会价值表现。 第三章 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一、现实状况问题 1、历史建筑历史文化价值未引发充足重视,整体而
29、言保留情况较差,人为干预、缺乏规范化要求和管理; 因为保护计划和保护方法不完善,加上部分人工作中短视行为,部分极具保留价值历史建筑不时被人为拆掉毁坏,改建成和历史建筑群极不协调现代建筑,破坏了古村整体建筑风格。 2、历史构筑物保留情况较差,随意丢弃堆放,日常维护工作缺乏规范性要求; 3、自然环境要素保留情况很好,山青水秀,山环水绕。但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转为经济效益还未见成效。 二、保护目标 1、保护计划总体目标 保护和传承坦田古村历史文化,保护好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恢复古村自然人文特色和历史文化环境,促进古村社会经济文化可连续发展。充足挖掘古村文化内涵,成为以原生态状展示
30、中国农耕社会很多文明元素关键物质遗存,解读中国传统乡村活化石,湖南潇湘流域一个含有经典意义历史文化古村。 2、近期目标 保护和抢救面临破坏文物古迹、历史地段,搬迁不合理占用文物古迹机关和单位。为古村保护总目标实现奠定基础。 3、中期目标 完善古村格局,合适整改古村风貌,形成古村特色,严格实施文物古迹保护要求,协调保护和利用关系,使坦田古村保护和农村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4、远期目标 全方面整改改造,保护和恢复古村自然人文特色和历史文化环境,促进古村社会经济文化可连续发展。充足挖掘古村文化内涵,成为以原生态状展示中国农耕社会很多文明元素关键物质遗存,解读中国传统乡村活化石,湖南潇湘流域
31、一个含有经典意义历史文化古村,中国传统村落。 三、保护内容 1、确定保护内容标准 在概括提炼坦田古村环境特色基础上,经过对古村风貌格局、历史地段、文物古迹保护,能够整体地保护和展示坦田古村特质形态和文化内涵。 2、保护关键内容 坦田古村保护包含村域环境、古村落整体风貌、传统建筑、居住环境,古村传统文化继承和传统经济发展等。 3、确定对应保护方法 (1)、对古村落村域环境保护 制订保护方法,加强古村山水格局保护,提升古村文化内涵。 (2)、对古村落整体风貌保护 关键对历史上形成并延续至今古村功效布局,传统道路系统和街巷尺度、名称、走向、传统建筑风貌等要素进行整体保护。 (
32、3)、对传统建筑保护 划定保护和建设控制区,提出保护和控制要求。依据历史建筑保留情况,提出保护要求和分类整改方法。保护历史村落现有格局,延续古村历史结构,振兴古村历史文化。 (4)、对居住环境整改 改善古村落内居住环境、增加绿化用地,配套完善基础设施。 (5)、对传统文化及地方习俗和传统经济保护 深入挖掘、搜集整理名人、艺人及传统习俗、传统民间工艺资料,制订保护和利用计划,并使其展示及传承,再现坦田民风,同时为现代经济服务。 四、保护专题定位 保护坦田传统村落内涵,经过保护框架专题即“湘南古民居建筑活化石”、“封建农耕社会历史风貌展示地”,表现名村特色,延续历史风貌。 专题一
33、古民居展示地 ·保护现保留很好岁圆楼、福清馆、祠堂等经典清代古旧民居群,保护坦田历史上各具特色、气势恢宏历史建筑。 ·保护古村传统古村落格局,如千年青石板古驿道、传统街巷空间。 ·保护文化遗址、古桥等,如来凤桥,环村石群等。 专题二:封建农耕社会历史风貌展示地 ·保护匠心独具各式雕刻、彩绘工艺。 ·保护历史上丰富诗词歌赋,如门联、楣题横匾、家谱,《十条家训》、《百字劝》、《为人宜鉴》、《百字戒》等族规家训等。 ·保护丰富多彩民间艺术,如传统节日、祁剧、木偶戏、花灯、耍龙舞狮等。 ·保护古村丰富多彩土特物产和多姿多彩饮食文化。 五、保护范围划定 历史文化保护区为保留遗存
34、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应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含有一定规模地域。其范围包含为保护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和内部历史街道格局、传统民居群等代表古村完整风貌全部地段及边界轮廓。 计划经过对现实状况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构筑和遗产自然环境调查和分析,综合考虑建造年代、保留质量、建筑高度和风貌情况,划定坦田古村关键保护区范围,而且在关键保护外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 (一)、传统村落保护等级划定标准 1、有较高价值历史建筑或构筑物,有特殊保留价值环境要素相对密集区域。 2、为了有利于历史地段管理、保护和利用
35、划定范围尽可能成片。 3、为了保护坦田古村历史文化整体性,把多种类型历史建筑和以历史街道为骨架古村落结构肌理纳入到历史地段来。 (二)、关键保护区范围 1、保护范围 坦田古村历史文化关键保护区保护范围依据遗产价值、保留现实状况和相关地形环境等原因划分坦田村古建筑群和相关环境范围为关键保护区。 关键保护区包含以岁圆楼为关键保护区和以何氏祠堂为中心保护区,岁圆楼保护区包含古驿道范围,其四至边界为:北至古驿道北,南至何氏祠堂周围古建筑,即狮子山山脚,西至岁圆楼西古建筑群围墙,东至古构筑物榨石油碾,包含现存质量很好古建筑群,以何氏祠堂为中心保护区以建筑后退30米划分,关键区面积共3.37公
36、顷。 2、保护项目 (1)保护岁圆楼及周围历史建筑物等文物保护建筑群。 (2)保护古驿道等为主保留完整、有代表性传统风貌格局。 (3)保护碾房、吊马桩、福清馆等周围文物。 (4) 保护何氏祠堂及周围历史建筑。 (三)、建设控制区 1、定义:指在历史保护区范围以外许可建设,但应严格控制其建(构)筑物性质、体量、高度、色彩及形式区域。它是历史文化保护区背景区域,所谓背景不只是视觉上背景,而是广义上包含了自然“背景”和历史“背景”。关键是为了保护和协调文物古迹及古村关键风貌完整所必需控制地段。 2、控制范围:为保护坦田村历史环境格局完整性、建筑风貌延续性,本计划划关键保护区周围相关
37、环境界域为建设控制地带,并将村后狮子山、凤凰山和村前坦水河一并纳入计划控制范围。 四至边界为:北至新农村建设区安置点北,东至马山,南至南部新农村建设安置点南、西至狮子山、凤凰山山脚,总面积124.26公顷。 3、保护项目:控制历史文化保护区外部空间格局天际轮廓,控制古建筑群周围建设。 (四)、风貌协调区划定 1、定义:在建设控制地带之外,划定以保护自然地形地貌为关键内容区域。 2、范围: 四至界线以村界为标准,总面积511.40hm²。 3、保护项目:控制和引导村民建设活动,保护山、水、地形、地貌等环境。 第四章 分区保护要求 一、关键保护区保护要求 (一)、保护内容
38、1、保护历史地段整体景观风貌。包含村庄轮廓线、河湖水系、建筑群体特征(建筑高度、屋顶及其平面格局)等。 2、 保护巷道形成历史空间结构和肌理。 3、 保护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其它有价值建筑或建筑局部(包含门头、彩绘、雕刻等)。 4、 保护其它历史遗址和历史文化内涵。包含和传统生活方法相关水井、街道铺装形式;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变迁等物质载体;民俗风情等。 (二)、关键保护区保护标准 1、 尽可能保护历史遗存原物,保护历史信息真实载体。历史遗留原物是包涵着大量历史信息,它尤其珍贵之处于于它能够不停地被研究、被解译,不停有所发觉。 2、 关键突出整体风貌特色保护。关键在保护外观
39、保护组成村落外观各个原因。 3、 保护和合理使用相结合。在保留历史风貌前提下,应坚持利用政策调控历史地段人口密度,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绿化率,控制建筑密度,优化小区环境,从而增加村庄可连续发展能力和恢复活力,促进繁荣。 4、 在保护工作中,提倡并激励村民参与。保护计划制订和管理方法应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方法结合。强调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广泛村民参与,寻求历史保护和村民现实生活需求结合。 5、 保护工作应相关键、有目标,保护方法采取“微循环式”,分期分批,坚持不懈。 (三)、关键保护区保护要求 1、 历史文化关键保护区内保护和更新应表现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 2、历史
40、文化关键保护区内建筑进行分级,分为保护、整修、改造、更新、拆迁五级。 3、 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以1到2层为主。 4、 调整不合理土地使用功效。 5、 完善市政设施。 6、古街巷应保持原有空间尺度,保护现有传统街巷铺地,其它街巷地面铺装应逐步恢复传统特色,步行街巷采取青石块铺砌;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逐步转入地下或移位;街道小品(假如皮箱、公厕、标牌、广告、招牌、路灯等)应有地方传统特色,不宜采取现代城市做法。 7、街巷两侧建筑功效应以传统民居和传统商业建筑为主,激励发展传统柜台商铺和产商结合手工作坊,建筑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建筑色彩、装修按单体
41、建筑控制要求修缮。 8、传统民居选择相对完整地段成片加以维修恢复,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古井、古树及反应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应给予保留并清理恢复,不符合风貌要求建筑应给予改造或拆除。 9、对本区内保留传统民居建筑应加强维修,建筑色彩应粉墙黛瓦传统民居色彩加以统一控制,建筑装饰、建筑形式应采取民居形式坡顶、青瓦和青砖屋脊,建筑门、窗、墙体、屋顶、墙体线角及其它细部必需严格按计划管理确定传统民居特色细部做法实施。建筑功效关键为居住建筑或民居旅馆。 (四)、关键保护区管理要求 1、关键保护范围内,除新建、扩建必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其它新建、扩建活动,同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42、务设施建设必需符合关键保护区要求。 2、关键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县人民政府城镇计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计划许可证前,应该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意见。 3、关键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应该经县人民政府城镇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 4、任何复原工程和新添设施全部要严格按摄影关文物法规推行报批手续。 二、建设控制区控制要求 (一)、建设控制区控制要求 1、在此保护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计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同意、审核后才能进行。 2、该范围内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绝对不许可拆除和改变,并必需
43、根据风貌要求原样原修,或改善内部环境及给予其合理功效。该区域内建筑形式应为坡屋顶.体量宜小不宜大,功效应以居住和公共建筑为主。 3、该范围内任何不符合风貌保护要求新旧建筑,除影响较大而必需搬迁及拆除之外,其它应逐步改造其外观形式和建筑色彩,以达成历史村落整体环境统一。 4、保护范围内街巷格局及街巷尺度,不得拓宽任何历史街巷,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取掉,历史街巷铺地应采取传统青、赤色石板,同时街巷环境应进行整改并保持清洁卫生。关键历史环境要素如树木、墙体及外立面装饰,及反应居民生活状态之特色庭院、特色空间(如街头广场)应给予保留并整改环境。 5、任何复原工程和新添设施全部
44、要严格按摄影关文物法规推行报批手续。 (二)、建设控制区管理要求 1、当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设施,不得开设工业项目,不得进行大型旅游和娱乐设施建设,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景观友好性建设活动;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活动;对已经有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设施。应该限期治理。 2、在当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整体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应经国家文物局同意后,报当地城镇计划部门同意。 3、当地带全部建设活动不得对山体和水源造成破坏和污染,参考《中国水土保护法》第十四条,地带内凡属坡度25度以上山地不得进行建设活动,全部实施封山育林;坡度5度至25度坡之间
45、坡地建设开发强度必需控制;坡度5度以下土地范围中,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计划土地利用及建筑形貌控制要求。 4、当地带内建筑形貌要求: 1)建筑檐口限高10.5米; 2)建筑外观以该地清代传统民居形象为参考依据,灰瓦,坡顶,白、灰或土黄色墙,整体形象应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气氛友好; 3)建筑布局应以院落为单位; 4)建筑物使用功效限于住宅、旅游服务及管理性建筑; 5)建筑密度要求不得大于实施整改方法后密度。 6)当地带内土地使用性质按本计划制订方案实施调整,建设用地不再增加。 三、风貌协调区控制要求 (一)、风貌协调区控制要求 1、在风貌协调区内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需服从“体量
46、小、色调淡雅、不高、不洋、小密、多留绿化带”标准。其建筑形式要求在不破坏古村风貌前提下,可合适放宽,新建筑应激励低层。风貌协调区内建筑形式和色彩应和历史建筑有机联络,突出地方特色。严禁不符合上述要求任何新建设行为,对不符合要求已经有建筑,应停止其建设活动,并在合适条件下给予改造和拆除。在此保护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计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同意,审核后才能进行。 2、风貌协调区内建筑形式要求在不破坏古村风貌前提下,可合适放宽,新建筑控制檐口高度10.5米以下。 3、风貌协调区内建筑形式和色彩应和历史建筑有机联络,突出地方特色。 (二)、风貌协调区管理要求 1、本区以景观控制和风貌协调为
47、关键目标。 2、维护本区内山体、水系等自然地貌,不得进行有损山水形貌和生态环境破坏性开采和建设行为;维护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提升环境质量。 (1)山体 自然风景保护区范围内应完整保留山体原有植被并加以严格养护,古村周围及全部山体环境全部严禁开山取石、破坏植被、任意采伐及捕猎等行为。 在山体环境中历史保护建筑(群),应划定保护范围及控制区域,并尽可能降低多种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及扩建工程等。 古村周围全部山体环境应严格控制新人工建设发生,必需保持原有自然环境。现有在山体上及山脚边新建设应酌情处理,远期必需采取逐步拆除方法。 包含旅游区山体环境中,不得因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造成对山体环境较大
48、干扰和破坏。对山体旅游区旅游人口应加以严格控制,计算环境容量,尽可能地降低人工设施如机动车道建设,教育居民及游客,激励生态型旅游观光模式。 (2)水体 古村内坦水河等水体应严格维护水质洁净,达成二级饮用水标准。严禁向水域内倾倒垃圾及其它废弃物。两侧应保留出通畅滨水道路空间及绿地,严禁占用滨水空间及阻塞水系视觉通廊。 在包含旅游区水塘、水渠水面中,不得以开展旅游活动为名,加建过多过密旅游服务设施。在水面之上,应尽可能少建或不建任何类型人工构筑物,保护视线通廊完整。 历史村域内各处水系必需保护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周围作为绿化景观区域,严格控制新建设发生和蔓延,严格严禁侵占水源地行为。 应结
49、合水域及生态系统整改,强化软性活动空间,保持水源地洁净及物种多样性,保护山水和田园之间视线通廊,突出古村外部环境特色。 3、不得在本区内进行有损遗产环境建设工程和开发项目。包含大型工业项目、带污染性其它项目和大型旅游和娱乐设施建设。对不符合要求已经有建筑,应停止其建设活动,并在合适条件下给予改造和拆除。在此保护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计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同意,审核后才能进行。 第五章 保护方法提议 第一节 村域环境保护计划 一、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1、保护标准 生态保护和文物保护相结合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并举; 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并重; 统筹兼顾,综合
50、决议,合理开发; 2、计划依据 《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中国二十一世纪人口、环境发展白皮书》(1994)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1994) 《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1995)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计划》(1998) 《中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九条() 《中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1989) 《生态示范区建设计划编制导则》(1996) 3、保护目标 保护和坦田村历史环境相关水系、植被、丘陵和山体等历史环境原因; 保护和村落现实状况环境相关生态功效: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植被覆盖率等。 防治保护区域内环境污染,包含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使之






